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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究竟为了什么凹路

发表于-2006年06月13日 早上8:35评论-5条

打曾颖在天涯杂谈帖出《一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高分,我要追究到底!》的第一天,我就一直关注着这个事件。天涯有不少好帖,不知何故?偏偏这篇帖子却被越吵越火,今夜一看“哟呵!回帖都长达好几页了”,由此可见天涯之繁荣兴盛,同时也可窥中国网民的热情以及兴趣之所在,。实属一般啊。

对于整件事情,在此我就不耗费笔墨以浓墨渲染了。(若是鲜少上网之辈,不妨打开这个链接看个真切: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7171721&key=214271927&stritem=free&idarticle=692703&flag=1)。

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无论曾颖本人本着一种什么心态帖了此帖,那么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曾颖这下的确是出名了,火了。不管曾颖本人以前已经有了多少知名度,那么这一帖无疑是中镑出击,在神州大地炸开了沸腾起来了,至少我做为一个重庆人,做为一个常混天涯的小混混儿在以前就不知道四川有曾颖这个名人,但现在我知道了。

就天涯这本土上,对这个事件所展开的论战可谓空前,用“剑拔弩张、硝烟弥漫“这两词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谩骂声、支持声不绝于耳,终于在我这个局外人的沉默心海掀起了热血风波。于是我也想就此事重复别人的话语说两句公道话,权当无聊之余的无聊呻吟又或者无聊的闷屁罢了。

首先整个事件涉及到一个道德的问题,当然这也是个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诚如论坛上无数辩手举出的各形此考生之抄袭行经无异于“小偷”的例证。都知道小偷是不道德的,即使是在古龙笔下的 “香帅----楚留香”大侠也多是夜间出没。可见“偷”,是不能在阳光底下爆晒的。无论你是处于一种什么出发点:行侠仗义也好,劫富济贫也罢,都不是什么好事,

所劫所济的都是他人之物。更何况这个考生抄袭的作文既不是为了行侠,也不是为了济贫,也就难怪很多人要对这江西考生进行大肆唾骂了。在我看来,以“小偷”这个名义来和抄袭者画等号也未尝不可,都是借己手取他人之物。那么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这个江西考生以抄袭他人的作文顺利拿下高考满分作文是不道德的,这一点我们确认无疑。但是换一个角度思考,高考明文规定凡是发现作文抄袭者,统统以零分事件计。相信只要是经历过高考的人都知道这个规定,那么按照正常程序这个考生的作文理当该是得零分的,可是他却偏偏得了个满分,这里我们不能去责怪阅卷老师的孤陋寡闻,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老师即使是神仙,也做不到什么样的文字都见过。但是我们不能不去看待另一方面的问题。假设这个考生的作文被发现是抄袭,得了零分。那么我们的曾颖还会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在两年之后来发这篇帖子,他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这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这篇作文得了满分。对于文章,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差的?向来没有定论。比如说拿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就曾颖本人以及这个考生的抄袭之作《桃花源祭》都没有真正达到满分作文的水准。以60分计,顶多就能拿个45分---50分之间。而且在大谈创新作文的2002年,这样的作文早几年就有不少人作为创新样本泛滥于市了,而这篇作文偏偏能拿下当年高考作文之满分,本来就是个可悲的笑话。曾颖也正是看准了这个笑话

拥有“高考满分作文”的重量。他深知,他这样的声讨势必能给他赢来不少同情,赢来不少知明度。事实上他也达到了这个效果。可是我们不妨轻声问一句:“曾颖,为了出名有这个必要么?”同时我也想责骂这个考生一句:你这傻小子就不知道抄一篇更好的啊?

究竟有没有必要呢?这就是我所谈的第二个问题:影响问题。这件事情发生后,总有人喜欢把这个事件和郭敬鸣事件扯到一块儿来谈。我们可以把这两个问题看作是一类问题,都属于抄袭别人的作品使自己得到了实惠。假如我们就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来看,就很容易的可以将两件事情分开来看:郭敬鸣是什么?是作家(或者称他为畅销书的写手更恰当)。那么作为一个作家,只要他的作品有了读者,那么势必就会对这个读者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更何况郭敬鸣是拥有过百万读者群的一个作家,更何况在他的广大读者群中学生占了绝大多数。我们都知道学生的思想,尤其是中学生的思想总是飘摇部定、优待塑立,所以他们的血液里总是流淌着崇拜的血液,他们爱上了这个歌手,那个影星,崇拜着这个运动员、崇拜着那个青春偶像。郭的读者爱着他,崇拜着他,那么有遭一日忽然醒来,听说自己崇拜的偶像所写的作品是抄袭人家的,自己曾今那么挚爱痴迷的小说是别人的成果。这就像是有一天忽然发现网络那端自己每个夜晚说尽缠绵的对象竟然是一只小狗一样令人抓狂、不知所措。可是这个江西考生呢,他欺骗的不过就是几个阅卷老师看到作文时的兴奋。一个阅卷老师一年所经手的高考作文不下千数,说不定他日后就忘了自己兴奋之余一笔画了个满分的这篇《桃花源祭》,即使记得,他又能掀起多大的影响?他能够带来数以万计的崇拜者吗?

再来看看这两件事情对当事人的影响,郭将庄羽的《圈里圈外》抄袭一番,成了自己的《梦里花落之多少》,一下子扩大了自己的知名度,大大赚取了一笔经济利润。所以庄羽状告他,即便是处于炒作自己的目的,也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为什么自己辛辛苦苦写下的文字要白白拿去给人家大肆招摇过市呢?你用银行贷来的款开起了自己的公司,几年间声明鹊起,日进斗金。银行说这家公司是他的你干不干?你当然不干,可是银行说要你还贷款以及利息,你愿意不?你要不愿意就是一法盲。同理,你郭拿了人家的作品去出版,使自己名利双收,你该不该给人家道歉?你该不该向人家赔偿损失?答案自在公义这边。那么这个江西考生呢?在这里我不知道这位考生是不是就因为凭着这个高考满分才考上大学的?他究竟考上大学了没有?曾颖也只是猜测该念大二了,人家究竟念没念大学,相信他也不知道。那么若是这考生事实上没能考上大学?试问他抄袭这篇作文究竟给他带来了什么实惠?是高考作文满分的光环还是两年后面对曾颖的声讨随之而来的“抄袭者”骂名?即便是这个学生真的是凭着这篇作文的满分才考上了大学,那给他又带来了什么实惠呢?上大学了?上大学毕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这个考生要是因为没有这个满分作文而高考落榜,只要他够努力,补习一年,照样可以堂堂正正的进入大学校园。

这不能不让我们质问一句曾颖这么做有必要么?就目前造起的声势来看,对他而言,当然是有必要的。可是试问曾颖在为了牟取自己那么点虚荣的名声的时候,有没有必要弄这么大一个声势?还要追究到底?即便你追究到底又如何,像庄羽的《圈里圈外》一样可以出版自己的这篇《桃花源祭》吗?还是可以得到巨额的经济赔偿?大不了就是把这个学生搞出大学?可是你或许不知道这样一篇帖子会给这个青年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远的且不说,仅仅是天涯里层穷不尽的骂声,他一个青年(应该还不到22岁)能承受得了多少?

“抄袭”之诟病古来有之,我们小时侯学写作文的时候,不都是老师念范文我们模仿,在小学毕业考试的时候,也有老师考前要求学生背多少篇范文的记忆。当然我并不是说就支持高考作文就该抄袭了,我前面也说过把抄袭等价于“小偷”完全是成立的。我想说的是:曾颖,你发现自己的“著作”被盗版后,处于维权意识的驱使,处于伸张正义的出发点,你就不能把这个事情搞小一点么?自己亲自去这个学生现在所在的学校把情况反映一下,要么再低调一点找这个孩子私了不就得了么?说不定还能榨取不少的经济实惠呢!

难道就你这么举起一张“维权”的大旗,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在每天至少都有几千会员在线的天涯论坛上一发,你就是把权维了?你就是把这正义伸张了?

我相信凌晨1点钻进红灯区发廊里去的人,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去理发的。同样,有些事情,你做是可以。但是处于什么居心,不难被人窥见!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6-13 8:51:3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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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荐/文清推荐: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解释不清的问题。
只能无奈地说:别抄了,行吗?

文章评论共[5]个
落叶与雨-评论

文章不错,学习了!at:2006年06月13日 早上8:59

Ninuk-评论

首先,银行贷款给人办公司只要贷款人按时还款,银行是不会说这个公司是银行的。抄别人的东西也叫花费心血吗?庄羽是没有郭的名气,但是不能因为这样就让别人抄自己的东西而不能吭声,就好比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老了就让年轻女孩抢自己的老公而不能吭声一样,再说庄羽的行为是合法的!
  【凹路 回复】:首先谢谢Ninuk兄的大篇阐释!可能是我文章没说得很清楚,事实上我也是支持庄羽的!只是想把庄之事和曾之事做一个比较! [2006-6-14 0:14:18]at:2006年06月13日 早上9:50

曼倩-评论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世原则,有时候对与错是很难分辨的,无论是曾颖还是那个考生。at:2006年06月13日 上午11:05

古文-评论

可恶的抄袭at:2006年06月13日 中午2:13

帘外落花-评论

不错不错at:2006年06月14日 中午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