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圆环套圆环”,法律怎能被如此游戏?东楚党人

发表于-2006年06月15日 上午10:48评论-0条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中药材开发总公司的生产科科长张冲波,因为爱写新闻报道,或配合记者采访,揭露当地政府存在的问题,被当时的县委书记杜保乾报复。杜动用司法机器,为张冲波罗织罪名,逮捕、审判并将其判刑。自1999年6月,张冲波坐了两年冤狱,上诉、申诉7年,如今经历了5次起诉、3次撤诉、4次开庭、5次审理、两次上诉、一次申诉,就像是玩着一个“圆环套圆环”的游戏。(2006年06月07日《人民网》)

看完关于这一新闻事件报道,猛然间还真难以置信,因为满篇文字就象是编出来的一个故事。然而,人们又不得不相信,这就是事实真相。既然是真相,人们就不能不关注这一新闻事件。

在《河南公民遭前县委书记报复 坐冤狱两年上诉七年》这一新闻事件中,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的司法机关是如何游戏法律的呢?

其一,在他们的眼里权比法大。县委书记运用司法机器是他的权力,为张冲波罗织罪名,逮捕、审判并将其判刑却是你卢氏县司法机关的事了。作为卢氏县司法机关怎么就不能理直气壮主持正义,而非要为张冲波罗织罪名,逮捕、审判并将其判刑,就像法律流水线上的产品,把张冲波加工成了“罪人”?难道不是在忽悠法律而屈权吗?三门峡市中院一名法官说得已经很明白了:“中院现在压了许多案子,明显的冤案就有3起,除了张的案子,还有两起,也是三门峡市所辖县主要领导人办的冤案,“办这些冤案的领导,有的还在位,有的还高升了,谁敢给他们平反呢?

其二,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张冲波的案子经历了5次起诉、3次撤诉、4次开庭、5次审理、两次上诉、一次申诉,不能说不多了,可就是给他玩着一个“圆环套圆环”的游戏,明知是冤案也不给个公正的决断。为什么这样呢?三门峡市中院张冲波案的主办法官无奈地说:“你请律师没用,律师再有名、再有水平,我们就是不采纳他的辩护意见,气死你!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还是领导说了算。本案发回卢氏重审,你不服,再上诉,还在中院主管领导的手心里,就是让你像毛驴一样在这个磨道里转圈……”。被告人永远无法摆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命运,而不可能成为自主地决定个人命运的诉讼主体。

其三,面子比伸张法律正义更重要。那里的法官说:“如果给你张冲波改判无罪,中院将一败涂地!况且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办理一起错案,当年评先资格就取消了,所以中院必须坚挺。”这就是那里的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

其四,执法程序可以当戏演。张冲波案的终审判决是中院,重审应该在中院解决:或无罪,或有罪,最荒唐的就是发回重审。上级法院犯的错误,让下级法院改,这不是‘上级感冒,让下级吃药’?还有,张冲波通过一个亲戚,去卢氏检察院领导的家,请求尽快解决自己的问题。这领导不待他多说,就答应了。领导说:“现在我不看你的材料,下周一我在办公室见你,咱就装作谁也不认识谁——你作为上访者来反映情况,摆摆你的理由,然后我打电话让主管领导来给我汇报,我再给个指示”。这明明不又是在演戏吗?

我国提倡的是“以法治国”,法律又是有其严肃性的,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司法、检察和审判机关,应当是我国法律执行的“形象大使”,也是我国“以法治国”的“代言人”。既然司法、检察和审判机关是“形象大使”和“代言人”,就应当尊重法律,保守法律的严肃性,就象我们的边防战士为了保卫祖国的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宁可牺牲自己的的生命一样。这才是司法、检察和审判机关的正确选择。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东楚党人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洗却铅华点评:

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不容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