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家与乡情〕何处是家,处处为家小味

发表于-2006年07月07日 中午2:07评论-1条

六月是个燃烧的季节,家与乡情更是个持久不变的话题。

我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所以没事的时候总是躲在家里,不去理会家以外的喧嚣。

小的时候,父母是我的岸,母亲很爱干静,家里总是让母亲打扫的一尘不染,让人安静的待上一整天也不觉得烦。每当傍晚来临,父母下班归来,总是要在家里做饭,我很喜欢那种炒菜时油的味道,可能也就是因为如此,我现在才那么爱做饭。一家人吃过晚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种浓浓的家的气氛包围着我们,让人感觉到无比的幸福。

十四岁离开母亲去上中学,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同学们在休息时间都喜欢出去上网,而我,把房间打扫的干干静静,把自己的床上放上小熊小狗之类的东西,然后倚在软软的被子上看书,安静极了。那段时间,在其他同学都上网的时间,我读完了《刘墉文集》。

再后来,我去了省城读书,因为是女子学校,闲暇时间,同学们开始热衷于逛街,并且疯狂地追求时尚,我依旧喜欢躲在寝室里静静地看书和给好朋友发短信,感觉累了,就打开电脑练练打字,那时候,我开始读《三毛文集》,并且学会了用五笔打字。

毕业以后,我到边镇工作,也是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同寝的室友大都有了男朋友,没有事的时候就去约会,我躲在房间里,一边读着《鲁迅全集》一边用辞点查阅那些半懂不懂的词和句。后来,我也有了男朋友,但我不喜欢和他去湖边散步,或者去吃冷饮,而是愿意和他一起在厨房做这做那,幸好他也爱家,否则我想我们也不会到今天的。

农村人都流行定婚,我们定婚后不久,在男朋友的强烈要求下,我们租了间房子,说是房子,其实就是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有睡觉、吃饭、学习的多重功能。不管是他还是我,下了班都急匆匆的往家里赶,然后做饭吃饭,一起学习,那时候,我们唯一的娱乐项目就是听歌,因此家中那台不值钱的随身听也成了我们心爱的宝贝。也就是在那不足八平米的房间里,我们生活了一年多。

结婚后,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那感觉才像一个真正的家。家中电视、冰箱等一应俱全,打开墙壁灯,淡淡的灯光洒满屋子内的每一个角落,室内是我特别选的柔柔的浅粉色,很温馨,也很有情调。每当轻盈的钢琴曲响起来的时候,我和老公就开始了浪漫的烛光晚餐。

现代人对家的含义很淡泊,而我却不一样,不管是小时候父母建立的家,或是中学时代的集体宿舍,还是和老公一起生活的空间,那都是我心爱的家,其实,我们之所以有这样安静平和的小家,是因为我们还有一个和谐温暖的大家,那就是整个社会。

末了,想说一句,亲爱的朋友们,请珍惜你身边那个幸福的家。 

本文已被编辑[指尖儿]于2006-7-7 14:30:0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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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指尖儿
☆ 编辑点评 ☆
指尖儿点评:

娓娓道来的是对家永远的爱……

文章评论共[1]个
小味-评论

谢谢编辑点评~~at:2006年07月07日 晚上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