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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标语“狠”出了什么?东楚党人

发表于-2006年07月11日 下午4:33评论-1条

前不久,笔者在某地街头和农家的墙壁上看到写有这样一幅标语:“宁可死掉一人,不能超生一个”。据说该地之所以推出这样的标语,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被上级单位关进了笼子,为了跳出这个笼子,在“特殊时期”提出来了“特殊口号”。但无论怎么说,看到这样内容的标语,还是让人心里不悦。 

用标语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或文化引导,在我国有着很长的历史。由于其直观明了的特点,这一形式在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被普遍采用,并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它所取得的宣传效果也有目共睹。但是,不知从何时起,在一些农村,经常可以看到五花八门的“狠”标语。包括计划生育、普及义务教育、归还农业贷款、依法纳税、退耕还林、征地拆迁和交通安全等。其中相当数量的标语有伤大雅、有碍观瞻,语句生硬、态度蛮横,更有一些标语生吞活剥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狐假虎威。当然,推出这样的“狠”标语,动机是为了促进某项工作,殊不知,不当的“狠标语”产生的诸多负面因素是显而易见的。 

在我们国家,无论是哪个地方的干部,其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不论是什么工作内容,也都涉及到人民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干部的责任所在。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地方的某项工作做不好,只能说明那个地方干部的责任尽得不够。要想把某项工作做好,还是要深入实际,多做细致扎实的工作。用如此“狠话”解决不了真问题,只能说明,某些基层干部文化素养和政策水平低下;同时也反映着这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僵化。 

从实际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狠标语”不仅与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格格不入,同时还关乎着一个政治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矛盾显现期,推出如此“狠标语”,更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的是基层干部那种“狠”味和“狠”形象。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应是和谐社会的根本。如此“狠标语”给构建和谐社会制造了杂音,也让人民群众有了一种反感心理和不满情绪,对工作的开展只会不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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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共[1]个
忆诗-评论

形式主义了,见怪不怪,真是伤自己的心,哎!!!!!!!!!!!!无语。
at:2006年07月12日 早上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