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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何时不再是带血的玫瑰东楚党人

发表于-2006年07月11日 下午4:38评论-0条

2005年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惨痛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据国家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的情况,2005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928起,死亡2342人,先后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矿难。今年重特大事故又是多发频发。

为什么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 

一是一些煤矿生产工艺落后,达不到国家“一通三防”的标准,作业环境危险,急需生产改造,却仍在生产。一些明知自己违规生产且可能会因此受到惩罚的企业,也暗暗在心底里盘算:究竟是维持安全生产的成本大,还是事故损失外加可能受到的惩罚大?说到底,安全问题落到实处就是成本计算的问题。曾经有个企业主大胆表示:“企业选择冒风险生产并不仅仅是侥幸心理,而是一种成本选择”。即对比维持安全的成本和发生问题之后的赔偿成本哪个划算。

政府打击不够,只有政策,没有惩罚力度,是矿难屡屡发生的另一个原因。长期以来,在社会经济的规划里一直没有安全生产这方面的内容,工作指标里面也没有安全生产的指标,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里面也没有安全生产这个内容。有些地方政府只顾“多产x,多创造gdp”,而忽视了安全生产,使得效益架构在生命之上。加之,安全生产在部分矿主的眼中只是一纸文件,根本没有令他们惧怕的惩罚措施,使得安全生产只是“纸上谈兵”。

腐败是矿难发生的又一重要因素。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权钱交易,谁送钱多谁就可能获得采矿权。若想开煤矿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书,除营业执照由当地工商局办理外,其他证照的最后核准权都在省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但是,政府职能部门可以推荐这个矿,也可以推荐那个矿,这就给他们提供了巨大的权力空间,即使煤矿各项不达标准,但只要给领导送的钱到位,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开矿采煤。有的领导干部用权力入股,给黑煤矿提供保护伞。这些党政官员与黑矿主臭味相投,入“干股”,分“红利”,不遗余力地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这就是许多地方的非法小煤窑开了关、关了开,整顿、反弹,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关键。

遏止事故的发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经济手段,就是通过利益约束来促使企业对安全生产保持重视。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煤矿严厉打击,一旦抓到煤矿有违规操作事实存在,对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这样,矿主的违规操作成本远大与正常生产的成本,煤矿主趋利避害,将不再进行违规操作,矿难也将大大减少。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城市提出,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实行绩效挂钩、收取风险抵押金等做法,提高施工企业的责任感;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热心市民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来。

除了经济手段之外,有关方面也要将安全生产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的指标体系,甚至是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指标体系,可实行“一票否决”。“不仅要做到有人管,还要做到有足够的人管;不仅要有法管,更要做到有好办法来管。”让地方官们不得不重视安全生产,杜绝渎职、腐败的发生。

同时,为了避免矿难发生应加大煤矿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上的投入。通过安全生产基金、财政补偿资金、技术与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积极引导,调动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的积极性。调整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成本体系建设,提高教育、科技、技改、折旧的成本比例,优化成本结构,并在财政税收政策上做出积极调整,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改善劳动环境,提升防灾抗灾的能力。

带血的gdp,永远都是耻辱,不是荣耀。人们多么期待扬起的gdp抛物线箭头上,不再带有产业工人殷红的血,而是跳动着安全和健康的音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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