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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年07月17日 清晨6:45评论-30条

之二,阴差阳错

人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今天也许就是如此吧。下午,烟雨朋友chen红叶,编辑的审稿权被收回了,她很委屈的告诉我,真的想哭。我一想,对了,是我把她害的是如此地步吧。

chen红叶现居在深圳,老家是湖北,两个女儿放了暑假,来深圳与父母相聚,为了多陪一下孩子,(因为一年中只有在假期中才能在一起)所以她的上网时间可能要少了许多,为了能让自己的编辑工作正常进行,不想向烟雨请假,也不想担误审稿的工作,就想让我帮她有空时审一下“其他”板块的稿件,我也没有多想,反正这一段也有点时间,就答应了,也是为了帮朋友一个忙吧。

就是今天下午,我要发一篇文章,因为我用的是chen红叶的网名(ip地址是我的),我就让她上来审我的这篇文章,因为我不想自己审自己的文章,就让她来审,她就设为了推荐,发在“其他”板块,她说她要洗衣服,我就接着审文章吧。后来我发现我的文章有跟贴,却用她的网名回了贴子。

这件事后来被烟雨琳静大姐发现了,因为chen红叶与梦中芙蓉的ip地址是一个,要么是一个人,要么是以自己的权限,为梦中芙蓉设为推荐,这在烟雨是不能容忍的,所以必须收回审稿权限。这也是烟雨的纪律和制度吧。这样做,烟雨琳静大姐做的正确,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和规章制度吧。错应错在我的身上,我的文章不该发在“其他”板块上,让别人一看,你就是自己在审自己的文章,为自己设推荐,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没有办法证明是别人为你审的文章,为你推荐呀,这我也不想申辩什么。就是chen红叶受了委屈,因为她没有自己为自己设推荐 ,也不是怀着一种自私的心态为烟雨工作。她的错误在于不该把审稿权交给一个没有权力审稿的人手里,虽然她的出发点是为了烟雨好,为了不让烟雨朋友的文章审核不受影响,但是违反了烟雨的规章制度。但我唯一想说的,chen红叶朋友也是一位很尽职的人,很喜欢烟雨的人,也为烟雨想做点事情的人,虽然是义务为烟雨工作,但仍不存在一点谋私利的行为,她的人品是值得肯定的。

这让我联想到这会上的一些事情。

如果打着所谓“正义”、“捐赠”“为人民谋福利”等这样的幌子进行干坏事,很容易做成功的。比如英美联军打着所谓“伊拉克拥有核武器,对人类是很大的威胁”为幌子,把伊拉克占领后,也没有搜到什么核武器,他们的罪恶只不过找个借口,不惜让伊拉克人民生灵涂碳而控制他们国家的石油罢了;近年来发生多起美国一些基金会打着对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的爱心口号,向中国大量输送医疗洋垃圾,其目的在他们国内处理这些垃圾的费用过高,不如以爱心为包装,向国外输送既节约处理这些垃圾的成本,又可赚取慈善博爱的赞誉,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国内一些贪官总是打着“为人民谋福利”,“为子孙造福”等光荣神圣的口号,进行大搞工程建设,引进外资,国有资产私有化等,其目的是从中获取数目惊人的回扣、好处费等,中国出现了那么多贪官,不都是使用手中的权力,打着响当当的名头,为自己敛取巨额财富吗?

有时,怀着一颗良的心,用英雄般的行为去做好事,去行善,其结果却招来的是恩将仇报或带来更大的麻烦或伤害。这样的事情大家也都听说过或遭遇过:有一位老人不幸被车撞倒受伤,而肇事车辆逃跑了,后来有好心的司机将老人送往医院,而老人的家属却要行好的司机赔偿各种费用,这让行善人目瞪口呆,自己想辩解自己是做好事,可对方家属一句:“不是你撞的人,你有那样的好心将老人送医院呀!”这样的事例也有不少,有的行善者能脱离关系,有的还要吃官司,所以,现在的司机如果见到类似的情况,宁愿躲开,也不会轻易地去做好事了。

年仅39岁的胡茂东在吉林市中百商厦“2•15”大火中奋勇救出11人,因过多地吸入有毒气体而落下后遗症,无钱医治。自得病以来,胡茂东再也不能正常工作了。父女俩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1300多元的房租。终于在今年4月中旬,父女俩不得不离开了租住的房子,顶着冷风沦落街头。其11岁的女儿在大街上跪地乞讨。只是事隔一年多之后,经过媒体的报道,才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帮助。而吉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直到一年媒体报道后,才不得不前来表示慰问。试想,如果不报道呢,这父女俩的命运可想而知。何况中国有好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在行善过程中受到了伤害,有的成为残疾,有的甚至牺牲了生命,却没有得到照顾和回报,让英雄及家人心寒。

现在社会倡导“八荣八耻”及“建设和谐社会”,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好多人对“八荣八耻”的反应已经不再敏感了,现在的社会不算太和谐了吧,只是想亡羊补牢,但至于结果,还需要政府及大家的努力吧。

(2006、7、16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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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古草点评:

你能由此及彼
生发开去想问题的
思路很好!
但无心落下的错
大家会理解的:)

钟雨洛点评:

凡事都有制度,我们只能依其行事!

文章评论共[30]个
曼倩-评论

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而去吧,烟雨有你,我们会更喜欢的!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姐姐真好呀,但由于这一段时间要处理一些麻烦事情,心情也不太好,所以先让自己静一下吧。祝姐姐永远快乐! [2006-7-17 15:06:57]at:2006年07月17日 上午11:46

芳草心-评论

理解万岁!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姐姐能理理解 ,会让小弟开心的,祝姐姐事事如意,天天有个好心情! [2006-7-17 15:07:55]
  【青青杨柳岸 回复】:理解什么?难道日本人发动南京大屠杀,我们也用理解二字来理解日本人吗?理解必须是在充分的原谅之后痛定之后的情感行为,惹了这么大的一个祸却简单地用"阴差阳错"来解释,并引经据典来掩饰,这能说的过去吗?当事人可以理解,但读者却无法理解.呜呼,我说不出话来.... [2006-7-18 9:10:16]
  【芳草心 回复】:你有完没完,奉劝你杨兄,希望你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做点贡献! [2006-7-18 9:50:10]
  【青青杨柳岸 回复】:我是你什么人?我用得着你来奉劝?难道犯了错误不受点批评就是为和谐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了?真不知你们是怎么了?
[2006-7-18 10:53:33]
  【芳草心 回复】:对,你不是我什么人,但是请你以后跟贴,不要跟在我的评论上。 [2006-7-18 14:13:47]
  【chen红叶 回复】: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其实都过去了,并且我已经不在乎做不做编辑了.相信过去了就永远翻过了.真的很感谢大家的关心!问好两位! [2006-7-18 21:52:05]at:2006年07月17日 中午2:58

chen红叶-评论

不必再辩解了,有些事越描越黑。谢谢你了!呵呵……
我已经很开心了啊。没事反倒轻松了很多,可以自由的聊天。
  【青青杨柳岸 回复】: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英雄.你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结识了一个不值得信任的充满了错误而不知自省却反咬一口的人,真为你感到悲哀.世界很复杂的,人也是很复杂的,以后更要加倍小心.开心快乐. [2006-7-17 17:06:19]
  【chen红叶 回复】:呵呵,谢谢你的关心。你误会了啊。其实这是个误会,现在没事了。释然了。谢谢你提醒!祝你快乐! [2006-7-17 17:25:45]
  【青青杨柳岸 回复】:你呀,天生善良,又太相信人,却不知这世上处处充满陷井,结果也就是自然的了.希望你能吃一堑,长一智.快乐永远. [2006-7-18 8:54:18]
  【chen红叶 回复】:谢谢你的关心和维护,其实做不做编辑又何妨呢。主要是认识了一些值得我认识和交流的朋友,在这里,我相信仍然有朋友的支持和理解。 [2006-7-18 10:22:11]
  【青青杨柳岸 回复】:你能有这样的心态和大度,让人放心了.在你的面前,有的人就应该觉得惭愧. [2006-7-18 10:57:51]
  【chen红叶 回复】:谢谢你的夸奖!其实大家都是一场误会.能交你这样的朋友也是我的荣幸.谢谢你! [2006-7-18 21:49:16]
  【黄竹之声 回复】:我想一个有真诚的朋友是不会把错误给他人的 [2006-7-21 12:53:01]at:2006年07月17日 下午3:59

水月寒笑-评论

呵呵,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说?还是希望大家都能多一份理解少一些误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问好芙蓉:)
  【梦中芙蓉 回复】:谢谢朋友的劝慰,祝你开心快乐,事事如意! [2006-7-17 17:18:31]at:2006年07月17日 下午4:05

香樟-评论

应该发杂文。个见!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问好朋友,请喝茶! [2006-7-17 17:17:46]at:2006年07月17日 下午4:32

一声叹息-评论

为你们的友谊感动,同时为你们的无心之过引发的后果而遗憾,但愿一切过去后,你们在烟雨重新快乐地写作!
  【梦中芙蓉 回复】:谢谢姐姐的理解,让我感动,祝姐姐比我开心快乐吧,嘿嘿, [2006-7-17 19:13:30]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7:11

月下的凤尾竹-评论

确实是个阴差阳错,所谓无心之过大哥不必太过自责,相信红叶姐姐会理解的,毕竟重要的还是友情不是吗,开心!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谢谢朋友的劝慰,我的心情也好多了,请喝茶! [2006-7-17 19:33:15]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7:18

冰雪芙蓉-评论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于红叶来说,以后就更加成熟,对于梦中芙蓉来说,就更加稳重。俗话说:成熟的女人,稳重的男人,都是一种魅力!通过这件事情,不仅仅是你、她、我,更应该说是我们大家,都能用心来看这个世界,用爱心来呵护这个世界!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说的对,以真诚相待,以爱心相对,就无悔了。 [2006-7-17 23:40:43]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10:40

冰雪芙蓉-评论

我喜欢芙蓉,因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我们的世界存在着太多的无奈和丑陋,可是我们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不能对世界失去希望。但是怎么样才是对自己充满信心,对世界充满希望呢?那就是尽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去争取,去挽救,而不是用嘴去喊,靠手来写,自己却自艾自怨,无所事事,靠网络或者别的来封闭自己,麻木自己,让自己活在一个自己的梦中!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咱俩的想法有点相同呀,握手朋友! [2006-7-17 23:42:34]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10:58

都市芳草-评论

遗憾啊!经历了才懂得!不要自责了,重新开始吧,事情已经发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经历风雨怎能现彩虹?烟雨是个快乐的文学家园,在这里我们享受到了精神的愉悦,心灵的慰藉。我爱烟雨!更爱烟雨里的朋友!愿两位朋友走出阴影,开心愉快!
  【梦中芙蓉 回复】:呵呵,姐姐说的有道理呀,谢谢姐姐! [2006-7-17 23:48:07]at:2006年07月17日 晚上11:45

青青杨柳岸-评论

"没有办法证明是别人为你审的文章,为你推荐呀,这我也不想申辩什么。就是chen红叶受了委屈,因为她没有自己为自己设推荐 ,也不是怀着一种自私的心态为烟雨工作。她的错误在于不该把审稿权交给一个没有权力审稿的人手里,虽然她的出发点是为了烟雨好,为了不让烟雨朋友的文章审核不受影响,但是违反了烟雨的规章制度。",说的多好,自已失信于他人,却轻轻一下把责任全然推了出去,还将对方的错误全然揭露了出来,真是痛快极了。
  【芳草心 回复】:每个人都需要得到理解,也渴望得到理解 ,每个人都应该坚守自己的本分,在不理解别人所作所为情况下,不要枉加罪名 ,也没有资格 。 [2006-7-18 9:58:52]
  【chen红叶 回复】:谢谢两位来这里留言!其实做不做编辑又怎样呢。是我自己根本就不够资格。过去了的事情再提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希望大家永远是我的朋友,永远相信我、支持我就足够了。谢谢! [2006-7-18 10:24:29]
  【青青杨柳岸 回复】:芳草兄的说法,本人不能完全同意.什么叫没有资格?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资格对某一件事发表看法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罢了. [2006-7-18 11:04:35]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我先称呼你一声为老乡,因为毕竟是有老乡的乡情.我至今弄不明白你攻击我的目的何在,你第一次在跟贴时就对红叶说我是"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英雄.你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结识了一个不值得信任的充满了错误而不知自省却反咬一口的人,真为你感到悲哀.世界很复杂的,人也是很复杂的,以后更要加倍小心",你呀,天生善良,又太相信人,却不知这世上处处充满陷井,结果也就是自然的了.希望你能吃一堑,长一智.快乐永远. " [2006-7-19 9:10:17]
  【梦中芙蓉 回复】:  我深深知道我给红叶带来了伤害和麻烦,也得到了她的原凉,我也真的不是故意如此做,不是想故意伤害别人,还有一些你不知道的客观客原因.第一次你如此在网站同说我,我碍于你也是红叶的朋友,及老乡的情份,我没有回应,这并不表示我软弱:一是我素与你无怨无仇,没有与你有过结,你竟如此对一位老乡说这样的话,让别人怎么看你呀!二是,我真的没有故意伤害红叶,只是我的过失,我也真诚向她道歉,她人好心善,没有对我责骂,是不是我也因此事向你道歉呀,但又找不到向你道歉的理由. [2006-7-19 9:20:30]
  【梦中芙蓉 回复】:你第二次又跟贴指责我,"自已失信于他人,却轻轻一下把责任全然推了出去,还将对方的错误全然揭露了出来,真是痛快极了。",我首先说,我至少没有失信与你呀,何况我没有与你有任何承诺呀,你俨然是个卫道士,但你没有资格呀,你凭什么有资格在我面前指指划划,我没有侵犯你的半点利益和权力,也许你要说,你是国际警察,你什么都想管,那就请你管一下中东的战争好吧,少牺牲几个平民百姓.有些事情你只是看表面的现象,不了解内情就指手划脚,我之所以这样说出来,不是把红叶的错误全然揭露出来,而是还她一个公道,因为她是一个对烟雨很敬业的人,很爱烟雨的人,是为之付出了没有得到承认的人,因为一些人的说话内容你并不知情,还妄加对我攻击!
[2006-7-19 9:32:25]
  【梦中芙蓉 回复】:我来烟雨有半年之久了吧,我也结交了好多烟雨的朋友,我的人品,在他们中间,是他们内心都有数的,如果我是一个品德如此低劣的小人,哪个朋友还愿意与我交往呀!?朋友,老乡,你扪心自问,我在哪一方面对不住你呀,我在什么事情上伤害过你呀,你却如此地落井下石,何况我现在并没有掉到井里呀,请你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呀,我虽然没有心情写文字,但却有心情陪你玩吧. [2006-7-19 9:44:02]
  【chen红叶 回复】:这件事情希望到此为止,请大家都不要再做任何豪无意义的争论了,好吗?
既然我都不在乎了,你们还在乎什么呢?我不希望因为我的过失而引起大家的误会和不必要的口舌之争。希望大家都以一颗平和的心来看某些事情。谢谢你们!很高兴我有这样的朋友!
[2006-7-19 19:03:21]
  【青青杨柳岸 回复】:芙蓉兄,首先我不知道你是我的老乡,我也无意攻击一个我素不相识素无恩怨的人,我也不是什么国际警察,我只是就事论事。自己做了那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后果又那么严重,却不深刻地检讨自己,却把错误全推给人家,说是“她不该把审稿权交给一个没有权力审稿的人手里”而“违反了烟雨的规章制度”,这难道是我在造谣?这不是at:2006年07月18日 早上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