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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和物旭日“冬”升

发表于-2006年08月08日 早上9:51评论-3条

婉约的秦少游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放达的苏东坡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实在是在不得不分离(两地分居)的情况下,亲朋或爱人之间一句聊以自慰或安慰对方的苍白的话语。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能不在“朝朝暮暮”呢?!日久生情,日亲日近,日远日疏,就是这么个道理。

对于热恋中的情侣来说,更是如漆似胶,形影难离,恨不能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厮守在一起,永远不要分离。正是因为这深沉的挚爱,才有了“生离死别”的说法。

“问世间情为何物”,竟使痴情人把离别放到生死的高度!甚至,超越了生死,把相聚相守置于生死之上!!即便是化而为鸟、化而为蝶、化而为石、化而为树,也要双宿双飞相依相伴永接同心永不分开!!!

一旦分离,便牵肠挂肚、辗转难眠、茶饭不思、望眼欲穿,真是让有情之人身心憔悴、饱受折磨!于是便有了毫不夸张的成语描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魂牵梦萦、度日如年!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留恋处,兰舟催发。念去去千里烟波,暮蔼沉沉楚天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只有才情独步千古的柳永写出了离别的真性情真感觉真情景,深入骨髓的道出了离别者心中最为脆弱的隐痛,奏响了最凄美最敏感的千古别离曲,那是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下的痴情人都无法逃脱的永恒的创痛。

若是真心相爱的,没有谁不害怕分离;若是玩弄感情的,从来都不在乎聚散!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呆在一起久了,也难免腻味。但那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不属本文的谈论范围。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6-8-8 10:02:0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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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古草
☆ 编辑点评 ☆
古草点评:

引经据典,文笔流畅!
请注意排版
段落前空两格
题目的“和”
是否该写为“何”?

文章评论共[3]个
漂泊的云-评论

呵呵~我朋友说!结婚一半是为了应付父母,一半是为了应付自己!
  【旭日“冬”升 回复】:我不这么认为
[2006-8-8 11:20:19]
  【漂泊的云 回复】:可以看的出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嘛~ [2006-8-8 13:30:54]at:2006年08月08日 上午10:31

零落雪-评论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感动与此!:)at:2006年08月08日 上午11:32

云栖竹径-评论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人生不是时常是这样的吗?多少失意,多少无奈,又怎能言传?at:2006年08月08日 中午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