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也不过八层的楼房,营养不良的绿化带,烧水房顶上吐着黑龙的烟囱,小商店前女人们聊天的笑声……这个小县城就是我出生顺带成长的地方,它的面貌让我疑心它不止比这个社会落后十年。可我还是在这个地方安安静静地混了16年,并将继续混下去。
我的生活很简单,说的好听点就是很纯粹,一半陈旧一半新潮。不懂?我解释一下,陈旧是因为它有点像90年代大城市最普通的中学生生活,忙忙碌碌的每一刻都挤满习题。不奇怪啦,我都说了这个地方比较落后嘛!新潮?解释起来也很简单,由于咱们国家现代化发展的也还算迅速,我们的课余生活中也会有mp3,walkman之类的比较时尚的物件。这种特别的生活,应该是时代与历史的共同产物吧!
这样简单的生活,如果有谁活得很有个性,我肯定惊讶!刚刚开始这种生活的时候我在心里愤愤地说。可是不久,我就惊讶了,而且不是一般的惊讶,因为不止一个人跟我说,澈,你真的好有个性哦!在巨大的惊讶之后,我开始了彻底的自我反省。奇怪哦,真是怪异,我一直本本分分地活,一点都不张扬啊,什么时候个性了?在我第n次困惑以后,我放弃了,个性就个性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撒!
我听摇滚,很单纯的“听”,只是听,从不去研究,由于只听英文的,所以,在摇滚知识方面我等同于一个文盲。没人知道我听摇滚,而且是陷进去的那种听,我耳朵里面塞着耳塞,很安静的样子,别人以为我在听流行音乐,我的嘴角挑起一段弧线,瞬间消失,又继续陷了进去。有人说,听摇滚的孩子是孤单的,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样子的,但我知道,我不孤单,我的朋友一拨又一拨。有朋友真是件好事情,自己高兴的时候有人陪你一起笑,别人高兴的时候你有理由笑;自己难过的时候有人听你倾诉,别人难过的时候,你可以慷慨地出租自己的肩膀和安慰的言语。我讨厌那种一直说自己孤单说自己怎样在孤单中苦苦挣扎的人,孤单也有它的优点啊。我不孤单,但并不代表我讨厌孤单,实际上,我喜欢孤单,因此我喜欢夜晚,空旷而又孤单的夜晚,用笔在纯白的纸上面一点点刻下一滴滴渗出来的灵感,拼成完整而又骄傲的文字。我依恋这种倾诉般的写字劳动,就像一条鱼依赖水一样。
我不喜欢秋天,这个有干燥的大风的季节。但我不能忽略它的存在,因为我出生在秋天,因为每年我都在矛盾中的心情中盼望着我处在秋天的生日,似乎,我还必须接受这不讨人喜欢的秋天,因为我在冥冥中好象演绎着秋天的固执和孤独的骄傲。我总是固执地去商店买很贵的那种有雪白厚纸页的笔记本,然后用玫瑰味道的圆珠笔在上面填满各种感觉的文字,接着又去买本子,又填字,一本接一本地重复。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东西可以写,或者说是灵感泛滥,只是知道哪怕是一首煽情点的歌也能轻易地引出我的感觉,我的感觉跟我的文字一样不值钱,我真是个穷光蛋!
我很喜欢这个小城镇的夜路,也可以说是一种依赖,它就像是我布满习题和考试的生活中一个很小的孔,可以让我透透气。下了晚自习,我就抓起书包冲出校门,迎接等待我的夜路。清新的夜晚,没有灯火辉煌的华丽,没有纸醉金迷的喧嚣,只有淡白色的灯光随意地撒在平整的路面上,我走在路上,望着冗长的道路伸进夜幕,想象着这是一条通向远方圣地的路,我就是那个虔诚的圣徒,一步步走近我的圣地。江南的晚风很是柔媚,轻轻地带着些许水汽,闻着真叫人上瘾呵!
喜欢,不喜欢,这些简单的字眼交织穿插在我的生活里,我喜欢这里的平和,却又不喜欢这里的慵懒,所以我总想背一个旅行包踏上我的旅程,偶尔回到这个骨子里认作“家”的地方休息。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为我听得到我血管里血液在不安分地流动。可能有一天,我蓦然回首,会发现这样的生活在挥手向我告别,所以,16岁,在这个花开的季节,我把这样的生活记录下来,谨供纪念。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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