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我看“烟雨”之怪现象东方小白

发表于-2006年09月06日 晚上7:11评论-24条

经朋友介绍,我来到了“烟雨“。虽然“烟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是个大众化的文学网,给人以亲近之感。编辑们对初来乍到者,也都怀抱宽容之心,对投稿者更是热情满满。文章发表后,也或多或少写上一些评论,使投稿者更加的踊跃。据某编辑说,来“烟雨”的朋友已近八万人,这也许还是保守的数字,每天申请加入“烟雨”的朋友还在不断增加,实在是可喜可贺!

然而,我在“烟雨”浏览了一段时日之后,总感觉有点不尽人意,愈看“烟雨”就愈觉得“烟雨”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在滋生。感觉上对“烟雨”的发展有些担忧。前几天,和网友聊天,说起了此事,他们也有同感。这里我仅说二三事,望“烟雨”重视。

奇怪的现象之一是编辑们在“烟雨”里发的文章。自然其中的文章有不少好的作品,但也有不少的作品我就不敢恭维了。不知道是在比赛还是完成任务,总之是质量上并不到位,就草草发表了。发表了也就发表了,偏又被精华,有朋友见了,就在上评论一番,先来者抢过沙发,沙发是没有的,也只是嘴上一说,已显示朋友的客气和重视,之后就喝上一杯茶,茶自然也是没有,不过也只是嘴上过过干瘾。然后就作一番口是心非的评论了。

“先抢个沙发坐坐,看看美文。。。”

“西西,看看各位亲爱的西西们,来凑个热闹。。。”

“优美而灵动的文字,好喜欢!”

……

也不管文章如何,总之是被精华了,自然就是妙文。因为被精华,所以点击率颇高,读者的评论也就多,我曾经仔细地阅读评论,也仔细地查看评论者的身份,不看便了,一看才明白个中原因。原来都是“烟雨”的编辑们在闹腾。今天你发一篇,明天我发一篇,你吹捧我,我抬抬你。算是尽朋友之谊。大家都是名家,都成了茅盾,都成了冰心。感觉是特别的好。只可怜了那些小角儿。那些小角儿,自然都是一些无名之辈 ,大多数是初来乍到者。

也许他们的文章真的是没什么可看,虽然被发表了,但被编辑们冷落。翻看着无名之辈的文字,虽美妙,然问津者极少,连那些活跃在“烟雨”里的评论家们也不知躲到何处凉快去了。

奇怪的现象之二是寂寞的阴天写的《我毁了这个男人》。单看小说的题目就千般万般招眼,感觉上就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去看。看过之后,就觉得这世界是那么可怕,可恶。真不明白作者写此文的意图如何。故事的内容是如此:一个神经质的小女孩,凭借着她的美貌,去勾引着男人,然后用指甲上的无名毒杀死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然后她就“无比的幸福”了。作者的年龄还很年轻,能够写出如此题材的作品,却是非常不简单。且不看她的文字功底如何,应该说她还是相当有水平的,虽然有些文字十分的幼稚,我且不论。单就小说的内容而言,就感觉作者的心理有点问题,因为有问题,所以才写出了《我毁了这个男人》这样神经质的作品。在作者的眼里,我们国家是无法度的国家,人是自由的,自由的可以随意的杀人,男人们是她的玩物,玩过之后便毁掉。而独留下一个寂寞的阴天。国家于她只是摆设,更多的是憎恨和不满!我很纳闷,因为《这个男人毁了我》?还是因为《这个时间真他妈的黑》,又或者是《一条自杀的小鱼》,总之她的作品充满了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恨不能把她眼前的敌人全部干净的消灭掉。而这个国家如果属于她就最最美妙。虽然我们国家还有许多的不完美,但也不至于被作者怀恨如此吧?虽然我们国家在文艺政策上实行的是“百花齐放”,但我以为,这样的作品还是少发表为妙,而误导了广大的青少年读者,使他们走上歧路。

奇怪的现象之三是最近文清的《男人花心不是错》和暖玉的《女人花心也不是错》,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她们俩实际上在打擂台。在此之前,文清还写过一篇《女人花心不是罪》,想来观点有些勉强,也就没有被精华。这两篇文章无疑是给沉寂的生活添了一把小火,男人们开始兴奋,女人们也不甘寂寞了,于是纷纷留言,说什么的都有。看去好不热闹。我虽然在文清的留言榜上也留了话,但我内心并不赞成此做法。男人花心也好,女人花心也罢,都不应该。虽然行为上做到不花心,但心花了,人也无疑会花,比喻去上网,遇上一个心仪的男人或者女人,你会怎么做?是抛妻弃子还是抛夫弃子?到头来潇洒的是男人,女人却是有许多的不舍,比喻孩子。男人离了婚,大家也许还会庆祝一番,女人就不一样,人前不说,但背地里就会指指点点,说“这个女人离婚了”,言语自有对女人离婚的嘲笑。毕竟中国的传统是如此,虽喊了几十年的男女平等,但结果又如何呢?吃亏的还是女人。

我赞成男女平等,不论在工作上,还是家庭里过的小日子,我都赞成男女平等。但事实又如何呢?谈什么男人花心和女人花心,还说什么“做花心的好女人,做精品女人”这不是笑谈吗?既然想花心,又何谈好女人?好女人是不会花心的。也许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愚,一时间没办法接受吧。

以上所述,是我对“烟雨”之怪现象的几点看法,如果因此被人骂,我也不计。说来说去,你们都是名家大家,宰相肚里能撑船,我算什么呢?一个无名小辈——东方小白是也。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9-6 19:22:15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东方小白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文清 | 荐/文清推荐: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欢迎你新朋友!
不错的文笔,注重事实。
说怪也可,不怪也罢,
可能这也是正常现象。
感谢你对烟雨的关注与支持!
虽然文章直接面对现实 ,
也不会有人骂的。
在网络中写文字,
要有勇敢接受不同意见的勇气,
说好说坏都要做到宠辱不惊。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在不同的文字中完善自己。

文章评论共[24]个
文清-评论

对于朋友说到我的文章,我只是个人之见。我写任何文章的时候,都是权衡再三,才写的。女人不花心未必是好女人,女人花心,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我这里所说的女人花心,并不是女人水性扬花所为。
感谢朋友的关注,请在以后的日子里,多提宝贵意见。
  【东方小白 回复】:你不认识我吗?我改头换面了哦。。。因为怕怕。 [2006-9-6 20:07:06]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7:26

季锋-评论

我来说句公道的话。烟雨本就是给大家的一个平台,编辑能写出这是好事,也值得称赞。抛去文章实质内容的好坏,作为一个文学的地方,有这种竞争绝对是好现象。其二关于寂寞的阴天,对她的文章我亦有同感,且抛开文章本质的好坏,单老兄说的几点应该也差不多了。不过小小年纪,写出此等文章,已是不易,也许在后来的经历中会使她明白一些事情吧。这个暂且留话。其三,我觉得个人都有个人的观点,写出来就是为了大家的评论。这其实没什么。
此三点之怪,不足以服人。
  【东方小白 回复】:之所以提出这三点,也许你认为是平常事,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服不服人,不去争它,能否接受自是你们的事情,我只是提出我的一点个人的看法。 [2006-9-6 20:12:50]
  【灯火之间 回复】:我强烈建议以后有评选活动时候把会员和编辑分开评,这次我就没想写 [2006-9-7 9:03:23]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8:00

湖北公子-评论

我不关心这些,文章好坏,我说了不算,他说了也不一定正确。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8:52

余轻羽-评论

我觉得本文作者说的有一定道理,但也不是绝对。
  【东方小白 回复】:绝对的事是没有的,只是希望烟雨发展得更好。所以才提出自己的看法。 [2006-9-6 21:31:30]
  【余轻羽 回复】:但是你说的很对 [2006-9-6 22:21:48]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9:01

“逝者如斯”-评论

这文章的水平要是放在编辑身上,哪怕只有1/3的水平,也精华了!这就是会员和编辑的区别!
我感觉烟雨的编辑们出发点是好的:鼓励大家发稿,一来培养大家的文学写作积极性,二来可以提高烟雨的感染力。但发稿的尺度过低,鱼目混珠,很好的文章被烂文淹没了。文章评价等级的尺度也是随意性极大!还有,你说的意见,编辑们表示接受,但世纪上并没有改进,等于白说!
  【“逝者如斯” 回复】:还有,你说的意见,编辑们表示接受,但实际上并没有改进,等于白说!
本文写的朴实无华,但很有有功底!道理说的明白如话!难得!
咱也是直话直说的人,又来了一位同盟军,真是高兴!
握手! [2006-9-6 21:13:26]
  【东方小白 回复】:握手!兄弟的文章我也看了不少,很不错的。如你所说,我是白说了,那季锋编辑就不接受。随他了。哪天我要写点什么批评他,看他有何感想。:—) [2006-9-6 21:27:19]
  【“逝者如斯” 回复】:是,随他吧!
咱要说还是要说的,说了也白说,但不说白不说! [2006-9-6 21:31:39]
  【东方小白 回复】:就是就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热闹一下。。。。:) [2006-9-6 21:33:57]
  【“逝者如斯” 回复】:你文中提到的“花心”文章,我也看着不像!简直没有是非观念了嘛!
于是本人就写了拙作《男人花心该活埋 女人花心该活烧》以示反对! [2006-9-6 21:50:34]
  【余轻羽 回复】:靠 原来我还是有知音的 [2006-9-6 22:27:30]
  【灯火之间 回复】:以后编辑和会员的文章能不能分开评? [2006-9-7 9:00:47]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9:10

河边居士-评论

朋友的第一点已经有N多人提出了,看来要改善是很难了,第二点我在《我毁了这个男人》跟帖中也提出了与朋友几乎相同的质疑,个人认为这样的文章就不应该发,烟雨红尘应该表现的更积极向上一点才对,至于第三点本人这两天出差还没来得及看最新的文章,哈哈,握手,支持一下。
  【东方小白 回复】:首先感谢朋友的支持!没想到在此遇到了同道者。看看吧,编辑们好象不高兴了哦。。我自笑一回。 [2006-9-6 21:41:05]
  【河边居士 回复】:管他哪,那是说到痛处了,也是大家为了烟雨将来更好才去说. [2006-9-6 21:48:01]
  【余轻羽 回复】:同意2位 [2006-9-6 22:27:57]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9:29

风雨芭蕉-评论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大家徜徉在烟雨的文字里,得到的更多的应该是思维的拓展,以及和作者之间产生的心灵共鸣。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人的原则,花心与否,道德底线。我想同意花心的人应该是没有体会到家庭幸福的人吧!

  【东方小白 回复】:谢谢朋友的欣赏!看来我们应该是同道中人.. [2006-9-7 11:38:03]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10:20

晨希-评论

英雄所见略同,不必太惊讶!呵呵………
  【东方小白 回复】:看来我不是孤军奋战啊!还有朋友在支持我!谢谢! [2006-9-7 11:39:40]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10:35

雪域飞鹰-评论

文章说的很在理!我也在这里混了好久了!这样的事情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网络嘛就这样!人世间还有许多许多的不平事呢!何况是网络。俗话说的好,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呵呵!
  【季锋 回复】:晕啊,在理。谁说我不接受了,这文章我看着就特舒服。以后不当编辑加入他们团伙。哈哈。 [2006-9-6 23:35:53]
  【雪域飞鹰 回复】:晕死!原来是你换马甲了啊!?????????????好久不见问好! [2006-9-6 23:37:12]
  【东方小白 回复】:我没想到向烟雨提出意见,不管好坏,都应该接受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响.我之所说季锋编辑是缘于你说的话"此三点之怪,不足以服人"这话看去就使人有误会.毕竟你们是一个小说部的哦. [2006-9-7 11:36:23]
  【季锋 回复】:切,我还用换马甲吗?要做我直接就用这个号做了。我的不足以服的意思是说服力仍显得牵强力一些,并没有否认你。要让大家 都觉得正确,那必须有最有力的证据,人家弄法律不就是得这样吗?
[2006-9-7 16:58:41]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10:36

纯白陰影-评论

  怪之怪  人心之所趋``~`大多人已经如此 还能怎样` 把自己给管好了才最关键`
 好与坏`各人定义及眼光不同~`男人女人花心多的还是定义问题``
  【纯白陰影 回复】: 不过本人比较传统` 将花心定义成贬义``极度讨厌~~~! [2006-9-7 2:15:48]at:2006年09月06日 晚上11:35

寂寞的阴天-评论

我必须澄清两件事情,一我心理绝对正常,二,我那篇<我毁了那个男人>,绝对没有毒害青少年。曾有杂志编辑这样评论我的文章,我毁了那个男人,归根究地是网络的恋情惹的祸,因为迷恋网络的情情爱爱,使一个少女毁灭了理智,开始报复。我的主题是,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但也不要对爱情失去水分,因为最后少女得到了一个男人的爱,虽然最后是毁灭。
  【寂寞的阴天 回复】: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文章的好坏自有分晓.编辑也是从会员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也是从默默无闻的会员走上编辑岗位.好文章,自然有人喜欢成热文,冷冷烟花第一次发文章就被评为精华,并且评论相当热闹,他不是编辑,但也受到追捧.
中华传统美德,既然熟识,自然会对他人文章加以评论与问候。是客气不是福气。
编辑的文章容易推荐或是精华,我不说绝对性的水平,但文章的好与坏,会员会发表他们的看法。
上期烟雨的热潮,是讨论编辑的文章为何轻易被推荐?
现在是探讨男人女人的花心的对与错,文字是一种发泄或是表达情感的方式。
我想知道你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是指责还是愤愤不平?
你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为发泄自身对烟雨形象的不满,用文字来述说。
每个人用文字来表达的东西都不同,希望你能理解每个人文字的背后藏的到底是怎样的痛楚与无奈或是其他。
[2006-9-7 0:27:11]
  【寂寞的阴天 回复】:大晚上的说了这么多,口渴了,喝水去^_^ [2006-9-7 0:29:42]
  【寂寞的阴天 回复】:睡不着,我还得接着说,我的文字不算完美,不算美好,不算快乐.文笔也不咋得,但我会随着自己逐渐成长,来更加完善自己的作品.
我的作品很幼稚,我没话说.
我的文章有毒害的嫌疑,我有很多话说.
我常这样说,我天不怕地不怕,上刀山下油锅,水里来活里去,见了上帝用脚踹.
我在那篇文章后记里写过,
记:其实写这篇文字,出于什么目的,我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想这样写,只想这样毁灭下去。

  今天在书店,我看了到一本书《天使不怕堕落》。我是个不喜欢看别人故事的人,一直以来,我从未真正的读完任何人的一本书。或许这也是一种悲哀。

   我曾经对一个朋友说过,我喜欢在文字里杀人,因为在现实里我不敢。
  是,现实是现实,文字是文字。
  不清楚,是否如那些人所说的那样,写字的女子终究要悲哀下去。
  或许是与生俱来,我不愿意轻易的去相信别人,这样我会很安全。我像个温暖的好孩子,可我却很坏,喜欢暴力,喜欢颓废,喜欢暗无天日。

   关于爱情,我说过,爱情是毒,爱情的国度里,没有谁多爱谁一点。我说,我愿意拿爱情做赌注,我不怕输,因为我输的起。

   坐在公车上,我就在想生活的美丽与忧伤。天际上那圣洁的阳光,闪亮的粉碎路边摇晃的枝叶,于是阳光碎了一地。

   在文字的游戏里,我曾快乐的说过,谁愿意给我光明,我将永远追随下去

因为曾经的年少,曾经的无知,而虚度了大把的时光.如今我很平静的生活,不再张扬生活的状态,做个好孩子,做个听话的好孩子,为杂志写点专栏,没事在网上看看文章,只此而已.
我是奇怪的妖精,天生同情弱者,心疼一切我所心疼的人,我反应的是社会的不美好,我是独眼龙,只能目睹这个世界的黑暗,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世界的美好,我会好好的感悟生活,相信一切都好.
不说了,越说越感伤,睡觉,祝自己有个好梦,最好能梦到上帝他老人家给我砸人民币.^_^ [2006-9-7 0:48:23]
  【“逝者如斯” 回复】:我不会写小说,也就不愿意看小说。你的小说我也没看,抱歉。
但我觉得你有这份写作的热情已经难得,还有这多的感悟,将来还是能写出前途的。
加油!
但对别人提出的意见,要能宽容、能接受,正确的意见,要在行动中加以改进。
问好! [2006-9-7 8:12:23]
  【思琼 回复】:阴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小说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现象的缩影.有的人从小说中看出生活的美好而更加珍惜生命,有的人从小说中看出生活的悲哀绝望,而毁灭自己.错的不是你,而是看小说的人的思想.不去管他! [2006-9-7 10:41:31]
  【东方小白 回复】:在写这篇文章时,我曾经想过许多,有些话是不是该写进去,写这些话是不是会伤害到阴天?毕竟你还是个小女孩.在我心里,你应该是在健康环境下成长的女孩子,对at:2006年09月07日 凌晨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