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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离婚的原因--利离婚后的日记简单的爱着他-王

发表于-2006年09月20日 晚上9:55评论-5条

在发表这篇日记前我是经过利同意的,她让我看了她的日记,她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我,我提出了要在网上发表的想法,她想了会就答应了,下面就是她在离婚后写的一篇日记,我只稍微改动了一点。文中康康是利的儿子。

现在超和他的家人都不让利看她的儿子了,利写了整整三本日记,每篇日记中都表达了她对儿子的思念和对人生的无奈,虽然日记中没有什么优美的词语,但句句刺痛人心,如果可以,我想把她的日记全部发表,让人们可以从利的遭遇中得到某些启示。 

--题记

2005年9月12日 晴 晚上10点左右(利离婚后的第11天)

我已经有11天没有抱着康康睡觉了,也只见过几次面,我不知道我这些天是怎么过的,每天都昏沉沉的,像个快要死的人一样,心里除了想康康,什么都没有了,躺在床上也不想动,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康康,你想我了吗?看着你的照片,有流不干的泪,日子真的很难过,要不是有一个秘密支持着我,我恐怕活不了这没的你是十几天,(利所指的“秘密”是后来利把康康偷偷的带走了)但我又有点怕,怕我举起你后,坚持不到最后,害你掉在地上,(利早有把儿子带走的想法,但又怕她养不起儿子,这里可以看出她当时的心里是矛盾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有5天没有见你了,傍晚我打电话,你奶奶说你不在,我知道其实是他们不想让我见你,我只有看着你的照片流泪、抽烟、瞎想一些事,如果我真的就这样失去了你,我真的就不活了!我真的想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却做不到,但错不在我,我已经为你付出了很多,很多·······

不管将来如何,我想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最疼你、爱你的妈妈现在真的好想你,我现在对你的想念是用语言无法诉说的,这种痛苦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我对你的爱超过世上任何事物,没有人能体会到,每天都睡不着,想你,想你,想你啊!!!!!!!

这是利在和超离婚后的第一篇日记,我没有权利把她的日记改动太大,但我总有权利对那些人(超和他的家人)说点什么吧?

人都是有感情的,别说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母子连心,不下与失指之痛啊!超有什么权利不让她见孩子啊?刚看完利这篇日记,我很气愤,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对利的遭遇我同情,对超和他家人的做法我气愤,世界怎么就会有他们这样的人呢?如果这事落在他们的身上,试问他们会怎么想?

我让利去法院起诉超,利说现在的社会没有钱就是输,起诉也没有用的,我问她,难道就让他们这样剥夺你做母亲的权利吗?利只是哭。

我想问:这个世界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钱就能剥夺一切吗?

本文已被编辑[圆月弯弓]于2006-9-21 6:57:2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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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芳草人家点评:

亲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购买的

文章评论共[5]个
圆月弯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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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有些不明。
  【简单的爱着他-王 回复】:不算议论文章吗?我不想发到日记版,日记毕竟是代表自己心情的,而这不 是! [2006-9-21 11:54:19]
  【简单的爱着他-王 回复】:算什么算什么啊?人家说不行就不行吗?狡辩什么啊 ?真是的,晕!还晕啊?不是已经住院了吗?唉!一边玩去吧,去游戏好了!还看什么啊?心烦就[**]啊,在这里有什么好发泄的哦?就是,就是,俺[**]了!!!!!!!!!!!!!! [2006-9-21 12:23:29]
  【简单的爱着他-王 回复】:无聊!无聊啊!这就是无聊人发疯前的症状!!!!!!!! [2006-9-21 12:24:41]at:2006年09月21日 清晨6:58

芳草人家-评论

以后此类文章建议发到日记版
  【简单的爱着他-王 回复】:我不想发到日记版,日记是表达自己心情的,而这不是! [2006-9-21 11:53:25]at:2006年09月21日 早上8:26

简单的爱着他-王-评论

切!!!!!!!!!!切!什么什么啊?不写了!!!!!!!!!!!!!!!!!!!!!!!!!!!!!!!!!!!!!!!!!!!!!!!!!!!!!!!!!!!!!!!!!!!!!!!!!!!!!!!!!!!!!!晕死!住院了,你们就当我是神经病!at:2006年09月21日 中午12:17

简单的爱着他-王-评论

我要死了,各位笔友与事请烧纸!唉!人间悲剧就要上演了哦!!!!刺激、精彩!玩完了!at:2006年09月21日 中午12:18

WNRS-评论

日记加评论,很好。钱就能剥夺一切吗!?痛痛痛!!切切切!!!at:2006年09月21日 下午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