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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切勿“拔苗助长”郭志锋

发表于-2006年09月29日 下午3:30评论-1条

眼下,各地的新农村建设红红火火。农民朋友参与的积极性也十分高涨。应该说,中央出台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也是一件得民心、合民心的大好事。但是,在某些地方,目前却出现了一些冒进、一刀切的错误倾向。

这些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一刀切,用一个模式去整合所有的村落;二是急于求成,凡事想一步到位;三是思想宣传工作缺乏力度,群众不配合。前不久,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某县一个行政村因为推行新农村建设而让当地农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并且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事情。虽是个案,但已充分暴露出这些存在的问题。因此,为防患于未然,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工作,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与益处。

综合考察各地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愚以为有三条原则务必把握。首要一条,便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就是要求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经济实用。既不能套用城市的高标准,也不能沿袭发达地区农村的设计模式,而是要多考虑一下农户的生产、生活特点,多考虑一下简单易行的设计方案。其次要量力而行。在推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作为组织者,应深入了解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入为出,量力而为。农民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非但政府不强逼农民举债建设,而且要向农民宣传,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劳永逸。要一边发展生产,一边规划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生活质量。最后一条,就是要“细嚼慢咽”。这主要是讲政府的宣传思想工作,要做得细致入微,要做到每家每户每个人,做到每个农民朋友的心坎上。有人认为,这是为农民自己办事,还有什么思想工作要做?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为农民朋友受文化、观念、个人见识等因素的影响,不一定就能看清新农村建设的潜在优势与长远利益。所以很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还会出现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抵触的情绪。因而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与政府部门,就必须将宣传思想工作做在前面,做细做透,不能“囫囵吞枣”,更不能强制执行,以防出现“呛喉”或“消化不良”的恶果!

新农村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将好事办好,请各地组织者务必不要“拔苗助长”,否则得不偿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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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对建设新农村的提议方案提得很好;
值得某政府部门参考一下。

文章评论共[1]个
帘外落花-评论

呵呵,到是也真为农民办了一点事情哦at:2006年09月29日 晚上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