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没“资格”写这篇文章的。因为我对诗歌实在谈不上什么研究。虽然常常写些歪诗,却至多只敢在论坛上作为调侃助兴,而不敢轻易投稿。只是最近网络上为这议论的太多了。有嘲讽的、有愤怒的,也有打抱不平的。而又正因为这多是针对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詩人、国家一級作家、《詩选刊》社编辑部主任;中国诗歌学会“詩神杯”全国詩歌大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手笔。(就事论事,姑且不提名字)。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说几句。
另外想说的是:原打算写成杂文的,但生怕自己有失偏颇,或过于刻薄。掂量再三,觉得还是写成散文的好。又鉴于“烟雨红尘”偏爱首发稿,我又偏爱其氛围,那就先发在这吧!
先让我们读读这位诗人的这几首诗: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我爱你的寂寞如同你爱我的孤独》
赵又霖和刘又源
一个是我侄子
七岁半
一个是我外甥
五岁
现在他们两个出去玩了
《巴松错》
莜麦菜还小
就可以吃了
后来丝瓜结了
可以每天去摘
《我发誓从现在开始不搭理你了》
我说到做到
再不反悔
《摘桃子》
诗人们相约去北京西郊摘桃子
问我去不去
我说要是研讨我就不去了
但摘桃子好玩
远胜过赏花
我们这代人,同当代年轻人一样,也曾经迷恋过写诗。因为激情有余,何况又有个曾经激动过人心的年代。郭小川、艾青、藏克家以及苏联的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不少伟大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无不在我们年轻的心灵中留下深深的印记。这就是所谓的时代烙印。
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作品同时代合拍,积极向上、热情澎湃,能给读者丰富的心灵感受,能引起读者心中的共鸣!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语言是载体。说到底就是语言的艺术。罗曼•罗兰曾说:“艺术是一种享受,一切享受中最迷人的享受”。如今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步伐,人类已构筑起灿烂辉煌的艺术宫殿。艺术已经成为人类智慧与才华的非凡展示并具备跨越时空的永久魅力。因此,好的诗歌实在是应该留给读者想象的余地和审美的空间。
虽然随着一个重经济讲物质、重自由讲个性的新时代来临,信息的便利、网络的发展、都让人们显得有些浮躁,再加上历史的原因,明显发育不良的人文精神仍然处于暖昧的地位。但是文化的传承是不可能被豁裂的。因此在我国源远流长的诗歌,能在每个时代的关键时刻,都会再度焕发青春的活力。那是因为我们需要人性、需要良心、需要抒情、需要隐喻、需要浪漫来支撑和点缀我们的生活。而诗歌,作为一种特别讲究精炼的艺术,它应该形象鲜明,以至言外有意、弦外有音,表现的都是经过高度提炼的生活。而作者在用词上的精雕细刻,轻敲细磨,百般提炼,让作品富有诗意、诗味和诗韵。它不仅能让作者起到了陶冶情操并享受艺术创作的那分愉悦和快感,并且能潜移默化地浸润读者的心灵。因此诗要耐读,要经受得起读者的细细咀嚼,要让人感到值得回味;以至让人陶醉。这样的诗歌才能算得上精品。
我国的诗歌,自诗经、楚辞、汉魏六朝至唐代,到元明清时期,感时恨别、寄赠唱和、借景抒情、五言七言、比兴对仗等内容和手法各种形式都已经相当完备。这里自然不必赘言。
然而:现代诗歌较之近体诗而言,表面上看好象容易的多。不必拘泥于格式,只要在韵脚上留神就能上口。况且词汇也必定较古人更为丰富并充满时代气息。但是要写得好也并不容易。尽管我们常常说作诗言志,可那也未必。满篇忧国忧民、愤世嫉俗的豪迈诗篇,其实大都是纸上谈兵。而讴歌爱情、品味生活,借物抒情、放飞思绪的诗,可都是从心底里流淌出来的,而不是挖空心思想出来的。一首好诗,至少应该让读者欣赏时能读到一点意在言外的东西。让思想跟着延伸、拓展。因为诗的最大特点,其实就在这“意味”二字上。而优秀的口语诗,其口语背後或字里行间是有潜台词的。所谓“尽在不言中”指的就是文字背後的那些意味深长的东西,也就是杜甫所说的“诗罢地有余”。只有这样,才能给读者留下思维再创造的广阔空间。
因为只有在规矩方圆中驰骋纵横,从必然王国走进自由王国,才能算是大家。所以就新诗来说,当然不能让形式约束了思想,而要让形式更好地为内容生色。姑且先不谈立意,光是文字的锤炼就得下点功夫。因为诗歌不比其它体裁,它非但特别讲究精练,还须在遣词造句上要求生动、鲜明而准确。那就非得逐字推敲不可了。俗话说:“语不惊人誓不休”嘛!但是,形式上音步句段(大体整齐,精炼,字句经得起推敲)和韵律(隔行押韵,尽量照顾平仄,朗朗上口)等方面,离开中国诗学理论的指引怕是不行的。
要知道,诗,作为艺术,是让人品的,让人口齿留香,心旷神怡的。所以作诗务必言之有物是第一要点。其次,就须求节奏、讲韵味。因为诗是抒写心灵的艺术,在所有的文学体裁中,它是最富于灵气的。
所以我一向认为诗歌是最难写的。
而有些人认为现代诗歌好写的很。开口就来,信笔能就。句式或长或短,全无规律可循,甚至连押韵也不在乎。以至空写一堆大白话,一锅清汤寡水,淡而无味,毫无韵味可言;就如这位著名诗人的《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
在公共场所
的卫生间
大便后
不冲刷
便池
的人
一句大白话,撇去了标点符号再分行,就能算做诗?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然:用口语作诗,并没什么不好。但口语诗口语诗,口语要成为“诗”才算口语诗。否则也就只剩下了口语。岂不形同嚼蜡?有些作者大笔一挥,一气呵成,自以为流畅自如。却连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还洋洋得意。再看这位的《我终于在一棵树下发现》
一只蚂蚁
另一只蚂蚁
一群蚂蚁
可能还有更多的蚂蚁
可能作者自以为寓意深奥含蓄,殊不知却让读者不知所云,如同五里雾间。就如前几年曾经一度流行的“朦胧诗”,我之所以实在不敢恭维,就因为它实在让我茫然,无法展开联想和享受快意。
有人推崇写诗以随意为好。这我赞成。因为作为文学体裁之一的诗歌,没必要非得显得那么神圣。再说那摇头晃脑,刻意做作出来的抑扬顿挫毕竟有些做作。但刻意的“随意”之作与出乎自然的随意之作是绝对不同的!前者可谓矫情晦涩,后者却时常会让人觉得妙不可言。因而不可一概而论。
可虽说诗无定解,其意境全在各人体会。但这也得看是谁写的。上述那些东西倘若是我写的,那没什么。既然是狗屁,那也只是让人或不屑或嗤之以鼻,如此而已。但作为诗坛执牛耳之领军人物可就不同了!则是万不能如此刻意地“随意”的。前面摘录的那些个“诗”,甚至是些不伦不类的断句,还能刊登在作为诗界先导的《诗选刊》上,就此登上大雅之堂,怕是碍着身份的缘故。否则岂不成了咄咄怪事?
虽然我一直觉得当今写的最好的是那些“打油诗”。尽管语言直白,但诙谐幽默,辛辣夸张、犀利泼辣,嬉笑怒骂、入木三分的风格却相当生动有趣;况且浅显易懂,不至于让人不知所云。但它一旦变成一点韵味和意境都没有的大白话,那能叫诗吗?!如今倘若有人希望打破我国詩歌数千年的“詩家語”传统,用原生态的語言来写原生态的生活。作为尝试,倒也无可厚非。若是推崇,那我倒要问了:
既然把大白话撇了标点就能称作诗,那我们还能从中找到什么创作乐趣?!
既然要我们读这些东西,我们还要诗人做什么?!
既然这也能算作精品,那我们还写什么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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