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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惨死谁的过?紫色妖精

发表于-2006年10月10日 晚上8:47评论-6条

我们县城在9月1日开学前,某中学发生一件人命案,一位高一新生在寝室被残忍的奸杀。

此事引起了县各级领导的重视,警方组织强有力的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

事后第三天,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的调查,事情也有了眉目:此受害的女学生枚是刚转校的,她在原母校的出名的校花,有很多男孩子追求的,初二时与同校的一男同学伟相恋,此男同学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境很好,据说在枚身上也花费不少钱,初三毕业后,枚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另一所学校的男同学林(也就是枚惨死的那所学校),两人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为了能和林相恋,枚就提出要和伟分手,但未果,索性就转到了林就读的学校;一来,利用摆脱伟的纠缠,二来也可以和林朝夕相处,哪想伟不甘心就此分手,一时冲动,找到枚新的就读学校,残忍地奸杀了她。

伟杀人后并没有逃跑,警方找到他时,他正在教室里听课,对杀人的事,他供认不讳,一个如此的阳光少年,一时的冲动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给父母带来了伤害,人命关天,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失女之痛对枚的父母来说打击是致命的,枚的父母认为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他们认为是学校的管理漏洞。(后经警方调查,这所学校管理是太乱,在枚被害那晚,该学校的大门和寝室均无保安人员,任何人都可以自己出入校园,从不需要做登记手续的),于是,枚的父母一张诉状也把枚的新校告上了法庭。

枚的新校则认为他们没有责任,其一,枚被害,那是她在原母校惹的祸;其二,学校在没有正式开学前没有保安人员属正常。

我不知道在法庭上,法官会怎么样判决,但我个人认为,枚的新校是有责任的,不论枚是在那里惹的祸,既然出事的地点是在学校,这就是学校的责任,是学校的安全没有做好,尽管还没有正式开学,但部分学生已经入住寝室,他们入住前定是经过校方同意的,不然他们也开不了寝室的门啊,既然校方同意他们入住了,就应该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国家法律对公私学校也有规定,学校要24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的,本校的学生要配有出入证,外人进校是要登记等!

作为枚的父母不能说没有责任的,自己的女儿初二就早恋,难道做父母的就没有察觉到吗?现在的社会对那些少男少女的诱惑太大,他们总想去尝试的太多,结果失去的也就太多,包括可贵的生命,做父母的就要多注意儿女的举动和变化,一旦发生异常就应早劝说和阻止,这样也许惨局就不会上演了,我想这点枚的父母并没有做到,俗话说“家长的儿女的第一老师”,枚的父母就失职了!

枚和伟在原母校恋爱长达一年之久,难道就没有一个老师知道吗?为什么会没有人劝说和引导呢?········

悲剧已经发生了,再说什么已经晚了,再也挽不回枚那本应开花结果的生命了。

近几年时有学生惨死在学校的事情发生,学生惨死在校到底是谁的过,值得人们深思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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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总有一部分人在概率之内,所以只能汲取教训。

文章评论共[6]个
雨辉-评论

女学生被[已过滤**]杀,是学校犯罪的升级。
学校,家长,社会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紫色妖精 回复】:恩,你说的对~~~~~~~~~~~~~ [2006-10-11 9:51:28]at:2006年10月10日 晚上9:59

罗军琳-评论

不稀奇。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啦。偶知道的太多啦!at:2006年10月10日 晚上10:17

罗军琳-评论

做家长可真难哦。还是编辑说的好,概率!at:2006年10月10日 晚上10:21

冰山潜流-评论

看了你这文章,我昨天做梦都是这个情节,恐怖极了!可恨!
  【紫色妖精 回复】:[**]~~~~~~~~~~~~~~~~~~~~~她也不是你杀的啊?是你吗? [2006-10-11 10:47:37]at:2006年10月11日 上午10:46

梦缘公子-评论

恩。。。问题女孩
  【紫色妖精 回复】:破~~~~~~~~~~~~~~~~~~~~~~~~~~~~~~ [2006-10-12 15:05:57]at:2006年10月11日 下午3:09

知心的爱-评论

你咋有这么多的悲惨的故事??!!
  【紫色妖精 回复】:我喜欢写悲哀的故事
[2006-10-11 15:39:23]
  【知心的爱 回复】:是你的性格吗 [2006-10-11 15:41:29]
  【紫色妖精 回复】:恩~~~~~~~~~~~~~~ [2006-10-11 19:21:41]
  【知心的爱 回复】:难道你不学会自己做开心的你吗!快乐~~~~~~~~~~~~~才是美丽的! [2006-10-11 23:57:08]at:2006年10月11日 下午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