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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莫大于谎(96)良药苦口

发表于-2006年10月13日 早上8:41评论-0条

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叫做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推而广之,在用势上,有些人无势时会借势,无势且又借不到势,自己就开始造势了。

造势,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特殊的炒作。

街头用砂粒火炒板栗,只见炒栗人铁铲猛翻,一通明火爆炒,使得原本楞青的板栗由生涩而透熟,由无味而溢香。手法、力度、火候掌握得炉火纯青,一般人是难以做到的。这种炒是一种正炒,表理如一,名副其实。

1991年6月,法国轩尼诗公司装有5箱白兰地的四桅白帆船历经8个月的海上航行,到达上海客运码头。在上海,他们以公关活动为方式大造声势,不仅请了中国传统的舞狮和鼓乐队开道,而且在码头和五星级花园饭店举行了爵士乐队和时装模特献技的宣传活动,为此花费了1200万美元。从此,这种昂贵的酒敲开了酒厂林立的中国酒市场的大门,并进一步摆在了遍及各城市酒家的酒柜上。这种炒是商战正招,投石问路,步步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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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各种造势炒作风起云涌,此起彼落,有无料生炒、有自残恶炒、有小道暗炒,其手法不同,力度有别;或正招、歪招迭出,或正炒、反炒并用。或平地高楼、无风起浪;或烟雾弥漫、星光灿烂 ;或借题发挥、小题大做;或似贬实褒、明抑暗扬……

演艺圈的明星喜欢“炒”。他们的绯闻隐私原本就是一个永恒话题,但跟着弄个身患绝症起死回生,打人吸毒惹出官司,沐浴泄光被人揄拍,遭绑被劫扑朔迷离的热门炒点,再经狗仔队渲染、娱记们传播,立马吸引公众眼球,很快产生社会效应,使不成名的一举成名,使名气不大的变得牛气冲天。

一些商家喜欢“炒”。他们有时为了一个品牌,一种商誉,或借开发一个新项目、研发一种新产品、或新股上市、开业志庆、落成典礼、楼市开盘、新片公演等等,先是广告宣传、软文评论,紧跟着新闻发布、产品推介,名人示范,再接着展示会、研讨会、首发式、首映式多管齐下,一哄而上,炒得铺天盖地,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烟雾腾空,皂泡四起。面对时尚概念的爆炒,营销机谋的推广,广告战术的张扬,时髦理念的吹嘘……,善良的人们思辨搁浅,警觉失灵,迷醉之后落入造势的陷井,最终钱财被打劫一空方才如梦初醒…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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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炒作在如今形成了一种形式;
一般的商家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的炒作实在是可恶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