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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婚配真意

发表于-2006年10月17日 下午5:05评论-2条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一家报社也许每天都会接到求助电话,这是很正常的工作之一。然而某省的一家报社所接到的求助电话却让工作人员诧为奇事:一位老年男子欲通过媒介的撮合,来给他的亡儿娶媳妇。因为这位老人,曾在报纸上看到过一具无名女尸的寻求领取启事。他寻问这具女尸的下落,并且说如果女尸现在还无着落,他愿意买下,目的就是给去世的儿子结阴亲。因为老汉已五次托人给已离开人世间的亡儿说阴亲不成,于是就想到了向报社求助。



买尸体,配阴亲,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封建迷信活动,是民间传下来的陋习。尤其是在农村,那就是给死去的人找个配偶,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结个骨头亲,又称“阴亲”。在农村中就有这种“活人好找,死亲难结”的说法,“阴亲”讲究年龄在12岁以上的,生前没有成过亲的。如果谁家死了人,那他的家人都会为死去的人张罗一门“阴亲”,一是让死者在阴间不孤单,二是死去的人来生也不会是一个孤家寡人,找一个死亲,少则一两万,多则五六万,如果想找一个般配的阴亲更是难上加难。于是,绑女尸、盗女尸、杀活人给死人配阴亲恶性事件也就发生了。这几年民间的配阴亲的闹剧也越演越激烈对此,在当地也以国家目前并没有关于结阴亲的法律规定而疏忽打击,导致了民间配阴亲的闹剧越演越烈。举两个例子吧:苗某的儿子1999年在济源南庄水泥厂出事故死了,当时只有19岁,还未结婚。如活着的话,今年已22岁了,是该成家的年龄了,为给他娶个“阴妻”,苗某与女婿葛某密谋后,于2003年2月中旬的一天夜里,驾驶自家的时风牌农用四轮车,并携带铁锹、铁抓、塑料编织袋和白手套到济源市克井镇东滩村西面的雄山半坡处,将东滩村民范某死去的女儿葛某某的坟丘挖开后,把葛的尸骨装进塑料编织袋,掩埋好坟丘后,将装尸骨的编织袋带回石河村,埋在苗某家门口的菜地里,以便成全为亡儿阴间婚配的心愿。而他们却不知道法律明文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正是由于苗某和葛某的愚昧与无知,才使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本案在此告戒人们:人虽死了,但她的尸体和尸骨仍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山西省洪洞县马牧村的张恩贵,在半年前失去了14岁的宝贝儿子,按照当地的陋习,张恩贵急于给儿子结门“阴亲”,但要求女方年龄要相仿,为了这事他托亲属找朋友,最终找到了汤素梅,这让汤素梅既高兴又着急,于是一心想着发财的汤素梅,就为了那两万元钱,最终把罪恶的眼睛盯在了与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小玉婷身上,就这样,汤素梅在把小玉婷杀死之后,便把她卖给张家作了“阴间”的“儿媳妇”。愚蠢和贪婪的结果就是玩火者必自焚。



阴间婚配,习以为常地成为了某些地区的一道不可思议的特产。虽然说,到科学社会主义的今天,在农村,许许多多人并不相信有鬼神的存在,也清晰地明白攀阴亲而丧事大操大办是一份愚昧无知。但出于藉慰死者的心态,而让这阴间婚配得以安然生存的时空。才会有不分青红皂白地去求助于报社,痴想着在媒介的援救下实现阴间婚配的素愿。是的,铲除那些滋生愚昧和野蛮的土壤,也许并非是一朝一日就能立刻见效,既需用法律意识的强化,更重要的是法律制度的进一步齐全,才能杜绝这人间闹剧与悲剧的重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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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中国是个文化深远的国家;
至于这样的迷信自然是依然存在的;
需要的是我们利用科学去说服,证明那些是愚昧的做法,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文章评论共[2]个
X秋儿-评论

一定要封杀这种愚昧无知, 迷信落后的思想和习俗。

  【真意 回复】:谢谢秋儿点评.握手. [2006-10-23 18:37:51]at:2006年10月22日 晚上9:53

夏雨儿-评论

以前也看到过反应这类事的文章,人间太迷信最后导致的结果都不堪设想。支持了!at:2006年10月30日 中午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