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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拉樱花渡月

发表于-2006年10月25日 下午6:23评论-9条

哈哈,好奇心强的人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来看个究竟,如果你真以为我离婚拉,那就大错特错咯。花大哥和黄脸婆的感情好着呢,每天得接受她的驯化和训话,还要接受一大些家务,连网也不敢多上了,成了河东狮门下的一只绵羊,本来很想鼓足勇气当一回武松的,喝它个十八碗,然后拿起哨棒,回家找老婆算帐,可是这个计划到实践中时,总是泡汤了。

那么,我想要说个啥呀?

有感于最近对婚姻探讨的文字增加,又有一些关于离婚的文字很受同情,我心里难受。有人一写我离婚拉,钻近来看热闹的一定比看写《我和老婆好得很》的要多吧。这话虽然刻薄了点,可是婚姻这个古今常青的话题,还是怎么说也说不尽。

在我们的中国,爱情是一件很稀有的事儿,象法国那样把玫瑰当饭吃的人毕竟是不多的。中国人现实着呢,议论也多着呢,很多婚姻基本和男女的感情无关,而是和传统和家长的满意度有关,这样的情况下开出的花,结出的果,好不好,只能是三分尽人力,七分听天命吧。君不见多少男女,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时候,有几个是欢乐的谈恋爱,又高兴的结婚的?而又有几个是在缺乏恋爱传统的国情里,可以娴熟的展开的恋爱的?太少了,《梁祝》成了千古绝唱,不能说不和这种情况有关啊,中国的古代四大民间爱情故事,除了《梁祝》,其他的《孟姜女》、〈牛郎织女〉、〈白蛇传〉,哪一部爱情不以悲剧而告终?至于官方的爱情故事,除了杨贵妃嫁给公公外,不是恶心的,就是没意思的,所以,在中国,婚姻简直不象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家人的事。

我遇到过一些渴望爱情的人,觉得现实过分功利,政治拉、商业拉、官民拉、领导职工拉,简直不是人生活的环境,所以很渴望爱情,这方面女的比男的要多些。可是一旦遇到爱情,就很少有人可以从容而风度地面对了。

理智地说,爱情的背后有巨大的现实的制约,两个相爱的人结婚了,感情也很可能会变味道。所以爱情至上也不一定对。

我不认为婚姻是围城,婚姻对于两三岁的小孩子来说,肯定是围城,但是对于长大了的人来说,则是一亩田,这亩田,你看到的是劳累辛苦呢?还是有甘甜的果实呢?这就要完全看你的心态了。但是决没有不劳而获或者一劳永逸,则是决定性的。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好色,老是胡思乱想,只到碰了钉子后,才知道人世间各人所得自有份定,不能强求或一相情愿,这就是缘。婚姻也是一样的,有人说:“一个人的婚姻永远只有一次”,我相信这是对的,就拿我来说,我要是真和谁结婚了,要再去真的接受另一个肉体,那在我是绝对别扭的事情。

良好的婚姻使男那变成一座堂皇雄伟的宫殿,而不如意的婚姻则使男女变为一座废墟,这话,你信不,我信。

所以,我很想说,慎重的对待婚姻,而不是轻率的就闹离婚。

离婚后的男女,经济条件和相貌条件好的还好说,要是有人年纪也大了的,经济上也不是很宽裕,那么麻烦可就大了,漫长的岁月漫长的寂寞。上帝造人的时候,就从男人身上取下一根肋骨,所以男人没肋骨,展转反侧,睡不好觉,女的心无所归,无法静心。所以,婚姻需要交流沟通和努力经营,需要我们的努力和相关的行动。

大家都是明白人,我的说教也就到此算了,欢迎批评指正。嗨!

本文已被编辑[chen红叶]于2006-10-25 20:00:3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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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chen红叶点评:

婚姻是长久不息的话题;
更是社会男女值得去研究、学习的一门功课;
希望在经营自己的事业时更要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家庭。

文章评论共[9]个
帘外落花-评论

有点过分哦,樱花大哥,谁愿意离婚,谁愿意为了点击离婚?
生活遇到了,过不去了怎么办,你的幸福只是你的哈
  【樱花渡月 回复】:抱歉,我无意如此 [2006-10-26 10:19:39]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只是你这篇文章的确让我们这些离婚的女人有点……
离婚让我们在生活里有太过烦恼和不得以,所以才在网络写写自己的心声而已,
不说了,这也是你的观点 [2006-10-26 10:24:36]
  【樱花渡月 回复】:我理解,"有感于最近对婚姻探讨的文字增加,又有一些关于离婚的文字很受同情,我心里难受。有人一写我离婚拉,钻近来看热闹的一定比看写《我和老婆好得很》的要多吧。"实际上,很不要相信别人的善意,这类话只能甘苦自知,抱歉,我多管闲事了. [2006-10-26 11:06:03]
  【帘外落花 回复】: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觉得好人比坏人多,你怎样是你的事情,不过经过这些,我对曾经对你的尊重有点遗憾 [2006-10-26 11:14:03]at:2006年10月25日 晚上8:29

荆楚风铃-评论

要是有人年纪也大了的,经济上也不是很宽裕,那么麻烦可就大了。你这话是我写给我的。谁愿意离婚?谁不想有个幸福的家?如今的世道,说不好,指不定哪天你也离婚了。不是我咒你,今后的日子谁也说不好。记住,别在别人的伤口上洒盐!
  【等雨停 回复】:大姐,心态平和点好吗?不至于那么生气吗?呵呵 [2006-10-25 21:47:23]
  【帘外落花 回复】:我也有这样的想法,甚至想写一篇文章来驳斥樱花先生的观点 [2006-10-26 10:22:15]
  【樱花渡月 回复】:好,没想到弄出这么大的气愤来,抱歉. [2006-10-26 11:04:32]at:2006年10月25日 晚上9:30

荆楚风铃-评论

我写离婚,只是心里一口气没法出,我来这里也不是你想的哗众取宠。这样的宠有意思吗?你见我回过话吗?你觉得我们是为了点击率吗?就这点,你作为男人也不地道。我不想要谁来可怜我,疼我,有些话用文字写出来心里痛快点,舒坦点。你不想我们有个痛快说话的地儿?
  【樱花渡月 回复】:抱歉,的确我心不熏恶意, [2006-10-26 10:20:19]
  【樱花渡月 回复】:我今后记住这教训 [2006-10-26 10:21:58]
  【帘外落花 回复】:是的,樱花,我也写了离婚的文字,我们只是因为生活里没地方去说,更不想说, [2006-10-26 10:25:54]
  【樱花渡月 回复】:我曾经给 荆楚风铃留言,要她不要相信人的善意,别人会幸灾乐祸.要善于储存自己的心事,我一时冲动,就写了这文字,总的来说我没有恶意. [2006-10-26 11:03:35]at:2006年10月25日 晚上9:33

倚楼听雨6-评论

原来题目实用来吸引眼球的,你太过分了,别人离婚你不安慰还在哪说风凉话,站着说话不腰疼,回家先学做人,再作文吧。
  【樱花渡月 回复】:惭愧 [2006-10-26 11:06:45]at:2006年10月25日 晚上10:09

文清-评论

尊重婚姻。但有些人离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问候了!
  【樱花渡月 回复】:你说的对 [2006-10-26 11:07:15]at:2006年10月26日 早上9:43

老鱼儿-评论

   人都没做好,还来说教别人。不要再这样了下次,回家先学学咋做人吧。
  【樱花渡月 回复】:好的,先学游泳后做鱼 [2006-10-26 11:01:49]at:2006年10月26日 上午10:52

满树皆是红艳艳-评论

我觉得你写的有一定的道理,从我走过二次婚姻的经验看,离婚不是离的人而是离的事,到了最后不对人而是针对一件事来做了,换来换去婚姻的性质还是没变,只是人换的累了。
  【樱花渡月 回复】:对啊,我说的就是这问题,不同的婚姻有不同特点,可是也有不变的共性,你说是吧. [2006-11-6 17:48:48]
  【我是一枝浮萍 回复】:其实到了最后都会有一样问题存在的,不管你换了跟任何人生活. [2006-11-7 10:44:15]at:2006年11月06日 下午5:28

暖玉-评论

远看挺好的,过上几年也没劲,然而,我们又不能试婚,所以,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没把眼珠子瞪大。
  【樱花渡月 回复】:再说什么呀,误区之一就是以为找了别的会更,需要的是经营啊 [2006-11-25 12:13:52]
  【樱花渡月 回复】:误区之一就是以为找了别的会更好 [2006-11-25 12:14:08]at:2006年11月22日 下午4:55

夏天的雪人-评论

新来的路过学学。。。。。。婚姻遥远的字眼。离婚 先得结婚才行


  【樱花渡月 回复】:千万不要想到离婚二字啊 [2006-11-28 15:27:59]at:2006年11月28日 中午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