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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日记,害了谁?隐雨

发表于-2006年11月27日 下午4:53评论-6条

性爱日记是最近几年才有的新型的东西。有人说这是一种新的写作文本。木子美因为这东西而火了一把,还出书了,卖了好价钱,现在又有了在利用它。它就像一件衣服一样,谁穿上它就会火起来。但穿上了就很难脱下来。只要你到新浪博客网站去看看,那个人很火,比火山爆发时发出力的威力还厉害些。她就是饶颖,一个女人。我不知道她写的东西算不算性爱日记。但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我是肯定的。

她利用博客这个新型而又方便的东西来施行她内心的报复。我不知道这样做对她有什么好处。我觉得她这样做很傻,傻得可笑。

现在我主要分析这样做对她有什么意义,其他有关东西不在我分析的范围只内。

先说说对她自己。她把自己与别人在一起鬼混的隐私一点点揭开,像揭一块块好的伤疤。她想让别人看到她隐私的生活,目的是想让别人帮助她,让她七年似死亡般的阴暗时光不白白浪费,要把对方打倒,赔她一点金钱。或许她更本没想到钱的问题。可她自己想到没有,别人会帮她吗?会有人站在她那一边吗?不会的,中国人最恨这种女人了。他们只会用鄙视或者一丁点同情的眼光看她。别的什么实际的行为肯定不会去做的。谁会这么傻为了她去做不利自己的事情呀!那不是找死吗?

而且她把自己的隐私用文字赤luo裸地写了出来,这正好满足了旁人的欲望。要知道人对这方面的消息是很敏感的,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激起一层浩瀚的浪来。别人在她后面喝彩,为她鼓掌,其实是喝倒彩。别人心里其实是希望她写得更露点,把细节问题再表达地仔细点,最好把在床上做爱时的声音也形象地表达出来。这正好合乎别人的口味。这是中国人的窥视癖。

当她把她内心那块伤疤揭得越开时,她的内心更痛,而高兴了旁人。这是很愚蠢的做法。

而且她这样的行为让旁人对她更恨,只会唾弃她,远远地就躲开她。本来她是一个女人,是女人就要矜持,在生活上要自重,可她却很轻松就上了别人的床。中国现在虽然很开放,一个男人跟几个女人上床的事情很普遍。但这些都在秘密进行,如果拿到台面上来讲就不合适了。在人的内心里人还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中国人虽然喜欢看热闹,但他们是很痛恨这些轻薄的女人的。现在她还怪起别人来,让别人更加恶心她,真想用块砖去拍她。

本来她是有个平静的生活,可以好好过完下半生,可这样一来,很多媒体和记者肯定会跑上门来就这些问题纠缠她。有的甚至半夜还守在她房子周围呢。她再也不想过安稳的日子了。她就像飘荡在海上的一片叶子动荡不安。

第二个问题是探讨的主要问题。这样做对她的后人有什么好处?对她的家人有什么利益?回答是一点好处和利益都没有,只会破坏本来平静的生活。

她家里人要是知道了她和别的男人胡来,还在网上大势宣传,一定会觉得丢脸,丢尽了祖宗的脸,认为养了这样一个不检点的女儿。当她站在亲人面前时,她家里人也不会同情她,只会憎恨她。因为她,导致亲人也被旁人鄙视,被旁人指指点点,说他们生了一个丢人的女儿。

对她的孩子又好处吗?没有的,只会让她的孩子蒙上一层厚厚的阴影,想抹也抹不掉,只会越积越厚。如果她的孩子在学校,别的孩子知道了她母亲那些不堪入耳的事情,一定会用瞧不起的眼光看她的孩子。说不定还会在背后对她的孩子指指点点,说他母亲如何如何坏。严重的还会当面骂她的孩子:你母亲是个不要脸的人。

这样下去,她的孩子的学业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如果严重的话会是她孩子的性格往极端发展。这是很不利的。孩子会痛恨他母亲一辈子的。

上面这两点只是我粗略的思考。如果再深层下去一定会发现更多不好的问题来,甚至比上面两点更严重,影响也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利。

现在住手还来得及,就像亡羊补牢一样,为时未晚。就像佛人说的那样,放下屠刀,立定成佛。她是要放下笔,回归良知。

停下你手中那只只害你自己和亲人的笔吧!让你的心灵纯洁起来,让你的生活平静起来,不要再卷入到这个一翻就能把你淹没的旋涡里去。多考虑一下你身边的亲人的感受吧!或许他们在你背后哭泣呢!他们的哭泣你听到了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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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寂寞的男人点评:

对于性爱日记,大概在现在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个人认为,还是少宣扬为妙。

chen红叶点评:

对“性爱日记”文者有着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其实在中国这个比较文明的国家,我认为那些还是隐私不宜公开的。

文章评论共[6]个
等你的365天-评论

我曾经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有对情人好了几十年,自认为掩耳盗铃。最后还是他们自己做梦说胡话说出来的,既然做了写出来又有何妨,再者是有的人能虚构出[已过滤**]的文章,她写真实的又和假的有什么区别呢?。虽然我们中国人最注重的是舆论,但人们笑话的背后还是会引以为戒!at:2006年11月27日 下午5:44

凡人莫烦-评论

    我以为,问题不在于隐私的公开正确与否,而是公开隐私者背后所隐藏的令人揣测不透的动机,以及民众对这种隐私的趋之若骛的表现,这一切实在是让人有一种心情的沉重感。
    本文作者分析的很透彻,欣赏了。at:2006年11月27日 下午5:47

帘外落花-评论

呵,真不知道怎样想的,上床是你自己愿意,就算是强*,当时为什么不找法制机关?
有点无聊!at:2006年11月27日 下午6:05

东方小白-评论

对于[已过滤**]日记,本人认为,不宣扬为好,如果是想出名,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木子美的日记,我也看过。很一般,除了搞臭了自己,我看也没什么了。at:2006年11月27日 下午6:37

石或玉-评论

要的是名,她还顾得了那许多?不是又已经有不少人通过你知道她了吗?呵呵at:2006年11月27日 下午6:57

西门独行-评论

这样的事情啊,真是让人又尴尬又好奇!所以就去看了,所以也就有人火了.at:2006年11月27日 晚上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