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秋叶飘落在秋风秋雨中塞北观音

发表于-2006年11月30日 中午12:44评论-4条

爱情,其实是很乏味的,它无非是骗骗别人,或者是被别人骗骗。

这句话被一个前辈刻在墙壁上,至今没有人擦去。

当满山的枫叶开始纷纷飘落的时候,听着远山隐隐的钟声,我终于明白这是一句极富有哲理性的东西。

————题记

黄昏的时候,我站在窗前,静静地倾听淡淡的夕阳落入西山的声音。

落日的离离原上,是一座座飘着轻烟的村庄,就像是饱经沧桑的老人。

村庄的尽头,萦绕着乍寒轻暖的残霞,飘逝着断了心肠的流光。

伊说,我要走了,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其实,我心里万分的明白,她即使是在要离开我的时候,依然是希望我对她是留恋的,依然是百般依从的,就像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那样。

因为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没有自我的。

但是,这样的角色我已经扮厌烦了,我很想改变一种生活的方式。

在我甩手扔掉还在燃烧着的烟蒂的时候,她的眼神却深深地打进我的心里。

在那一刻,虽然我还没有明白爱是什么,但是我却很想抓住伊的手说和我在一起。

但是,我却仍然摇了摇头,说,没有了,走好,不送。

当时,满山的红叶正在秋风里飞扬,伊的声音也开始变的秋风般的寒冷而坚强。

伊虽然低者头,可还是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她不希望看到我那样决绝的眼神。

话说出来之后,我还是迟钝了一下,就在这一迟钝的刹那,已经足以让伊从我的视线里滑出去。

伊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就像是消融在湖底红掌轻拨的夕阳。

起雾了,淡淡的雾可以掩饰别离时候瞬间的慌张。

残霞的老树下,捧着黯淡的身影,是谁在吹笛?

是寒鸦?是轻烟?还是残霞?

伊已经消散在迷雾中,风中只剩下伊长发上怡人的樱花的香。

校园里的法国梧桐长得茂盛极了。

叶子的缝隙间摇曳不进来太阳的影子,却掀起了一阵阵不小的风,极不宽容的打在外乡人的脸上。

树上的晚蝉依然知了知了的弹着它的快乐。

我却开始了慵懒而沉闷的生活。

我学会了整夜整夜的抽烟,学会了在午夜的接头飙车。

因为只有这些刺激性的生活才能让我觉得生活中还有快乐。

日子在我的疯狂里过得不算太慢,我一再坚持自己已经忘却了从前。

在这段日子里,我认识了一个叫做良昌的家伙。

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家伙。

因为所谓的良昌很有逼良为娼的意味,但是我们依然成为很要好的朋友。

良昌有很多的爱好,爱抽烟,爱喝酒,爱吹牛,当然,更爱的还是漂亮的姑娘。

用他的话说就是,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在认识良昌的时候自己也在堕落,找朋友不知道挑剔,而事实却是,他的那张不太理想的皮下还藏着一颗侠义之心,至少对哥们还可以,有福同享,有难自己当。

我们俩共同的目标就是,先找一个酒比醋还酸的馆子痛饮一番,把自己搞成一副李白的样子,可以文思泉涌,然后骗一点稿费在找个喝不出来醋味的馆子大醉一番。

但是,我们所有痛饮的结果都是被一帮家伙抬回来扔在操场上。

如果评选影响市容的形象大使的话,我想良昌一定不会落选,因为他的那副尊容简直和洪七公有那么一拼。

但他却偏偏又是那种特有女人缘的歪才,他的女朋友简直比他口袋里的钞票还要多,

良昌的女朋友涵盖了除了中文系的所有领域。

良昌不在中文系找女朋友的理由是,他自己也是中文系的。

连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何况是圣人良昌。

况且,中文系的那些女孩子张得甚是鬼斧神工,最多也是几棵狗尾巴草。

在那些日子里,良昌的女朋友就像是我踢球用的鞋子一样,换了一双又一双。

分手之后,良昌依然是良昌,她们还是她们,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偶尔相遇,形同陌路。

这种循环式的爱情令我麻木,而良昌却依然乐此不疲。

女人就像是口香糖,刚吃的时候,很有味道,嚼到索然无味的时候,要赶快吐掉。

这是圣人良昌的逻辑。

女人就像是自己所选的专业,等你感觉此专业没有前途的时候,就要赶快另选专业。

这依然是圣人良昌的逻辑。

良昌曾经从自己的帐户上过继过几个女孩子给我认识,说,没事的时候happy一下,调节一下学习的氛围。

他还说,你的脸上张满了青春痘,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阴火过虚,阳火泛滥引起的,所以呢,你要找个女人中和一下,使阴阳调和。

尽管良昌的话说得连石头都会心动了,但我还是婉言谢绝了良昌的盛情。

我说,大哥的心意我心领了,但小弟我实在消费不起呀。

因为和良昌有染过的女孩子做情侣,实在是无异于和自己的钱包过意不去。

这些女孩子和良昌共度了几个良宵,别的优点一点也没有学到,不过花钱的本事倒是提高了不少,她们的一支口红都足以抹掉我半个月的生活费。

我曾经推算过,到了我们有情人终成一半眷属的时候,估计我就该满世界的爬者讨饭了。

又是黄昏。

我坐在窗前的一张用青藤编成的软椅上,端着有杯酒,静静地享受着落日间片刻的安逸.

杯中的就有着天空一样的浅兰色,云儿仿佛也在杯中轻歌曼舞.

一阵阵比云儿还要轻还要柔的鸟鸣,仿佛很近,仿佛又很远,就像是西风老树下的吹笛的人.

良昌说:“你这个人有没有烦恼?”

我像是看着只妖怪一样看着良昌,然后摇了摇头:“说,没有。”

良昌说:“过了一会儿,我敢保证你的烦恼简直会像你的头发一样多。”

丽君进来的时候,我确实有了烦恼,如果说的准确一点的话就是,感动。

丽君并不是真的叫丽君,只是她张得有点邓丽君而已。

至于她的真实的姓名,尽管良昌说过多次,但我仍然一概忘记。

所以之后,我一直叫她丽君。

丽君的文静与矜持,让我异常感动。

也许是因为我比较喜欢音乐的缘故,所以才会对丽君这么一个酷似歌手的女孩子感动吧。

多少天之后,当我站在落着雪花的窗前闻到伊长发上散发出来的樱花一样的香气时,我才明白,事实上并非如此。

当丽君低着头像朵樱花一样飘进来的时候,尽管我已经喝得连爹妈都认不出来的时候,但我依然感觉到了丽君身上的那种樱花香般的气质。

当然,我更看出了丽君要比我手中的酒杯更有人生的意义。

丽君低着头羞涩地说:“我给你唱首歌吧。”

丽君为我唱得是一首叫做《恰似你的温柔》的歌,而这首歌我以前没有听过,所以我听成了“掐死你的温柔”。

由此可见,在爱情中,眼睛并不是骗人的主谋,耳朵才是。

所以,我很快地回了她一首《不是我不小心》。

言外之意,我是故意的。假如我们结合的话就是,我故意地掐死你的温柔。

我把这个意思告诉了丽君,她说:“不会的,我们是真心的。”

和丽君在一起的日子,我一直快乐的生活着。

当满山的红叶纷纷开始落尽的时候,我和丽君手牵着手去看了第一场电影。

但是,让我感到意外的是,那场电影却成了我们感情的转折点。

也许红叶散尽了,缘分也应该结束了吧。

看电影的时候,我买了一包瓜子给丽君。

丽君是个好女孩,好女孩是决不会随便乱扔瓜子皮的。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把未抽完的烟取出来架在耳朵和嘴上,连鼻孔都派上了用场,像是在那里突然张出来两颗大象牙齿。

所以,男人在陪女人出门的时候,不仅要像取款机一样,而且还要充当垃圾桶的角色。

散场的时候,丽君异常兴奋,问我愿意不愿意陪她去香港看梁永其的演唱会?

我的观点是,所谓的陪看演唱会只是表面的现象,而本质性的东西是,陪者她去掏钱。

而以我的财产情况来看,到香港只能有去无回,客死香港。

我说:“什么梁永其呀,我看是良永欺才是,善良的人永远都是要被人欺负的。”

一向矜持和文静的丽君在听到这句话之后,蹦得竟然比我还要高,简直可以去拿世界冠军了。

她忿忿地说:“放你妈的狗屁。”

听了这话,我发现她的惊讶比我多,而我的失望却比她丰富,这种自以为无法平衡的结局就是分道扬镳。

她拿了我五十元钱,愤愤地打的而去。

我在街上像片叶子一样漫五目的的游荡。

我也只能游荡,如果我也想打的回去的话,身上的钱加起来估计只能打到最近的一个公厕去小便。

当丽君低下优雅而纤细的脖子钻进的士的一刹那,我极想找一种可以用来发泄方式。

用脚踢几下路边的铁栏杆,可惜了一双好鞋;砸了身后的报亭,又怕掏钱赔人家的玻璃。

当我走累了坐下来抽根烟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一种可以让我来发泄的东西,那就是放在我左腿口袋里的那一盒瓜子皮。

瓜子皮上的口水已经沾软了烟盒,就像是一堆狗屎,我倍感恶心,用力地扔进了阴沟里。

我开始对宿舍铅笔上的那一行字有所感悟。

当天晚上,秋风乍起,泛起满山的红叶,就像是一片一片的迷茫。

我又被几个家伙抬回来扔在操场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天空里正飘着蒙蒙的细雨。

我踉踉跄跄地回到宿舍的时候,那帮家伙正躺在床上做梦做到柳暗花明处。

我哆哆嗦嗦地钻进良昌的被窝里,而斯时,赤luo裸的良昌就是一个温暖的热水袋。

那天晚上,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极其寒冷的秋天。

我瑟瑟地裹着被子,望着窗外的寒意。

东篱下的幽菊已经开过,却不见东篱下采菊的人再来,秋风过处,只有空叹悠然仍在的南山。

一个校园歌手正在摇着木质的吉他,横倚在秋水边的竹桥上唱着《你在他乡还好吗》。

校园歌手那沙哑的嗓音深深击打着我的那颗受伤的神经,心里一阵刺痛。

我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拖着比脑袋还要沉重的双腿,跑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用仅有的钱买了一本稿纸和一支圆珠笔,然后偷偷地躲起来给伊写了一封像这个秋天般漫长的信。

当我结束了这项浩大的工程时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黎明。

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然后默默地想象着伊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该是怎样的一种表情,而我在看到伊的表情的时候又该是怎样的一种表情。

我思考的很痛苦。

既然思考的很痛苦,就不如不思考。

我把良昌从床上赶了下来,跟在他的身后走进了餐厅,花掉了他一个周的生活费。

走出餐厅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将是一封无法寄出去的信,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此刻的伊正身在何方。

我气得喷血般得吐出了刚刚吃下去的东西。

看见良昌的拳头向我挥来,不知道是因为我真的困倦了,还是真的被真的打昏了。

但是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黄昏。

夕阳如血。

我用凉水洗了把脸,把那封发不出去的信小心地锁进了柜子的最底层,发誓永远不再回忆。

校队各系的季节足球联赛也已经来临了。

校季联赛的前一天,我荣幸地替补了一名因为小腿骨折而无法上场的球员成为后卫。

当天晚上,我就沉醉在这无比幸福的状态之中,至少唱了九十八遍九八世界杯的主题曲,声音足以把整个学校的人和狗给吵死。

大家都知道,大名人要上场踢球了。

当我口渴得到处找水喝的时候才发现,和水一样找不到的还有我第二天上场踢球用的球衣。

我开始在整个公寓里游荡。

不幸的是,我借到的不是一身合适的球衣,而是诸如“不好意思了我的球衣档次太低会降低你的身份这样会影响阵容让你难以发挥出你应有的实力请你另借高明”之类的说法。

我万念具灭,甚至有了第二天穿着内裤上场的冲动。

第二天,当广播通知运动员上场的时候,我碰到了良昌和他的新女友。

良昌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小子,不许给我丢脸呀。

他的女友指着我眼泛桃花地问,他是谁?

良昌摸摸我的头说,我徒弟,今天首次出师,给点儿鼓励。

他的女友果然很听话的把手里的一听可乐塞给了我,说,加油呀。

我抱着今天纵然被人一脚抽死也要对得起这一听可乐的想法,一饮而尽。

然后又自以为很帅地一脚把可乐杯抽了出去,说,我去了。

当时,我能感觉得到自己留得不怎么样的乱草头一甩一甩得迎风飞扬。

我不知道自己的样子是不是很酷,但是那种场面却能让我感觉得到“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

那场足球赛,我几乎把手都要用上了,仍然没有能进一球。

尽管如此,我仍然是功不可没的,因为对方的主力前锋被我一脚抽成了郑治化,他的骨折大大减少了我方的威胁。

而我所付出的代价则是被裁判坚硬如铁的手臂挥出的红牌,尽管如此,我们队仍然杀进了前两强。

在冠亚军争夺赛的那一场,我的身边竟然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几位漂亮得无可救药的女孩子。

我豪情万丈的正想改掉手脚并用的坏习惯好好地踢一场球,却意外的发现,这帮臭婆娘竟然是在打赌我会在开赛的第几秒内被红牌罚下场。

上半场的最后十五分钟,我抢到一球,并且很神勇地连过三人,杀入对方的禁区。

我认为这次一定会不出意外的进球,不幸出了点意外。

在我要抬脚射门的时候,却看见对方球门的后面突然多了个女孩子,她的样子像极了伊,我抬起了的脚突然间的僵持在那里。

她冲我莞尔一笑,就在那一笑的恍惚之间,脚底的球立刻被对方断走。

队长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摇着头说了句很无奈的话,一失足成千古恨。

那女孩子一看大势不妙,或者说是一看大势很妙,瞬间消失得不见踪迹。

我失落地拍拍脚上的土,只好把火全部地发到球上,追过去又把球抢了回来,再一次杀入对方的禁区。

我正准备来个近距离的射门,对方的门将已经气势凶凶地杀过来,大脚一抡,我和球一起飞了出来。

这次意外让我和床做了一个多月的冤家。

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们的球队碰回了冠军杯,可那帮兔崽子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

夜深了。

月凉如水,我简直可以闻得到月中桂子的花香。

一阵阵带着红叶般相思的晚风,正吹过秋水,温柔得如同伊人的呼吸。

落在朱红的九曲竹桥上的秋虫,正在月色下轻语呢喃才,唱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古曲。

我刚想推开窗户,呼吸一下清爽的月色,却听见对面的女生公寓里发出一些尖锐的叫声和良昌的吼声。

我看看表,凌晨一点钟的指针让我的心颤抖了一下。

良昌完了,我想,校规要喝血了。

第二天,良昌果然神秘的失踪。

接下来的事情是,我拄着双拐走在校园的小径上,看见良昌的女朋友正坐在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的后车座上,卿卿我我的样子让我倍感恶心。

再后来,我听到他们给大卡车给踩死双双飞的消息。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飞,他们承诺了他们的爱情誓言。

关于此事,我听到了这样的一些议论:“美女拥抱死,做鬼也风流”“哎呀,这个马子好正点,跟这个丑鬼双双飞划不来”“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在一边开车一边泡妞的时候,一定要留出一只手出来掌握方向”。

每次想到那个双双飞的事故,我都想笑;而每次想到那些议论,我都想哭。

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去,让我感伤不已。

一段时间以来发生的事情让我的脑袋已经不能完全承受,我忽然觉得人如果身残了,脑子的承受能力是不是也会急剧地下降?

也许这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但是令我不解的是,我,良昌,以及那个和别人一起被大卡车撞死的女友,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

当我打算给这篇东西画上句号的时候,才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

仔细地回忆着这个秋天,已经发生了许多始料不及的东西。

黄昏的时候,我总会跑到后山,一个人静静地倾听夕阳落入西山的声音。

远山隐隐的钟声红叶般的轻轻从夕阳下飘下来。

至此,秋天已经结束。

我打开柜子,把那封没有发出去的珍藏了一个秋天的信拿出来,然后在信的末尾添上最后一句:秋天就要结束了,伊走得太久了。

我锁上抽屉,漫漫地走了出去。

伊所主持的校园广播里的那档节目换了个声音沙哑的女播音员。

当我拄着双拐从音乐大厅的小径上经过的时候,她正在播放一首叫做《今生共相伴》的歌。

我的思绪突然间的顿住,我呢,今生又能和谁共相伴?

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不明白,也许他会比面包更鲜,比xo更醇。

爱情究竟是不是很乏味?我相信大四的前辈一定比我们更明白。

回到宿舍的时候,我惊异地发现,墙上的那一行字已经被人擦去又写上:你是只盛夏的狐狸,但是你不懂爱,爱是什么?爱就是珍惜你心里打算抓住的那只手。

我张大了嘴巴,感觉有咸咸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有只手从背后伸过来为我擦泪。

我毫不犹豫地抓住了这只手,回头就看见了伊。

本文已被编辑[ziyan0826]于2006-11-30 14:36:2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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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ziyan0826点评:

或诙谐或忧郁或玩味的文字,
让读者从中找到青春年少的身影!

西门独行点评:

有点很落寞的开始.
好在最后温暖了心.

文章评论共[4]个
ziyan0826-评论

请多注意修改,文中有一些错别字节:)at:2006年11月30日 中午2:39

西门独行-评论

喜欢这样的记述和这样的文字.
问好.
  【西门独行 回复】:如编辑0826 所说,有的地方注意用词准确.呵呵. [2006-11-30 14:45:35]at:2006年11月30日 中午2:42

习惯向左走-评论

文笔不错。喜欢你的文字。at:2006年12月01日 凌晨4:25

一剑-评论

写的不错 呵呵 欣赏~~~at:2006年12月01日 早上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