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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眼球的"武器"无痕RB

发表于-2007年01月15日 中午1:22评论-2条

之 女人穿着的暴露

以前穿着暴露是有伤风化,现在穿着暴露是性感的体现。

我不敢武断地认同以前的有伤风化,更不敢苟同现在的所谓性感。

以前的女人穿旗袍,露得是恰到好处。裁剪合体的旗袍能勾勒出女人与众不同的曲线美。大腿处合理的开叉,在女人风摆杨柳般走动时,恰到好处地偶尔露出一截白藕似的腿。不但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还合理地展现了女人优雅的美。

现在女人的暴露穿着,还真是能引得好色的男人眼球往外跳,开得不能再低的v字领衫,短得露出半个蛮腰的露脐装。更让人瞠目的是现在女孩子穿得低腰裤,不但露出或黑色或红色的半截丁字内裤,更让本是私秘的半个臀部展现在后面人的眼前。不想问这样的臀部会不会受风,着实看来,这样的暴露也并不能让后面看到的人感觉到美!只是有的人会尴尬万分,有的人则会丢给这样的背影几句国骂。

之 娱乐圈的变相炒作

娱乐圈的艺人们,为了“红”,为了吸引住大众的眼球。使用的手段也是大相径庭:或用绯闻,或用打官司,或用暴露自己的身体及隐私来达到其目的。娱乐圈明星的分分合合你根本不必再意,因为那只是他们炒作的手段罢了。某些明星演唱会,为了收到“嗨翻天”的效果,不惜一脱再脱,把赤luo裸的性爱场面搬上舞台。这倒比那些不是明星演的a片来的实在一些。

娱乐圈宋某人的大嘴是有了名的,不敢说此人的不要脸程度有多深。但毕竟人家还是靠损人利已的手段,吸引住了一大部分好奇人的关注。当下,张某的出现,让大伙明白了娱乐圈的“潜规则”。张某能不能靠此走“红”是一回事,但此人暴出的“潜规则”,着实让她在娱乐版的版面上风光无限了一回。当张某联手宋某,那该是娱乐圈一道别样的风景了。

之 网络红人的大胆出位

网络还真是个神奇的玩艺儿。委实能让平凡无奇的人跟明星一样“火”起来。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山东二哥,国学辣妹,呵呵,聚众网络,吸引着网民们的眼球。

芙蓉姐姐肥胖的各种各样的s型照片贴出来,配上那张绝无仅有的胖脸,招来骂声的同时,也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关于芙蓉姐姐的花边新闻,读者是边骂边忍不住去看上一眼的。天仙妹妹的秀色可餐,但作为被人利用着的“工具”,想想也着实可怜。山东二哥在大秀肌肉的同时,更是借求婚,拉住博客之王“老徐”火了一把。国学辣妹大摆艳姿,勾引孔圣人的行为,到底是有欠思量:你可以借助某种手段上位,但不要无知到连祖先都要硬拉住耍上一翻。这样做的结果,只能落个无耻的骂名。

之 文字工作者的语言

现在的文字工作者们辛勤地用键盘耕耘着,笔下功夫不再看是否有文学性,可读性。而在于你的标题文字中有没有吸引读者眼球的字眼:男女之间赤luo裸的性爱,个人的艳遇及隐私,明星的八卦新闻,名人的私生活等等,等等。无论内容是否与其有关,但是足足能够吸引着一大批读者的眼球靠过来的。那些货真价实的性爱文章,名人杂乱无章的私生活,也不过是让读的人热血沸腾了一次,留不留下什么有意义的念想,在当今人气制胜的年代,那不是很重要的了。

新时代作者的畅销书跟名符其实的作家的文学书是不能划等号的。畅销书给商家带来的是利,给作者带来的是名。而那些真正好的文学作品,给人留下的却是永久的怀念。文学作品的好坏,时间会证明。

之 博客的点击率

博客的文章吸引人的不是其是否有真正的文化底蕴,而是博客的题目,或是内容披露的个人隐私,或是开博的是否是名人、明星。点击率高的博客网站的题目与内容不一定相符,只要吸引住了你的眼睛就是成功。而怀着好奇心点击的你,上不上当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徐静蕾是娱乐圈中知名的人物,她的博客点击率保持着世界纪录。而她博客上像记流水账一样写的内容,却能吸引来大批的读者,不能不说明星,尤其是被大家认可的、所谓的知性明星,有着多么强大的号召力了。而博客跟文学是完全挂不上勾的,真正喜欢文学的人,在乎的是文章的内容。所以点击率第一的老徐博客,真正出版成书时,销量却完全不能跟点击率相比了。没有思想,没有文化内涵的东西是引不来真正的读者的。 

然而,点击率是决定博客地位的关键!点击率的高低则是博客本人靠自己的魅力,吸引住众多网民的眼球来实现的。 

之 商家的促销

无商不奸,这句话绝对有道理。现在商家很是会利用顾客的购买心理,在你心甘情愿掏空腰包以前,根本没时间转弯想一想是否掉进了人家精心布置的“陷阱”。

打折,是当今商家惯用的手段。不遗余力调动起国内、甚至国际上的各种假日,让顾客盲目地购买或需要或根本无所用处的商品。看到商品打五折或四折时,顾客的眼睛简直能放出绿光来(这时候还能保持头脑清楚的顾客是为数不多的)。于是乎,毫不犹豫地掏出包包里的各家银行卡来狂刷上一番。怀抱终于拿到手的,似乎得来不易的商品时,购买者的心情是无比愉悦的。那种可得到便宜占了的兴奋心情可以持续整整一天,甚至一周。直到某一天,再怀着淘宝的心情去商场闲逛时,看到同样的商品居然在自己购买的五折下又打了五折,这才明白着了商家的道。偷偷咬牙切齿暗骂商家狡猾的同时,只能用一句“还先用了呢”的阿q精神安慰一下受伤的心和受重创的钱包包了。

拆迁狂甩,也是商家利用顾客贪便宜的心理,设置的另一个促销“陷阱”。当购买者挤破人群买到自己认为很是值得的商品时,灿烂的心情像中了大奖般张扬。而十几天,甚至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过后,已上当的那伙人看到那拆迁狂甩的店面依旧在阳光下招摇,购买的人群依旧火爆、拥挤时,心情何止是失落那么简单!

买一赠一,这样的促销方式在超市及专卖店是颇为常见的。赠,当然就不用花银子了。白拿谁不拿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够抗拒!不管白拿到手的东西是否能用,是否好坏!不能用的东西会放置家里一个不显现的地方,好久以后决定收拾一下时,才会忍痛抛进垃圾筒里。而根本就是坏的赠品,也能平心静气地安慰自己一句:反正是送的,扔掉也不可惜。

人啊,就这样一直在贪婪中受挫,然后接着在下一次贪心中勇往直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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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现在社会就这样,什么吸引眼球弄什么。

文章评论共[2]个
暖玉-评论

什么也不怪,就怪这个世界变化快,变来变去不知怎样变。我想,变到最后,等一些人玩儿腻了,就会沉下去。问好!
  【无痕RB 回复】:谢谢暖玉!我们也只能见怪不怪了. [2007-1-15 16:07:38]at:2007年01月15日 下午3:41

风劲角弓鸣-评论

人啊,就这样一直在贪婪中受挫,然后接着在下一次贪心中勇往直前
其中有受益的,有跌倒的。
  【无痕RB 回复】:跌倒时,能再爬起就好.:)) [2007-1-16 9:42:10]at:2007年01月15日 晚上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