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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孔子·韩非子( 下)樱花渡月

发表于-2007年02月01日 下午3:40评论-1条

三、老子和韩非子

儒家讲究仁义礼治,不崇尚虚华和浪漫、浮躁,孔子开始注重文化教育,以德化及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当作最大的事情,论述以前天下大乱的时候,他也没有去讨论人的是非,而是津津乐道贤明的君主忙着推行道德教育,道德正,选几个贤明的人治理也就顺理成章。他极度崇尚教育对人格的塑造,要求士人就是从政也当以文化为基础,他的后代弟子孟子和荀子对儒家参政进行了不同的发挥,形成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的不同观点。孟子认为人的天性本善良,只是后天恶劣的环境扭曲了人生而具来的善良本性,因此个人修养主要是尽心明性,保持天性的善良,善良就是最大的德;而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恶之花盛开在体内,婴儿和任何动物一样,一出生就会争夺食品和爱,除了无知或善良以外,还具有发展成为恶的天生的根苗,因此人的修养一方面是要培养善良的苗,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后天人为的强制来强迫别人抑制恶,使之不能泛滥,而且自觉的文明的天生具有善良个性的人并不占多数,还是需要后天的强制、修养才可保持,愚昧和缺乏文明的人占绝大多数,文明的习惯需要通过强力来逐渐的强迫而成。

这些道理可以说是公婆互见,连樱花渡月也看得头大如斗,莫衷一是,公公说的对还是婆婆说的对,就让给读者媳妇们去结论吧,这里我就不打算当和事佬。

春秋战国时代,战乱不休,人们的生活和生命贱如草芥,尊严更是不值一提,老子和庄子的学说体现了道家“贵生”“乐生”的观点,这类观点与其说是练气功追求延年益寿,还不如说是明哲保身,努力通过调整自己来适应处世,免遭迫害或不测之祸。我们可以不负责任的指责老庄消极,可是请问,我们中国真正的有个人和个性这回事吗?——压根儿就不存在个人或个性这回事,在中国要是真相信了有个性这回事,肯定要吃大亏。有真正的有现代意义上的法的精神和法律这回事吗?人权这事对于我们还大半是个嘲讽,或者搞笑而已。个人在皇权的体系里,可以算个鸟,也可以算一堆狗屎,或者算个屁屁,所以,我们要是拿老子、孔子或庄子和老外哲学家比,就觉得比较的阴柔内向,要知道,衣食无忧的孩子和食不果腹的孩子,心态和气格是不同的,就象窗前的贵族小姐和一个劳动女子,她们座在窗前脑子里的意识流肯定不是一会事——别怪我说话势利——我仅仅只是说了点实话——老孔庄他们在古代中国那样的环境里,他们的思想和人格达到了中国人所可能达到的最高度,就是今天这样的环境,我们的很多修养和思想,甚至还不如他们呢。

老子的思想为中国人不同类别的人采用,老百姓学会了其中的圆滑和虚曲,政治家学会了其中的阴谋和狡诈,思想家学会了其中的文明和和平,文人学士学会了其中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老子真是一座山似的,带着不同目的的人可以采到不同的矿或者花木。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这话意思就是真正有品德的人不刻意去追求品德,好玩就好玩,不好玩在怎么做也不好玩。道失去有德,德失去有仁,仁失去有义,义失是礼。礼者,尊敬别人免遭攻击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意思就是教育别人别人不听,逗鬼火了就用拳头打人——呵呵,你看,这个世道,真是江河日下,人心不古啊,这世道,真的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啊。

老子到孔子,世道经历了道德到仁义的滑坡,孟子讲义,又经历走下坡路的里程,到荀子讲究礼法,礼仪,则有天道断裂的痕迹。到韩非子,则沦落为法。

亲爱的朋友,也许你要说我保守了,法治本身是大好事啊,怎么韩非子搞法,你要不平了呢?这里需要澄清几个问题:一、韩非子的法,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本于人道主义和现代社会秩序的法;二、韩非子的法是为皇权服务的,为建立中央集权上层服务的法:三、韩非子的法最终是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法律执行的好不好,主要靠执法者的良心和素质,而封建的社会制度,难以让良好素质的执法者得以认真执法,所以冤假错案很正常;四、韩非子“刻削寡恩无情”,其法是刑法,没有鼓励或教育说服的法。

老子为什么老是要讲无为而为,实际上就是怕出现刻意作为的人,把老百姓搅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喜欢作为的人不一定就真有控制局面的本事,却喜欢大闹天宫,火锅扬名,总的对社会和人民没有好处。饿日这些弄出大乱的喜欢作为的人,未必就是不认真不真诚的,好心是否作出坏事,也有道在其中的作用。老子反复强调有所作为要建立在无为而为、无用之用之上,就是“以无功利的心态,干功利的事业”,否则容易急功近利、走火入魔。韩非子恰恰走到了老子担心的刻意作为上。

韩非子的《解老》和《喻老》是最早的解释老子的文章,作为儒家大师驯子的弟子,韩非子却私淑老子,从老子里找到皇权运用的谋略。

《史记》里《老子韩非子列传》作为一传,很多人以为司马迁怕是弄错了,其实,韩非子本于老子,司马迁说:“然老子深远矣”。

这里比较一下儒家和法家。

老子甚至否认道可以悟,道根本就不存在,道是不存在之道,否认有天道直貫人道,以人践天的可能。“人定胜天”纯粹作梦。而孔子一方面认识了以意欲所形成以人助天之作为往往使天道隱匿,而文繁质竭之妄动盲驰是其结构,最后觉得情识之直接耸动为性真。孔子更认识性见后,另有天道直貫下临于人道的活泼健动,因此人的寂静无为于积极进去在天道証現中交澈相即相入,未可孰一而专。阴阳刚柔动静交澈互成,天人应现域中,道的流行成其具体意理的展現,此是易的境界。

儒家积极涵存革命的思想,但暴力革命非仁道所允许其特別强调,虽儒家並不排斥暴力革命。如武天大勇与汤武革命。此是一般帝王不愿以之为家法的原因。儒家思想后由文化理想统摄政治的大原则,被实际权力斗争援用为理论工具,而失却其终极之思想。黃老法家术化君及立绝对君权。儒者始终视法墨纵横无助于教化以驳之,换言之以文化理想和德化政治以责备之。而黃老法家却儒士藐視君权和敗坏人心和破坏绝对君权之秩序和有效性,以媚主并以之打击儒家。论人格气概,贵贱立判。为权力阶级跨刀效劳,纵横家法家乃始作俑者。导致執政者对知识份子的蔑視和摆布。儒士不只为封建領主教化庶民,处理政务,儒甚至有德化人君改造其政治形态的责任。此距受命放杀于禅让仅仅一线之遥而已。

法家效劳于暴君霸主,从商鞅开始就以暴虐助政,中国不象印度是千王政治,而是大一统,法家的法术势(就是政策、方法和权力)结合一体的思想,不仅仅影响到皇家权力运用,也影响到中国老百姓,中国老百姓为西方不能解的一些例子,比如说没有称赞的习惯,好话歹说,互相虐待,以暴虐为美等,和法西斯几乎可以等同,甚至法西斯还要光明大方一点。

法家崇尚雄才霸主,乱世裊雄,普通老百姓怎么办呢?一点好处也别沾边,这就进一步神化了官本位,所以在中国一官加身,就是好人加优秀了,别的都是麻烦事。

而知识份子的文化功能于独立操守,亦被法家贬为國家之蠹害。韩非固然也有以法律君的最终理想,但若无文化理想于人格操守,法者只是治政令,只是君王权力的绝对化的工具而已,不可能升至君权的超然的約束。因此法家法治之理想亦成泡影。法家代表着知识份子文化良知的丧失,人格之贬低,对功利权力威势思想的投降,其盛行代表着文化生命之枯亡。

对帝王的愚忠于圓滑应变的官僚形成二个极端,推行和推崇法家的秦始皇“刻削寡恩”,用历史雪茄的观点,是进步,用我们私人的观点是吗?简单的说,如果你爱人或家人对你象秦始皇那样残暴,有何感想?法家实行起来但見阴森暴虐之君主,投迎其好之諂臣,刻薄寡恩之民俗,逐利制驳之价值,潛行于地方大一统权制之流風。藏之其中,则是徒謀一枝以供进身的人,以助成官僚行政漁肉愚民之趋势。

法家和真儒家比较,暴虐刻薄,猜忌好权的和执守节操、守道讲德的,自然不同,儒家的仁义毕竟可以造就一些刚正清明的人士,而法家早就的往往是一些懂“术”但却阴气重的人。

本文已被编辑[“逝者如斯”]于2007-2-1 17:29:2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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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儒家、发家,各论各的道。
它们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文章评论共[1]个
帘外落花-评论

他们各有各的理论,但是始终没有站在自由权力法制的高度探索过
  【樱花渡月 回复】:咯市局限和时代局限吧,新年快乐 [2007-2-2 18:28:25]at:2007年02月02日 上午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