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当花枝姐打开门就要进屋时,她踏起的右脚停在了半空中,脸色错愕万分,忙不迭对着屋里的空气说:“对不起,我走错了。”然后往外走。当她疑惑地回头时,我已笑弯了腰,她才如梦初醒,“啊”的一声冲进来,说:“我的妈,这是我的家吗?我家咋变这样了?”见到桌上的饭菜,她竟狼吞虎咽起来,,嘴里在欢呼:“好吃!我已经五年没有吃过家常菜了!”
打这天以后,花枝姐便拉住了我,不让我走。从此,五根不净……就这样被耗上了。有时人与人之间产生的信任竟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就如我和花枝姐,上帝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彼此真诚彼此信任。
后来我开始了寻找工作的艰辛历程。因为当初离开家走得决绝,已让自己断了后路,母亲在我走后的电话里说已不管我的死活,让我在外面飞,永远不要回去。我想我真是罪孽深重,在偏执地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的同时,也扼杀了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所有希望。每每静夜,想到此,便偷偷地让泪倒流。后来好歹是到一所私立小学应聘,找到了一份担任语文教师的工作。这让我很踏实。稳定的工作是女孩放飞梦想的基石,就如线之于风筝。
闲暇时喜欢呆在花枝姐的屋子里,把我们共同的小家打理得纤尘不染,淡香氤氲。花枝姐总幸福地凑过来要亲我。我晕。在她带笑的勾魂的双眸里我不知要死多少次。上帝救我。
也喜欢待在“清真”里,每次都坐在花枝姐的旁边,都一如既往地只喝白开水。不喜欢咖啡,咖啡那苦苦的焦味让我有本能的抗拒,像极了一段忧郁的尘封的往事,因此不喝也就不会再想起。
我对各种各样有色的饮料也一概抗拒,从不沾唇。有时在这方面我觉得自己几近变态。因为我对白开水的依赖达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就像人之于空气、植物之于阳光一样,显得固执偏拗而又不容置疑。
喜欢沉浸于“清真”恬静清幽的气氛中,有几许清醒几许暧昧,特别是大厅右側那一架黑色的钢琴更是深深地吸引了我。每每静听那或舒缓或忧郁的旋律时,我便觉得心痒痒的,几许患得患失。我也曾弹过钢琴,但会弹的不多,不敢与专业钢琴师媲美。记得念大四时,最后一次登台,我表演的就是钢琴独奏,表演完毕,大学时光便划上了句号。
喜欢看花枝姐在大厅里主人翁的样子,她的身上有我对现代女性的所有向往:美貌自信、成熟干练、风韵纤纤、甚至妖艳……因此她的追求者甚众。
无疑,她是潇洒的。对于追求者,一律精华糟粕来者不拒,因而她的生活,唱歌、跳舞、泡酒巴……样样不缺,精彩纷呈。只是每到夜深,她常常会醉醺醺地回来,在客厅里又唱又跳又哭又笑的,与白天的她判若两人。
我受不了她这样,在她清醒的时候,便毫不掩饰我的抗议,我说:“姐,我不喜欢你这样!”
她在我过分认真过分痛心的眼神下便只有沉默,抬起左手撩了一下额边的头发,满怀歉意的样子让我莫名心痛。我就是在这时瞥见她的左手腕的异常的。在那有着青葱玉笋美指的左手手腕上,有一条红红的像毛毛虫的疤痕蛰伏在那儿,让人触目惊心。我沉默着抓住了她的手,在那条“毛毛虫”上轻轻地抚摸,花枝姐“哇”的一声恸哭……
琴韵离歌(第二章)
花枝姐有着与我截然不同的身世。不同之处在于她是在养父母的抚养下长大的。十六岁那年,养母因病去世了,养父终日酗酒,她便含泪在养父的怒吼中逃出了家门,从此开始了流浪。
当中艰苦挣扎的过程花枝姐已一笔带过,我却似乎可以窥见有难言的苦楚在她的心里泛滥成灾。后来她在工作中打拼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爱情之神也适时眷顾,她和一个英俊的男人相恋了,她似乎看到了生活的曙光。在这段爱情中他们爱得是那样轰轰烈烈、毫无保留。只是后来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男人席卷了属于他们的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男人的背叛,面对无声的骤变的一切,她回不了神,最终绝望地拿着一块刀片向自己的手腕抹了下去……收水电费的小区管理员救了她,重拾生命的她从此大彻大悟了。这便是她给自己的咖啡屋取名“清真”的缘故。从此她不再相信爱情,不再认真,开始游戏人生。
是的,有些东西是会万劫不复的,就如爱情。能够做到游戏人生,这难道不是对待生活的最高境界吗?
花枝姐说当初在大街上看到无助的我,让她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于是她救了我,成就了我们这段姐妹情缘。
那夜我读懂了她的心,我失眠了。失眠的残梦里有着碎片般的记忆……
琴韵离歌(第三章)
童年时的我曾是疯丫头一个。喜欢跟在一帮穿着开裆裤的男孩后面疯跑,他们敢做的事我也试着做。他们会下河摸鱼捉泥鳅,我也不甘示弱;他们能爬上高高的树捉放屁虫,我爬得比他们还老练;他们会在夜晚打着手电筒捕脱壳的蝉,我也乐滋滋地跟着干……那时天真无邪得就像村前的清澈小溪,快乐无忧得就像天空中掠过的小鸟。
只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一切都改变了……
那是个夏天的午后,夕阳的余晖在村前的大榕树下投下细碎的斑斑驳驳,我们围在一起玩耍。孩子当中有一位盲哥哥。幼小的我已学会了同情,善感的心灵里已感觉盲哥哥与常人有所不同,因而总爱额外地关心他。那天一个叫董子超的尖下巴男孩却把盲哥哥打哭了,还气焰嚣张地高昂着他的头不肯道歉。我气不打一处来,捡起一块石头向他那高贵的头掷去,顿时鲜血从他的左额处潺潺流出,一下子把他的左脸染红了。我呆住了,撒腿就跑,不知往什么方向跑了,只知道风在我的耳边呼呼地响。后来跑累了,我躲在一个大大的稻杆堆里偷偷地哭,心想这下我闯祸了,我死定了。慢慢地天色已暗,周围渐渐寂静下来,偶有青蛙的“呱呱”和蟋蟀的“啯啯”传来,感觉像鬼叫,我怕得瑟瑟发抖,后来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什么时候,一道手电筒的强光将我从梦中拖拽回来,一看是董逸哥哥。我像见到了救世主,对着他就呜呜地哭,说:“我闯祸了,我……”
董逸说:“别怕别怕,有我在呢。”
董逸哥哥背着我,把我接回家。夜空上星光点点,手电筒在路上照出一圈的光晕,董逸哥哥的脚步“嗒嗒”地踩在上面,声音异常响亮。一路上,他对我说:“董子超被送到县医院去包扎了,你知道他现在变什么样吗?头上包得像个大粽子!”
我禁不住破涕为笑。
后来便害怕见到董子超,害怕见到他伤愈后留下来的一个大伤疤。那个疤痕像在嘲笑我:“这是你的杰作!”也常常会发噩梦。童年的噩梦多半是缘于他那一头触目惊心的鲜血。每次不经意地碰到他,都赶快避开,总担心他会向我寻仇。他倒是不计前嫌似的大叫一通:“吴可,吴可,等等我!”
我飞也似的跑开。
每次上学放学却是喜欢与董逸哥哥同行的。他比我大两岁,也比我高两年级,当我读小学六年级时,他已是初中里的小名人了。因为他身材高大,篮球打得特棒,听说成绩也很好。为了追赶他,我暗暗地较着劲。在我小学毕业时,我竟然开了小县城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记录——我跳级了!这样当董逸哥哥念初三时,我念初二了。
慢慢的少女的心里充满了心事。喜欢用目光追随他那飒爽的身影。他也善解人意地向我报以一笑,对我说:“加油!”
我也说:“加油!”
春去秋来,日推月移。岁月的脚步走得无声,却是飞快。那一天,却传来董逸哥哥高考落榜的消息。我不敢相信,跑去问他。却瞥见散落在房间角落的一撮纸碎,我固执地跪在地上把纸片拼凑起来,赫然发现那是华南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不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学府吗?我质问他,他沉默以对。
从此,我的心里又多了一份沉重。
董逸哥哥复读后和我同班,我们很努力地拼搏着。为了那一份注入生命的期待,为了那一份含义深刻的默契。
后来我们如愿以偿地考进了中山大学,他念计算机系,我念中文系。至于董子超,听说到湖北念医科大学去了。
在大学里,我们在各自的位置上尽情地付出汗水与努力。课余时间里,便常常聚在一起,也像很多学子们那样手牵着手去压马路、看星星、背靠着背坐草地、讨论问题……慢慢的,也会像很多恋人那样,由牵手发展到拥抱,后来是亲吻。每次分别,他搂着我的双肩,在我的额上轻轻地一吻,我的心一阵颤栗,有眩晕的感觉。那一吻告诉我信任告诉我踏实。
但仅止于此,未曾越界。这一直是我所希望的。欢欣而甜蜜的心里很明确地知道这就是爱情。
念大三时,有一次与一帮学友聚会,在一间包房里唱卡拉ok。后来夜已深,他们竟双双对对地在外面包房住下了,只剩下我和董逸尴尬地对望。我们并肩走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上,闪烁的霓虹灯变幻着我们的脸,也变幻着我们的意识。后来走到一条小巷,董逸把我的身体压在一堵墙边,睁着喝啤酒后的迷朦的双眼对我说:“可儿,要不咱们也不回去了,我们也在这包一房间住一晚,好吗?”
我猛然发现我一直不敢思考的问题此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知道他这一句请求的话意味着什么。于是本能地摇了摇头。他再请求,我依然是摇头。他发火了,冲着我大叫:“可儿,你说咱们这算谈恋爱吗?我很多兄弟都不相信我和你谈了十来年的恋爱了!我们仅仅是牵手拥抱,这算什么?你知道吗?有时对着你我有欲望,想要拥有你的欲望!这难道也是错吗?”
我哭着逃开了。
我想我真的是很固执。固执得近乎愚昧,固执得不近人情,固执得不可救药。总以为求学时期的恋爱只需是柏拉图式的圣洁便足够了。却忽略了一个正在成熟的男孩的生理需求与心理渴求。
董逸再来找我时,我便常常借故不见,躲在图书馆的角落让文字麻痹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有必要亲自去见见他了。于是在一个周日的上午,带上他爱吃的盒饭,向他的宿舍奔去。
他的宿舍竟然大门紧闭。我敲了好久,里面悉悉索索的忙乱了好一阵才见到董逸来开门,边开边说:“不是跟你们说了别太早回来的吗?”嘿嘿,他以为我是他的兄弟呢,这下我还不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董逸赤luo着上身来开门了,我突然瞥见他的床边坐着一个女孩,脸儿潮红,头发散乱的像是向我暗示着什么。
我努力地镇定自己的情绪,因为我知道此刻失态是最不明智的。用尽力气对他挤出一丝笑容,把手中的盒饭交给他,对他说:“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送来了。”说完便走。
走到转角处,我的双脚已软弱无力了,我瘫坐在楼梯上,眼泪掉了下来。我知道,在这天。我失去了我爱着的也说爱我的董逸。
只是我们的爱情竟是这样的经不起考验,经不起诱惑,经不起等待,让我始料不及。
十年的恋情都不值得我相信,我还能相信什么?
那时已是大学时光的尾声了。在最后一个月里,很疯狂地学弹钢琴,然后很投入地用所有的课余时间去练。当我能把一首曲子弹得娴熟自如时,我的双手已红肿得不成样子了。
毕业晚会上,我穿着一件红艳艳的晚礼装,登台表演钢琴独奏。一首黄格选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被我弹成天籁之音,只是没人发现我边弹边簌簌往下掉落的眼泪曾多少次把琴键打湿。谢幕时有如雷的掌声,还有董逸呆住的表情。我知道我少女的心在这天最后一次很灿然地开放,之后便是关闭,上了一重又一重的锁。
毕业后,目标不明确地回了家乡,在家乡的县文化局担任宣传干事的工作,单调而重复地起草一些公文,一干就是两年。
董子超也回家乡来了,在县人民医院担任骨科主刀医生。见了我他显然很高兴。我在心里费解。因为我是他的仇人,是他面容破相的制造者,他实在是没有见到我而高兴的理由的。
他面容的轮廓已分明了很多,渐渐摆脱了童年时的奶油相,额上的疤痕也被一咎三七分开的头发不经意地遮住了。幸而没有让他的个人形象太受影响。
他总爱有事没事地来找我,一张嘴总是呵呵地笑,跟我母亲不停地说话。看得出他很受我母亲的欢迎。然后母亲便会在我的面前喋喋不休,时刻告诉我的年龄几何,仿佛我是个患有智障的连自己年龄也不知道的人。
我却越来越怕见到他,因为见到他总会让我由此及彼地想起董逸,那个我一直刻意地要忘记的人。这让我窒息。终于我忍无可忍,丢下了那份安逸的工作,逃了出来。
本文已被编辑[纯白陰影]于2007-2-7 12:59:41修改过
-全文完-
▷ 进入蓝采1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