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卫生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制定了《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地方卫生及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2月4日《新京报》)
沐浴场所是干嘛的?就是通常说的洗澡池。既然是洗澡,有毛巾、肥皂、沐浴露就行了,与安全套何干?总不至于说要保护那个私处,免遭水洗吧。真正洗澡的人,除了那个地方受伤外,没有不洗的,不仅用不着额外保护,反而要用心清洗,免得藏污纳垢。因此,不管是从卫生的角度出发,还是个人生理需要,沐浴场所与安全套都不搭边。沐浴场所放置安全套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明知沐浴场所不需要安全套,卫生部与商务部为何还要郑重下文,要求其放置安全套呢?说到底,是因为这些所谓的沐浴场所已经变了质,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卖淫嫖娼场所。明为洗澡,实乃性交。现在各种性病、艾滋病泛滥成灾,而性行为又是重要传播途径之一,特别是非法性交易,其染病概率更高。为了这部分人的健康,两部“好心”要求他们安全行事。
卫生部与商务部之举也许是出于好意,但他们可能忘了,卖淫嫖娼不仅不容于道德,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国家部委通过法规的形式,要求沐浴场所放置安全套,等于是政府明知这些场所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仅不依法整治,反而暗中保护,有暗示性交易合法化之嫌。作为卫生部,其职责是保障全体人民的卫生,提高大家的健康水平。要想避免性病、艾滋病蔓延,一项重要手段是从根本上消除非法性交易,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行为。保护非法性交易行为,是大卫生让位于小卫生的错误观念,是大善让位于小善的错误思想。如果卖淫嫖娼场所不绝,即使这些地方摆满了安全套,也难保他们的健康。激情之下,什么龌龊的行为不会发生?正如防艾专家吴尊友教授所言,只要卖淫嫖娼现象还存在,就可能造成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播。
公开在沐浴场所内放置安全套、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实是少数人“性”福对多数人道德的凌辱,不法性交易对国家法律的强j*。
眼下,政府部门比保护“小姐”、“先生”更重要、更迫切的,是像解放初一样,迅速取缔卖淫嫖娼场所,依法打击非法性交易行为,全面彻底解救这些人,并避免他人误入歧途。这样才真正保护了“小姐”、“先生”,保护了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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