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人在他乡蓝色仙人球

发表于-2007年03月01日 晚上9:11评论-0条

公元二零零七年,算算时间,来这个城市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

离开家乡那年我刚小学毕业,十三岁。至今在这个城市我已经住了十年,十年间我很少

回去家乡,有的也只是匆匆路过。漫长的岁月流逝模糊了我关于家乡的记忆,同时也没能

让我在这个居住了十年的城市找到归属感,即便我有了属于自家人的房子,有了这个省会

城市的身份证,更甚至如果我自己不说明的话,没有人会怀疑能说一口流利本地方言的我

原本不是本地人。

当时因为我是小学毕业,户口和学籍又还留在家乡,我在这里读初中就只能是借读,要

交借读费。当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那其中的艰辛,有的只是对新环境的兴奋与紧张。后来

发生的事情让我真正意识到我和这里的人是不一样的,也决定了我永远都无法与这里的人

做到心无瑕隙地相处。

由于当时的我不会本地方言,很快班上的人都知道我是外地来的借读生,只能说普通话

的我很难进入班上的集体圈子,因此我开始尝试学习说本地话。想不到的是,我初学时的

不标准发音却给了男生戏弄我的理由,他们故意找我麻烦,在我开口时又模仿我的口音取

笑起哄。然后在我又急又气却无力反驳时哈哈大笑。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放学后的我一路

哭着回家,然后在快到家的时候擦干眼泪,再装作若无其事地进家门。母亲当时忙于安顿

家庭无暇顾及我,哥哥住校很少回家,所以即使觉得万分委屈也只有躲起来自己偷偷地

哭。

好不容易熬到放假,正当我庆幸终于可以暂时躲开那些男生时,学校却来了电话,说假

期要补课。这个对于学生而言并不意外的消息在我看来却仿佛晴天劈雳。于是我逃了课,

离家出走。一早起来,我像平常一样背着书包出门,却没有去学校,而是在街上到处晃

悠,渴了饿了就用身上带的零用钱买饼干和水解决,然后再继续晃。一直晃到晚上,街上

的灯都亮了起来,我还是不想回家,只是看着别人家的灯亮着的时候会觉得夜晚的空气格

外的冷。那种感觉似曾相识。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亲吵架,放了学的我不敢回家,一个

人在街上走,然后就看到天黑了,路上的灯都亮了,街上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赶着自己的

路,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说要带我回家,那时的夜风也是那样很冷很冷的。不过当时的

后续是母亲把我找了回去,父亲给我煮了我最喜欢的肉丝面条安抚我。而这一次同样的结

果是母亲把我找了回去,不同的是没有我爱的面条——因为最会做的父亲已经永远的离开

了我,不同的是有了母亲盛怒挥下的棍棒,从来是反对棍棒教育的母亲那次是真的生气

了。后来母亲去学校找了班主任。

再后来也许是班主任在班上说的话起了作用,也许是因为他们自己腻了,也或许是因为

我的口音不再奇怪,他们不再惹弄我,而我也有了交好的女生,可是我对男生的反感已习

惯已成自然,以致于直到最后初中毕业为止我和班上的男生都不大交际,有的甚至三年都

没说过一句话。

高中还是在那个学校(学校当时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却是新的班级新的同学了,没有

人知道我的过去,也没有人像初中时那样会问到我是哪个小学毕业的,即使是问,也是问

初中的,而我也可以很自然地回答她了。但是初中时的阴影依然深留在我心里,和同学交

往总是在心上留着些距离。

有一次去学校的路上遇到一个男生和我打招呼,我停下来时才发现原来是我的初中同

学,而且他也是当初戏弄我的人之一。他问我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学校,还说听别人提到我

是考上了高中部就是没见到我人之类的话,言语很自然,仿佛我们以前交往颇深。我本能

地回应着他的话,聊了几句后,他挥手和我告别,我点头和他说再见,一切看起来都像是

多年不见的朋友叙旧。当时心情很乱,很复杂,我试着再次回顾那段我以为最痛苦最为忿

恨的日子,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平静面对了,曾经我认定将永远不能磨灭的怨恨在不经意间

已经淡去了很多,再仔细想想过去,我与他们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是因为所有

的一切都发生在那个年龄,那个急于建立和维护尊严的年龄。只不过伤害已经造成,即使

有一天可以淡然视之,隔阂还是固执地存在,只不过是怕再受到伤害。

大学一年级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对来自于不同地方的同窗说我有两个家乡,一个停留

在我十三岁那年,一个就是我所就读的这个城市。那是我第一次,称它为家乡,却是对着

这个城市的新人说的。当时大学寝室里八个人中,只有一个是本市城区的,其它都来自郊

区或是周边小城。在那其中,有一个和我的幼年家乡是邻县,所以她的口音和我的很像—

—许久没有回故乡的我与故乡最后的联系是我始终不改的乡音,和家人说话我都是用乡

音,出了门就自动改成本地话。有段时间寝室里提倡用各自的方言交谈,结果我发现自己

很尴尬,因为突然不知道用哪种口音了。用乡音我觉得别扭,而且还会结结巴巴的;用本

地话我更别扭,感觉自己像是故意跟人证明什么似的,觉得心虚。所幸,后来为了能全寝

室沟通无障碍而一致决定使用普通话,而我至此又有了第三语言。

然后毕业找工作,在一家外地企业的本地分公司做文员,公司里都是说普通话,让我觉

得很放松,不需要再管什么口音问题了。在那里做事的,不管是来自大城或是小市、镇

乡,都同样是中国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说的也不过就是中国话,这种感觉很好,真

的很好。

古诗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对这句从小就读的诗,我却怀疑它已经

不能适用于现代了。现在的时代,一切都变化的太快了,离开故乡很久很久以后再次回

去,还能认出记忆中的它吗?还能在那里找到归属感吗?

十年的时间里,我记忆里的家乡已经离的越来越远了,然后我期望能在这个我整个青春

时期生活的城市里找寻相似的归属感,可是直到如今,我依然还在找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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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傲雪迎风点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文化,既来之,则安之,融入其中,会发现一切都不同了。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