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强烈建议把于丹告到联合国去黄东添

发表于-2007年03月13日 晚上10:06评论-3条

说句心里话,我要告于丹,她这个太自私了,赚了那么多钱也不分几块给我。想当初,某些喝醉酒的人,在网上吐口水说于丹这女人怎么怎么讲课没水平时,我就第一个站出来,一个人使着劲儿顶贴,转贴,想着一鼓作气,把于丹推红起来。因而骂声叫好声都针对着于丹和那个百家讲坛,这是我万分开心的,瞧瞧,于丹红了,她的学术推广开了,银子也赚了几百万。

几百万呀,我能不眼红吗?上网发贴不要精力呀,发了那么多本想抽点油水,于丹却不认人。大家说说这叫不叫忘恩负义,不信你问问红袖添香的杂文编辑海子二,他就是最先发文章声讨于丹的,阔了,哼,买条中华烟我抽抽都不肯。唉,于丹,于丹,我恨透了她了,做人也不能无耻到那种地步,功劳我们来出,银子却一个人捞,这叫吃独食,小心有一天会吐出来。所以,我建议于丹,红了就红了,把赚的钱分一半出来,不给我也就算了,像陈晓旭出家一样做点功德,捐给慈善机构,大家一定不会再对于丹喷口水。

可惜,于丹穷怕了,默默无闻了大半生,终于有了出头之日,不好好享受这份阳光,那什么时候还能灿烂呢?当然回归事实,她讲论语讲庄子,其实与水煮三国等等对名著进行现代解构的方式一个样,只是一家之言,说来说去顶多就算个学术问题,这样的绿豆鸟蛋样的小事,就没必要像某些人真像老爹给于丹羞辱了一样。事小,大家一起来凑凑热闹,几是蛮好的吗,这证明俺们中国人是个礼仪之邦,一件小事都能咬耳朵,津津乐道,假若孔子庄子来了,也会盛赞我们的中华文明的。

归根结底,我所在意的是于丹的不义,如果还是得意洋洋忘乎所以,不给我点油水的话。我可要去联合国告她,于丹是个奸商,赚了那么多,对于合作伙伴却一脚踢开,很不人道,我要求于丹给我合理的经济补尝。否则,我要到联合国总部去绝食,脖子上挂个牌子,于丹借钱不还,以绝食换取潘基文秘书长的同情。

唉呀,那十位酸博士什么的,为了捞几两银都联名去告于丹了,我本想和他们一起去讨的,但现在人们对集体乞讨深恶痛绝,做职业要钱的终是丢我面子,何况还怕他们红起来了,赚了钱,又不给我几个小钱呢,某些中国人做生意就是那样,过河拆桥。不过呢,独自去联合国也不是很好,口袋里银子不丰,布什又不知到不到机场来接我,不来的话那就太不给脸了。想来想去,还是多拉点人去好,那现在就开始报名,谁要跟我去联合国告于丹的,谁要是出钱赞助我们的,以后告赢了,我跟你们五五分帐,绝对的公平。

本文已被编辑[“逝者如斯”]于2007-3-13 22:55:4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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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如此口吻讨论于丹的讲坛,也是独特。
本文写的生动有趣,虽然有贬,但不讨人厌烦。
其实于丹主持的讲坛,本也没什么好争论的。
各人发表各人的观点嘛。

文章评论共[3]个
弯月小刀-评论

这世界怎么了?为什么老爱拿别人说事?如果你比别人强了,别人也这样说你怎么办呢?比自己强的人多的是,也不如自己的人多的是。那么那些不如自己的人也这样说比他强的人,怎么办呢?不要有悲壮的情绪,有文才了多写些积极的文章。别人的始终是别人的,包括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一样!at:2007年03月14日 凌晨0:52

帘外落花-评论

反正别人发别人的,我写我的at:2007年03月14日 上午10:46

烈酒红袖-评论

纯粹红眼病!at:2007年03月14日 晚上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