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书,颇觉惭愧。最早读完的长篇小说是《鲁滨逊漂流记》,接着是《爱的教育》。严格点说,《爱的教育》还有四分之一没看完。后来在地摊上买回一本盗版的《徐志摩文集》,开始写作应该是受它的影响。初一那年,买了四大名著,起初也就把它们随意地搁在一边。听完我们当时的语文严英兰老师的精彩演说之后,决定把《三国演义》和《红楼梦》看完。
每晚看一二章,大概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三国》,还写了大篇大篇的读书笔记。
开始读《红楼梦》是在初二那年。下半学期将近期末,父母告诉我要转学回浙江文成,参加文成县的中考。我就那么失落地离开了长春。我把四大名著中的三本论斤两卖给了一个收破烂的人了。幸存下来的是曹先生的《红楼梦》,它随我回了浙江。也不知为什么,就是对它有种说不出的情感。
刚到文成的那段寂寞冷清的日子,是它陪着我度过的。我真正意义上开始写作也是源于那段时间。人是这样一种动物,会对和自己相处久了的东西产生感情。我现在就对《红楼梦》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说它是自己的亲密爱人也不为过。
之后接触了一些80后作家的青春作品,比如韩寒、张悦然、郭敬明等等。相继读了张悦然的《黑猫不睡》《赤道划破城市的脸》和《葵花走失在1890》,韩寒的《长安乱》。接触张悦然的《樱桃之远》的时候已经在文成呆了半年了。那时除了书店我不知还能去哪里,哪儿都无法安放那颗寂寞的心。然而,如今已经过去三个春秋了,花相似,人不同。今年,在闲暇时拜读了张悦然的《水仙已乘鲤鱼去》、蓝莲花的《千帐灯》、海岩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藤萍的《香初上舞》……
原本是想去看铁凝的《笨花》的,但最终还是没有去。幸运的是在《美文》上刊载了《笨花》的一小部分,名为《笨花的黄昏》,写了笨花村黄昏的景象。
“新课堂”创新作文大赛,自己的初赛作品通过了,收到了复赛试卷。复赛试题很有趣,以“s”为题或话题写一篇文章。大家很容易想到的应该是女人的曲线,或者河流,或者道路。还有人说像毛毛虫。我没有写一个字,因为我决定放弃这次比赛。原因是如果复赛顺利通过,那么就要去参加现场的决赛,可决赛场地设在北京大学,参赛选手需自费去那儿,所以我是不可能去的,因为没有父母的支持,自己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放弃是最好的也是最无奈的选择。心有不甘,可又能怎么样呢?
离复赛截稿时间还有十天,可这又关我什么事呢?
生活得有些疲惫,只想好好睡一觉,然后醒来,忘记所有的烦恼。
选择或放弃,有时都不是自己所能够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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