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时间太快,脚步赶不上地老和天荒。我仿佛觉得,认识你已经好久好久了。虽然我们的相遇,仅仅是在三年前。
也许是在这说短也长的三年里。我们有过太多一起的经历。分享过,也分担过。熟识的感觉,让太多混合的情感慢慢契合成亲情的模样。
再次见到你,万千思绪竟成无语。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是多么珍惜和你一起的这段日子。
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上网,甚至一起躺在同一张床上。我握过你的手,你搂过我的肩。尽管谁都没有确定过什么,一切却仿佛都是自然而然。
给我七天的时间,做你的女朋友。让我们把过去错失的美好,一一体会。你曾在膳堂里开玩笑似的说我们在享受传说中的情侣套餐,我曾在给你的便笺中假装不经意的说我爱你。
当我跟着你在商场里购物,当我为你洗晾你的衣物,当我在宿舍静侯你下课归来……你知道吗?洋溢于我心间的,一直是一种平凡而真实的幸福感。我深知之于你,我需要的不能更多。不必承诺,你说你会在看不见我的时候担心我,我没告诉你,在离开你的时间里,我也想念你。
你知道我并不是小鸟依人的可爱女生,你也没有过分呵护我的意思。我沉浸在这种类似拍拖的感觉中。是的,类似,因为我们一起的时候,从来不说起我们之间的爱情,倘若我们之间也曾有过动心的刹那的话……
谁曾说过,在茫茫人海之中,与我们错肩而过的那些人,不过都是时间的过客。有些是转身即忘的,有些是属于回忆中的过去,有些是归于期待中的未来。我想,就让你我把彼此放在过去的思忆里吧。让短暂的相知相惜,在回忆里永恒再生。
爱的期限,对于付出者来说可以是永恒的。而对于接受者来说,都应该有个时间段吧。也许我曾爱过你,也将继续爱着你。但是你只要知道并且相信,我们仅仅是相爱了七天,这就足够了。
我仿佛觉得,说再见,不会太遥远。或许只是彼此换了别一种身份再遇见吧?注定的别离不要伤感,早在相聚的时候,我已经计划着把痛苦分期付还。
在某年某月某日的黄昏,除却那些刻意不想忘记的美好,一切终将云淡风清。
本文已被编辑[千叶红]于2007-3-29 12:40:0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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