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阿荧

发表于-2007年03月30日 晚上8:13评论-0条

我们寝室的人都很会丢东西。

从老大开始。

老大是我们寝室长老大,丢起东西来很有气魄,那天回来是这么说的:“兄弟们,我有罪,我把你们的身份证弄丢了。”

他指的是学校给我们新办的身份证,班长交给寝室长,寝室长下发给寝室成员。

这家伙弄丢的就是这么重要的东西。

俺没有冲上去痛扁他,因为寝室另两个兄弟已经抢先动手了。在老大的哀嚎声中我作三次深呼吸,聚神归一,气沉丹田,大喝一声:

“班长是在啥时候给你的?”

老大正被耗子以一记“锁喉功”压到底下,用断气的姿态嘶吼道:“校、校园桥上——”

“当时你带了包吗?”

“没,就几本书。”

“然后你去了哪?”

“图书馆,还书。然后去阅览室,查老师上课留的那道问题,然后去食堂吃饭,然后把笔记本存在图书馆,去超市买泡面,然后回寝室,发现身份证没了。奇怪,我身上都找遍了……”

痛殴声又响起来。

我凝视天花板三秒钟,心平气和道:“请把笔记本给我。”

我从那本子的皮封套夹层里把四张身份证抽出来时,老大的目光明显流露出“饿滴神哪”的赞美:“你怎么知道在这里?”

很简单,在校园桥上,老大必定为如何找地方安置这四张重要的小东西而很伤了一回脑筋。他没有带包,书是要还的不能夹在里面,放钱包里怕偷了,放裤兜里又怕掉了或坐折了,那么只有塞在笔记本里才既挺括又安全。他的设想是很好的,可惜好设想跟他的记性,往往不能相配合。

耗子丢东西则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他是“安乐椅侦探”的恶梦:想侦破他的案件,是必须要付出体力劳动的。

“奇怪,真奇怪。”他会抱着他的大包,瞪着他的小圆眼睛,坐在寝室里反覆念叨,“我刚买的上网卡呢?明明放进包里了,怎么没了?”

这个时候我只能走过去,拿过他的包,把里面东西一样一样往外掏,烂餐巾纸、乒乓球、创可贴、一本《民法讲义》、几张草稿纸、半截橡皮……然后是上网卡。

“奇怪,刚刚我怎么找了半天没找到?”他问。

“因为你没看见。”我回答,然后出门去洗手。

毛主[xi]啊!刚刚包里还有一只残缺的小强。

比起来,情圣绝对令人愉快,他这个客户不会给侦探施加任何精神压力和肉体伤害。

情圣是我们寝室中的外星人,可以在俺们的猪圈——哦不,俺们的寝室——中坚持绝对的一尘不染,头发且飘逸得像某洗发水广告,生来以谋杀天下美女为己任。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如果情圣刚好没有什么约会,他会用一个很贱的姿态斜倚在窗前,作剑眉微蹩状:“顺便说一句,我的墨镜不见了。”

“最后一次看见它是什么时候?”我问。

“昨天下午去海大见朋友,天气多云,有可能会出太阳,我记得把墨镜插在口袋里带去的,回来后就没了。”他说。

“用过?”

“好像是,但后来就记不清了。”他叹口气,颇为忧郁。

“有过什么活动?”我换个问法。

“和朋友去世纪公园逛了逛,然后吃了晚饭,送她回去,就回寝室了。”他说。

情圣的说话是需要翻译的。翻过来是:他跟某美女去看了广告作得惊天动地的世纪公园菊花展,去某处吃了顿大餐,半夜才回来。

花展四点结束,情圣这种人不会让美女挤公交,打车到豪华餐厅入座呢,时间还嫌太早点。

“所以你们吃饭前还作了什么?”

“在公园旁边喝下午茶。”

“你那副墨镜花了几百元大洋,如果是在公园里戴上又摘下来的,以你的个性不可能随手把它放在什么草地木凳上,肯定插回衣袋,那么丢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如果戴进茶室再摘,放在桌子上不会弄坏,并且可以让人多看看你的高级墨镜,所以可能没插进衣袋,再走时忘拿是可能性比较高的。”我说。

“就这样?”情圣挑了挑眉毛。

“为了验证一下,你可以想想你什么时候和美女拥抱的,再想想那时候有没有墨镜在衣袋里碍手碍脚。”

“早说嘛。”情圣笑了,“这么说的话,是应该丢在茶室里的。”

“你可以回去找,应该还能认领回来。”

“不用了。”

“啊?”

“我只要知道它在哪里就好。特意去找多麻烦。”情圣挥一挥手,走开,不带走一片云彩——除了回头道:

“谢了,q版福尔摩斯。”

我抓头笑。

q不q版不管,这个称号太过誉了,有丢东西的人自然就有找东西的人嘛,什么福尔摩斯,严格来说我认为把我们寝室四条好汉称为“四大名捕”才是比较恰当的,因为——你看,是人就会丢东西,我的个人爱好是丢钥匙,目前已经多了五把钥匙了,都是在配了新的之后大家帮忙找回来的。

谢了,哥儿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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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语言幽默,轻松自然。读后让人心底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