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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为奴文清

发表于-2007年04月03日 晚上8:41评论-9条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首诗可能没有人不知道吧?如今,社会进步了,这首诗也与时俱进的被改成“清明时节雨纷纷,买墓之人欲断魂”了。

清明节又来了,在这个“风吹旷野纸钱飞”的时节,为了寄托对故人的哀思,人们又开始扫墓,祭奠先人。与此同时,许多公墓的生意也跟着生意红火起来了。有的陵园、墓地打出了“要想富,先买墓”的广告。“要想富,去买墓”的变形观念,也使生者为了逝者的安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由此,继2006年的“房奴”诞生后,2007年的“墓奴”又应运而生了。

2006年,中国房地产盛事热火朝天,高[chao]迭起,一浪高过一浪。就拿还不算发达的本市来说,原本不到2千元一平方米的房价都卖到了4千元一平方米,甚至更高,最低的房价也超过了2,300元到2,500以上一平方米了。现在许多城乡居民买了房,每月要按揭还贷。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就背上了沉重的房债,成了“房奴”。

在刚刚来到的2007年的清明节期间,逝者的墓地也随着活人的房价的提高而上涨。清明节之际,去给挚友上坟,五年前花4万元买的工艺比较简单的墓地,在今年清明节,这个4万元的墓地便涨到了5·5万元。还有一些普通的、更好的家族墓、超豪华墓、特殊工艺墓等等,价值不一。最不好的要1万元,多一点的的7、8万元,10几万的,再多的还有四、五十万元的。清明节是墓地的销售旺季,这可能就是生意人常说的“水涨船高”吧?在饭店吃海鲜时讲的是“时价”,那么,出售墓地为什么不能“时价”呢?谁让你在清明节买墓地呢?

在媒体评选的2003年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榜上有名,名列第三。2006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在第三位仍为殡葬业。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我国死亡人口每年大约有820万人。按照低标准丧葬费用计算,殡葬行业每年的销售总额将超过3000亿元。殡葬业、陵园、公墓,虽然是专门为逝者而开设的,名声听起来不太好听,但是“死人的钱真好赚”啊!利润高得惊人。因此,人们一语双关地将殡葬业和陵园、墓地的暴利称为“黑色暴利”。

据报道:全国各地墓地价格都呈上涨趋势。看看新闻披露的一些情况:湖北荆门的墓穴最高已达11万;安徽肥西县的墓地最高14万;北京的墓价高的达几十万元,低的也有近万元;成都最高的墓地已炒到48万;而就在经济还欠发达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个别的墓地居然有200万。看着这些百姓难以承受的数字,让人感觉到死不起了。也许阎王爷看到了阳间的房地产如此猛涨,干脆阴阳接轨吧,让地府也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阳世都在搞政绩,我这个阴曹地府的主管也得搞点政绩给玉皇大帝看看啊!

2007年3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南京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座谈。此次修订内容中,最大的亮点是严禁“炒墓”,尤其是“炒活人墓”,如果出现类似违法现象,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可是,一个被炒得非常火爆的墓地,可以卖到2、3百万元,人家能花得起2、3百万元去买墓地,还怕这50万的罚款吗?九十九拜都拜了,还差这一哆嗦吗?再说,你罚经营者,一座中档的墓地都可以卖4、50万元,人家怕罚吗?

实际上,现在的许多人为故去的先人买公墓,一般的来说,3、4万元钱的就可以了,正常的消费,故人的子女还能承担得起这个价位。2、3平方米的面积,也够逝者安息享用了。可是,如今的“墓奴”们所购买的豪华墓地,占地面积都很大,一般超出了10平方米以上,有的超过20平方米,可以停放较多的骨灰盒格位。他们不仅为了故去的亲人安置灵位,也为自己百年之后能够“享受一下”,事先安排好了去向。在这种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购置‘活人墓’的现象。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而葬礼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给生者以慰藉,使故者得安息”,这本应该是殡葬业的服务理念所在。然而,如今殡葬业服务质量却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所以许多平民阶层的人们说:“墓地这么高的价格,令人咋舌,像我们这样的平民百姓,以后真是死无葬身之地啊。”可谓民怨沸腾。这民怨来自天价墓地形成的垄断经营。

可以说,一个普通百姓,就是你有些资金,你想办个殡仪馆、陵园或者墓地,这个手续是不容易办下来的。没有人的话,你想申办一个陵园或者墓地的手续,可以说那是白日做梦。更多情况下,这块“黑色蛋糕”仍然处于行政垄断的阴影之中。有的陵园是私人承办的,但这里也有相关官员的权力寻租,以致出现一种“民间垄断”代替“官方垄断”。

“要想富,修公墓”,有些人的口袋鼓了起来,却苦了百姓。大批耕地被用作墓地,既侵占了宝贵的可耕地,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助长了一种崇尚奢华的社会风气,助长了封建迷信。殡葬业的改革,不允许廉价的土葬了,却出现在天价的公墓、陵园。不管如何改革,不要让老百姓死不起啊,更不要让老百姓“死无葬身之地”啊!

也许这些“墓奴”的产生,是中国人的悲哀。中国人这一辈子,确切地说是中国普通老百姓这一辈子,都在拚命地奔波,为奴一生。上学的时候做“分奴”。在那个“分、分、学生的命根”的年代,为了学习每天计算着考试的分数,在学生时代做了“分奴”。参加工作后,为了房子而努力。大钱不敢花,东挪西借之后,买房子的钱差不多了,交了首付,从此走上了漫长的还贷之路,做了“房奴”。房贷尚未还完,孩子出世了,开始筹集从入托到上大学这十几年的教育经费,又做了“学奴”。孩子成人了,自己也老天巴地(东北话,形容人老了,岁数大了)了,时不时的生病、住院,钱不够只好去借,从此又成了“病奴”。病的时间久了,就该死了吧,免得给儿女添累赘。可是,你想的美,现在的殡仪暴利让人“死而却步”,比房价还高的墓穴,让人“死不起”,于是,平民百姓的子女又成了“墓奴”。

正当新的“三座大山”压得城乡居民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正当城里人逐渐成为“房奴”之时,人们突然发现自己又成了了无奈的“墓奴”了。中国人很可怜的,活着时要被敲骨吸髓,死后仍然让你不花巨资不能“入土为安”。真可谓是:让你活不安心,死不安魂!可以说人的一生,无论是从做学生时代的“分奴”开始,到做“房奴”的中年,再到做临终时的“墓奴”,都可以说是悲哀凄凉的一生。可谓是:一生为奴啊!

实际,做为新时代的人们,应该是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死如灯灭,既没有灵魂也没有转世投胎。阳世的房贷还没有还完,何苦再为墓地而烦恼呢?何苦把自己弄的这么累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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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人,活着讲面子。死了,还如此的排场。
文中所说的资料,不知道可靠不?
若真如此,一般的百姓是死不起的!

文章评论共[9]个
文清-评论

如斯可以查一下相关资料,是有根据的。
  【欣雨飞扬 回复】:我相信,如果空口无凭,文清姐姐不会写出来挨骂的。支持你! [2007-4-4 8:28:33]
  【欣雨飞扬 回复】:这说的只是有些情况,不还是有便宜的,不然穷人的尸首还不满大街都是了 [2007-4-4 8:31:51]
  【文清 回复】:感谢欣雨的关注!本市的情况是百分之百属实的.
没有根据,我也不会写的. [2007-4-4 14:38:09]
  【文清 回复】:几千元的有,但也有多少寄存了殡仪馆的,还有直接扔到江海的. [2007-4-4 14:38:48]at:2007年04月04日 清晨7:00

千山我独行-评论

值得国人深思的一篇好文章~~
  【文清 回复】:感谢千山的关注,多日不见,问候了! [2007-4-4 14:45:39]at:2007年04月04日 早上9:00

晴如冬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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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清 回复】:感谢朋友的支持与关注,问候快乐! [2007-4-4 14:44:56]at:2007年04月04日 上午10:04

墨梅临风-评论

呵呵,写得真不错,顶!
  【文清 回复】:感谢朋友的关注和留言,问候快乐! [2007-4-4 15:22:58]at:2007年04月04日 下午3:19

林林-评论

生不易,死更难,从娃娃坠地开始就注定一生为奴!一个令人沉重的话题,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
  【文清 回复】:让人死不起的国情.感谢关注! [2007-4-4 17:32:33]at:2007年04月04日 下午5:30

张贤春-评论

出生要钱,上学要钱,结婚要钱,买房要钱,医病要钱,死了还要钱。有的是自找,多数时候是人家"拦路抢劫"!
  【文清 回复】:自找的钱可以不花,但是让人家抢了,那是没办法的。 [2007-4-5 21:17:15]at:2007年04月04日 晚上11:45

w6312265215-评论

耐人寻味的文章!有深度,有力度!
  【文清 回复】:朋友过奖了,尚有不成熟的地方.多谢关注! [2007-4-5 21:13:30]at:2007年04月05日 晚上7:39

w6312265215-评论

我可以证明,文中资料全部属实。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北方的朋友都会有同感的。
  【文清 回复】:问候朋友晚上好!现在就是这样攀比的社会.文中提到的挚友的墓地,当年花四万,现在卖到五万五了. [2007-4-5 21:14:54]at:2007年04月05日 晚上7:41

巴曼-评论

文章论说精辟
  【文清 回复】:朋友过奖了,感谢关注! [2007-4-6 23:12:21]at:2007年04月06日 上午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