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在你身边易水潇潇

发表于-2007年04月07日 中午1:34评论-0条

洛生,这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十年,足够多少人来了又去,多少故事发生又结束?十年,足够你从打弹子的小子变成有担当的男子,足够我从扎羊角辫的女孩变成满腹心事的少女。十年,我就在你身边,在你一扭头就可看到一伸手就可以拉到的地方,你意识不到吗?

说青梅竹马确实夸张了一点点,冷絮和洛生相识那一年已经12岁了,初中同学,何其简单的一重身份!全班近七十人,这其中有两个人可以一起走过十年的概率是多少?冷絮那没有数学细胞的脑袋算不出来,而洛生那为数学而生的脑袋,又不会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吧!

互相认识的理由也相当落入俗套——同桌,但这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一次同桌,时间是一个星期,洛生完全不记得有这一星期的时光,而冷絮只是懊恼这个男孩子不让她在数学考试时抄一抄。

后来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热爱调座位的班主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让这两个人合了又分,分了又合。感情就是在这样分分合合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吧!再后来两个人上了同一所高中,考入同一所大学,虽然没有再同班过,却一直以一种不近不远的距离相伴着。

她走了,她又来,他走了,他又来,在你我身上,不乏爱情的发生,很多人在生命中一闪而过。那么为什么,我们可以一起经历十年的岁月,相安无事?难道我们真的是两条平行线,不可能相交?

冷絮的桃花开得比洛生早,那时才初二,时值他们的第三次,也是最长的一次同桌。隔壁班一个戴黑框眼镜的男孩子在她书里夹了一封情书。她觉得那男生干干净净还挺好,又拿不定主意,就把信拿给洛生看。14岁的,已经当上班里团支书的,被所有人包括他自己当作绝对好孩子的洛生小同学,用一大堆革命大道理说服了她不要早恋。这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是难以想象的,原谅他吧,毕竟当时还只是二十世纪!冷絮后来完全不能理解自己能被这样的话说服,洛生更是无法相信,他曾说出过那样的话。

那时他们谁也无法预料以后的事,周杰伦只是个不得志的幕后工作者,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事实证明革命道理的现实意义是有限的,黑框眼镜少年和那些话共同被掀了过去,冷絮迷恋上一个打篮球的男孩子。她仅仅知道,他叫莫沉,在楼道尽头的那个班,学习还很好的样子。她就是喜欢他打篮球的样子。她知道他在学校里算根草,很多女生迷他,在球场边给他加油呐喊。但她觉得喜欢一个人放在心里就好了,没必要让他知道,所以她总是站得远远的看他打球。洛生知道他喜欢莫沉,而且他还认识莫沉,但冷絮不说,他也不主动提帮她介绍,他一点也不想多这个事。

快毕业的时候他问她:“你喜欢莫沉为什么不告诉他?”

“没必要吧!”

“至少让他知道啊!”他轻吐了这一句,转而问,“为什么喜欢她呢?”

“篮球打得帅啊!”

“打篮球的男孩子都招女生喜欢吗?”

“差不多吧,得打得帅!”

就是这样一席话让冷絮鼓足勇气跑到莫沉面前去说:“我喜欢你!”然后在那个夏天惊恐的发现自家对门原本空着的房子住进了人,妈妈说那家的孩子叫莫沉!她打了一个暑假游击战,总算没和他正面相遇,而洛生简直是在打地道战,一假期连个影都没见!

事实上那个假期洛生练了一暑假篮球。

那一年周杰伦刚出道,有点青涩有点不自信,还带了点可爱的婴儿肥,但这些都不妨碍大家感受“手牵手一步两步望着天”的纯真美好。

升入高中后不知从哪天起,冷絮和莫沉开始自然友好的相处起来,就好像没有表白那一回事一样。能够如此的主要原因则是冷絮的审美大变,喜欢了一个文艺少年。

那是个个子不高长相一般的男孩子,但很有思想,或者说叛逆,而且也很有才气,能写出在她看来可以与北岛的《回答》相媲美的诗来。莫沉看到她绞着手指在嘈杂的大厅里跟那个少年表白,那少年一直低头沉默,最后抬起头报上自己喜欢的女孩的名字。

她心里一沉,那女孩确实比她优秀,很多。她笑笑说:“祝福你们。”然后转身走开,真的没掉一滴眼泪。后来的后来,她居然和那个文艺少年混成铁哥们儿,还帮他追女生!这是后话。

“我失恋了!我失恋了!”她夸张的笑着朝洛生挥手。

洛生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这个疯丫头,苦笑着摇头。

“你不相信?我真的被一个男生拒绝了!所以,为了报复,我也拒绝了一个人!信不信?我被据当天就有人向我表白!”她没喝酒却像是醉了。

“是谁?”他仍带着不相信的神色。

“莫沉啊!我拒绝了莫沉!哈哈!喝喝哈嘿,就是莫沉!”

那一年《叶惠美》快要发行了,她口上仍哼着《双截棍》,其实她更喜欢那首《安静》,“希望他是真的比我还要爱你,我才会逼自己离开。”毕竟是第一次产生一种情绪,想要和他在一起。

那天晚上莫沉也确实对她说:“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是说过喜欢我吗?我们在一起吧。”

“那是以前的事了。”这是她的回答。

“为什么喜欢她呢?”洛生第二次问了她这个问题。

“因为他写的诗好棒啊!真的好棒啊!”

她说完这句话就完全忘记了,一点也不知道洛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的,当她为《最后的战役》的凄美动容时,男孩开玩笑一般把一个本子交到她手上。什么时候党和人民教育出来的好少年变成诗人了呢?确实是很不错的诗,或者说介乎诗与歌词之间。虽然有明显的模仿痕迹,但看着这一行行流转着情感的句子,她心里突然有些酸涩,洛生,该是有喜欢的人了吧?

从初中到高中,洛同学始终有意无意的保持着他不早恋的好孩子形象。上大学以后的某一天,冷絮像无意间一样问起他:“你以前就没有喜欢的人?”

“有啊!你记不记得九班的那个茗珊?”

“她男朋友不是足球队队长吗?”

“那是因为我没有来得及追她!”洛生脸有点红,“还有我们班的那个悦然。”

“人家也有男朋友啊!”冷絮口上揄揶他,看他红着脸摆手的样子,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阵失落,到底他的心里还是有别人的,到底那个位置,并没有为她留着。

不知从何时起,洛生像一颗种子,在她心里生了根发了芽,长成一株那么大那么大的树,致使她在美好的大学期间谈不成一次恋爱。

然而大学却是洛生爱情的黄金季节,这年头女生都主动,不乏大胆示爱的,每次看他打篮球,冷絮在场边拿着他的衣服和水,总招来无数白眼。传说中那个学习又好球打得又棒又会写诗的帅哥,是她最铁最铁的哥们儿,却没有了下文。

很快这个拿衣服拿水的岗位也被人替换掉了,洛生追上了外语系系花。这位据说比天仙还难追的姑娘被洛生一首诗搞定,当时冷絮翻着他的诗集,指着一首自己不喜欢的,说:“就着首吧,她肯定喜欢!”结果不幸被她言中。

那段时间洛生嘴里天天哼着那首《可爱女人》,冷絮就说:“你别那么怀旧!”于是他换成了最新的《七里香》。周杰伦是越来越帅了,洛生也越来越帅了,冷絮想自己怎么就没在初中的时候套牢这支绩优股呢?

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爱情是美好的,分手是残酷的,系花被一个富家公子追走,洛生喝醉了一头扎在冷絮床上,任她死推活推也不起来。她无计可施,只得坐在一边说风凉话:“你找女朋友太没水准,光挑长相,现在长得漂亮的女孩都虚荣,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不会说话就别说!”洛生撑起身体,扭过头。他居然在哭!他爬起来往门外走,冷絮想拉住他想说些安慰的话,最后却什么也没做。

就这样两个人又都单身了,没事时可以坐下来长时间聊天,可以一起出去散步,也可以一起打打游戏看看电影。他请她去看《头文字d》,出来时天都黑了,他们边往住处走边聊天,看路灯不断变换影子的长短。

“今天这个电影说明一个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漂亮女孩都爱慕虚荣的,你看夏树就不是。”洛生幽幽的说。

冷絮心想你喝醉了酒还记仇,算你狠!口上马上接:“对啊,任何事情都有例外的!比如说我,就是一个又漂亮又不爱虚荣的女生!”

那边男生的表情马上像吃坏了东西一样。

她给了他一脚,马上飞快的跑开,高跟鞋打破夜的寂静。不知不觉她已经蜕变成了妩媚的女子,可是还是不可以吗?她回头望着洛生颀长的身影,还是,没有可能吗?

洛生,我一直想知道,你心里的那个位置可曾让我驻扎过,哪怕只是曾经,哪怕已是久远的事,我都想知道。我们是那么了解对方,为对方付出了那么多,为什么就是不能在一起?

有些话并不是没有说出来过。刚上大学的时候学校要体检抽血,冷絮素来有晕血的毛病,前夜就开始紧张。她给洛生发短信说:“明天抽血了我害怕!”等了半天没有回应,她心里发毛,乱七八糟发了一通过去:“为什么我需要你时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为什么我做什么你都没反应?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当时洛生是真没听到短信,等看到时已经快熄灯了,他只能按自己的想法回:“我一直把你当很好很好的朋友,什么话都可以说可以交心的,但是说到喜欢,我只能说我很珍惜你这个朋友,相信你也一样。又及,抽血不怕的,你那么坚强。”

看到这样的回复她只得苦笑,心里还是钝钝的痛了一下,也许走不走那一步并不重要,她最怕的还是失去他。

第二天当她真的晕了血坐在校医院楼道的椅子上起不来时,洛生还是乖乖的拿着面包来陪她,直到她完全恢复。也许这样就足够了。

她的记忆里有很多关于他的温暖细节。

中考前他问她:“你要考哪个高中?”她答:“当然那是最好的!”他就舒朗的笑着说:“一样的!加油!”他一直都是坦诚的人,这一点既让她欣赏,也让她无奈。

高考前她问他:“你考哪里?”听他报上校名,她奇怪,“那个学校对你来说太没难度了吧?”

“但是数学系很好。”

他知道,那个学校中文系也很好,只是……以她的成绩是险了点!她开始在最后关头拚命学她的老大难数学,最后的结果却还是过了重本线没多少。还好那年这个学校报空了,她钻了个大空子。要知道那个志愿是她冒着复读的危险咬牙添的!

他为她(至少她这样认为)变成一个又会打球有会写诗的男子,她追随他,到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北方城市。

她犹记得那次她生病发烧,他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对她说:“咱俩到外面合租个房子吧,你这丫头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这话让她心里暖了好一阵,曾经在去学校火车上,她开玩笑说:“这四年我这条小命就交到你手里了!”难道他当了真?

她一直在疑惑,自己是否曾让他动过心。

初中的第四次同桌时,他曾在她的算草纸上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爱”字,却又在前后各加了几个小字,变成“我爱人民”,难道他真的无聊到要强调自己是党和人民培养出的好孩子?还是另有所想?

高中时莫沉对她死追不放,她对他说:“你和洛生打场篮球,你赢了我们就在一起,输了就别再纠缠。”其实现在想来那时莫沉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喜欢她,多半是自尊心之类作怪。赛前他拿着两个人的衣服,低头对洛生说:“我现在不想跟他在一起。”

那场篮球在冷絮的记忆里更像一场决斗,两个人拼尽全力,结果是莫沉不敌。当她站在洛生身边,凝视他的侧脸,看他发丝上凝结的汗珠,看他微微颤抖的睫毛,眼前突然腾起一点雾气。那个画面始终在头脑中保持新鲜,也可能就是从那一刻起,她心里的那粒种子破了土,迅速壮大。

他是她的什么人?如果是决斗那么他们该是在争夺她,可是获胜的一方却没有牵她手的意思。

女生之间有时开玩笑,就会说你家洛生怎样怎样,也有和洛生熟一点的女生跑过来对他说:“你要好好待我们絮絮啊!”一脸认真。可是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因此靠近或疏远,绯闻的效力在他们之间失去,她有时想他是否理智过了头。

她知道他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孩,不论茗珊悦然还是系花,都是那种小小的,说起话来细细的,又很没大脑的小女生,她不是,再怎样改变也不是。洛生和系花在一起时,有次她看他的博客,上面说:“我不是方文山,我没有我的周杰伦,但我还是要做最好的自己。”她觉得系花肯定不能理解他,最了解他的人还是自己。

大四洛生说他想出国,她看着他,电脑里放着周杰伦的新专辑,他唱:“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她义无反顾地说:“我也去!”于是两个人开始没日没夜的攻语言。

他们为对方所做的事已经远远超过了朋友,可仍然不可以是恋人吗?她在等他发现自己,在等他心里的那粒种子发芽。

洛生,有些恋人说,他们错过一路走来的许多人,只是为了与对方相遇,可是如果我错过你,不知该去与谁相遇。十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有人说守望太久会累,可是这个追随的姿势,我保持到已经改不过来的地步。我真的无法想象有一天我可以平静地看着你拉其他女孩的手走上红地毯,而我再嫁给另外的人,那时我该如何对你微笑?

“那,学姐在国外等着你了!”洛生气喘吁吁的冲进冷絮的房间,却正赶上这么一句。冷絮坐在自己的电脑旁说笑,沙发上的男孩见了他马上站起来告辞,电脑里还放着音乐。

“洛生你回来了。”她谈谈说了一句,起身去送客,没注意他的表情。

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是这样?明明看到她平安了,为什么更难过了?洛生一下坐在她床上,突然陷入巨大的迷茫。

“怎么了,跑回来累成这样!”冷絮把她学弟送走,才转回来靠在门边看着他。

“你怎么回事?怎么随便带男生来家里?”

“你别无理取闹,那是我学弟,来问我点出国的事。”她有点奇怪。

“那就说要到国外去等他?”他声音有点可怕。

“只是个玩笑而已!洛生你今天怎么了?”

“你爱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跟我有什么关系!”他突然大吼起来。

“你有病!”冷遇转身不再理他。

她当然不能理解一向什么脾气都没有的洛生生的是什么气,她更不会知道洛生在跑回来之前的所见和所想,只得闷闷地去厨房做饭,顺便对蔬菜大米发泄一通。

洛生坐在冷絮的房间里,闭起眼睛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刚才在街上的一幕又回到眼前。其实不是多大的事,有个女孩被车撞到,很快被送到医院去了。本来是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可那女孩偏穿了一件和冷絮一模一样的衣服,当他看到卧在马路上的那个小小的身体时,一瞬间迸发的恐惧感仿佛天塌地陷。以失控的速度冲过去后,发现那并不是冷絮,才想到早晨时她就说过不出门的,那一刻唯一的愿望就是马上飞回家,马上见到她。可是他看到的却是……是不是他真的误会了?即使冷絮是开玩笑,他能肯定那个小男孩是有心事的!他突然又被一种更大的痛苦包围,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他所要面对的冷絮是属于别人的。

他皱着眉甩了甩头,想问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是想和那个相识了十年的女孩在一起吗?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很多往事就在这一刻翻转了回来,他猛然发现冷絮至今其实都没有恋爱过。他曾劝她,曾为她和别人挑战,曾在心中窃喜她失恋,也曾为她的一句话学篮球学写诗——尽管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想变得更收女生欢迎。电脑里音乐一直没有断,周董唱:“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花开只一次我却错过……”

“简直抽疯了!”冷絮一边奋力咬着黄瓜,一边低声抱怨,冷不防手里的黄瓜被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洛生一把抢去,她马上抢回来,“乱发脾气,不给你吃!”

“对不起。”

“嗯。”她从水池里拿出一根黄瓜递给他。

“对不起。”

“原谅你了,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不是为刚才,冷絮……”

这才感到男孩子声音里的异样,抬起头来,却见洛生低着头,脸似乎是红着。“想说什么?说啊!”

“那个,你记不记得大一时候,那次体检之前……”

“不记得了!”她突然打断他,停下手里的活,咬了咬嘴唇,“提那些干嘛?我都忘记了。”

背后长久的沉默让她觉得刚才自己确实生硬了一些,转过身摆出一脸笑:“你好像确实欠我一句对不起哈,我原谅你了,谁让你是我好兄弟呢!再说不喜欢我也不是你的错。”

“我的意思是……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原谅我以前说过的话……”

“啊?”

他看着她有点懵懂的脸,吸足一口气终于开口:“我是说,你不要忘记,就这样一直在我身边,很久,就是,一直……”

一瞬间似乎是什么都明白了,马上就要23岁的大女孩,这一刻她很想好好微笑,又很想狠狠大哭一场,洛生!

她拿起黄瓜往他嘴里一塞,说:“你要是敢变心我饶不了你!”洛生很想抱抱她,可是面对着她凶巴巴的表情,只是咬着黄瓜傻笑。冷絮,我喜欢你。

阿絮,原谅我年少时的无知,我只是太珍惜你,害怕成为恋人会迫使你最后离开,二十岁时不懂得什么是爱,怎样去爱,也无法预知未来,但是我今天突然发现,我无法想象生命中没有你的样子。过了这一个十年,还有下一个十年,二十年,一辈子,我终于明白,如果和我风雨同舟的那个人不是你,那将是我永远的遗憾。

任何时间有你在身边,

再多苦涩都变成甜,

因为你是我,

一生的眷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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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碗凉茶点评:

洛生与冷絮最终走到一起。
小说情节设计得很不错,包括中间刻意插入的周杰伦的专辑,都巧妙地暗合着故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