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十年与一场艳遇紫衣漠漠

发表于-2007年04月21日 下午6:41评论-9条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十年之后,爱情经过了最美的花期,可迎接着甜美的果实,你们还找到了拥抱的理由吗?

申请约会

他在办公室接到她的电话,说和儿子等他晚上回家一起晚饭。

他觉得这种关切有些罗嗦,一声知道了就不耐烦地挂掉了电话。

最近他们之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真的要寻找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他们结婚已经十年了,而认识的时间就更长得多了。这十年以来,他从一个在城市里没有任何靠山的小医生,成为院里最年轻有为的副院长,忙碌而充实的出入各种学术研讨,俨然一级医疗权威;她自然而然的辞掉了学校里钢琴老师的清闲工作,愉快而满足的相夫教子,似乎标准的家庭主妇。

人们都说七年之痒,可他们的十年就这样在愉快和睦,平静淡然之中悄悄来到了。

接完电话,他在考虑晚上是去参加方凌的生日,还是回家等她端来可口的饭菜。

方凌,医院里的活泼热辣小护士,经常花枝招展的来上班,白大褂也被她改小了腰身,在医院的走廊里摆着猫步,今天刚满24,大张旗鼓了的通知了科室的所有人和宠物,准备轰轰烈烈的跨进本命年。

他原打算不去的,因为这小妮子最近总是有事没事的跑他的办公室,直勾勾地看他眼神让他总是脸红,还有意无意撒娇喊他院长哥哥,娇滴滴的让他严词批评也不是,只有一笑了之。

本来对于这样的聚会,他是没有兴趣参加的。可不知怎么的接了老婆的电话,他就决定去了,方凌兴奋的抓起他的大手直蹦三尺,高呼:院长大人万岁!

有点心虚,这是第一次对老婆撒谎说值夜班,而且自己都感觉到不太纯洁的动机,干脆关掉手机,准备放纵一次,去参加这样带点桃色的私人聚会。

说放纵这个词好像是有点过分了,可对于他这样躲进小楼,一心学术,7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这种聚会就是奢侈品,再加上女孩暧昧的眼神和明显的暗示,也许就是放纵的开始了。

男人大致都是这样吧?他摇着头笑笑。

极度摇吧

聚会的场所,是本市有名的慢摇吧,名字就很蛊惑----极度。

除此之外,他就在心里想:极度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极度空虚,极度渴望,极度宣泄,还是极度的快乐?

说是慢摇,可自从进来这里就是激越的金属碰撞声,超重低音让他的心脏几乎脱落,夹在一群装束前卫的年轻人中穿行,他觉得自己像个上个世纪的出土文物,笔挺的西装是她昨晚刚刚熨烫过的,领带花色细腻衬衣领口洁白,可这样的绅士在这里却如同一个逃出动物园的大猩猩,他如坐针毡,似乎有无数利剑砸得他背后冰凉。

一杯不知什么深蓝色的酒,如同杂技般从吧台的长桌上滑行过来,他慌忙截住,还好自己大学时篮球中锋,要不然恐怕人就丢大了,干杯——打扮得像棵圣诞树的方凌不知什么出现在他的眼前,眨着紫色眼影的眼睛,朱唇微启,他就被电中了,不敢正视。

他慌忙拿出准备好的鲜花,生日快乐!

亲爱的院长大人,你也太可爱了吧,我又不是小孩,还送什么礼物啊?不过玫瑰花啊,我要了!方凌哈哈大笑起来。他狠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面红耳赤,像个犯了错了孩子手足无措。

其他人呢?他故作轻松的说,难道他们不来给美女祝寿吗?

你以为我真的请了那么多人啊,就你一个贵宾了,走吧,跳舞去!方凌不由分说的将他拉进躁动的舞池中。

他不会跳舞,只觉得音乐还不错,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

也是生日

天空散漫的飘着雪花,那是个冬天,也是一个女孩的生日。

一个男孩把着女孩的手装进他的大衣口袋,他们俩和老师斗志斗勇才逃到了这条安静的小道上。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读书考大学依然还是农村孩子跳农门的最佳途径之一,他成为那条幸运的鲤鱼。初进大学校门的他外表阳光般灿烂,内心自卑忧郁。那时他最喜欢读《平凡的世界》,觉得自己就是孙少平第二。她却是班里为数不多的城市孩子,出自于书香门才情惹人,却没有城市女孩那种优越感和骄横任性。爱情的滋养让他们绽放着横溢的才华,成为校园里一朵引人注目的并蒂莲,才子佳人羡煞大众,大家都说幸运之神特别眷顾他,他也在心里感激地说,是的,感谢上帝!

她的生日,他该带她去哪?他想应该是朦胧的灯光笼罩着的小店,中央是一个圆形的表演台,周围围了一圈淡蓝色的花朵,透露着一些忧郁的色彩,台上放着一架古典纯白的钢琴,亚麻色的长发温顺的倾泻在肩上,白皙纤长的手指在琴键上如同飞舞的蝴蝶,跳跃之中流淌出悠扬灵动的琴声,他的女孩只为他一个人弹奏,心中有种叫做爱的情绪便由心蔓延至怜惜的眉头……

可是他很穷,这只是他们的一个梦,他所能做到的就是拉着女孩,来到小巷里一个冷清的手工陶吧,两人说笑着糊了满手满脸的泥巴,亲手制作了两条刻着彼此名字和誓言的手链,和老板讨价还假最终花了20元,买来这世界上独一无二快乐和爱意。

橘色的路灯,深蓝的夜空,飘落的雪花,两只紧握的手,在没人打扰的环行小道上转圈。

那年初恋,他21岁,她19岁,爱情属于纯洁,甜蜜,无休止的行走和憧憬。

艳遇来了

我来教你,笨!方凌似乎不满意他的拘谨和走神,双臂水蛇一样的缠绕上来。

穿着西装怎么跳舞?水蛇开始下游,不由分说的解开西装的扣子。

还是那首曲子,音乐却突然变缓,灯光也暗了,世界突然变得安静,这该死的慢摇来得可真不时候,当一阵热浪向他侵袭过来时他突然很紧张,胸口仿佛被刀子狠狠的戳疼了,方凌的头柔顺的伏在他的胸膛上,温柔的手隔着衬衣慢慢的游走,他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一阵浓郁的香水的味道让他失去了控制的力量,暧昧,艳丽,诱惑,躁动的香……

这不是他熟悉的味道,她只用淡淡薄荷味的香水,洒在窗帘上,香随风飘动;洒在枕头上,做梦也是香甜;洒在书本里,书香为更浓,也洒在自己的裙摆上,儿子追着喊,妈妈好香香!

尽管方凌的香味让他无抵挡,他还是推开她,方凌,你醉了。

别说话,抱着我好吗?……我刚进医院,第一个见到的就是你,见到就是爱,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别这样,你喝多了!

你不喜欢这样爱的对白吗?那我就不说,藏在心里,但你要抱着我!方凌像只受伤的小兔,把整个身子紧紧地偎紧他的胸膛,带着酒气在他的耳旁呢喃。

他却出奇的冷静起来,谁不渴望有人说爱,可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对她说过爱了,他握着方凌,心里却悲凉地想着他的青春他的女孩。现在是老了,难道爱也疲倦了吗?

曲终人散,灯光乍起,舞池里又恢复了热烈。尖叫、口哨、大笑将他从一场梦中叫醒,面前的方凌,热辣的眼神死盯着他,他犯罪般慌忙松手退回角落。

突然回忆

她永远是另外一种眼神,那曾经是他生活的一盏明灯。

那天,她坐着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他的出租屋,他打开门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蓄满泪水的眼睛,凌乱的头发,笨重的皮箱,她来到了他的身边,要和亲爱的人私奔了。她付出的代价是,抛却了富足的家庭,伤害了生养她的父母的心。

此时,他已经几周没有见到他的女孩,她的父亲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跟随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尽管毕业后放弃外出为了她留在了这座城市,但结果却是生活的窘迫和感情的无望。

她来了,带着泪;他张开双臂,带着笑。她一下扑入他的怀抱,他高高的举起她幸福的转圈,那时,他们多么的相爱,就像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为了生活,王子和公主开始打着两份工,犹如城市夹缝里两棵旺盛的小草,拼命的生长争取阳光,生活一天天向他们的露出了笑脸,爱情在激流中,就是两根水草紧紧缠绕,他们获得着幸运的馈赠,也获得了父母的谅解和祝福。

决定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给彼此一个坚如磐石的承诺。领结婚证那天下着雨。他背着她,她给他撑着伞,穿过马路时为了躲避汽车激起的水花,他夸张的跳的老高,引得路人向他们投来奇怪的目光,两人像做错事的孩子逃走,拿到结婚证,他夸张地说老婆,这下我总算合法了!她怒睁杏眼,娇嗔的眼神是那么美。

原来,自己从来没有认真地回忆过,爱情这么美,婚姻这么美,难道十年的时间或者一场偷袭的艳遇,就要将它全部埋于琐碎当中吗?

该回家了

我要走了,方凌,早点回家!

为什么?对面的方凌似乎也陷入某种沉思,被他突然离开弄得有点无措。

出了门,外面的已是深夜,这个城市的夜色很没美,他抬起头看万家灯火,每一盏都是温暖而熟悉,可陌生的是每盏灯火后的悲欢离合,现在,他只想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盏。

驱车回家,心情格外明朗,有爱情有妻儿的家是他幸福的终点,是的,他不仅要对儿子说爱,还要对她的女孩说爱,他一步步的接近一点点地快乐兴奋起来。

停车,走到楼下,抬头看到六楼紫色碎花窗帘里头露出柔和光线,似乎可以味道随风而来的薄荷香水的味道。隔壁挂着小熊的窗口是儿子喜欢的蓝,他想:这会她一定在讲着故事或弹着摇篮曲哄调皮蛋睡觉,那小家伙一定是红彤彤的脸蛋,睡着了嘴唇还一匝一匝的吮吸……

十年来,自从告别出租屋搬进这幢高楼,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窗口停留过,没有像现在这样审视和想象过自己的家,这种温暖和巨大的吸引力,觉得自己的眼泪哗哗的不由自主在落。

开电话,拨打:老婆,我回来了!

怎么这么快?不是夜班吗?我下去接你!

不要,在家等着我!她已经趴在阳台上了,像一支夜里盛开的百合,他抬着头安静望着和她说话,十年前她还是个小姑娘,扎着马尾辫,在他下班的时候早早的等待必经得路口,向他拼命的挥手,她夺过他的公文包,这样他可以腾出一只手搂着她的腰。

现在,她多么的安静,十年时间没有让一个女人变老,而让她更加宽容,深厚如同一杯放置越久越显醇美得酒,这一声叮咛就足够让他醉了。

十年之后

上楼,屋里散发着花香,是餐桌上的玫瑰,还有丰盛的晚餐。

猜猜今个什么日子?她的眼神还保留着孩子般的天真,眼里是温柔和笑意,丝毫没有觉察到他异样的神色。他猛然醒悟,9月2日,他们第一次说爱的日子,因此后来也成为他们结婚的日子。

对不起!我忘了买礼物给你!他想起晚上送给方凌的玫瑰花,骂自己真是个混蛋!玫瑰只是属于爱人的,可自己竟然昏了头。满心愧疚地走近拥起她的肩膀,像年少时一样深情地拉着她的手,这双手应该是白皙纤长弹着钢琴的手,可如今却在这些美味的饭菜背后悄然粗糙起来,心疼地放在唇边,那条陈旧的手链赫然他的眼前,他仔细端详,依稀可见里面刻着:与子偕老。

他想起他的另一根上,写着:执子之手。他只是珍藏,而她却一直带着。十年之后,他才发现,坚持爱一个人这么多年,无怨无悔的相随在他的身边,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可他差点丢掉了这上帝中最宝贵的赐予。

她说:这是虽珍贵的礼物。

他说:你才是最珍贵的礼物。

一吻深深的下去,仿佛落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他闻到了淡淡的薄荷香味,吻到了一滴甜蜜的眼泪渗进纠缠在一起的嘴唇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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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千叶红点评:

如果一次艳遇能让一颗迷失的心回归家庭,回归爱情,多好呀:)

文章评论共[9]个
一壶月光-评论

看到结尾,长舒一口气,文笔自然有生活气息,很恰当的心理描写,引人入境,谢谢你的故事。
  【紫衣漠漠 回复】:也谢谢你又来看紫,惭愧的很,最近忙晕了头,只会写写家庭琐事了,别见笑. [2007-4-22 19:49:44]
  【一壶月光 回复】:呵呵,怎么会呢,紫太谦虚了,生活才真实,该回家了这一小节让我觉得特别温暖. [2007-4-22 20:57:31]
  【紫衣漠漠 回复】:是么,也许每个人漂泊的背后,都渴望有个叫家的地方可以停留吧! [2007-4-23 11:45:14]at:2007年04月22日 晚上7:25

欠我一滴泪-评论

姐姐文采依然啊,让我羡慕,祝你幸福,拥抱没有理由,感动就可以了。
  【紫衣漠漠 回复】:谢谢,生活就是最美,抱抱泪儿~~ [2007-4-23 11:44:24]
  【欠我一滴泪 回复】:喜欢读你的文字,加油噢:) [2007-5-2 20:33:40]at:2007年04月22日 晚上9:09

Amy520-评论

回家就好!祝所有的家庭幸福!平平淡淡才是真
  【紫衣漠漠 回复】:也看了你的那场伤心雨,多写好文章. [2007-4-24 16:51:57]at:2007年04月24日 中午1:57

メiao罂粟﹏-评论

很完美的爱情。。。因为一场艳遇。。感觉到与老婆之间其实有那么多的回忆。。。。好好。。
  【紫衣漠漠 回复】:谢谢你能看完,真的,能看完这么多废话的人已经不多了,完美的爱情,愿你也能拥有. [2007-4-24 16:53:14]at:2007年04月24日 下午3:57

如水微蓝-评论

嗯,很感动!尤其是最后这一节,温情的爱重新回归,这样一场小小风波让主人公看清了爱的真谛,欣赏了!!
  【紫衣漠漠 回复】:只有女人才会为回归的爱而感动,谢谢微蓝,你的名字很好听,心如止水让人觉得心灵安静. [2007-4-24 21:49:25]at:2007年04月24日 晚上8:07

寒菲-评论

家才是最温暖的。
  【紫衣漠漠 回复】:主要是要在家里放满爱~呵 [2007-4-24 21:53:56]at:2007年04月24日 晚上8:42

山中来客-评论

"十年之后,他才发现,坚持爱一个人这么多年,无怨无悔的相随在他的身边,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可他差点丢掉了这上帝中最宝贵的赐予。"好故事,让人懂得什么是真爱!

  【紫衣漠漠 回复】:但愿迷途和诱惑中的人们能看到一线方向吧? [2007-4-27 7:59:04]at:2007年04月26日 晚上7:59

雪泪儿-评论

如果所有的故事都能这样发生,爱情也许就可以用永恒二字来形容了,我们真诚的希望一切美好,还有爱情的永久!
  【紫衣漠漠 回复】:难得你来看这过时了的文章,你一定是个善良,对爱充满美好希望的女孩,祝你幸福。 [2007-6-14 19:27:32]at:2007年06月14日 中午2:33

零度想念-评论

深刻,疼痛,温暖的文字,喜欢……at:2009年02月01日 晚上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