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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丛佛

发表于-2007年05月01日 早上9:20评论-0条

通缉令

通缉令

林韩东,男,计算机学院04级软件工程(3)班。因平时关爱女生不够,态度不够恭顺,语气不够温柔,举止不够大方。依据《执信大学女生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对其进行通缉,限期本人速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知情者不得隐瞒,否则按同罪论处。

女权维护委员会

2005年11月10日

这是我们工科院校女生节的特色节目之一。由男生自愿把自己的联系方式投进抽签箱里,然后由女生随机抽出一位,也就是全校范围内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当然也就被冠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十几项。按照活动规则,被有幸通缉的人员必须送一份礼物给抽签的女生,否则你的大名将在公告栏上通缉一周之久。

在我把我的联系卡片小心翼翼投进抽签箱不到30分钟时,就给广播台先行通缉公告了。我真怀疑那队排的长龙似的男生是否在作假,那么多卡片偏偏随机抽中就是我的。

硬着头皮把《通缉令》听完,旁边的同学已把身子笑成几把拉开的弓。

“林韩东同学,很高兴地通知你被我警方通缉了。由于你在某年某月某日跟某个女生顶嘴,于某年某月某日没有帮某个女生提水,从没送过早餐或者是鲜花给某个女生。。。。。。”

我真希望立刻把自己的脸埋入泥土中,心想这个星期过后一定要成立个“纠正女权运动”委员会,否则这里培养出来恐怕不是什么有志青年,而是一群新世纪的女霸权主义者和男奴隶。

为了尽早撤下通缉令,也为了贯彻落实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政策,我精心制作了今生以来也将不再有后来的第一张贺卡,再逛了从没逛过的几条街的精品屋,买了件柔丝围巾。

时间在当天晚上9:30,我按照“主人”的吩咐,穿着借来的女生的大红外套,捧着礼物在饭堂门口傻傻等着,微笑着对每个进出饭堂的女生。

“呵呵。”一不小心背后猛受了一掌“黑沙掌”,我来了个踉跄,好特别的招呼方式!

“你好,女生节快乐!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呵呵,谢谢。咱们进去吃个宵夜吧!”她并没有双手接过我双手递上去的礼物,而是建议着大步跨了进去。

我还以为她让我和她共进宵夜呢,可她挥手一摇,几个姐妹蜂拥而围了过来。

9 :30—10:30,我和她说的话也就那几句外加最后一句:“谢谢啊,你的礼物我收了,再见!”真个新世纪标准的奴隶状态,不过我和她还是忍不住互相瞟了几眼的,我把她的脸深深地烙在心底:牙齿整齐洁白,鼻子高尖地挂在粉红的嘴唇上,眼睛闪亮闪亮如盛了水一般,说话轻柔的可以把你融化,笑起来的酒窝真的好甜,好甜。。。。。。

“风轻轻吹,柳柔柔摆,情人湖里波光荡漾,蝴蝶在花丛中双入双飞,弄舞翩翩。”

“天空空天无云,云无迹;大地地大铺花,花映天。往前启明星为你点亮了黎明,退后燕子为你筑建了温巢。心静万事空如天,心阔大海容如地。”

“不知不觉流光似水,看山山还有棱看水水还在流,逝去的日子幸福的点滴,化做心中永恒的流星,每每细细品味,都有天穹流星划过的弧线的美丽。”

。。。。。。

不知曾在哪里看到过说,恋爱中的人都有诗人的浪漫和天真。我和她并不存在恋爱关系,却发觉自己已被浪漫侵袭,能写出自认为是诗人写的句子。每晚12点准时发过去,不问什么,只是一句自我感觉良好的句子。

“呵呵,对我进行文学熏陶?”这是她在我连续发了十条短信之后所回的第一条信息。

我兴奋地不吃肉也觉得饭堂的东西香甜可口的三天后,故意在晚上10:30写好短信发过去算作问候,便开始了我和她之间的信息交流,当然有时灵感一来上午已写好就存在手机里。从文学到音乐,从饭堂到学校,从宿舍到班里,林林总总,有时在别人看来可能会觉得八卦无聊,可我和她常常对着手机傻笑而不顾舍友的不停抗议与讽刺,直到移动公司来短信说:“尊敬的客服你的余额已不多,请几时充值。”

英语中正在进行时转为过去时的时间,具体我没有认真研究过,但是我和她的正在进行时转为过去时只消一条短信飞跃彼此手机的时间。

“呵呵,你是阿里流地方的人?”从不问彼此家庭情况的我和她,她在相识后的第101天晚上10:00突然问道。

“是啊,怎么了?搞人口调查?”

“呵呵,嗯。。。。。。”这是她发给我的最后一条也是在我手机里存在时间最久的短信,它的省略号给我太多的想象。

我努力创作着手机的文学短信,读着以前不愿拜读的散文大家的著作,每个节假日发条祝福的短信给她,尽管都是石沉大海地一去不返也没有那怕一个字的回复。

“归家的讯号是那甜美的乡梦,归家的愉悦是那轻轻踏上车门的轻松。回家了,释怀地对自己说,追梦的大雁寻找栖息的家园去休养劳累的翅膀,但愿一路顺风。”

直到我把发给她的短信编成几篇小说,就再也没有发过给她。

至此,我只想发一份《通缉令》:

通缉令

向晴,女,经管学院04级会计(2)班。是你让我的手机我的手指有了梦想,梦想着为你写出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句子;是你让我的心我的脑子有了憧憬,憧憬在那杨柳依依湖光荡漾的水面上有你我的十指相扣的倩影;是你让我沉浸在梦中一直不愿意醒来。

依据《爱情部关于情感权益保护的暂行条例》第125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你进行通缉,限期本人速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知情者不得隐瞒,否则按同罪论处。

爱情部

2007年8月1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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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梦天使
☆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不错的一篇构思。惜内容上稍弱,略显单薄了些。个见,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