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毛 毛许十郎

发表于-2007年05月17日 晚上8:19评论-0条

毛毛是一条狗,是楼上邻居的一条出生才几个月的狗。主人给它取的名字肯定不叫毛毛,也许叫做招财、来宝、乖乖甚至更好听的名字。我看它长一身黑白相间的毛熬是好看,相当有灵性,不管它原来叫什么名字,就武断地叫它毛毛。对于它来说,也许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头不定期给它的吃剩的动物骨头,甚至是整根的火腿肠。因为我叫它毛毛,叫得相当响亮,而且每一次叫,它都会从老远的地方跑回来,吻着我的脚,好象是对这个名字的认同,于是整个院子的人从此都叫它毛毛。

毛毛与院里邻居的关系都很好。这倒不是因为人人都喜欢它,经常听到它凄惨的叫声就知道又是谁给了它一记“飞毛腿”,但它从来都是“小狗不记大人过”。不管是谁早上出门,还是下午下班,它都会热情地迎来送往。对于我这个热情的邻居来说,它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天早上出门它都恋恋不舍地咬着我的裤腿送出老远,下午或晚上不论回来多晚它都会急匆匆地从楼上下来,用前爪抱着我的皮鞋在地上打滚。它下午来迎接我的样子可爱到了极点,两只耳朵贴到身上,四肢尽量地往下趴以降低身体的高度,尾巴大幅度地摆动着。因为身子低,尾巴就在地上扫来扫去。大概有些人献媚的本事就是跟它学的吧。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它是听到了我的说话声,然后从楼上下来的。后来,我回家时不说一句话,也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只有自行车骑到门家的声音。结果不得不让人佩服,它还是能准确地判断出是我回来了,然后开始表演献媚的本事。它喜欢到我这里献媚的原因是我不定期的给它些吃的,即使没有任何吃的,也不会给它带任何伤害。

其实毛毛一点也不缺吃的,它的主人也从来没亏待过它。随时去看,它的狗碗里都有馒头,但也许它感兴趣的不是那些馒头,于是就开始了这种大范围的献媚活动。虽然有时它会挨上一脚,但通过这种广种薄收的方式,总的来说它还是收获大于支出。三个月过去了,毛毛健康地成长起来,比以前高了一倍,也长了一倍。

毛毛形式上的主人只有一个,事实上整个院子的人都是它的主人。它不仅懂得献媚,还还懂得分轻重,从来不得罪这些主人。它在舔我的脚的时候,用牙齿轻含,从来不会过火。有一次我把炒好的肉片拿在手上给它,它的速度快,含到了我的手,因为怕伤了我,它识趣地松了口。因为它经常去翻垃圾堆里的东西吃,身上有些脏,于是我决定给它洗个澡。我把它捉住,叫女友拿了洗脚盆,打了井水,放了洗衣粉,然后往它身上浇,一边用手搓洗它的毛。十月的上海,着实有些天凉了。它一味地躲,因为我抓得紧,躲不掉,于是就无助地哀叫着。在洗澡着的过程中,它心里老大的不情愿,但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

除了献媚之外,毛毛的另一个本事就是装可怜。每当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从楼上下来了。如果不给它吃的,它就全身放松了趴在地上,用那双黑亮的眼睛看着我们。我们老是一味地自顾自吃着,它就用它的前爪在我的脚上划动,再不理它还会发出低低的哀叫。看它这副可怜相,谁见了还忍心不给点吃的。

毛毛除了可爱、可怜之外,也有讨厌的时候。因为没什么正经事,它就会在外面翻垃圾,找些自己认为好玩的东西刁回家。有些东西玩腻了就随便地丢在路上,于是院里经常看到它的杰作,一会儿是锡箔纸,一会儿又是女人扔掉的胸围。有一回它叼了我的拖鞋走到门外,试图拿去玩,听到我的呵斥声,它却又“懂事”地放下了。

毛毛就是这样,给我们带来快乐,也带来些烦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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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舞袖霓裳点评:

可爱的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