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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爹不是他爹暖玉

发表于-2007年05月22日 早上8:28评论-41条

据报载,2007年5月2日上午10时,东莞市谢岗镇华泰科技园一工厂门口,近千名员工,男女都穿着白衣服,胸前戴着白花,目送灵车离开。死者何人?厂长之爹也。为何全体员工都去送灵?厂长之要求也。为何如此要求?厂长孝子也。

世间孝子无数,父母逝去时,尽孝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在父母坟前盖一小屋守孝若干年的;有从此忌昏禁色的;有给父母穿金戴银、贵重棺椁厚葬的;有长龙车队护灵的;有为喜欢听戏的父母唱大戏的;有雇“哭手”哭灵的等等。可还是第一次听说弄一大帮人来为自己的父亲送灵的。

按说,近千人的工厂之厂长,其爹的葬礼已经远非小民之爹的葬礼。明的暗的,出于真情的迫于无奈的,基于谄媚的礼尚往来的上礼,想必厂长的腰包已鼓;本厂的外单位的,低档的高级的送葬车定是一字长蛇。单就这,已经能让其爹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手舞足蹈了。

然而,就这些还不够,竞要求全厂职工身穿白衣胸佩白花夹道目送其爹的灵车缓缓而过。幸亏此厂长只是东莞市的一个厂长,要是首都的,是不是也想来个“十里长街送他爹”?如果此厂长之爹原是厂里的元老,对厂子做过突出贡献、德高望重,人们缘于崇敬和缅怀而自发地送老人家最后一程,谁也无话可说,可单单说是为了告慰自己死去的爹,显然有些牵强。厂长的爹是爹,别人的爹也不是大爷。厂长的爹死了要告慰,别人的爹死了也要告慰。如果全厂职工的爹死时都采用此种告慰方式,厂长是否允许?恐怕只能是“自己能放火,他人勿点灯”。

虽然工厂办公室的吴小姐声称:“这里面没有强制的性质,要求去,但是你不肯去,也不会处罚的。”听听,说得多好!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常言道: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尤其是在权、钱说算的当今,厂长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厂长让你滚你就滚不滚也得滚。说得好听点儿,是凭本事吃饭;说得实际点儿,是领导赏饭。虽然,近千人全去给厂长之爹送葬,和全不去划等号,但“宁拉一群,不拉一人”。如果你不去,同事怎么看?传到领导耳朵后,领导怎么看?厂长总不能认为这个没去的比那些去的好吧?你说,谁能不去?

不仅去,还得身穿白衣,胸佩白花。白花倒是好说,一张白纸扎好几朵。可没有白衣的怎么办?借?买?穿着去送葬,谁肯借?那就只能去买。再者,稍懂一些老礼的人都知道,白衣意为孝衣。可厂长却不知,穿孝也得有个血缘浓淡、尊卑长幼。按古礼得“五服”以内的晚辈才能为长辈穿孝。远方、亲戚想穿都没有这个权利。看来,厂长也许是觉得“工厂就是我的家,我和工人是一家”,既然是一家人,我爹当然是你爹,本该穿孝吗。不过,要是到工人的爹死时厂长也能以工人的爹为爹穿孝,我看也挺好的,不过,这只能是“赖蛤蟆吃天鹅肉——想得美!”

再者说:人死如灯灭。虽然有人正用多种手段证明人死之后,会在另一个我们不得见不得知的世界,以另一种方式活得不仅有模有样儿,而且整天就知道笑,但因之还没有科学依据,我们现在只能说,人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用席子卷还是用金子裹,是深埋还是火葬、天葬、水葬、空葬,都等于零。别说你是让近千的人为你爹送葬,就是几万人,你爹知道个屁!与其说是告慰你爹,不如说是显摆自己。不是弄给死人看,而是做给活人瞧。

显摆什么?当然不是显摆自己的爹死了,别人的爹还活着。显摆的是自己的权和钱。瞧什么?也许是让众人睢一瞧他这个孝子有多孝。其实,如果一个人在父母生前是个孝子,当父母百年之后,别说是简简单单发丧,就是一滴眼泪不掉,父母也会无任何遗憾地含笑上路,他人也不会说三道四;相反,如果一个人在父母生前是个不肖之子,在父母走后,无论后世料理得多么风光,父母走得也不会心甘,而且,摘得越隆重,脊梁骨被人戳得越疼。

因此,该厂长要求全厂职工为其爹送葬,就厂长本人而言,一不能告慰“人死如灯灭”的亡灵。二不能证明自己孝心的程度,只能是“光着屁股推磨,转着圈丢人”。就本厂职工而言,虽说迫于厂长的地位,本着“宁拉一群,不拉一人”的从众心理,勉强站在送葬队伍中,我想,绝大多数不会为了既不沾亲又不带故之死者掉一滴泪,也就等于参加一个活动,看了一场热闹。这也怪不得他人,要怪只能怪该厂长忘了一个最起码的人之常理:你爹不是他爹!

本文已被编辑[鲁速]于2007-5-22 9:57:1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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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鲁速点评:

现在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婚丧嫁取之即,大敛不义之才,大摆阔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本文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评析和揭露,说理透彻,语言生动有趣。推荐精华。

文章评论共[41]个
荷花情韵-评论

   是啊。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现在凭本事吃饭的,不多;是领导赏饭的,居多。所以即使你有天大本事,也得违心地巴结讨好,否则迟早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依然会被权和钱治得服服帖帖。所以理解这近千名员工。
    嗨,不说了似有怨妇之嫌了。
   世风日下,见怪不怪了。
  【暖玉 回复】:你好!是的,我也理解他们,因为要是我,我也得去。 [2007-5-22 15:43:04]
  【午夜孤魂 回复】:这是官场风气在商场的延伸 [2007-6-1 16:33:32]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22

梦天使-评论

晕呼呼。才知暖玉姐姐也在东菀滴。。下次去东菀一定找姐姐玩。。嘻(:
  【暖玉 回复】:呵呵,天使妹妹,姐姐是看的报纸,我可是北方人啊。不过,还是非常希望妹妹来河北告诉姐姐,姐姐陪你玩儿。 [2007-5-22 15:44:38]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36

夕阳残景-评论

幸好这个厂长不是市长,否则不知要如何了。这个社会似乎就是为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存在的,而我们这些打工的人只能是受人歁凌。天理何在,公平何在。为了生存下来,不得不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想一想这到底是谁的错。唉。。。。。
  【暖玉 回复】:你好!是的,我们不能改变什么,就得适应什么,或是忍受什么。 [2007-5-22 15:46:17]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39

杜波-评论

也就等于参加一个活动,看了一场热闹。这也怪不得他人,要怪只能怪该厂长忘了一个最起码的人之常理:你爹不是他爹!
——这样的猫腻,这样的龌龊真是不少,可那些人都是不长牙的人——无耻!!
  【暖玉 回复】:你好!人要是有了钱、有了权,心里就长歪点子。 [2007-5-22 15:47:10]
  【杜波 回复】:是邪恶啊,要狠狠的打击!! [2007-5-22 16:17:36]at:2007年05月22日 中午12:11

季锋-评论

滑稽事情年年有。小弟来啦/
  【暖玉 回复】:弟好!终于又看到你了,姐姐真高兴!好好写东西,别放弃,知道吗? [2007-5-22 15:48:02]at:2007年05月22日 中午12:16

恋尘叶子-评论

呵,这样的孝子,让人叹为观止!问好姐姐!:)
  【暖玉 回复】:叶子妹妹好!这个世道,什么新鲜事儿有。 [2007-5-22 15:48:53]at:2007年05月22日 中午12:36

路北-评论

暖玉的文字总是在普通老百姓生活中凸现出来,朴素无华,耐人寻味!
  【暖玉 回复】:你好!因为暖玉本就是个普通老百姓,所以只能写百姓文字。谢谢你的光临!祝天天好心情! [2007-5-22 15:49:46]at:2007年05月22日 中午1:29

行云河流-评论

真是好亮的字,妙而有趣,读来心旷神怡!只是在排版上美中不足!但还是热的恰到好处的玉。
  【暖玉 回复】:你好!谢谢你来暖玉的小屋坐坐!也不知怎么回事,改版后,我就是不会操作,每次发稿改好几次,也不满意。 [2007-5-22 15:51:22]at:2007年05月22日 中午1:48

张贤春-评论

小人得志便猖狂!
有从此忌昏禁色的;  荤?
  【暖玉 回复】:兄好!经你一点,就看出毛病来了,不然,怎么看怎么觉得写得对,呵呵。 [2007-5-22 15:52:18]at:2007年05月22日 下午3:32

峦峰-评论

如若真的地下有灵,其爹若是个草包也许是狼投贝意,若是个明白人也许会不得安宁哟。哈哈。
  【暖玉 回复】:你好!呵呵,估计也明白不到哪去。 [2007-5-25 15:16:10]at:2007年05月22日 下午5:16

我心为你而醉-评论

新鲜事~~
  【暖玉 回复】:你好!谢谢光临! [2007-5-25 15:16:29]at:2007年05月22日 下午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