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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状--梦魇缠绕的心灵流星惊月

发表于-2007年06月29日 清晨6:30评论-1条

诉状一:

原告:马星空,男,四十一岁,

被告:胡赛花,女,四十岁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与妻子胡赛花离婚。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在1985年10月1日结婚。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请原谅,不好的原因我说不出口,总之,没有感情就是了,没有感情的婚姻就是死亡的婚姻。我们实在无法在一起继续生活下去了。请求依法判决离婚。1990年10月2日

诉状二:

原告:马星空,男,四十三岁,

被告:胡赛花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与妻子胡赛花离婚。

事实与理由:我在去年起诉离婚之后,法官以理由不充分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表面上虽与被告维持夫妻关系,但已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吵架的时间比吃饭的时间还多,我们实在无法在一起生活了。请求依法判决离婚。1992年2月8日

诉状三:

原告:马星空,男,四十四岁,

被告:胡赛花,

诉讼请求:离婚。

事实与理由:被告名为夫妻,实为路人。经常晚归,不做家务,不照顾孩子。这样的婚姻早已死亡,为什么不让我们离婚?请求法院快点让我们离婚吧!!1994年1月6日

诉状四:

原告:马星空,男,四十六岁

被告:胡赛花

诉讼请求:离婚。

事实与理由:现在我不得不把要离婚的真正理由说出来了。但一定要为我保密。其实我也不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也不是个不明事理的人。我知道这样做,会使胡赛花很难堪。但不说你们又老说我的理由不充分。那我就说吧。

这些年,我活的很累。几乎就是生活在噩梦中。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受了骗,是个大傻瓜!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新婚之夜的回忆?其实我不愿意去想,但又不能不想。我结婚的时候,那一夜,就像做梦一般。虽然那时,我也多少听说过,新娘是会见红的。但她,她却一点也没有。当时,我们是和老人在一起生活,我们的新房就在老人的外屋,我怕惊动老人,就没敢出声音。

其实我并不是很在意这个的。在此之前我也曾读过一些书,知道一些人会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造成这种现象。但万没料到,我的第一夜就会这样!本来想,如果她对我说了实话,就算不是,就算是因为别的,哪怕是失过身,我也会理解的,因为那不是她的错。我是个有知识的人,这一点能想得通。但她却不配合。每次我问的时候,她就会生气。一来二去的,我也生气了。有问题不怕,你不应该隐瞒!不怕你笑话,从第二天起,一直到现在,我们就再也没有夫妻生活了。而且,从那时起,我就老做恶梦,睡不好觉。靠吃安定片维持。这几年,精神一天不如一天。头发全白啦。

这事,没法对外人说。谁听了谁都会笑话的。我们吵架也是到城郊野外的地方去。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去散步呢。

你说,我们不离婚行吗?2000年5月8日

诉状五

原告:胡赛花,女,四十五岁

被告:马星空

诉讼请求:离婚

事实与理由:被告自结婚以来,就没有一天消停过。老是想着法子套问我在结婚前是不是跟别的男人睡过觉。他的心底好肮脏!我是个清白的女人,在他之前,我连别的男人的手都没碰过!说到新婚之夜是怎么一回事,我是有口难辨。上天作证!我真的不知道是咋回事。他凭什么冤枉我?他还要三番五次地和我离婚。

这些年,我都忍了,就怕别人笑话我,他干什么我都依他,就是不离婚。还不是为了孩子?孩子小,叫他怎么做人?要是他一旦知道他的爸妈是因为这个离的婚,我都不敢想象他会是什么心情。

他马星空不怕丢脸?这些年他都干了什么?我都知道。他老是泡舞厅,和多少女人睡过?我都知道。他就对得起我了?就对得起孩子了?现在他把这事告诉了法官,不要脸,我还能怎样?我的脸也没了。离就离吧,可是,他得赔我精神损失费!

我要找法医,给我做鉴定,还我清白。2000年5月15日

本文已被编辑[首号狼柔情]于2007-6-29 7:36:1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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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首号狼柔情点评:

黑色的文字
讲的却是一个鲜艳的人生!

文章评论共[1]个
首号狼柔情-评论

以后文章排版请注意!
这次帮修改了!
  【流星惊月 回复】:别弄那些惊叹号好不好?下次再帮我排,请你喝酒还不行吗? [2007-7-2 18:32:35]at:2007年06月29日 清晨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