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辗转,流离红芽莲蕊

发表于-2007年06月29日 中午2:49评论-2条

选择回q城时,我几乎是欢天喜地的。背着黑色的大大的挎包,扎着两个小辫,像许多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孩子兴冲冲地奔到单位报了到。同学都还在为去哪个城市而困扰,我却先把自已放逐。陪在父母身边成了我躲避外界最好的理由,基本上没费任何周折,我就被轻松接纳。

q城非常小。记得读书时,一次韵律操赛落败后,我们四个领队毫不费力地绕着小城走了一周,回到原点时居然依然怒气难消。逼仄的小路架起了高矮适中的护栏,经常有心急火燎的小青年飞身而过。绿化很差,星星点点的绿色无精打彩地屹立,无法茁壮。路挤,人多,喧哗,浮躁。我跻身其中,没有不适,不曾想过逃离。

或许以为,永远都会在这个波澜不惊的小城聊度一生。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我的女伴们都是这样走过,谈一场风平浪静的恋爱,摆一场热闹喧天的酒席,就把一生交付。

我看不清自已。不明白一直在等待什么。在无数个寂寞如水的夜晚,我睁大眼睛,目光空洞,循不到踪迹。或许,因为孤独,找个人来陪,是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城市里,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其实,谁又是谁千帆过尽的那一眼希望?舍我其谁,非君不嫁?都是笑话。爱,或者仅仅只是那时那地的一种求全。不是你,是他,故事也依然会如期上演。

q城慢慢让我疲惫。这个城市狭窄得让人窒息。这样的传奇那样的童话被反复渲染已变得面目全非。不知从何时起,我害怕那些熟悉的目光,或善意或恶意。我竖起衣领胆战心惊地行走。要强斗狠让我习惯于展示光鲜的一面,可生活在继续,那些斑驳终究不可能天衣无缝。长长的一生,在方圆不足百里的小城,你又能粉饰得了多久的太平。

心里渴求着安稳,脚步却想着漂泊。陈告诉我,有一个报社曾调过我的档案,j城的,迟了一步。他说话时沿用了他惯有的轻薄,挤眉弄眼。我忽略不计,当作没看见。强忍怒火应酬他,把某些细节打听清楚。事情便浮出水面。我本来是可以去l城做我喜欢的事,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失之交臂,捶胸顿足已是二年以后了。

j城,去过多次,短暂停留,些许记忆。和p分开后,我剪断了头发,和中慧约好去找她。我们说好在j城最大的那个车站的出口会合。下车后,我四下张望,人来人往,却见不到熟悉的面庞。踯蹰了半天时间,周围转了个遍,碰到了学校以前的播音员杜琳,吃了很多小吃,没等到中慧,我单方面决定放弃。然后我兴趣盎然地逛附近的商店,买了一件宽袖的毛衫,当即穿上了坐车回家。车很小,挤得满满当当,玻璃上贴着严严实实的咖啡色的贴纸,阳光被结结实实地挡在了外面。我目光冷淡,在心底和这个偶遇的城市说再见。

这个城市,招摇前卫,妖冶亮烈。有一种迫人的杀伤力。后来,我和l去过一次。和z、l夫妻俩去过若干次。

有时候会想,没有去j城是对的。在j城,我要么淹没于它的艳俗而疲于应付,要么疏离于它的张扬而格格不入。这样的城市,路过,是最好。就像某些人一样。

站在ml大厦十六楼上,从逼仄的窗口往下望,远处黛青的山罩于茫茫的白色中,隐隐约约。一个楼盘的施工现场无精打彩地坐着百无聊耐的工人,三三两两地说着话。近处的街道、写字楼安安静静地坚守岗位,天是一如往常的晦暗,没有生气。我举起手,伸出窗外,似有星星点点的雨丝姗姗而来。

打开电视,看本港台,播音员一本正经叽哩呱啦地讲着我完全不懂的广东话,坚持不懈地绝不换台,跟着荧幕上的人一惊一乍。呆呆地坐,腰疼了便懒洋洋换个姿势。接了z一个电话,玩会儿接龙游戏。一个上午就这样轻慢而过。

混迹在人群中,挑选可心的食品,准备做饭的用具。超市的冷气让我直打寒战,我轻轻抬首,有一瞬间的恍惚。是不是,某一日,我会跻身于这群人中,行色匆匆,面无表情,在职场奋力打拼,然后于暮色中走入超市疲惫地挑选晚餐,没有悲喜。

哪里都有超级市场,哪里都有购物商城,哪里都有肯德基麦当劳,是谁曾经说过,如果明白了孤独的滋味,睡在哪个城市,又有什么不同。

我行走在城市熙来攘往的街头,天,一如往常的晦暗,一股势不可挡的热流将人团团裹住,让人身陷囹圄,却挣脱不得。这个狭小的仅供呼吸的空间能够妥帖地安置人的苟延残喘,但无法让人身心舒展。来往的人群面目冷酷,特立独行。这是南方一个传奇般的城市,它从一个村庄涅槃,继而成了诸多蠢蠢欲动的心灵上一个无法忽略的神往,对它,既爱且恨。

在这个城市里,我坐在井井有条错落有致的大巴上,透过清澈的车窗,能看到一种娇艳欲滴的花,和一个古老的故事有关,和一个气势如宏的男子有关,和一个柔情似水的女子有关。它叫虞美人,鲜红的,淡黄的,遍地开花。

没人和我说话,老w上班后,就独留下我守着那个十八平米的租赁屋。楼下有一个大大的超市,上面有个茶楼,闲得发慌时一度想学学茶道,徘徊了几天后放弃了。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城市,除了给我短暂的新鲜和安宁外,能否收留我满腹无法排遣却早已搁浅的心事。我能不能留下来,和它厮守到老,尚且难预料。

有时候跑到楼下的电话亭给z打电话,城市雨多,溅了一身的水。我暖和和地蜷在逼仄的空间里静静地听他说话。他说我都坐在这儿等几天了,你怎么才打电话来。我呵呵笑着,告诉他这就是所谓的乐不思蜀。然后就静默。不想说话。怕无意中有些微不合适的情绪流露,怕有人知道在这个我曾向往许久的都市却依然无所适从,怕他会突然柔声说:回来吧! 

许多个晚上,我被夜风惊醒,尽管它是那样的和霭可亲。我悄悄起床,站在十六楼静静俯瞰这个苍茫的城市。楼下依然有k厅里传出伤感或歇斯底里的歌声,晚归的情侣紧紧相拥在昏黄的路灯下窃窃私语,隔壁还有钥匙开门后嘈杂的喧哗。月色无声流泻,穿过窗棂照进屋里,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我屏住呼吸,不愿打扰这份宁静。

不管住多久,我还是痛苦地发现:我依旧只是活在城市的皮肤上。q城,s城,没有任何分别。 

我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乘车路线,在去小梅沙的路上,我耗费了五个小时的时间寻找妥帖的站点,最后恹恹地打道回府。整个夏季,我常常独自坐在电脑前发呆,光阴转瞬逝去。蒙尘的过往在风去后纤尘毕现。我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回忆中。时而泪流满面,时面目光呆滞。没有人说话,有时候一整天只在老w回来给他开门时淡淡一句:回来啦。尔后便再也提不起精神的沉默。 

台风来了,整日整夜地足不出户。我终于无法忍受,背着老w偷偷跑到火车站,与票贩子软磨硬缠后拿到了一张最快离开s市的票。

我承认输了。我得离开,片刻停留都会让我无法呼吸。这个城市,让人既爱且恨,却永远作不了自已的主。

是谁曾经说过,如果明白了孤独的滋味,睡在哪个城市又有什么不同

从s市的狼狈落败让我更深地看清了自已。也让我更加迫切地想找个地方将自已安置。不想走了,不想走了。哪个城市,能让我驻留。 

生活开始繁忙到空虚,认识不同的人,唱不同的歌,在每一次动机明显的邂逅中装腔作势。开始怀疑自已,某些过去坚定的心念偶尔松动,在越来越多的挫败和越来越深的重压下,我俯首称臣不再挣扎。除了会刹那心痛,突然欢喜地发现:囫囵吞枣浑浑噩噩地过,会比较容易开心。

我在含糊蒙昧中,也会理直气壮地感到,自已是多么接近幸福。

坐在一个初识的朋友车上,外面的风穿过车窗呼号进来。他立起身,挡住风。我突然间就想起了p,也是这样为我用背挡住风,傻呵呵笑得很开心。

清醒时,看q城。每一处都写着回忆。让我寸步难行。

无处容身。我还得继续前进。在不同的城市里,辗转,流离。

本文已被编辑[舞袖霓裳]于2007-6-29 21:39:17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舞袖霓裳]于2007-6-29 21:46:39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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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舞袖霓裳点评:

人的一生其实都是个流浪的过程。

文章评论共[2]个
承浚-评论

呵呵,我喜欢这种感觉……at:2007年06月29日 晚上10:45

大海冰蕊-评论

欣赏。问好并祝福。at:2007年06月30日 上午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