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九时,我骑摩托下班归家,在小公路上奔驰,厉风急急地从身边掠过,两旁的路灯发出黄白的光芒,映得地面一片橙亮。
由于前方数排临时烧坏的灯泡未能及时修理,所以那一带几乎成了盲区,我下意识地放慢了速度。夜更漆黑,风正刮得猛,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惊叫,我心中不禁一怔。隔了一小段时间,类似的声音再次传来,然后就一遍紧接一遍,而且声音俞来俞响,似乎就在前面。我加大了踩踏油门的力度,车子晃动着向前飙去。
随着车子向前行驶,隐约看见前方五十米处围着一群人,同时伴着一连串喊喝。见状大不对头,第一直觉告诉我,那里极可能正发生抢劫。
带着几分猜疑,我把车停放在路边,熄了灯,悄悄沿道旁的大树向前移去。渐渐地近了,声音也更响了,果然不错,五个男的围住一对中年夫妇,正一同撕扯着一只皮类的包,附近停着两部轿车,借着车尾灯的淡光,依稀看见刃具与鲜血。
眼看刀子就要戳入那名男士的颈部,作为奉德守法公民的一份子,我岂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条无辜的生命就此结束。我心中的怒火已开始燃烧,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我一鼓作气,朝歹徒破空大喝一声:“住手!!!”
原先,他们只顾着作歹,并不曾发现我的存在,当听见突然闯来的一声,都纷纷惊恐定住,待回头看时,那两夫妇早已羊脱虎口。此时,剩下的就只有我和那五个歹徒了。这样的对局,如此悬殊的势力对比,简直就是武侠小说里的场面,可事实偏偏如此。
“臭小子,坏了老子的大事。兄弟们——上——,剁他肉酱!”为首的那个贼人怒目凶光地嚷道。
我见情形不妙,自然不会好汉吃眼前亏,当即往后退了一步,忙道:“且慢,哪条道上的?”
这一招,说不灵,却真灵,贼子们立马停往了。
“那——那你又是哪条道上的?”贼头子有些心虚地问。
趁着这个缓兵时刻,自然需要抓紧口水战,但同时还得多寻几根求命稻草。
“你管爷子哪条道,总之比你们大?”我装作大模大样地说。
贼子们听了,沉论了好一阵。
“老大,各道上大大小小的人物基本我都见过,就是没有见过那小子。”
“对。那小子肯定在胡说八道。”
“不错,他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便是冒牌的。”
“小子,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贼头子又嚷了起来。
原本,我还想把时间拖得更长一些,以便思寻出更多妙法子,可万万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要暴露了,况且我还没来得及撤回车边。面对如此危险境况,不得不三思而行。倘若就此开逃,这偏僻公路荒无头尾,再被追个半死,到那时,累得气喘嘘嘘,然后,徒手与锋芒的较量,必然是前者吃大亏。惟今之计,不放手一搏也难了。
“哼,你们这班歹徒,也不打听打听爷子是谁,我劝你们还放下屠刀,投案自首吧。”
显然,这些话对他们丝毫不起作用,反倒成了激怒的导火索。他们一个个都露出了凶巴巴的“横肉”,握着短刀疯狂地向我冲刺过来。
然而,在他们五人当中,个子最高的一个也不过刚够得着我的脖子,块头最大的也不及我的三分之一,且本人曾在短跑项目上拿过出色的成绩,在灵敏方面绝不逊色,再加上本人早已加紧防备,并双手各捏一摞泥沙。
带头的两个首先冲到,念我今天心情不算太坏,温柔的招呼不失为当,便给他们一一献上了“仙女散花”,但本人做事从不爱打折扣,手上有多少就往他们眼上撒多少,显然,我这个可以当迷魂药来使,还不出三秒钟,两人的脑袋便撞到一起,响亮倒下。这时,另三个已将近身,我不假思索,齐刷刷冲出两记硬拳,重重地击在鼻粱骨上,连我都替他们喊酸,又倒了两个。现在的形势明朗了许多,能站着和我斗的就只剩一人了。虽然,在那一刻我被他在左胳膊上偷袭了一刀,但并无大碍,一点点皮外伤而矣。我接连避过几刀,在他转腰之际,迅速地用那只强有力的右手一把揪死了他的长发,抓起后往一边摔去,教他狗爬了一阵。
那群家伙真该死,不等我歇口气,前面倒下的四个居然全爬了起来,只是其中一个没了刀,想必是让我踢丢了,到现在还没找着;而另两个则眼睛一眨一眨的,恐怕伤得不轻;至于剩下那个,还算正常,但却没有了动手之前的神气。
虽说把握机会要靠主动,但有时也是需要等待的。正如下面,在他们刚到达距我一步之处,我冷不防地施一波扫堂腿,虽然功力欠足,仍旧差强人意,四个只倒了三个,但我却极大地扭转了局面。
接下来,又回到了一对一,可如此打法,他哪是我的对手。
我大吼一声,趁他还在哆嗦之际,给他刮了一巴“如来神掌”,但倘若换作“如来”本人,即便慈悲为怀,但由于功力过深,恐也难控,非穿它而过不可。于是,他整个人便如死尸般躺倒,脸上逐渐浮出五个血红指印。
随后,又有三个爬起,在冰霜一样的月光底下,他们的脸全肿得像猪头,嘴角渗出的鲜血染得比泰国人妖的嘴唇还要红还要亮还要引人注目。
这时,我猛然感到胳膊一阵发凉,才发现左衣袖已湿了半截,若不是看见对方如此的惨状,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自己,但这种“忘我精神”,是不值得大家学习的。
一不留神,迟了应对,他们一个个全如僵尸般挺立起来,并齐齐凑到一块,原先的那股鲁莽劲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全都精明地放慢了脚步,缓缓向我逼近。
顿时,我感到手足无措,眼见散乱的沙子倾刻间变成了难碎的磐石,即便是车轮战也不可与之相较,再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无论如何我不可能再与之硬拼,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好。
我霍然抽起一脚,带起树下的烂泥朝他们飞去,便自转身朝附近的一座如古庙般残旧的烂尾楼逃去。
我一口气跑到了楼边,但他们也五口气追了上来。
于是,我逃往楼上,等他们快要赶上的一刹那,冷不防给带头那个飞出一脚,于是乎,海拔高的的便把海拔低的压个变形。重复几番过后,五个吓跑了四个。现在,就只剩那呆样的贼头子了,他那特响的粗气,即使有十辆火车同时打着喷涕经过,我也辨认得出。
鞋与地面的摩擦声渐渐没去,现在惟一能听见的就只有他一个人的毫无节奏感的“呼噜”怪响了。
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鬼地方,没有任何灯光,四周尽是黑乎乎的一片,仿佛死神即将到来,似非要掳走我和他其中一个不可。
冷月似笑非笑地拨开了灰厚厚的云层,死鱼般盯着一柄发光的东西。
那一刻,他飞扑了过来,完全忘记自己还是个人。其实,他早已不算是人了,直如远古时期的一头野牛。
赁借着非凡的敏捷身手,我迅速地向一边闪开,但还是慢了一点点,我的头被他劈了一刀,但我却完全感觉不到。
原来自己一直都戴着头盔。好险!我心里暗暗自道。
比闪电还快,空气还在痉挛,他已砍来了第二刀,我急忙摘下裂开了花的头盔隔在胸前。狠锰劈来的饿刀,瞬间与头盔溶为一体。
头盔笑了,贼子慌了。他开始奋力狂拔,活像山猪翻腾,我顺势将手一松。贼头子接连几个踉跄,总算没倒,但就在此时,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亮出一脚,可谁会想到,鞋子竟然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恰好砸中贼子额头。“咚”的一声,大包凸起。紧接着,又“啪”的一个巨响,贼头子居然倒了,直直瘫在地上,晕了过去——
我赶紧剥了他的长衫,将其双手反捆,然后回到公路,从车箱取出手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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