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报刊上纷纷报道武汉大学和中国民航大学二教授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相互斗法,终于事发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被取消了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三年,相关科研项目予以撤消的处罚,同时还被要求在报上发表申明道歉。
无独有偶,另一名造假者,天津外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他人学术作品被举报后,不仅不悬崖勒马,知错改错,反而大言不惭地将揭露他丑恶行径的天津语言学会告上法庭,并在一审胜诉。天津语言学会在蒙受冤屈长达三年后,经过一波三折,终于在终审庭上推翻了原判,宣告沈履伟剽窃罪成,得到了迟来的正义。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沈履伟的论文集书名竟是[求是集],实在让广大学术界感到被忽悠,也让曾对他的造假行为作轻描淡写处置的大学感到尴尬不已。
以上两个事例虽然已经结束了,但留给整个社会的思考却永远未结束。事实上,中国的造假风早已吹遍了国内的各个角落。给社会带来的污染已经到了不止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而发生在学术届的抄袭,剽窃不仅违背了科学道德,对原作者造成了侵害,也玷污了国家科学部门的声誉,更浑浊了做理论研究必须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清纯,败坏了学术良心,让学术单位的尊严被烧成灰烬,使致力于研究的莘莘学子散失了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和信念。更为严重的是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即时和长远的巨大损失。
综观上述的两个例子,他们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造假者都不约而同的使用了法律这个庄严神圣的工具。静心想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和条件构筑了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造假的温床呢?是什么样的社会背景能让那些造假者在被举报后仍可以肆无忌惮,趾高气扬的微笑在得胜的法庭上,而让法律的天平向黑暗端倾斜呢?为什么同样属于造假的韩国干细胞研究科学家,一经被发现,国家能反应迅速,处置严厉,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一点也不含糊,从而得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呢?
终究其源极,乃发自于中国法制的不健全,中国的人制大于法制。那些属于上层建筑的权力官僚们本身很多就是靠造假得以升官,而又靠官商勾结的造假从中渔利·灭假无疑是灭了他们升官发财的捷径,灭假使得他们的乌纱帽不保。换句“八旗子弟”的话说就是“革命革到自己的头上去了”。天下是那些腐败官僚的天下,而不是宪法所说的,我们从小就被灌输的“天下是全体人民的天下”。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你看当官的这边刚主持完反贪腐的会议,号召全体干部洁身自好,那边出门就被检查,“双规”。五十年代大炼钢铁,粮食亩产放卫星,十五年赶英超美的全民造假运动又再次阴魂复现。从高科技的造假“龙芯”让全国人民的拳拳爱国心饱受煎熬,到一本百利,千利的假药让痛失亲人的家属们欲哭无泪;从有毒牙膏,人造蛋白,到假酱油,假粉丝,假鸡蛋;从莎斯到禽流感,从彩票到股票······。造假从生活到政治,从物质到精神,可以说应有尽有。呜乎唉哉,不禁为生活在假货恐惧中的人们感到悲哀;由心概叹,为自己能远离着混沌的惊涛骇浪而感到侥幸。然而,中国的造假之浪绝不是偶被石头溅起水花的死水吧,它是一股股令人生畏的污流正侵入大海,汇向五大洲,四大洋,让全世界人民感到不安。当初靠“不管白猫黑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而发动中国经济起飞马达的邓公如果九泉下有知,他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感慨呢?
实际上,造假是社会道德低落的一个标志;造假是聪明走向极端的表现;造假是政府法律不健全产生的漏洞;造假是一损俱损的保护伞;造假也是政府部门执法犯法,有法不依,行法不严,官僚腐败的一个毒瘤。而靠杀一个郑筱萸,楸下一个陈进的假面纱都只不过似杯水车薪,不足以扑灭挟风肆害的呼啸野火。只有切断火源,齐备防火设施,健全防火制度,树立防火意识,清除隐患才能确保安全无忧。因此,在我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对国家现代化的必要性的今天,我们是否也应该重视那些触目惊心正侵蚀毒害我们健康生活的另类社会污染呢?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7-7-5 21:39:5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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