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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队长今生已无缘

发表于-2007年08月06日 下午5:56评论-1条

生活是场永不谢幕的戏,时刻上演着世间百态;只要你用心观察,总能从中发现很多有趣的人或事。路“大”队长就是我周边生活中一位具有鲜明特色的“人物”!

(一)媚上

路是公司的一名保安,土著居民,担任个队长的职务,管理着下面七八个警卫。这种职业说得好听点叫警卫或保安,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看门狗”,天性兼之职业病吧造就了其人超强的见风使舵看人下菜的功夫。公司是家台日合资的股份制企业,台资占大股,谁钱多谁做主,所以中高层干部以台干居多;路的直接上司曾是位“花”老头,虽年近耳顺但特好“那口”,每周总爱出去潇洒个两三次,即使忙活得第二天起不了床也无所谓。但碍于“大当家”(总经理)的管教严谨——每天台干出入门总有警卫记录——所以难免偷偷摸摸,为投其所好,路指示手下警卫对其上司行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记或少记其出门次数及出入时间。县官不如现管,既然路“大”队长发话,属下焉有不从之理,毕竟每个月生产奖金还在他手里攥着呢!投桃报李一向是咱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为奖赏这位有眼色的“奴才”,“花”老头挑准时机借故为其加薪,一个伸手不提四两的看大门的却领着比那些累死累活埋头苦干的人多得多的薪水,真是能干的不如会干的!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后来因一起关联“花”老头且情节严重的敲诈案敲开了此冰山一角。如果说这样的行为属于直接式媚上的话,那路大队还有间接式的媚上术呢!

发是公司里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员工,如果不是路的告密,也许他会一直那样普通下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一切还得从发进厂说起。

发的堂哥是位深受某位台干厚爱的小干部,为了给发找碗较好的饭吃,在发16周岁多一点的时候自己做担保让他借用了别人的身份证混进了厂,按说这样的事在大多数的用工企业该是屡见不鲜的。发在厂里干了三年后,霉运接踵而至。先是在18周岁那年出了一起工伤,把手指搞成了够级数的工伤,劳务部门登录在案。接着,一天下班后发和堂哥外出玩耍,不知何故撞上了一个本地老太婆,紧急送其就医,幸无大碍;即便如此还是花了两三千元消灾。那时厂里有熟知发底的人劝他辞职,这样就可以把工伤赔偿金拿到手;发依言行事,可与其堂哥关系密切的台干经理没批准。辞职一事就此搁浅。过了几个月后,发堂姐(堂哥之胞姐)在关系的通融下,荣幸地三姐弟成为了同事。在一次饭桌闲聊中,发堂姐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信口与路谈起了发假借别人身份证进厂的事。很多时候当事人的一个无意之举往往会成为那些别有用心者邀功行赏的重要筹码,面对从天而降的馅饼,洞悉人(台干)性的路岂能白白放弃?

路很快在第一时间把如此重要的信息上报给了那位“花”老头(主管员工进出及相关事项),难得的为公司创汇机会,身为高层的“花”老头自会成功利用。几天后,发被请进了人事课告知:他即将被开除,因为他欺瞒公司冒名顶替进厂严重违反厂规厂纪。面对难以挽回的局面,发向“花”老头讨要工伤赔偿金未果。发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后到公司论理,”花“老头伙同财务心不甘情不愿地留用了约三分之二的赔偿金后象征性地付了发一些钱。熟知内情的人大多对路侧目而视。这样的人若在20世纪上叶肯定是个不折不扣的汉奸走狗之类的!

(二)欺下

如果说媚上是职场生存的一种需要,可以为其带来丰厚的物质利益;那欺下(弱者)又是为哪般?

欺软怕硬是人的一大劣根性,这点在路的身上也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公司规定是早八点上班,但七点四十之前必须到厂里参加早操或集会;每到那时,路便成了一尊“威武”的门神,站在门口寻摸那些迟到的他惹得起的倒霉蛋。一次,刚过了七点四十,早操开始了,公司大门落上了锁。财务报关员(土著)与另一部门文员(异乡人)两位女员工同时迟到而被拒之门外,然等到下午公告栏中“警告”一项那位文员榜上有名,而那位报关员小姐之芳名却杳无踪迹!个中缘由不难寻味,柿子专捡软的捏!像这样“乡土观念“浓郁的人要是能做上联合国秘书长就好了,那样咱中国人在联合国肯定可以一手遮天,不用受某些鸟国的闲气了!

公司食堂是对外承包的,承包者为求多个帮凶。对路既是请吃请玩,又是逢年过节的送礼。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于是路很快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效劳上了。一次,因为食堂伙食太差员工实在难以下咽,就把吃剩的较多饭菜倒进了渣水桶里,路把那位不“爱惜“粮食的员工狠狠教训了一通,并上报要对其进行记过处分,后来因故未如路愿。明明是食堂伙食太差,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路把情况向主管反应时自会成了员工寻衅滋事了。在其位谋其政,明明该是总务管的事,他一个看大门的却偏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其实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自以为高明的那些伎俩又有几人不知?

当然对于那些高层青睐有加的员工,路自然不会对其施此种待遇的;有前途的员工他向来会特殊关照的,毕竟看人下菜是他的老本行!古人谓“青眼聊因美酒呈”,然他之“青眼”只为权势呈。

(三)变色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那作为载体的人自然难逃这一法则,路亦不例外。我女儿上学后曾在警卫室呆过很长一段时间,为求多双照顾孩子的眼睛,我买了两包较好的茶叶放在警卫室给他们泡水喝。送过去时,他连声推脱不要,并说什么大家都是同事,这样太见外了,但最终还是“笑纳”了。那时每到孩子放学的时间他总会热心地告诉我孩子的动向,甚至热情地打电话到我女儿的学校就接送老师的不尽责而投诉。那时我老公在公司研发部门任职,高层也较器重。然而自年后因为手头较紧加之我老公的离职,所以就少了些对其“表示“的礼。他对孩子的态度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不再向以前那样热心照顾了;更有甚者还会“好心”地说上她几句!不但如此,路一个堂堂大男人,前天居然做出了让人不屑的事来!

公司围墙上装有警报器,墙边每隔一段距离装着一个摄像头。按说这样的防卫下,公司的财产应该万无一失了,可时常会有一些最终不了了之的失窃案发生,另人匪夷所思!五一前后,我曾在围墙边及绿化松旁种了一些冬瓜蓝瓜丝瓜之类的庄稼,按说这是与他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可他却能以公成心找出做出事来。有一天他黑着脸问我:“那些瓜是谁的?”其实他也是明知故问,借机摆威罢了。我说:“我栽的,怎么了?”他说:“哪天它们要是碍事,我就把它拔了;我们这警报器老会响!”以前我什么都没种时警报器也老会响,因为墙边的绿化树叶的拂动。所以当时我以为他只是随口说着玩,休息时我到围墙边看了下,爬到围墙上的藤蔓确实太密了,于是我用美工刀把长得最密的那棵兰瓜割了,扯藤时才发现结了好几个小瓜。虽不舍,但为了耳边清净只得下辣手。割完瓜我还专门打电话告诉了他,他当时未置可否;我以为事情能就此了结了。

然上个礼拜四刚进厂他一见我就说:“你们那边现在可以了,早上没几个人做操了!”公司早操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路是领操人。因天太热我们老会逃操,这也犯了他忌,本该总务操心的事他也管上了。我说:“天太热了,到厂里就一身汗,何况在站那晒呢?”做操集合喊口号时他一人声音盖过两三百人的,也许那样他特有成就感吧,否则他为何乐此不疲呢!可他们本地那几个上常白班的一年到头没见他们做过几次操。向其他同事传达了路的意思后,我们依然故态。可到了礼拜五的下午三四点的时候,路跑到了围墙边。一个同事对我说:“路跑到这边来干吗?”我半开玩笑地说:“可能瞄瞄哪里结瓜了,等大了好摘吧!”我丝毫未放在心上。礼拜六的早上,我上班后到办公室后的松树边想看看丝瓜结了没有,一看之下我怒火中烧,开了大片黄花的碍事的不碍事的丝瓜被连根拔起。本想立即打电话质问他,可一想这样的小人犯不着跟他计较。狗能咬人,人却未必一定要去咬狗!知道路之行径的人纷纷谴责其行为,可这样巧言令色的人却深得老板欢心!

这种变色龙样的人作为职场五种(门卫,司机、人事、财务、秘书)得罪不起的人之一,大家还是敬而远之惹不起躲得起为妙!这种人虽然为大多的人所痛恨不齿,但只要有权势存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此等宵小安身立命之所。若再遇着个头脑有大龙虾的主管,那将更是此种人猖狂横行之天下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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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仅有余温点评:

人生百态,期待更多原创小说,向作者问好了。

文章评论共[1]个
今生已无缘-评论

可否帮我把文题中的“L”换为“路”?谢at:2007年08月09日 下午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