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心海岸边专审舒展

发表于-2007年09月02日 中午12:36评论-8条

《围城》里有句经典的语言:古代的愚民政策是不让人受教育,上别人的当,现在的愚民政策是只让人受某一种教育,上印刷品的当。在聆听著名策划人“心海岸边”小姐的网络法制启蒙“公开课”后,更加印证了这个不移之论的精辟性。总体感觉现代的国人很可笑,因为他们对一些类似歪理邪说的东西都能照单全收。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些自己毕生作为信条的内容压根就是谬论,而当听到别人与自己不同的理念时却先入为主地进行武断挞伐。有些人自己的生活尚未经营上轨道,却整天为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苦大众的生活而担忧;有些人份内的工作并没做好,却有能力为世界上某个别人自己都不着急的国家出谋划策……

依然记得之前“现代诗歌堕落与否”的那场辩论,这场在烟雨的旷世奇争搞到后来其实都完全背离了作者的本意。当观点之争在权利的干预下不幸退居二线时,一切的门户之见、小圈子利益就甚嚣尘上了。这可以从诗歌组那帮训练有素的士兵对我的轮番攻击可以看出。所谓的文坛上有这么一个群体,他们于巴掌之地自立朝廷,南面称孤,厚颜无耻而捉襟见肘地死撑着维护其自留地的神圣不可侵犯。中国文学一直以来没有什么大的起色,我想这种畸形的存在显然就是罪魁祸首。当时我确实有感于现代诗歌极为堕落的现状写了几篇文章,按他们的逻辑是掀起了一层浊浪;可最近才得知原来心海岸边小姐是出于对新会员激励的考虑才没有当即退掉我的文稿。原因在于我一个外行人的荒谬之言他们内行人一看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于情于理都没有我这门外汉的发言权。而我一直以来秉承的言论底线又是季羡林老先生的“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这在他们小圈子中裙带关系的阡陌交通面前,确实显得多么的以卵击石。我知道当地位不平等时权利就是法律,但是我不能理解法律执行程序的婆婆妈妈,直接来行不?

这使我幡然醒悟为什么独行侠为一般凡夫俗子所不容的深刻道理。但是我发现有些人又真的很贱,见我不与他们一般见识反倒觉得我怕起他们来。最为恶心的是他们在我的id被封以后依然不屈不饶地频频更换马甲去我文章里骂娘。以我舒某光明磊落的个性,我之前是不屑于用什么牛衣、马甲的。但是很遗憾,当别人举着砖头、架起机枪要取你性命的时候我还懂得要自卫。我将贯彻“你再三犯我,我坚决犯人”的原则,一个都不宽恕。我有句名言,就是骂人无所谓艺术!鼓吹什么骂人的艺术者流多半是言行不一的伪君子。自己胆小如鼠有话不敢直说,就打着文明的招牌竭尽一切象征、比喻、借代等所谓的艺术手法进行讽刺挖苦,还将这一套逻辑上升为道德和理论,这寒碜不寒碜?我不相信这在受众听来比直接说“你是个傻逼”要好到哪去。就说杀人,你说慢慢将囚犯折磨致死道德一些还是直接一枪毙了人家爽快?我想大概后者更有人文色彩吧。人们往往都是在这些浅显而朴素的道理面前栽了筋斗。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有这么多“阴沟里翻船”的事件发生。有些人满口仁义道德、文明礼仪,自己被背后却不知干出了多少违背了这些道德底线的事情。这种人格灾难的有着极端隐蔽性,上天要惩罚人类我想多产生几个这样的道德家就够了。

当然诸多问题在这个时间和场合是来不及一一道来的,因为这篇文章的根本还在于写水妖。当初心海岸边小姐由于见原文流词过多、敏感字眼太甚而退稿,使我明白洁癖的流毒无穷性。碍于心中那团对水妖如三峡决堤灾情一发不可收拾的情感之火,我不得不悉听尊便而字斟句酌地重操旧业。中肯地说,水妖的绿发也是极其不容易的。当我们怀着一颗善良而从容淡定的心去考察一下他的事迹,就不难发现他想在烟雨出名的良苦用心。可以说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因为他最开始在烟雨的名气压根不如我的百分之一,但是现在就快有我的十分之一了。只是我们在稽其举事中可以粗略发现几点尤为可笑,事实如下:

最开始是聊以自慰。注册几个马甲在自己的文章下面自己给自己贴金,无尽的溢美之词恶心的程度让人一见便可以省去几顿饭钱,不过他着实也过足一把自慰的瘾。总归聊胜于无,毕竟像禁欲主义者的作风是不适应他骚如骨髓的本质的。这在他的小说《激情交叉的旅程》显露无遗。其实文章写得如何读者心知肚明,他浅薄地以为把读者当瞎子忽悠就可以扬名立万的逻辑显然是极其幼稚和低级的。事实上也是这样,如此低级的炒作并没有为他带来什么所谓的知名度。

就在第一套方略宣布流产的同时,水妖意识到了改变炒作策略的迫在眉睫。那么根据一般凡夫俗子炒作的路子,该是“傍精华”、“傍大师”或者“傍大腕”的时候了。这不是了,但看《不敢与大师同行》,文章在对烟雨明星级写手们的挖苦和讽刺中“才华”的横溢可谓达到了“经天纬地”的程度,让人不由惊佩其了得的文思。大师们在他不遗余力地口诛笔伐中个个遍体鳞伤,呼天抢地般都欲咬舌自尽,有的朋友在我的多方规劝下才不致含恨阴间。历史上文字狱最恶劣的情况也许就莫过于此。然而这其中确实包含了烟雨诸多领域的一流好手,他们笔耕不辍视文字为生命的源泉。这可见这种强行贬低别人刻意抬高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令人发指!这下好了,大师们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帮粉丝团,在你来我往的对骂中自然于无形中便提高了他的人气,可喜可贺!但是我曾经好像也听他自己说以这样恶俗的手段换来的名气似乎不大光彩,这就奇了,看来真的是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不幸的是,水妖没有赶上诗歌堕落与否的论战。在这无比宏大的一场旷世奇争中只是换了几个马甲到我的文章后面留下几篇骂人的跟贴,不由让人产生一种恻隐之心。怎么狗做爱都要搭上一腿的他就不能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呢?这个问题长时间都困扰着我。没想到在接下来的那篇《舒展——爬涉在文学荒漠的圣徒》中我得知了,原来水妖是不屑于杂文这种技术含量很低的文体。这又是多么伟大而神奇的一个破天荒的理由!在这里我不禁要啰嗦几句,要说什么文体的技术含量高,我还真的没看出来。一切的文体在我眼里都不过尔尔。都是表达观点的载体,没有什么你高我低的问题,要说什么千万不炼金术,大家都不要装逼。当然细心的朋友可能要反问,你不说现代诗歌很幼稚么,不就三流散文竖着写么?不错,堕落到现在的诗歌品种无一不是如此,谁要是有本事能找出一首像样的现代诗,我将给他跪下磕一百二十响头!而水妖这下偏偏说杂文这个自己以之才有了点人气的文体低级,我不得不说那是一种始乱终弃的犯贱。好比甘心做了妓女而又说自己情非得以一样,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

这些内容被他用恶俗的方式炒干、炒死以后,水妖算是江郎才尽了。接下来怎么办呢?刚刚出名还得节节升高啊?在饥不择食、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担起了过河拆桥的重任。当逝者如斯还是杂文主编的时候,据其本人透露水妖还不时有恭维的文字奉上,毕竟有精华可捞嘛!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逝者如斯终究没有躲过诗歌组那帮士兵设置的陷阱,一掉之下主编一职不翼而飞。这下正和他意,于是将以前写恭维之文带给自己的不爽来个加倍的讨还,因此“逝者如斯”变成了“死者如斯、尸者如屎”。之于舒展和小谢飞刀那两个家伙年级轻轻,随意谩骂以解心中怨气自是不在话下。大家想想,就这样一个无耻之尤的跳梁小丑,你说我舒某人怎么可能看得起他呢?这也是一直以来我不屑写文章回敬的根本原因。

接下来水妖有点郁闷,因为桥也不是说想拆就拆,很多河自己都没有过就拆桥显得出师无名。正在苦恼之际他被诗歌组那帮士兵发现了。杂文版不是有一个被浅草闲阳冠以天才少年的家伙声称自己要不遗余力地说现代诗歌的坏话么?我们都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呢!不将水妖起用来将那小子一网打尽岂不闲杀了这个人才?于是以老三亦梅、半掩之门、川北等为首的一帮士兵出于维护其诗歌自留地的宏伟目标,暗自商讨后决定任水妖为敢死先锋,以维护诗歌的先进性为幌子,以口诛笔伐为武器,以烟雨编辑部为后台,以《以破坏的名义拯救》为起点,打响了攻击“一帮杂碎”的第一枪。这将以“遇见八月”为题记,载入烟雨发展的光辉史册。

理想是远大的,但是道路确实是曲折的。你水妖怎么就没有想一下一群乌合之众怎么可能成得了大气候呢?我是烟雨的独行侠,以嬉笑怒骂的手段游刃有余于凡夫俗子中,向来不受任何人指使,一切的快意恩仇录均天性使然。而你在别人的指挥棒下跳来跳去,异想天开地以为就会鸡毛升天,不如去跳楼好了。况且你背后操刀的不过一群无识妄人,那帮无聊之辈只会整天哭哭滴滴地意淫几篇三流散文竖着写的玩意,除此之外那帮呆货一无是处。你要拜师完全就可以擦亮眼睛登高到处望望嘛,我就纳闷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怎么不来拜我为师呢?怎么说舒某都是广告人出身深谙炒作之法,随便指点一二都够你终生受用的。不过话又说回来,鉴于前车之鉴的重要启示,这样的徒弟不收也罢!

其实我已经违背了杂文短小精悍的趋势和要求,所以本文的后续也就不足一呈上了。如果水妖和诗歌组那帮士兵觉得还不过瘾的话,那我也会尽量抽闲暇成全你们的。但愿脆弱的诗人不要因此而吐血自杀!我真切地希望著名策划人心海岸边小姐能亲自审核本文,就算退稿我也能增长自己的对于洁癖的认识。最重要的还在于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别人的指示下改动自己的稿件,不过这绝对也是最后一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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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海岸边点评:

才退一篇稿,就专审?这么大的帽子压下来,倒是有些意外。诗歌版与杂文版一直并存,但如今所谓“纷争”竟仿呈白热化。理性的争议,本是好事。细观此文,舒展之笔锋果然“犀利”,矛尖虽在内却不断向外扩散。看来海海得时时检讨才是。“愚民政策,歪理邪说……”不错。舒展果然愚子可教,证明俺“眼光没错”。不过,舒展似乎未能脱出先入为主的框框,连圈子的裙带关系也扯上了,想来不是近视就是心态还没回复正常。这文章进步很大,虽然未达到“洁癖”之嫌,也起码对“洁癖”有了认同之念……海虽算无识妄人,起码也曾把舒展你渡化过一回。至于其他之争,海习惯坐岸边听风过。过此文,大家共商,希望大家互相切磋时理智一些,更希望大家在争论的过程中共同进步。文中还是有些地方自我意识过强,若不然,倒是可推精共讨。

文章评论共[8]个
紫色妖精-评论

这文章不是发过了吗?
怎么搞的啊?
晕了!!!!!!!!!
  【舒展 回复】:没看标题么?这是明明是专审呢! [2007-9-2 20:10:24]at:2007年09月02日 下午6:16

水妖的绿发-评论

说老实话,你的文章要比兔子的好上一点半点。问题在于前面看着都不错,看到关于“我”的部分就让我有莫大的陌生感,看来你(应该是你们)对“我”的认识比我自己更深,我自己不知道的事你们都摸得一清二楚了。我也笑一个。
  【舒展 回复】:其实个人认为昨天那篇刺激多了。考虑到心海岸边小姐的审核标准才委曲求全的。你之所以感觉对自己陌生那是因为你未曾对自己的行为作过自我检讨,但愿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哈哈哈 [2007-9-2 20:14:03]at:2007年09月02日 下午6:58

湘西南箫剑-评论

欢迎回来!
  【舒展 回复】:谢谢兄弟关注! [2007-9-2 20:14:27]at:2007年09月02日 晚上7:42

珊瑚.-评论

水妖,你既深知对方是些什么人,就不应该再与之纠缠下去。狗咬人虽然不好,毕竟也出于天性,人咬狗虽然缘于不忿,却也降了身份,人与狗之间,从来没有公理可讲的,因其不在一个平台上。所以无论输赢,你已经在向着对方的低度俯就。狗可以以咬人为业,你却有着更有意义的事情要做,为一时之气浪费光阴、降低人格极不划算。
  【舒展 回复】:原来阁下也是诗歌组那帮孙子的御用文人啊!你就别在我面前装逼了,你以为说那些狗语就寒碜得了我吗?毫不客气地讲,你在我面前只是菜鸟一个。不服的话试试看。 [2007-9-2 21:28:30]
  【文殊 回复】:看了文章和评论,发现你们不是人咬狗,也不是狗咬人,而是狗咬狗! [2007-9-19 23:25:19]at:2007年09月02日 晚上9:13

舒展-评论

原来诗歌组还有暗藏着珊瑚这个人才?at:2007年09月02日 晚上9:30

鲁速-评论

笔墨酣畅,气势不凡。at:2007年09月03日 上午10:07

宇の航-评论

不懂诗歌,不去较真了,直面的一点看法绝对不变at:2007年09月03日 下午5:39

守望炊烟-评论

都是诗歌的救世主?at:2008年01月13日 早上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