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要说的是一个小偷。
小偷在通常意义上来讲基本都是坏人,为了避免和任何人结仇,在这个故事中我不给他起名字,就叫他小偷吧。
小偷是个男的,今年二十七岁,属猴儿的,个子不高,也很瘦,长相和属相配合得很好,只是不知道他的屁股是不是红的。
他的技术特好,在这个城市的偷盗圈中算得上是个明星了,所有小偷提起他都要竖起大拇指。
今天是个大晴天,天很蓝,太阳光也毫不吝啬地滚滚而下。
小偷心情很好,站在路边,嘴里哼着歌儿,是首很流行的歌曲,叫《爱情三十六计》,蔡什么琳唱的,他很喜欢。
这是个公交站点儿,小偷数了数身边等车的人,算上自己一共十五个人,七个男的,八个女的。
所有的人都很焦急,根本没注意到有人盯着他们的包。
车终于来了,慢吞吞地停下。
下车的人刚走完,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向上拥,这可是个机会。
小偷紧紧贴着前边的人,伸手摸到一个挎包,用刀片轻轻一划,一个手机漏下来,小偷伸手接住,就在这一瞬间,小偷觉得
自己的手腕疼了一下。
转身挤出人群,小偷看了看手腕,什么事儿都没有。
偷手机这种活计对小偷来说太容易了,他甚至连丢手机的人长什么样都没看,只知道好象是个女人,背着个橘黄色的挎包。
这次他根本没想偷钱。
偷手机只是他和另一个小偷打的赌,谁先弄到一百部手机,就会得到对方的一万块钱。
小偷看了看刚偷来的手机,粉红色的,挺好看。
才四天,这就是第一百部,一定会赢。小偷乐呵呵地想着,关掉了手机。
现在要做的就是给那个小偷打电话了,一刻都不能耽误。小偷伸手掏自己的手机,但兜里什么都没有。找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
还是一样。
”刚才还在呀!怎么……”小偷吸了一口气,觉得背后有点儿发冷。“难道还有一个高手在自己身后,自己竟然一点儿都没察觉到!”
小偷看了看四周,没有任何异样。
天还是那么蓝,但小偷可没了好心情。
“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自己怎么混了!”小偷悻悻地往回走,想着这件蹊跷的事儿。
小偷打了一整天电话,但和他打赌的人就是不开机。
“怎么啦?进去了?”小偷看着面前的一百部手机想。
晚上,小偷打扮整齐,在夜色中出发了。
他不是去偷东西,而是去玩儿。
小偷有三个爱好。
排第三的是泡酒吧。
排第二的是泡妞儿。
排第一的是泡在酒吧里泡妞儿。
这时候,小偷就徘徊在酒吧一条街上。
每一家都去过,真是没什么意思,小偷感觉到无聊。
闲逛了两圈儿,小偷发现在街的拐角一处很偏僻的地方,矗立着一尊高大的十字架形状的霓虹灯。
那十字架血红血红的,在夜色中仿佛在燃烧。
它的后面就是两扇涂满水泥的门,很有特色的装修。
这是间酒吧,可小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的,这地方他几乎天天来。
小偷看了看酒吧的名字,叫”grave”。
英文对小偷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但这间酒吧却很有特点,他拉开沉重的门,进去了。
酒吧里面的装修很简单,只是到处随意地涂抹着水泥,连地面都是,而且坑坑洼洼,不很平坦。
但现在人们的审美很奇怪,越简单越粗糙,就越显得有品位。
小偷也觉得不错,特别是在暧昧的灯光下,吧台前坐着一个美女,很美很美很美。
小偷一眼就看见了那美女,因为酒吧里只有她一个客人。
空荡荡的酒吧,迷乱的灯光,柔软的音乐,美女,酒,这里的一切告诉小偷,今天的夜晚会很难忘。
小偷在美女身边坐下,向吧台后的服务生要了杯酒。
那服务生一直低着头,不肯看任何人,只是把酒静静放在台面上。
小偷若无其事的抿了一小口啤酒。奇怪,酒的味道怪怪的,不象普通的啤酒,但还不难喝。
他斜着眼瞟了一眼身边的美女,他欣喜地发现,美女也在看她,而且是正眼看,丝毫没有掩饰。
但这欣喜马上就消失了,他看见那个美女递过来一样东西。
是手机,小偷白天丢的那部。
“是你的吧?”美女笑着说。
小偷张了张嘴,没说话,脸色灰白。
“别吃惊,你也偷了我的手机,不是吗?”美女继续说。
小偷想起来了,白天在公交车站,他前面的人好象就是面前的这个女人。
对!没错,她身边放的正是那橘黄色的挎包,上面还留着刀片割的口子。
“怎么?你……”小偷懵了,这女人难道是警察?又不象。
“呵呵……”美女笑了,接着说;“我知道你是全城技术最好的小偷,想和你比比,但你还是输了。”
“原来是找茬的。”小偷心想。
“我承认你的技术也不错,但最多我们闹了个平手,是吧?”小偷又喝了口酒。
“平手?呵呵……你输得很惨,你还不知道!不信看看你的右手。”
右手?
小偷抬起右手,他傻了!
那只右手不是他自己的。
这一天内,他竟然没注意自己的右手变了。
“呵呵,你的手被换了都不知道,你说你是不是输得很惨?”美女说着举起了右手。
小偷认识女人腕上的手,那才是他的。
他想起白天偷手机的瞬间,自己的手突然疼了一下。天哪!
“我知道你和人打了赌,但那个赌是你赢了,他输了。”美女说着,指了指吧台后的服务生。
那个服务生慢慢抬起头,小偷看得很清楚,正是和他打赌的那个人,另一个小偷。
他的脸色也是灰白灰白的,眼球混沌。
“你怎么了?她……她是谁?”小偷忙问。
“你……完……了……我……们……都……在……地……狱……呀……!”那个小偷说话了,一字一顿。
“都去死吧!”小偷害怕了,站起身就往门外跑。
他只听见背后美女的笑声,阴森恐怖,而且扭曲。
半个月后,一群装修工人打开了已经废弃三年的“grave”酒吧的水泥门,在里面发现了一具没有右手的男尸,慌乱的工人们报了警。
后来,据法医说,这具男性尸体死亡时间最多才半个月,而警察们查看的结果是,这间酒吧的大门在三年内绝对没有打开过。
很奇怪,不是吗?
不管多奇怪,小偷是死了。如果他当时知道“grave”是坟墓的意思,也许就不会进去了……
-全文完-
▷ 进入踏日者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