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写作,可谓地地道道的新名词。最近,在“烟雨红尘”等网站中,看到了较多的“下半身”“热文”,心中不免生出了些许的想法来。
记得网上有位朋友撰文说到了激情与色情的区别,后来也说到了作为文学爱好者,最好不写这样的文字。我是赞同他的观点的。色情也好,激情也罢,我们的好多作家(作者)似乎都一夜之间对“下半身”感起兴趣来。
曾记得,不久以前,“烟雨红尘”网站信誓旦旦地“扫黄打非”,声言整顿网站中的色情文学,还对一些已发文章进行了退稿。当时,这一举措的确让读者、作者们都为之一振,都曾为“烟雨”翘过大拇指。但好景不长,那些地道的“色情”文章将题目稍稍一改,重新发出,依然“精华”、“热文”,点击率仍然高高的。这倒还好!没过多久,明目张胆的“色情”文章又充斥版面了,大有“誓让‘色情’迷烟雨”之势。我们且看一下烟雨首页中的相关文章:
《我和美女法医的爱与欲》、《极品妖精》、《黑道性欲——血洗美人》、《风流韵事--野性泛滥》、《叉开双腿,换袋大米》、《她不爱我却给了我第一次》、《请不要随便上我的床》、《小美女骚情在河畔荡漾》……不必去看内容,单就这些题目就能吸引不少读者的眼球,自然这些文章的点击率也就非常高。其实,在这些文章中,有好多作品都是好文章,一点也不“色”,但偏偏要弄个“色”味十足的标题或小标题。记得有一篇写报社记者收养流浪幼女的作品,后面虽然写到了这位女孩的“恋父情结”,但整个作品都可谓是与“色情”无关的好作品。然而,作者在文中偏就搞出这样的小标题:〈叔叔,我长大了〉、〈叔叔!好看吗〉、〈[ch*]女红〉、〈叔叔!有点疼〉、〈你要对我负责〉、〈叔叔抱着我〉……朋友试想,这几个标题连起来会给人怎样的感觉?而文章内容严肃得很啦,这又是何必呢?也许这正是作者的“巧妙”构思。
之前,有朋友说,这带“色”味的文章点击率高,说明读者本身存在问题,与作者和网站无关。此言差矣!试想,那毒品如果公开在市场上出售的话,吸毒者就远远不会像现在这样少了。在林则徐禁烟之前,国民们好多地方都基本上“全民皆烟”了,那能光去责怪我们善良的百姓吗?也许有朋友要说在下过于敏感,但我要说,敏感者又何止在下?“色”,本身就是个敏感的话题,再纯洁无瑕的人也有七情六欲,倘若国家对卖淫嫖娼给予合法化,允许“妓院”像其他营业店一样挂牌上市,那恐怕就另有一番景象了——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不得谁承认不承认!因此,说这与网站无关,那是无稽之谈。再说,“烟雨”里的文章不像“老山文学”、“芳草论坛”那样即发即看,而是每篇都要通过编辑审核的,特别是那些“精华”、“热文”之类,好象还不是一个人说了算。那么,按理说,有些文章是难过“编辑关”的,可偏偏就是这类文章,一路绿灯,有机会长时间停留在网站首页,点击率不高才怪!正因如此,有的作者就跟着效仿,局面就自然不好收拾了!其实,那些本无“色”意的好作品,何必偏要弄个惹眼的“色”题呢?这会使文章大打折扣的。
可以说,改版后的“烟雨”是愈来愈热闹了,好作品也愈来愈多了,这是网站蒸蒸日上的好兆头。须知,网站里的会员还有好大一批是在校学生哩!如果堂堂烟雨,就这样被“下半身”写作渐渐淹没,真烟雨之悲矣!笔者对烟雨的一往情深和对烟雨的挚爱,也另文谈过,对烟雨里的编辑们,我是永远心存敬意和感激的。正是出于对这个网络家园的无限热爱,今日才“斗胆”说出了闷在心里很久的话,不妥之处,还望编辑和朋友们谅解!烟雨呀,因为爱你,才向你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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