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诗哥•火狐狸•我老白杨

发表于-2007年10月08日 晚上9:52评论-0条

1、我小学二年级就开始读长篇,较早与书结缘。因为这个缘故,我对文字生出别样感情,高中时就开始给报刊投稿,并尝试用诗歌写日记。高中分科,我选择的是理科,并因此到东北学钢铁冶金。

这所大学对宿舍纪律卫生抓的很紧,用现在话说是定置管理到了疯狂地步。毛巾要整整齐齐挂在绳上,下垂边要成一条直线;牙缸要放在固定位置,牙刷摆放要朝向同一个方向;被子要叠的方方正正,床铺要平展光洁;地板桌椅就更不用说了……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要检查,简直叫人受不了。

一天下午,打扫完宿舍,同学们就在屋里站着等检查人员。没有人坐下来,因为那种床,一坐一个坑。等的急了,同学们或出去透气,或到其他宿舍观光,或在走廊里望风。我则拿出日记本,推敲那上面的一些句子。

检查人员突然来了。这类生物有突从天降的本领。

宿舍里猛然间站满了人,给人一种逼仄感。一位年轻的男子(用时下的流行语就是帅哥)问我在看什么?原来他一进来就注意到了我。我见他面善,乃直言不讳告诉他在看诗。他和蔼地问我为什么合起来了?我答:不想让别人看到。他笑笑,说:诗歌是写给大众看的。这一句话不是行家是说不出来的。我于是把日记本展开,递过去请他指教。他接过来认真看着。检查大人们收兵走了,他才把日记本递还回来,告诉我他的住址,约我有空去找他。

我们的交往由此开始。记得他叫张厚邦,成人土建班的学员。他身材高大魁梧,脸上线条粗犷分明,平头,很有精神。这样外表能有一颗灵动鲜活的纤弱的心吗?我觉得不会让人相信。

但他绝对是一个诗人。他给我讲诗歌技巧,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丈夫要出门了,妻子轻轻弹去丈夫兜盖上的尘土,不是仅仅弹去兜盖上的尘土,因为兜盖下面就是丈夫的心。他说:雪地上一对儿半脚印,不是说有一个是残疾人,而是一对儿恋人在拥吻。他还拿出他发表的诗作让我看,给我讲解他的创作过程和电光火石间涌现的灵感……有一次,他和一个妖艳女子对面走来,向我介绍说:这是我干妹妹。把我介绍给她说:这是我诗弟,写诗的兄弟。我由是叫他张诗哥。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张诗哥失踪了。真的失踪了。

我去找过他很多次,和他一个宿舍的人都说他不在。问及原因,回答不清楚。

能遇到生命里的贵人要庆幸、要珍惜、要紧紧抓住。贵人,是你的福音;是前世修来的造化;是祖宗派来的天使。文王之遇子牙,先主之遇孔明,劳苦大众之遇救星……那是何等令人胸胆开张的事啊。有时候,终其一生,这样的贵人也不能遇到。象张诗哥这样的贵人,我庆幸遇到了,不该珍惜和紧紧抓住吗?!只是,刚刚给我一点点指点的贵人,怎么就失踪了呢,怎么能不辞而别呢,怎么能……我百思不得其解。郁闷啊!

突然看到他的干妹妹。她穿着一件火红的羽绒服,在洁白的雪地里滑行,刺痛我的眼睛。我象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跑过去,挣脱袭上心头的晕眩,问,你干哥哥呢?

她看我一眼,好像记得我,狐狸般笑了(我可没见过狐狸是怎么笑的。在此,只可意会,不能言传),露出光洁整齐的牙齿。那些珠贝一样润泽、温玉一样透明的牙齿令我神魂颠倒,以致于我一生都喜爱这样的牙齿了。

她的眼神也像狐狸一样,狡猾而勾魂。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半天,爽朗地大笑起来,那笑声,银铃般在雪地里荡出去很远。

跟我来。她说。

2、她真是一条火狐狸,在洁白耀眼、广袤无垠的东北雪地上走的飞快,我必须竭尽全力才能不被拉下。她却浑然不顾我的狼狈,一往无前风一样向前刮去。我渐渐气喘吁吁了。由于我一心想跟上她的脚步,找到牵念心头的张诗哥,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出校园,沿着向北延伸的公路,走进一片雪野。

东北的雪甸子铺展的潇洒大度,仿佛母亲为游子准备的棉被,再絮多少棉花也不嫌多。在肥美厚实的黑土地上,这床无可堪敌的巨大棉被,以及一些黑黑的树的枝丫和倦飞的鸟扑闪的翅膀,构成一个神话般的世界。我无暇观赏这些美景,因为火狐狸几乎稍纵即逝。

平顶山下驻军的营房一下子就被我们抛在后头了,平顶山也缓缓转过身去。看来,火狐狸是一门心思直接向北啊。我突然想,为什么我要跟着她走,她究竟要把我带到哪里?太阳隐在厚厚的云层里,不知道几时就下山了。天正在暗下来,雪原发出浅浅的荧光。在这荒郊野外,风开始呼啸。

当我最终撵上火狐狸的时候,火狐狸已经站立在一棵古怪老松之下了。

从学校出来,一直往北,是一座很高的山。一条公路从山梁上攀过去,然后,飞泻而下。司机都不用加油门,只管踩好刹车,就可以一路溜到县城。春天的时候,我们化01班全体同学、加上班主任艾丽梅老师,曾经沿着这条路到大山深处踏青、春游外加野炊。只不过,我们爬上山梁,没有顺势而下,而是转到一条偏僻小径,取道往苍翠蓊郁的老林子里开拔。就是说,山梁一线地域,我是来过的。但是,那棵古怪老松,我却没有一点印象。

火狐狸待我喘息稍定,说,我见你你每天练习跑步和双杠,体质怎么还是这么差?

我方才注意到火狐狸尽管脸色红扑扑的,但一点儿汗也没有。她甚至没有大喘气。尽管天已经很暗了,我还是看到她红扑扑的脸儿娇艳欲滴,流动的眼眸勾魂摄魄,那浅浅的、吟吟的笑,神秘莫测。可是,我不敢胡思乱想,急切地问:张诗哥在哪儿呀?

火狐狸突然一改方才的神采飞扬,幽幽地说:我也一直在找他。

那你带我来这儿干啥?我气愤地说。

你别激动啊。你们诗人,就是好激动,好故弄玄虚,好神经兮兮的装疯卖傻……

这么晚了,咱们走吧。我打断她。我可不想在这荒郊野外和一个撩人女子产生什么绯闻。那时候,我是一个多么讲文明、有操守、肯上进的青年啊。

火狐狸却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她指着向山下流泻的公路说,你的张诗哥就是从这儿走下去,再也没有回来的。

什么?我感到惊讶。什么时候?他怎么走下去的?

他新婚的妻子生了急病,他要连夜赶回去。深更半夜的,早就没车了,他就从这儿走下去了。火狐狸说。

你知道他回家了,怎么不早告诉我。我摸不着头脑了,感觉火狐狸越来越怪异诡谲。

我按他给我的地址,去找过他。

他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那个地址,是一片坟地。

3、回来的路上,北风呼啸,鬼哭狼嚎。火狐狸再也走不快了,躲在我身后,显出非常胆小的样子。毕竟,天已经黑透了。

她这样表现还好,不然,我真要以为她是从《聊斋》里跑出来的。

又过了很久,还是不见张诗哥的影子。

听人说火狐狸又去过几次山口。有一次下晚自习,我亲眼看到她从北面的山路上慢慢走下来,仿佛断了线的风筝,那样轻乎缥缈,不知所措。她从我身边走过,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但,有一次她不仅看了我一眼,还问了我一个问题。她说:“打个盹如果要浪费一百年,你干不干?”我差点让火辣辣的汽水呛着。东北真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十冬腊月天还有雪糕汽水卖。我理顺呼吸,问:“你说什么?”她幽幽地说:“我真想打个盹,醒过来的时候,他会站在我身边。”我傻傻地问:“谁?”她乜斜我一眼,是怨恨加轻蔑的眼神。我心里吃了一惊,恨恨地想:凭什么这样看我?又不是我弄丢了你干哥哥。我心里这样想,嘴里还是说:“你老去那个地方干啥?我经常看到你从那儿回来。你不害怕吗?”火狐狸目光飘忽,轻移莲步,好像秋天风里的树叶,随时准备飘向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他走的时候,说,他会在一个黄昏从那条路走回来。”

她喃喃着飘远了。望着她的身影,我想,她真是一个痴情的女子。我由此对他充满同情。

一天,我走在下晚自习的路上,突然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是不会答应的。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夜里无论听到谁喊你,都不要答应。妈妈说,专一有找不到替身的游魂,在你答应的瞬间,潜入你的躯体。妈妈告诫我,你或者四处张望,看清谁在叫你,才可以答应(看清了还用答应吗);或者压根不理。我正待转身,背上已经被拍了一下。回头看,原来是张诗哥。我一把抓住他,急迫地问:“张诗哥,你去哪儿了,想死我们了。”我说“我们”是想暗示他的干妹妹想他都快想死了。张诗哥不胜唏嘘,问我,她在哪里?我反问,你忘了吗?张诗哥说,快带我去吧。我高兴地说,张诗哥,跟我来吧。我转身就走,想像火狐狸看到张诗哥惊喜万分的情景,不仅喜上心头。张诗哥却又拍拍我的肩,说,我先和你说句话。说罢,凑过头来。我侧耳倾听,张诗哥的头突然变成青面獠牙的骷髅,向我的脖子咬来。

4、吓得我浑身一激灵,所有的毛孔都张开了。原来是南柯一梦。

这个奇怪而恐怖的梦,加上火狐狸说她找到的张诗哥的家竟然是一片坟地,以及火狐狸本身的诡秘,让我有不详的预感,仿佛正在坠入一个阴谋、谜团或者玄幻。

然而,不久,谜底就被揭开了。

那时的我毕竟年轻。年轻人总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虽然我喜欢诗歌,喜欢读和写,但是,和同学们聊天、逛街、喝酒、看录像同样重要。在这些琐碎的日子里,张诗哥和火狐狸在我的脑海里渐飘渐远。如果不是再次唤醒记忆,我真怀疑自己会不会把他们忘掉。尽管我在上文中认定张诗哥是能给我指点的贵人,尽管我不想放弃,但是,谁能保证永远记住一些事和一些人呢。

火狐狸突然来找我。她容光焕发,神采飞扬,一脸撩人的妖气,妩媚得勾魂摄魄。她只说了一句话,我就由不得自己地跟着她走了。

她说的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张诗哥失踪后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说过:跟我来。

我不知道她这次会把我领到哪儿?

领到哪儿都不重要。我总认定她身上一定藏着一段故事,一段诱人的故事,我想知道的故事。

我们来到一间咖啡屋。暧昧的灯光里放着一首好听怀旧的老歌。

每次走过这间咖啡屋

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屋里再也没有你和我

美丽的往事已模糊

这样不吉利的氛围,增加了我的不安。我看了火狐狸一眼,她一脸娇媚,竟然羞涩地搡了我一把。我毫无防备,一个趔趄就推开了房门。

张诗哥笑眯眯地站起来,拉我坐下。屋里点着蜡烛,散布天国的灵光。我既欣喜又恐惧,声音有些发颤地仔细看定张诗哥的脸问道:“张诗哥,你,什么时候,回来,了?”我真的很冷,不知怎么回事就打开冷颤了。

张诗哥递给我一杯咖啡,说:“别急,先暖暖。”

我啜了一小口咖啡,是人间的滋味。我的心稍稍安定下来。

火狐狸紧挨着张诗哥坐下,脸上满是幸福的颜色。

张诗哥开始缓缓讲述最近发生的一切。

中国作家协会受美国作家协会邀请,组团一行二十余人赴美进行为期五十天的交流访谈。张诗哥因为一组诗歌在《华文世界》上发表并获奖,受到专门邀请。那个时候,谁出国可是一件大事情,为了不扩大影响,组织上要求张诗哥不得声张。其实,这原本是一件给学校脸上贴金的事儿,可是因为去的是1988年的美国,组织上不能不慎重啊。

张诗哥和火狐狸恋爱多年,早有谈婚论嫁之想。他们之所以迟迟没有结婚,除了尚在求学之外,就是张诗哥先前订下了一门亲事,虽然还没典礼,毁约,在民间也是备受责难的。但他们二人相遇,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深恶痛绝旧式婚姻。大概二人真的有缘吧,我一个外人,火狐狸的痴情上都看了个淋漓尽致。

张诗哥在美国得到环美旅行之优待,眼界大开。对民主、爱情也有了更深层次理解。就是说,他更爱他的火狐狸了。他临走时为了考验、也是半开玩笑性质,戏言回老家完婚。火狐狸对他一往情深,就是她的干(情!)哥哥离她而去,她也毫无怨言,并深表理解,加以鼓励。火狐狸是那种一心只为他人着想的奇女子啊。

只是,她错记了街道名,找到一片坟地,让我们惊恐万状。

他们刚一毕业就结了婚。我看着张诗哥和火狐狸走过红地毯,真为他们高兴。我想,张诗哥的那半对儿脚印,一定是火狐狸印下的。火狐狸也一定会温柔地为他弹去兜盖上的尘土……

我接着过刻板单调的大学生活,定点放置洗漱用具,细心整理床铺……可是,我知道,我的生活已经加添了别样的色彩。

从那以后,我中了魔般更加沉入内心世界,常常陷入幽秘的冥想和虚妄的幻梦,得了癔症一样记不得自己在哪里,要干什么?我时常被内心升起的莫明其妙的想法逗乐,在别人眼里傻笑。我从此洞悟了诗歌创作冲动的由来及其意蕴的原色,深信不疑一个神经正常的人,他是无论如何写不出好的诗歌来的。

本文已被编辑[梦天使]于2007-10-8 21:51:5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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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风在先点评:

平静沉稳的语言里陈述出一番青春的真情,那些鲜亮的画面让人久久不能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