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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角落里的黑暗(二)天远000

发表于-2007年10月15日 清晨7:32评论-2条

半年前我写过《出版角落里的黑暗》一文,感觉余意未尽,于是再补做一篇。

现在出本书,就象上厕所一样,方便、简单又实际。实际的前提当然是要有若干花不完的闲钱。一部比较优秀的作品,出版社也是万万不敢担出版风险的。捡实际的说叫“自费”,说的好听些就叫“合作”。我真佩服中国古代的老祖宗们,他们造就了许多很好听的汉字和名词,让我们历代可以随便用之,真是受益非浅。

本来出版一部作品,出版社是要担一定风险的。首先要给作者稿酬,其次要将书打入市场,再付作者版税。但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出版社愿意这样做了。更多的出版社只是让你花钱买个书号,然后才肯将书铅印。卖不出去,自己就兜着,反正出版社不赔钱(而且还极有可能在书费中大赚一笔),这办法真好。

看,中国人多有办法。我也是一个中国人,虽不聪明却从不以鲁笨自居。我也很佩服中国人的某些办法,中国是一个古老的文明大国,在这个国家里人们有各式各样用之不尽的办法。当然,办法当中,有好的,也有坏的。好的,在这里就不举例细说了。至于坏的,看看中国的出版界就知道大概了。一件本来很混帐的事,能让他们说的那么含蓄,虚伪的程度,可见一斑。

当然,中国出版界也付过稿酬(否则许多作家岂非要饿死街头),那要看看你的名气有多大。如果你的名气够大,写本比较差劲的书还是会被欢天喜地地印出来。畏于这个人的名气,中国人还是会敬先购买。如果写作者的造型允许,倒不如去拍mtv,那远比歌星更有赚头。

中国的出版机制,虽有些挂着“国家出版社”的牌子,却毫无“国家出版社”的雄心,他们没有那种沙里淘金、求才若渴的志向,也不具备那么高的气节。呜呼,中国出版机制若有改变的一天,希望向好的方向发展,我相信我和所有的中国人都期之一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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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小萍
☆ 编辑点评 ☆
小萍点评:

出版行为除了具有传播精神文明的功能和意义以外也逐渐成为了一种商业交易,黑暗的产生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文章评论共[2]个
宇之宸-评论

heiat:2007年10月15日 中午12:45

桂林老刀-评论

现在只要有钱’或者有权’都可出书。这就是商业化!!!at:2014年04月03日 中午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