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逝夏木柯

发表于-2007年11月03日 早上9:33评论-0条

逝 夏

七夕。今天。

我一个字也不想写,可是大脑皮层上的记忆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剥落下来,夹逼着我隐忍的感情,于是我打开电脑,觉得应该记录点什么。

庞敏?抑或其他。

可我苦思冥想了整整一个下午后还是没有在我紊乱的记忆里找到一个看到恋人就想起她的女子。在这之前我写了大量的文字来纪念我夭折的爱情,很痛惜,也很精致。我们的开始是在一个夏阳炙烈的下午,其实我们没有故事,我很愚钝。这是事实。因为我只记住了一个画面,而且画面不会浮动,定格的很死。我现在很想再回忆一下那个下午,希望喜欢我文字的朋友不要嫌我罗嗦。她那天下午站在干净的阳光里,头发从后面纨了起来,笑靥嫣然。我就傻呆呆的看着她,这个女子,我未来的七十七个小时里都在思念她。当她从背后拿出一张stefanie 的海报时,整个画面开始凝结。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而她被霞光映成酒红的头发就覆盖了我的空白。

为什么这样看我?

你的头发很好看。

一年之后。我们各自消失的没有痕迹。就像我想像中的澌灭。

而就在我对焦赞,阿甘,小郭他们扬言要出版小说的时候,我仍没有在同学的谈话中听到庞敏的消息。我想这个暑假,我一定要把她写进我的小说里,把她变成我的恋人!

那个被无限拉长的夏天,我开始疯狂的读《复活》,开始疯狂的在连焦赞都说我不要命的夜里佝偻着身子爬在窗前写东西,开始疯狂的听jay>。我觉得夜在绵延惘替,像我重复的歌曲。可是母亲要我听话好好睡觉,她是个精明的女人。我一听到上楼是声音就慌乱的关灯,上床。母亲察觉到了我的异常,她让我开门。我说,我睡着了。她说你睡着了怎么还能说话?一阵沉默后我抱着公产党的精神无奈开了门。母亲一进我的房间就直奔我的书桌,我看的摄人心魄,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看着母亲灵敏的拿出我藏在抽屉夹层里的暧昧小说。然后斥责我说,你爸还等着你给他考大学呢?你看你整天写些什么东西!我低下头,佯装十分惭愧的样子。母亲舒了舒眉头看着我说,你可知道你写这样东西有愧于我们了?我仍是低头不语。这时我把头狠很的垂了垂。母亲看我快要悔青内脏的样子终于不忍的 说,赶紧睡觉吧!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受了多少意志上的打击,总之母亲走后的七十七分钟我都呆坐在床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可在下一分钟里我的灵魂完全抽离了自己的身体,我又开始摊开稿纸义无返顾的写下我和庞敏的如日中天。这次我没有开灯,我凭着自己十七个月前给庞敏写信的经验用手核算字隙间的距离。我忘记我写了多久?我只知道路灯间隔性的熄了七次。我说过,七是轮回的时间,于是我被饕餮的夜吞噬,然后又在时间和夜的夹缝里涅磐重生。当路灯第七次熄灭的时候,黑暗瞬间倾圮,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把庞敏的灵魂在字隙间隐藏好黑暗就汹涌而至,我放慢了呼吸,可我仍能感觉到夜的潮流从窗外涌进来将我覆灭,我眼前排山倒海的黑色因子氤氲在我眼帘四周,我睁开眼睛,然后把瞳孔膨胀到原来的七倍,可我还是不能捕捉到一丝光线。就在这个时候我觉得背后突然有了光,一股很强大的光流瞬间变的炽白,然后刺穿我的身体,我好像回到了公元二零零五年的岁末午夜,那时我就像今天这样爬在同一张书桌上写东西,不过是为一个叫庞敏的女孩写诗。之后,我的手指一发不可收拾,拼命的写诗,即使她看不到,所以那个冬天我一直穿的很厚,不要感冒。想到这里我笑了,因为黑暗如期而至,我无法穿越流年的屏蔽回到那个写诗的年代,隔了二十七个月我仍喜欢在干净的稿纸上写“庞敏 任科喜欢庞敏”。可是今天黑暗让我殚精力竭,不过我没有让自己安静下来,而是用第七根手指猛烈的敲击桌角,直至我听见皮肉绽列的砉砉声,然后血液的腥咸味就四处蔓延,接下来尖锐的痛一丝一丝顺着神经传遍全身。我警告自己:任科!你给我停下!

次日。母亲问我的手指怎么了?

我说,睡着的时候自己咬的。

母亲没有说什么。接下来的两周我都安静如斯。而关于庞敏的那篇没有结局的小说我一直把它锁在抽屉的夹层。我想,除了母亲,没有人知道。

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呆在老家的一间光线低迷的屋子里。母亲问我在老家每天都干什么?我说,看书。做题。母亲欣慰的笑了。我告诉她说,如果有人来找我或者打电话给我,你就说任科他不在!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做过这样的事情,她怕别人打扰我学习,所以我的这个要求足足让她感动了好几天。

可是。母亲不知道我不见天日。

其实我每天呆在老家并不看母亲意想中的书籍,也不做题。我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然后拉紧窗帘。要么睡觉,要么大声朗读《复活》,有时候就对着墙壁发呆一上午,反刍记忆。我发现我开始忘记,努力思索了半天才想来自己的小学教室是在一棵枯死的桐树下,风潇雨兮,朽枝残柯。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小学二年级暗恋过一个叫李艺文的女孩,她是我们的班长,带红领巾,穿连衣裙,可爱的蓼蓝色。最后愈想愈多,记忆涌出,恰好将我湮没。

有时候我会等到太阳燃尽的时候爬上老家的屋顶,目光平直的遥视西北方残存的余晖,孤独的思念一个人。我想这个时候如果王家卫在的话他一定会被我感动,然后迅速的用摄像机拍下这一个画面作为电影的封面。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王家卫喜欢把堕落片段的背景音乐设置成很激越的调子,我想那一定是一位天才钢琴家抑或是小提琴什么家之类的在光线不稳定的摄影棚里尽情的闭目弹奏,总之我没事情做的时候就会想起《2046》里的木村拓哉。不过我没有他那么寂寞,也没有他那么抑郁,我只安静的想念庞敏。

七天以后的七天的最后一天。我解除了对自己的禁锢。

于是我决定去找焦赞他们。因为放假的时候我们说好分离不超过两个礼拜。

我终于在我们约定的一条逼仄的巷子里见到了焦赞。他说,阿甘和小郭在家面壁不能出来。我说阿甘那家伙期末考试有进步呀,他爸怎么还软禁他?焦赞说本来他爸也为他进步这件事激动半天,于是脑子一热就给阿甘弄了一套高三数理化练习题,想以此鼓励阿甘,没想到阿甘七道单项选择题做错了七道,于是他爸雷霆大怒就把他给软禁起来了。我说也够难为他了,学习再有进步他也不会做高三的习题呀!焦赞侥幸的笑了。

我问他小郭怎么会事?

焦赞小声并十分虔诚的对我说,小郭说他看破红尘了。小郭说他现在谁也不想见。小郭说他面壁只是为了面壁,绝非为面壁之外的事情面壁。

焦赞说,经典吧!

我说,错!是相当经典!

与此同时。我们哈哈大笑,焦赞笑得羸瘦的身子更加羸瘦了。而我笑得抖了一地烟灰。

笑到最后。我们都安静下来,彼此看着对方,痛苦的大颗大颗的落泪。

很久之后焦赞才问起我的小说是否有结局了。我说,没有。

焦赞说,科!你可知道我们两个礼拜没有见面了?

我说,知道。

焦赞说,科!你可知道七乘以二是怎样的概念?

我说,知道。

焦赞说,科!你可知道你已经在小说里和一个叫庞敏的女子恋爱了七天又七天?

我说,知道。

焦赞点了支烟说,任科!你如果喜欢她就别写结局了。

我说,不!故事最终要结束。

焦赞开始说我残忍。说我不要命。说我歇斯底里。我没有反驳,只是安静的听着,直到他说的精疲力竭,然后大口大口的喘息。我说,焦赞,我想回家。

焦赞沉默了很久说,那好,我送你。

暑假就这样日复一日在夜里的墙壁上游走,我仍是过着比较安稳的生活,不想高考,不想大学。只是间或有一丝的怜悯在血管里游弋,唆使我不得不再度溺在那篇没有结局的小说里。可这样的结果只能让我面对着小说发呆了七个小时,七个小时对我来说已是戕害了,因为我的心跳在七个小时之后开始变的虚弱,连呼吸的力气也没有.

可那种必须完美的结局渐次残忍地鞭策着我,在我无法隐忍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人.她说她叫千寻.和我一个城市。

千寻是我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熟黏,然后相濡以沫.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相互依恋的,总之她给我讲了好多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她自己,她每天写的文字足以吓倒一大群她的朋友.她每次和我说话都会习惯的对我说一句开场白:我有灵魂,我有话说.然后我就静静的听她给我讲故事.她说她每次下线下的很匆忙是因为她的眼睛,我开视频看见她戴着黑边眼镜,我不知道在那片厚厚的玻璃下隐藏着多少秘密和鲜为人知的凄美故事.我问她是否近视,她说不近视.总之她告诉我说她的眼睛有一天会瞎·就这一句话,我佩服了她半天,因为她比我残忍。

千寻每次上线打招呼总是说“早上好”。我说现在是晚上七点,怎么说早上好?她说,什么时候对我来说都是崭新的,如早晨般美好。我说,千寻,你一定是穿着红色吊带短裙,在阒静的房间里穿精致的粉色皮鞋在冰冷的地板上滴答滴答的来回走动。千寻说那是寂寞的女子。她说她不诡异,不喜欢艳冶的红,她说她喜欢黑色和素白,她不穿吊带短裙,她喜欢穿干净的白色棉布长裙,裙边踩着桃花。她说,任科,这次,你的直感错了。

对于一个愿意和我说话的人,我是不会放过唠叨的机会。我给她讲了我了我和庞敏没头没尾不暧不昧不离不奇的故事。她听了之后显得极度忿颟。她说,任科你只会歇斯底里的喜欢,你根本不懂女孩的心思。

这句话让我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千寻告诉我说,任科!你不会恋爱!

我说,恋爱还要学习?她说,恩。

她又开始给我讲她的故事。她说她在七个月前恋爱了,是和一个留着飘逸长发的男孩。男孩是一家酒吧里的鼓手,她总是喜欢去那家酒吧,然后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长时间的看他不要命的敲击。千寻说他摇头晃脑闭目敲击架子鼓的时候,自己的血液会不住的加快流速,心脉也会随着鼓点的攀升而有力的跳动。千寻说那种极致的鼓音是她听过最为激越的声音了,可以让人忘记一切,沉溺到死也不后悔。我问千寻是爱上了他的鼓音还是只是单纯的爱他?她说,不知道。

我说,然后你们就恋爱了?千寻说算是吧。那天天气冰冷,她穿戴了条米黄色围巾去了酒吧,到酒吧的时候脸冻的通红,可他却没有来。最后才知道他病倒了,千寻说她开始等待。她说他一定会来的,她相信他!在等他的这段时间里,千寻说她一杯接一杯的喝冰凉的果汁,然后看着挂在墙壁上的一个个长发飞扬抱着吉他努力弹奏的歌手静静的等待,她说她要让自己清醒。她不知道那天在酒吧里呆了多长时间,总之天黑的时候他终于来了,风尘仆仆,脸色惨败,当他再次高座着敲击架子鼓的时候,千寻说她看见他只穿了件藏青色的长袖t恤。千寻看的惊心,可又不忍制止。因为她不是他的她。千寻说,那天晚上他真的不要命了,微缩着眉宇,手臂颤抖,额头渗出的汗珠浸湿了他眼前的头发,可他还是拼命的敲击,不住的让自己达到极致。千寻说她终于抑制不住走到他面前,大声的叫他停下!他抬起头看着千寻,没有说话。然后千寻说她不顾一切的拉起他羸弱的手就奔出了酒吧。她说她那时候不知哪来的勇气。我说,千寻,有时候你也歇斯底里,然后失控。对吗?她说,可能是吧。不过她说那天晚上她确实对那个鼓手说,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可是你还是在我面前对自己残忍!

鼓手突然安静下来,面无表情的看着千寻。千寻突然间没有了主心力,像以往虔诚的基督徒遇见了面对着面的神祗。千寻说他在黑暗望穿了自己的眼睛,于是她想离开。在千寻转身的一刹那,鼓手拉住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拥在怀里。他吻了她。千寻告诉我说,那天晚上,朔风凛冽。

我说,你们就这样恋爱了?

千寻说,他吻了我。然后我就觉得我们恋爱了。

我问她之后的故事。她说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看见他。我说,是他离开了还是死了?千寻说,七天后我去了那家酒吧,没有见到他。别人说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

我说,千寻,你很决绝。

千寻说,不。你应该去找庞敏。你只所以没有她的消息,是因为你一直在沉沦发泄,不知道主动。

此时。七夕将至。我发先我已经两个礼拜没见他们了。于是我打电话给焦赞说我想见他。焦赞说,好吧!我联系小郭和阿甘。

这一次。我仍没有见到小郭和阿甘。我问焦赞他们两个怎么没来。焦赞说,科,你也不想想今天是什么节日。我说是七夕呀,怎么了?焦赞说,今天情人节!除了我,谁还没事几个大老爷们呆在一起过七夕呀!然后焦赞告诉我说,阿甘去和他女朋友约会去了,没有来。我说,他爸不是把他给软禁了吗?怎么还有机会和女友幽会?焦赞说,阿甘他爸出差了,他小子还不乐疯了,再说今天七夕,他不去约女友出来玩?我说那小郭呢?他不会还在家面壁吧?焦赞一脸正经的说,小郭要出书了,你难道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他准备出什么书?武侠?艳情?还是玄幻?焦赞说,都不是。他找遍了所有学过的文言文,他说他要写一部记实性散文,叫什么《阳夏八记》。

我无语。只是一个劲的抽烟。焦赞问我那篇关于庞敏的小说怎么样了?我说,仍是只字未写。

焦赞说,科,你真的爱上她了!

我矢口否认说,没有.我从来都没有说过爱.我觉得我只是喜欢.

焦赞对我这句话嗤之一鼻.他说,你就否认吧!

我说焦赞我们还是别在这个胡同里呆着了,我想到广场转转.焦赞说,现在广场那里的恋人多的让你不得不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担忧.我们要是去那里的话,别人一定说我们断臂.

我说,不会的.我们都是健康的人.身体健康,心理也健康.

焦赞说,你就在我面前装吧,你以为你整天躲在家里不见天日我不知道?你以为你整天写东西写到半夜我不知道?你以为你抽烟,在昏黄的台灯下看《小王子》我不知道?你以为你·······

我说,那好!我们比赛看谁先到冰天雪地.(冰天雪地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冷饮店)

焦赞耍赖.他还没等我说完就抢先跑了.我在后面喊,焦赞你小子又耍赖,等我追上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对于这点其实我能容忍,因为焦赞天生比我羸弱的多。

我们就这样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奔跑。像是奔赴生命中最华丽繁盛的地方。我们穿过熙攘的人群,躲开呼啸而过的车车,然后和情人们擦肩而过。焦赞留着不长不短张扬不羁的头发,我追他是时候,他不时的回头看我,神采奕奕,满脸的孩子气。我故意装出很气愤的样子,可我刚皱眉冷眼,嘴角还是不争气的上扬,再上扬,最后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个夏天最奢靡最能让我们忘记一切的奔跑。

天空突然飘起了水墨色的云朵。焦赞赢了。

他站在那家冷饮店门前大口大口的喘息。我有气无力的走过去,我说,焦赞这么多天没见你打篮球,没想到你小子还跑这么快。焦赞不再喘息,他望着天空小声的对我说,科!看那些云朵·我抬起头,看见大片大片的云朵慢慢的聚拢,然后沉淀,几乎落进了我们的眼睛·我知道快要下雨了·我说,焦赞我们快进去吧·焦赞好像没听见我说话,仍是看着厚重的云块若有所思·我说,焦赞!现在不是我们搞深沉的时候·然后我拉起他的手跑进冰天雪地·

老板有些日子没见我们来了,忙寒暄了几句·然后问我们喝点什么?我要了一杯可乐·一杯水蜜桃炒冰·可乐给焦赞,我喝水蜜桃·

我环顾四周·发现在这家店里除了我们其他的全是情侣·我暧昧的对焦赞说,焦赞,你要是个女孩该多好呀!焦赞反说了一句,我还想着你是刘倩呢·(刘倩是焦赞从小学一直暗恋到现在的女生)·听了这句话,我又无语·

老板把加了冰块的可乐放在焦赞面前的时候,天空开始下雨·雨水落在灼热的马路上腾起一片水汽,我看着水汽里葱慌的脚步问焦赞现在是否想念刘倩·焦赞停止大口大口的喝可乐,他说,科,我知道你小子想庞敏了·有什么唠叨就冲我来吧·我能忍受·我苦笑不已·我说,你小子想歪了,我刚才想对你说的是在这些慌乱的人群有没有千寻的身影?

焦赞说,千寻?就是你在网上认识的那个女子?我说,恩·可是她会在其中吗?焦赞说,或许吧·故事中都有太多的巧合,不是吗?我说,是呀!就是这些巧合打破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梦想·

就在我说完这句话之后,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暧昧地走了进来·我之所以不用"恋人"来形容他们,是因为我当时一点也不相信那个女生就是我那篇没有结局的小说里的女主角·后来我想如果那天焦赞不在的话,我或许就把他们当成陌路人了·再延伸一升下,如果当初我不把庞敏的大头贴拿给焦赞看的话,或许今天对我来说什么事也没发生·假设太多,巧合也会太多·其实我当时并没有发现这对一男一女有什么与重不同之处,因为我从来没有幻想过庞敏有一天会和我遇见·可是当他们走进来的时候,焦赞给我使了个眼色,然后小声对我说,科!你看那个女的像不像庞敏?我没有看就说, 不可能!可我否定他的时候还是用眼角的余光觑了一下·这一觑!我觉得我的眼球就要崩裂了·不过我怕焦赞知道我又迅速的转脸用最若无其事的目光看着焦赞说,不是庞敏,她哪像庞敏呀!可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流了一大颗眼泪·焦赞怀疑的看着我说,那你怎么哭了?!我一脸正经的说,感动的,我为这对普通的恋人不畏风雨来喝冷饮而感动!焦赞听了哭笑不得·我想他是相信我了·

接下来是我最尴尬的时候,外面瓢泼大雨,而庞敏又在这个时候出现·她和她的他此时就坐在和我们只隔了一张桌子的地方·我不敢肆无忌惮的和焦赞说话,害怕她发现我·我也不敢朝她那里看,害怕她不经意间和我目光相对,再者是我讨厌他们暧昧的表情!而事实上我的忧虑是多余的,我确信她把我给忘记了或者说是我那时只在她心里留很轻微的一抹痕迹·因为当我再次忍不住打量那个和她在一起留着爆炸式发型的男孩的时候,她和我四目相对,我的心跳达到了极速·眼球也不由的颤动·可她只是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下后又回到了和他的暧昧之中·还好!她没有认出我,或许她根本没有不曾记得我!

我决定不再看她!安静的喝自己的水蜜桃·焦赞对我说他们穿的是藏青色的情侣装·我不屑的说,总有一天我也会穿的!

雨什么时候停的我也不知道·总之我一走出那家冷饮店就借口对焦赞说,我想回家!不要你送!

这件事让我低迷了好一阵子·我每天晚上不再写东西,不再抱着>看到深夜·不再听jay歌曲·我想把那天的事情就此终结·

千寻告诉我说,当你想忘记的时候,你就站在深夜的阳台,然后一杯一杯的喝水·等到下弦月吻你的上唇的时候,你就会忘却·

我记住了千寻说的话·于是在半夜爬起来,悄无声息的来到阳台·然后照着千寻的说的开始一杯一杯的喝水·我发现深夜里的水很绵润,不甘甜,很恬淡·就像呆在一间没有色泽没有装饰没有家具的屋子里,墙壁是单纯的白色·可我除了这些感觉之外就再也找不到其他关于忘记的迹象·我想可能下弦月还没有吻到我的上唇·于是我开始望着黛青的的天空等待·喝水·然后抽烟·我希望月亮会在下一个瞬间穿破云层来吻我·我想它一定是冰凉的,因为它终日不见阳光·

我总共喝了七杯水·抽了七根烟·等到东方天边出现曙光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感觉有什么东西吻我·我想,千寻骗了我!

千寻说她没有骗我·千寻说,任科,下弦月只会吻你的下唇,它永远吻不到你的上唇·所以我没有骗你!

我真的愚钝了。

千寻问我为什么想忘记?我告诉她说我看见庞敏和另一个男子在一起。千寻说,那个男的或许是她哥哥。我说,他们说话很暧昧。千寻说,哥哥对妹妹都是很好。我说,可是他们穿着情侣装!

千寻不再说话。这次终于轮到她无语了。

千寻沉默了一会说,任科,你应该去散心了,记忆并不是可以在一夜之间澌灭殆尽的。应该让时间来把它慢慢抹掉。

其实我骨子里是喜欢旅行的,我曾经和焦赞共同有过一个步行去西藏的伟大计划,但是考虑到这个计划需要一大笔资金时,我们退却了。不过有时候我们还是常常意想我们有一天会背着偌大的双肩背包,里面装着我们喜欢的小说。焦赞说我们要经过一座座山一条条河,然后到达那片厚实的土地,当时他说的我热血沸腾,泪流满面。

千寻说她去过甘孜。千寻说那里的湖水是她见过的最为干净的水了,天空很低,云朵飘的很快,水面高的几乎没有湖岸。千寻说那里很少有人去,所以很野。我说我从来没听说过,也没有去过。我说,千寻,你是不是又在骗我。千寻说,任科你应该相信我!

千寻问我可知道然乌?我说,不知道。千寻说那里也是个很野的地方。我不知道她说的“野”是什么意思?我想应该是不修饰不做作不让人去涉足去探索的意思吧。

千寻说,任科你应该去然乌!那里有震慑你的天空可云朵·我说,暑假结束之前我不想离家旅行·

千寻说,任科你整天呆在家里会闷坏的!我说,我有焦赞他们,夜里有你陪我说话,我不寂寞·

千寻又沉默了很长时间·她说,任科,你是否想见我?

我突然被这个问题问呆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和千寻见面,我只把她当作在我空虚寂寞无助的时候及时来抚慰我的一个生活在虚落空间里的朋友·不过现在我突然觉得千寻就站在我背后,我感受到了她真实的存在,并不是浮泛的意境·于是我说,千寻,我们约定见面,好吗?

千寻说,约定?那有点浪漫,我不喜欢·然后她接着说,任科,明天下午我就在挨着冰天雪地的十字路口等你来发现我·

我说,那里的人流足以挫伤任何一样东西,更别说在里面找到一个从未谋面的朋友·

千寻说,任科!你记好,我即使在人群中看见了你也不会主动走过去,我给你一定的时间·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能后悔!

我笑了·不知道这样让一个人去一定的地点等待找寻算不算一种约定?总之我决定明天去见千寻·去探寻这个一直让我对她产生无法遏制好奇的女子.

为了明天的相见,我再度失眠·这次我是很想睡觉的,可是自己合算了一下时间,发现再过十几个小时我和千寻就会同时出现在流水似的人群里,我躺在床上有些激动·我想千寻会穿着宽大的白色t恤,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和一双粉色的帆布鞋出现在我面前·不过这只是幻想·千寻不会这么阳光,她是一个喜欢低调喜欢阴郁的女子,所以她应该穿着冰蓝色的蝉翼外套和米色短裤·可我转念一想,发现又太妖冶·我想她还是全身素白色长衫,穿着粉红色的小鞋,鞋面绣着桃花之类的·哎!这不成侠女了吗?全是胡思乱想·

我理了理紊乱的思绪,开始强迫自己进入睡眠状态,可是徒劳·于是把上学期的英语课外阅读从书桌上一垒小说的最下面抽了出来,然后开始默读·我突然发现我好像回到了我们的早读课,老师伫在我坐位旁,脚下像生了根,就是对我"不离不弃",我脑子全是苍蝇在里面嗡嗡嘤嘤·我终于困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阳光隔着两层玻璃滑进来,铺满了我的整张床·我眯着惺忪的眼,沐浴在阳光里,觉得幸福极了,我甚至觉得比以前和庞敏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幸福·母亲喊我起床,我庸懒的应了一声后继续我的幸福·母亲见我没有起床的迹象有喊了一声:小科!你爸叫你下楼吃饭!这一声打破了我的奢靡水晶球,我好像听到了玻璃落在地面清脆的破碎声·我不想被父亲斥责我没有上进心·于是我用了不到七十七秒的时间穿好了衣服,然后迅速下楼·

今天千万别出什么叉子·我洗漱的时候对自己说·

整个上午一切无恙·我想母亲觉得这段时间我很安分·

下午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快要开学了,应该好好复习一下·她的意思我懂,就是下午要呆在家里,哪也别去,专心温习·可我今天下午要见到千寻了·怎么可以呆在屋子里稳如泰山呢?我想我是做不到·于是我说,妈,我今天想买套高三的新型资料·母亲欣慰的问我什么时候去?我说,就现在·母亲一挥手说,去吧!母亲说这两个字的时候很有大气,嘴角也挂满了花儿般的笑·看起来很年轻·

中午的时候我就准备好了一切,所以母亲一对我释放,我就大刀阔步的消失在母亲的视野里·在我转身走向大街的时候,我的心隐隐酸楚·我想,为了母亲,我是时候该不要命的学习了,就像我不要命的写文字·

今天下午连一朵云也没有·所以当我来到我和千寻约定的十字路口时阳光就毫无顾及的撒播下来,整个路口的人群都裸露在刺眼的阳光下往来穿行·我站在十字路口的东南夹角迎着太阳,我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和我相对的西北方向·,我觉得千寻一定会出现在落日下·

汽车鸣笛的刺耳声让我感到眩晕,我心里隐隐的不安·我闭上了眼睛,可那种充满粉尘的空气羼和着阳光的干燥让我喘不过气·我努力让自己安静,我突然觉得十字路像两条纵横交错的急流,而那些车辆和人群都好似不曾停驻,来回的不息穿梭·空气也好像变得有节奏起来,一团一团的从地面飞驰起来,扶摇直上·我只听见乱糟糟的声音,很细微,却不能感知其间的语言,间或车辆飞速时的飕飕声隐约划过耳际·我猛地睁开眼,然后阳光没有经过折射就晃进了我的眼睛·

我感到眼睛一阵生疼就死死的闭上了眼睛·很久之后,当我再次小心的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了千寻·

她就站在正在倾斜的阳光下·我看她时她也在安静的看着我·她今天穿了一件精致的吊带棉布短裙,鞋子是很普通的帆布鞋,鞋帮看起来像是用亚麻编织成的·我看着她笑了·我敢肯定她就是千寻,因为她有一双神秘的眼睛·

我穿过人群,安静的走到她面前,然后一言不发的看着她·

千寻只说了一句话,而且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她说,任科,别说话,跟我走·

而事实上我也想不起来怎样和千寻说第一句话·于是我就和她一起离开十字路口·

我安静的踩着她的每一个脚印·我从后面看她的头发,她的头发用红色的发束松弛地束在接近发梢的地方,看起来有些凌乱,她的鞋带很长,打了个蝴蝶结,走路的时候左右跳跃,而我却一直用小时候母亲教我的方式系鞋带·我想千寻的妈妈一定是一个巧手的女人,不然怎么教给千寻系这样好看的鞋带呢?我就这样从后面安静的看着她,安静的跟着她,我努力不让脚步发出声响,可千寻一次也没有回头看我·我跟着她拐进一个巷子,有隐约的狗叫,我从小害怕这种动物,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并且在不被千寻发现的情况下左顾右看是否有狗会从别人家猛地蹿出来,等到狗叫声渐渐远了,我才定下神来继续悄无声息的跟着千寻,我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不远不近也不显得暧昧·

最后千寻终于带我来到一栋古老的楼房,我跟着她到三楼的时候,千寻停下来,拿钥匙开门·千寻说这是她家·千寻说,任科,你不用怕,我爸妈不在家·

我坐在客厅红木沙发上的时候问千寻为什么带我来你家?千寻说她家安静·而事实上我也的确感到了她家的与众不同·地板是棕色的,上面没有任何条纹格子之类的,客厅的墙壁两侧各挂了一幅色泽灰暗斑驳的巨幅油画,而且上面有擦拭的痕迹。在这两幅画中间放置了一个古老的座钟,表面因长期擦拭而变得格外的锃亮,秒针走起来嚓嚓响。我发现我坐的沙发坐垫都是那种殷红色的。很诡异,不过我觉得也很有底蕴。

千寻坐在我的对面,她低头不语。我也变的三缄其口。我发现她右手的小拇指箍了一枚精致的银白色戒指,正安静地发着白光。

我想我应该找点话说。我不想留下遗憾。

可我面对一个缄默如斯的女子竟不知说什么。我不了解女孩,这是千寻说过的话。不过我确实很想看一下她的眼睛,她的睫发,她的瞳孔,以及瞳孔里面藏着的故事。她带着眼镜,虽然只隔了一层镜片,但对我来说就是一层厚实的不透光的屏蔽。

我们就这样沉默了好久。彼此都不说话,我开始怀疑她是否把我给哦忽略了,就像她平时写小说时忽略的一个小逗号。

我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千寻”。我叫她网名的时候,声音很小,不过我确信她听到了。因为我看到她身体微微触动了一下,然后她开始拔那枚紧紧套在她手指上的戒指,可能戴了很久的缘故,我看到她在隐忍着痛一点一点的来回扭动着戒指,手指都被勒出了血印,接近指甲的地方由于指环的挤压而变的鼓胀发紫。她低着头,我不知道她是否疼的流泪,不过当她拔下戒指的时候,她终于抬起头看我笑了。

她说,任科,把你的右手伸给我。我没有拒绝,因为拒绝徒劳。

她牵过我的右手,把那枚残存着微温的戒指笨拙的戴在我的中指上。然后她说,任科,我们现在开始恋爱,就七分钟!

我说,千寻!你知不知道你很残忍!

千寻点燃了一支烟说,任科,你我都是喜欢七的人。我笑了,就在一个月前焦赞说过我残忍,而此时我却在说千寻残忍。

我说,千寻,七分钟的恋爱,却是难以抹去的记忆。

千寻深吸了口烟说,任科,别说这些。我现在是你的恋人,你是不是一直很想看我的眼睛?

我说,是。然后千寻摘下眼镜。我安静的看着她,她的眼睛不是我想象中的光怪陆离,也不是流光益彩般的华丽,只有恬淡,恬淡过后是死亡般的沧桑,一片燎原。

然后千寻告诉我说在她很小时候眼睛受过刺激。她说有一天夜里,她一觉醒来,发现屋里很黑,至于黑到什么程度,她说她不知道,总之她爬在窗前看天空时候她没有看见星星,也没有云朵,天空黑的像一个深不可测的洞。她说她那个时候开始恐惧,她觉得一切都隐没在黑暗里了,包括自己。可就在这个时候屋里的灯突然明了起来,炽白的光耀眼的晃了一下后又瞬间熄灭了,黑暗再次将她覆灭。之后她就觉得的眼睛生疼。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眼睛就模糊了,看什么东西都影影焯焯。

我说,千寻,你小时候一定的个尖锐凛冽的女孩,而且寂寞。

千寻说她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她说那个时候她有好多好多的可爱的玩具熊和一些满头曲卷金发的小洋人。

我不知道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整天和玩具熊小洋人呆在一起算不算寂寞?我说,如果换做是我的话,我一定会寂寞的要死。

千寻说,任科,你不会懂那个时候的。

千寻说这句话的时候狠狠的出了一口气,像是要把过去的一切都随着这口气息吐的一干二净。不过她不是在叹息,因为我看到她的眼睛没有变得萎靡。

之后我们又完全陷入沉默里不得呼吸。我忽然想起我和千寻现在正在恋爱,而且时间只有七分钟。 

时钟滴答滴答。看似阒静的空气了却隐藏着两颗莫名焦灼的心。

千寻突然起身,然后倒了杯水走向阳台。在她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看到一滴泪水坠落在地面。我知道,千寻哭了。

可我仍是无动于衷。这个女子突然把我的脑子变的空白,手足无措。我感觉时间在流逝,在墙壁上快速的游弋,游到在下一秒不可能看到上一秒的画面,游到日后只能作为记忆,游到千寻站在阳台隔着偌大的玻璃张望天空,泪流满面。

时间不多了。我对自己说。

于是我悄无声息的走到千寻身后。我知道她能感知我的存在,可她始终没有回头。我从后面拥抱千寻,拥抱这个眼里没有湖水没有生机的女子,拥抱这个喜欢把男主角和女主角逼上绝路后又惋惜不已的朋友,拥抱这个说我不了解女孩的人,拥抱我的恋人。

我伏在她耳边小声说,千寻,任科现在很喜欢千寻。

千寻转身。我们彼此安静的看着对方。然后又死死的拥抱在一起。千寻说,任科,你现在是我的恋人,如日中天。千寻说,任科,我们就这样拥抱,不离不分。千寻说,任科,千寻也很喜欢任科。

我笑着说,傻丫头,七分钟已经过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泪还是证明了我的不坚强,可我始终没有让泪水从眼里流出来,我睁大眼睛,让泪水在眼眶里风干。

千寻爬在我肩膀哭泣。她说她不痛苦。她说她很幸福。她说她会记录这短暂的七分钟。

最后我还是离开了。我觉得我很决绝,像电影里的男主角隐忍着眼泪离开他热爱的地方,义无返顾的奔向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不同是我奔向的是家,那里有我热爱的母亲和父亲。而那枚作为我和千寻恋爱过的戒指就一直戴在我的中指上。我觉得那是唯一关于千寻日后的记忆。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戒指何来?况且又带在中指上。我没有解释。我只是说,妈,儿子一定会考个大学给你看的。我知道这句话的分量和责任。母亲笑了,格外醒目。母亲也不再追究那枚银白色戒指的来源,因为她相信她的儿子。

夜里。我遇见千寻。她说她今天和我拥抱的时候把我当成了那个鼓手。我笑了。我告诉她说我今天和年拥抱的时候把她当成了庞敏。

其实就在七分钟前我打通了庞敏的电话。我说,有一个叫任科的人一直喜欢你到今天。

本文已被编辑[奔月]于2007-11-3 17:15:3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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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矛一戈
☆ 编辑点评 ☆
矛一戈点评:

驾驭文章的能力较强,结构合理,只是记述略显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