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爱神的额外馈赠天鹄

发表于-2007年11月04日 晚上8:36评论-1条

那时是04年6月末,他离京南回,因为他毕业了。在别情依依之时,他是用两只眼睛流泪的。一只当然是为了友爱而流泪,那种泪是热烈的,朋友之爱在泪光中得以升温。而另一只眼睛所流的泪则是清涩的,因为那一行泪中深藏着一段只有他才能深切体会的记忆——那是一个没有开头的故事。他却预感到——他可能要终极余生才能忘却那段看似平淡的记忆。有时候,人想忘记一个人或者一件事,那真是要用一生的光阴才能办到的。

他生在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父母都是教师。他还有一个弟弟,当时正上大学。父母很爱他们,那种爱,深切地诠释了超越世俗的浓郁亲情,让他们甚至感到有些窒息,至少他是这么感受的。因为父母在他上大学的第二年时,就告诉他——他们希望他毕业后能回到南方,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儿子远离他们。这显然是一道爱的紧箍咒,无声地束缚着一颗多情而充满憧憬的内心。而在父母那种殷切到几乎成了乞求的目光的注视下,他看着双亲日添雪意的双鬓,终于选择了当一个孝顺的儿子。那一次,他放肆地哭了,然后把所有的泪水统统装进了行囊,迈着沉重的步履,踏上了返校的行程。

一个需要两颗多情而真诚的心灵去共同谱写的美丽故事终于没有发生。因为一个孝顺的儿子是很难去做一个浪漫情人的。为此,他深切地内疚着,直至他面对了痛苦的毕业。在毕业晚会上,凭借着酒精所散发的冲劲,他疯狂而粗野地吻了她,他吻得很真切,也很贪婪。事后,他告诉她——他其实根本没醉,他清醒得很。只是失控了——他绝对是故意的——因为他想让她永远地记住他——出现在她青春生命中的一个怯懦而又多情的男孩。

就那样地,他回到了南方。别后的三年多以来,他变换了几份工作。其间,他的视野中也曾出现过那么几张美丽的面孔,但最终在一些不解风情的幽怨中,他留下了脑后的那么几段无疾而终的并不耐人寻味的故事片段。他总觉得在相隔了千山万水的那个遥远的繁华都市里,有一份他未了的心愿和牵挂。

时至06年5月份,他接到了她的长途电话。电话里,她努力地去用最平淡的语言告诉他——她要结婚了。同年的圣诞节,他又在电话里获悉——她快要当妈妈了。而在今年的8月初,她顺利地当上了一个男婴的母亲。获知喜讯时,他觉得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她是幸福的。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觉得这口气在他的心胸里憋得太久了,仿佛穿越了他宿命中的好几个轮回。他显然是释怀的。要不,他的泪眼中不会充盈了温慰的笑意。

生活恰似一抹含泪的微笑。那依稀地眶在眼角的泪光,蕴含着人对过去时光的深切追忆和怀念,那是人对时间和空间的嗟叹。而那浅浅地挂在嘴角的一丝笑意,有真切地昭示了人内心深处对当下的喜悦和受用,与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向往、憧憬和追求。那是人对时间和空间的展望和期盼。而只要人内心有期待,生活就有动力,人生才有希望。

如今,他在南方(离家不远)的一座小城市里找了一份工作。公司很小,工作依然平淡。他在一处傍山的居民楼租了一间房子。房子在五楼,有一扇朝西南开的大窗户,光线很好。每日午后,他总把被单和枕头晾晒在窗台下,然后才去上班。每天下班回来,他就把自己锁在房里。他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书和写毛笔字,他在字里行间寻找到了一份不算奢求却很奢侈的并完全归属于他的内心欢愉。而屋内的墙上则贴满了他的笔迹,仿佛他要以此来宣示他并非家徒四壁。这样的生活也许是单调而寂寞的,但他却能在秋临的凉意里,每晚拥枕着阳光的芬芳入眠。

其实,生活又怎会时常给予人惊喜?所以人要活得洒脱,就要学着放下一些内心的负重,自己给自己制造一些惊喜。人需要适时地给自己换一换心情,就像人需要经常换洗衣服一样。因为再好的心情,它总有褪色的时候,就像再好看的衣服,它也总有被人穿脏的一天一样。而寂寞的另一个含义是宁静。聪明的人拿寂寞来享受,而不聪明的人,往往拿寂寞来消磨。幸好,他并不算太笨。

运气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就来到了人的身边,就像在这个美丽的秋日黄昏里,他默默地走在下班回去的路上,突然发现了一只躺在路边的也许是他人遗失的钱包。那是一只粉红色的钱包,不难猜测,失主的身份应该是一位女性,而且是一位正处妙龄的女性,就像钱包那粉红的外表。果然,待他打开钱包的时候,先看到的是钱包中折的双面夹层,分别插夹着失主的身份证和工作证,上面的姓名同是——罗诗,女性,1984·02·14出生。而工作证上的工作单位则是:本市人事局档案科。

“罗诗?”他稍稍有些惊愕,之后,很朗然地笑了起来。很显然,“罗诗”这个名字和这个人,他是有印象的。

那是去年春夏交替之际的事情了。那时他需要到人事局去办理一个人事档案代管手续,接待他的正是这个罗诗。在他的记忆中,那是一个雨过天晴的上午,他抱着重重的感冒来到人事局档案科。他微汗的脸庞,显示了他的体力有些不济,明显不堪感冒的重负。满脸的病容,尤其是唏嘘的鼻腔,丝毫遮掩不住他内心的窘迫。ng边,nb的内心欢愉。心欢愉huanyu。这时,有人递过来一包洁白的纸巾。他抬头看见一张恰如春夜梦幻般的脸,拉直的头发刚好垂过了肩,有几缕就顺畅地披在了胸前,背后还系着个粉色发夹。她侧坐着身躯,正微扭着脖子看着他,嘴角挂着一丝清清的、怯怯的笑意,却悄然地冰释了他内心里的懊恼和尴尬。

待他说明来意后,她起身走进了内室。趁这个空档,他从墙壁的职员简介上看到了她的照片和姓名。而从内室传出的对话中,他不难推测出,罗诗其实是刚到单位上班的新手,或许还是个实习生。

打那以后,“罗诗”这个名字和名字所对应的清纯实体,就悄然地铭刻在他的记忆里,以致于在今天黄昏的余晖中,他一看见“罗诗”和“人事局”这两个称谓,就能迅速而确切地回想起去年发生在人事局档案科里的那一次其实不能算是美妙的邂逅。

“呵呵”,他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继续检查罗诗的钱包。

她的钱包不无例外地也夹带着银行卡、信用卡、消费卡、电话卡、公车电子月票等物,分别插夹在钱包右侧的分格夹层中。而引人注意的是钱包左侧的透明夹层,里面插放着一张罗诗本人的照片。照片中的罗诗置身在楼顶,身穿一袭白色长裙,裙裾和发丝随风飘动,让人不由地随之清新、飘逸起来。罗诗对着镜头微侧着身段,轻盈仰首,朝阳闭目,长发和裙裾就能最大限度地迎风飘舞起来。她两手舒展起来,仿佛要拥抱那早晨初照的阳光。她的面部表情是那么的清逸,那么的超远,那么的陶醉,那么的忘情。而背景的远山迷茫,隐约可见。构成了一幅让人难以用语言和笔触来描绘的和美画面,却强烈地震撼着人的视觉,让人情不自禁地接受了审美的享受。

他还注意到,在透明夹层的右下侧,夹着一只用米黄彩纸折叠成的心形小方圣。据说,这种方圣,女孩子们管它们叫做“玫瑰之心”,颇为玲珑、小巧,揭露了青春女子那缜密、细腻、灵巧、恬然的心思。

而当他检查钱包的内侧夹层时,他的面部表情僵固了。他显然是迷茫、失落和无奈的。与其说是无奈,简直就是啼笑皆非。因为钱包的内夹层里空空如也,连一分钱也没有。明白人是不难推测的,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有两种可能:一,钱包是被盗的,小偷拿了钱后,将钱包丢弃;二,钱包是失主遗失的,而在他之前已被人捡到过,之前捡到钱包的人吞财而遗钱包。而他偏生就当了这个第二次捡到钱包的傻瓜。他不禁有些懊恼,下意识地耸了耸肩,又讪笑着摇了摇脑瓜。

他开始思量了——我要不要把钱包还给她呢?她真的能相信我吗?这样的提问明显是答案模糊的。而他就这么想着,走进了金色的黄昏之中,他的身影被夕晖拉得很长很长。

又是一个宁静的夜。这样的夜晚是常有的,他照例把自个儿关在了房里。而今晚他没有看书,也没有写毛笔字,而是早早地洗完澡,并晾洗了衣裳,就趴到了床上,出神地把玩着罗诗那只粉红色的钱包。他把钱包里的物件都掏了出来,仔细地查看,尤其是人家的那张他认为完全可以与影片《黄河绝恋》中宁静在黄河壶口上的剧照相媲美的相片,他看得尤其细致。待他回过神来时,自己都不禁地“嘿嘿”地笑了。之后又按原样,把物件一一夹放好。他在床上辗转反侧,不时地皱下眉头,又侧仰着身子,用钱包轻敲着自己的脑门。他显然在思考着对策,显得有些魂不守舍,那敢情就像是真的做贼。

夜,不觉地,已很深了。他背枕着被子和枕头,仰坐在床头。再一次从钱包里掏出罗诗的相片,就着那淡黄的床头灯,仰视着,他又细致地端详起来。这一次,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罗诗一定是一个有情怀、有内涵、有教养的女子,决不会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于是他决定,明天就把钱包还给她,并说明事情的来由。他觉得罗诗会相信他的。想罢,他有些释然,就熄灯睡去了。

次日上午,不巧要为公司赶写一份急件,于是他决定下午再去人事局。下午的天气很是晴朗,暖黄的阳光从矮树的叶缝间投射在人行道上,密密麻麻、斑斑驳驳的,就像满地洒上了碎金。凉爽的秋风吹拂在他的脸上,他的脚步变得轻盈起来,正如他内心那种轻快的情绪。他边走边猜想着再次见到罗诗的情形,不觉就来到了人事局。

而当他轻车熟路地来到二楼的档案科时,接待他的,却是另一位女子。只见那女子从一本厚厚的时尚杂志上悠然地抬起两行恬适的目光,正好与他对视时,定住了,脸上随即显现了一抹清爽可人而又礼貌得体的微笑。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她问道。

“哦,麻烦您,我找一下罗诗。”他表明来意。

“罗诗?真不凑巧,她上午出差去了,估计下周才能回来。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转告她吗?”她笑着说。

“噢!是这样啊?”他咬了咬下唇,习惯性地叉起了腰,快速地眨了几下眼,仿佛在迅速思量着事情的对策,“请稍等!”

他说完,就走到近旁的桌椅前坐下,从包里取出了纸和笔,迅速地写下了一段文字。全文如下:

罗诗小姐:

请您一定相信,我是在啼笑皆非的无奈情形之下,给您写下这一段文字留言的。因为

在我捡到您的钱包之时,发现里面竟然没有钱币。这并不能构成我个人的拾金不昧,反倒

落下个瓜田李下之嫌疑,却又不晓得该如何向您作出合理解释。我只能保证,您的钱包的

内容在我捡到它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您能相信我吗?

写完他并没有签下自己的名字,他想了想,就在签名处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再在下方署上当日的日期,折叠好,然后把纸和笔放回挎包,并取出那只粉红色钱包,把写好的留言放进了钱包内夹层。

他走到柜台前,把钱包交给了那位笑意可人的女子,并作了嘱托:

“这个钱包是我昨日黄昏时在新华路上捡到的,麻烦您帮我交还给罗诗,好么?”

“噢!这样子啊?”她一边接过钱包,一边表示了她的惊讶,并略略打量着,“这的确是小诗的钱包,她还没来得及去银行报挂失呢。”她笑得更加妩媚了,“你们认识,对吗?”

“不,我们不认识!”他摇了摇头,回答得很肯定。

“哪您怎么……?”她显然更加惊疑了。

“哦,钱包里有她的工作证。”他说着,往后仰了半步,把包重新跨背在右手侧,作出了要走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她略有所思地点着头,问道,“您能留下您的姓名吗?”说着,她用征询的目光看着他。

“我在她的钱包里留了言。”他指了指拿在她手里的钱包。

“哦,好的。”她下意识地应着。

“那,就拜托您了。”他说完,冲她点了点头,就转身迈开了脚步。

待她回过神来时,他已走到了门口。她连忙冲着他的背影喊道:

“啊!谢谢您啊!”

他并没有停住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举起右手,朝天空挥了挥,人就完全消失在了门外的楼梯口。

接下来的一周,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没有别的什么变化。他依旧按时上下班,每天夜里照例把自己关在屋里看书、写字。只是,在办公的时候,有时他会不自觉地放下手中的笔,下意识地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然后略有所思地转头看着窗外的风景,默默地喝着杯子里的白开水。他仿佛在等待着某件事情的结果,甚至有了些按奈不住的迫切。

这天夜里,约摸八、九点,他正在寥寂地阅读着,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他没怎么迟疑,就按下了接听键。

“喂,您好。”习惯性的通话开端。

“您好……”电话那边顿了一下,“我是罗诗!”

“噢!您好!”他显然是有心理准备的,但还是不由地有些惊喜。

“我昨天才出差回来。科室里的同事已经把钱包转交给我了,您的留言我也看了。我很高兴!谢谢您!”她说得有些羞赧,但却掩饰不住语气上的愉悦。

“那……”他迟疑了一下,试探着问道,“您相信这是真的吗?”

“当然!”她提高了音量,很肯定地说,“我相信您!”

“为什么?”他接着话茬,声音有些短促。很明显,他是故意的。

“因为……”她拖延了语气,显然没有预料他会这么提出反问,不由地,有些窘。于是急速地在思维里搜寻着应对的词汇。最终找到了,就明快而肯定地说出来,“因为看了您的留言,我觉得应该相信您啊!”

“真的吗?”他缓了缓语气,颇有些调侃地问。嘴上还泛起了一丝得意的笑意。

“嗯!”她应得有些娇嗔,但终于呵呵地乐开了。

“呵呵,”他也宽慰地乐开了,“那,是我该谢谢您了!”

气氛开始融洽起来。罗诗笑着说:

“其实,我的证件和银行卡能失而复得,我真的很高兴,省去了许多麻烦。最要紧的是我的相片,你不知道,那是我照得最好的相片了!”她丝毫掩饰不了内心的欢快,“而那相片的底片我找不着了。”

“噢!那确实是一张很美的照片!”他愉快地笑着说,“我想起了《黄河绝恋》中宁静在黄河壶口上的剧照。”

“我妈也是这么说的。”她笑得挺放肆,但马上又觉得自己也许有些失言了,于是压了压语调,接着说,“所以,我想当面向你道谢!不知道你明晚有没有空闲,我想请你吃个饭,可以吗?”说完她沉默了。谁都会不由地联想到也许她已低头羞成了个大红脸。

“其实你不用谢我,”还是她打破了沉默,“因为你也帮过我,我们算是扯平了。”

“我帮过你?”她的确很不解。

“是的!”他很肯定地解释说,“去年四月份,我到你们单位办理人事档案代管,就是你帮我办的手续。”他觉得自己说得不够明白,又补充道,“那天我得了重感冒。你还送给我纸巾。”

电话里又是一阵沉默。她应该正在很努力地回想着。

“你也许不记得了。”他仿佛有些失望,悻悻地说。

“不!我想起来了。”她有些恍然大悟似的,脱口而出,“你叫‘甄雨茗’,对吗?”

“对!是我!你真能想起我吗?”他确实很感惊喜,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是的!我前些天还给你打过电话,只是没有打通。现在看来,是你换了手机号码而没有通知我们。”她解释着,继续说道,“是这样的,我们局里对人事档案的代管是以一年为期的,你本该在今年四月份来办理续期,可我们一直打不通你的电话。前些天我们在整理档案时,发现你还没有来办理续费,所以我又给你打了电话,只是语音提示你的号码已经是空号。”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他终于明白了就里,“你不说我还真忘了。现在还能办吗?”

“可以的,你看这几天什么时候有空就到我们科室来办了吧。”她征询他的意见。

“唔……”他想了想,“你看后天,……周三下午,可以吗?”他解释说,“近日公司有些事情要处理,我不方便告假。”

“好的,那我们周三下午见。别忘了代管费360哦。”她笑着提醒。

“好的,再见。”

挂线后,他急舒了一口气,脸上挂上了一丝挺无奈的表情,继而双手一摊,习惯性地耸了耸肩膀——天晓得竟会发生也许能算得上是戏剧性的这一出。

当人的内心有所期待的时候,时间敢情要过得比以往慢,日子就变得漫长而难熬起来。那完全是由于人心上的焦虑所致。雨茗的心里当然是有期待的,他在期待着星期三的到来。无奈公司的急件一再受到催促,他只好强迫地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嫁到文字处理上来。如此一来,他的内心就显得更加焦急起来,事情自然就事倍功半了。这完全不像他平时的作风。当他发现这点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但无论他再怎么努力地想把自己的注意力重新聚拢,最后总是徒劳的,只好任由之。所以他的思绪就像早春那雨后的草芽,蓬勃地爆发了,终于变得葳蕤起来。为此,他深深地感到恼人,却丝毫没有办法。种种思绪上的端倪,让他强烈地预感到一些事情即将要发生,也许是美丽的事情。这是多么熟悉的感觉。当年在北京,他的情绪不正是这样的吗?他有些后怕了。但这种感觉显然又是诱人的,让人不由自己,情不自禁,就像罂粟的魅力。所以,他又情非得已地陷落到焦虑的期待之中。

漫长的一天半呵,终于在人的焦急心情中熬过去了。他终于在周三下午快要下班时,见到了罗诗。当他急冲冲地赶到人事局二楼之时,一泓恰如秋日早晨那朦胧阳光般的目光,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地认出了他。这种视觉上的反应速度,是要事先有充足的心里准备才能办到的。这种心理准备,显然罗诗预备得很充分。于是她站了起来,笑意盈盈地迎接他。

“对不起,我来晚了!”他微喘着气,连忙抢白。

“没关系,来这边坐吧。”罗诗笑着说,左手做出示意,雨茗被让进了柜案内里的茶几上。待他坐下时,一杯水已端到了他的跟前。

罗诗比起一年多以前,显然成熟了许多,稳重之中透显着端庄、柔顺的女性之美,只是她的笑语,不经意地张扬了一个青春女子本身固有的灵巧与活泼。她今天穿一件白色短装短袖上衣,配一条微绿中泛白的短裙,脚踏一双白色平底凉鞋。触目间,一种晴朗的感觉油然而生。雨茗从心里由衷地感到清爽,仿佛南国的夏日余热,在顷刻间被一扫而去。这是空调的功率所不能办到的,这点他心里非常明白。

他稳了稳内息,就从挎包里拿出一本绿黄封皮的代管手册,递给罗诗,手册里夹着4张红色人民币。罗诗接过手册,轻盈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从电脑里调出“甄雨茗”的存档资料,就熟练地办起手续来。雨茗则靠在椅子上,一边浅浅地抿着水,一边打量着罗诗那因为衣着紧身而凸现着无限青春魅力的背影。他看得有些专注,有些不由自主。

下班的时间总是那么的准时。一阵嘻嘻哈哈的娇笑声从内室里传来,接着,陆陆续续地走出几位年龄不等的女士。他们不约而同地,都是先跟罗诗道别,然后瞄一眼靠坐在茶几边的雨茗,不失礼节地点点头,之后含笑着离去了。最后从内室里走出来的,是雨茗前一次来送还钱包时接待过他的那个笑意可人的女子。只见她一边把内室的门带上,一边环视着外室,最终把目光落在雨茗抬望的眼睛上,定住了。她笑着说:

“来啦?我们小诗都等你半天了。”她说完,门刚好被带上。

“噢,公司里有些事情,走不开。”雨茗连忙解释着应道。

说话间,那女子走向电脑前的罗诗,眼睛却盯着雨茗,笑道:

“你叫‘甄雨茗’,对吧?”她说着,一只手已搭在了罗诗的肩上,“你现在可是我们科室里的热门人物了。”

话声刚落,罗诗已条件反射般地抬头望着她,满眼充斥着怨怒。雨茗被她突如其来的话语说得莫名其妙,两眼迷茫地看着她,满脸疑问。她笑得更欢了,满面是那种恶作剧成功后的得意神情,嘴上却不依不饶地接着说:

“我们小诗很感激你把钱包送还给她,如果她要请你吃饭,你可千万不要推辞哟!”说罢,她推了推罗诗,故意把音量提了提,“走了啊!”

说完,她走出门去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经久地回荡在楼梯间。室内的氛围变得有些尴尬起来。罗诗核对了资料,就关上了电脑,默默地开着代管收据,竟错写了一张,就像做小偷似的,匆匆地翻过去了。雨茗杯子里的水其实早就快喝光了,可他愣是小心翼翼地时不时地拿起来抿一小口。他生怕杯子里少得可怜的水一不小心就被他喝光了。其实饮水机就在他右手边的角落里,距离他仅两步之遥,奇怪的是他竟没有发觉。这俩人可真逗,惹人忍俊不禁。由此可见,一些耐人寻味的事情,是注定要发生在他们之间的。

前后约摸十几分钟,罗诗终于把她其实曾写过成千上百遍的再熟练不过的代管费收据写好了。她确实没有故意磨蹭,至于个中缘由,也只有她自己能深刻而真切地体会到。所以她面颊上的红晕是不能轻易地褪去了。她核对无误后,又在代管手册上写下了续费日期,然后把收据和找补的钱一起,夹在了手册的扉页上,站了起来。她走到了雨茗跟前:

“给!”她轻轻地说。

“噢!!”雨茗抬起头,接过手册,直接放回包里,拉上拉链,一边站起身,一边套上挎包。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毫不犹豫,漂亮极了,“那,我就先走了!”说完就迈出了脚步,敢情就像逃。

“喂!!”雨茗快奔到门口了,罗诗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呼唤,声音里仿佛充满了渴求,想要留住雨茗那忙乱的脚步。

“啊?…… 怎么啦?”雨茗闻声像中了定身法似的,在门口站住了,回头喏喏地问。

“你真的不肯赏脸吗?”罗诗娇怯着,投去一泓征询的目光。

“什……什么?”雨茗仿佛不得要领。

“请你吃饭啊!”罗诗显然有些着急,又有些懊恼,而更多的是羞赧,脸上的红晕明显加重了。

事情的发展,在雨茗的眼里仿佛是突如其来的变故,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应对,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该用手挠挠头,还是该把衣服的前襟摊摊平,或干脆就把手插进裤兜里。敢情很窘。终于愣在了门口,不知进退。

这个情景让罗诗感到有好气又好笑。她抿了抿嘴角,转身走回办公桌,从抽屉里取出手提袋,然后走到愣在原地的雨茗跟前,低声唤道:

“走吧。”

雨茗下意识地往后让了两步。罗诗顺手把门掩上,从包里取出钥匙,将门反锁。他们就一前一后地走下楼梯。走出楼梯口时,坐在大门口登记处的看门老大爷大老远就循声望了来,看见了他们。老大爷冲着罗诗喊道:

“小诗,下班啦?”

“是哩,您还没走呢?”罗诗应道。

说话间,他们就走近了大门出口。

“哟!?小诗,你男朋友啊?”老大爷可能因为从未见过雨茗,顿觉好奇,就脱口而出地问了,一双老眼却落落大方地打量着雨茗。

罗诗并没有答话,而是含着笑,回头把目光投向雨茗。雨茗连忙走近前,从包里掏出香烟,递上一支:

“大爷,您抽烟!”

“哟!好,好!”老大爷毫不客气,接过烟来。

雨茗适时递附下身子,双手打着了火机。老大爷右手扶着烟,顺势把烟头凑了过去。点着后,左手轻轻拍了拍雨茗的手背。雨茗直回身躯,一边朝罗诗看去,发现罗诗正抿着嘴,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这一幕。老大爷吸了一口烟,适时地站了起来:

“小伙儿,不错!”他看了一眼雨茗,呵呵笑着,说,“谢谢你哈!”说罢,用拿烟的手轻抚了一下雨茗的肩头,又转目看了一眼罗诗,然后挥了挥手,“好啦,你们走吧,我也该巡楼去了!”

…………

他们走出大门时,夕阳正好。此时,罗诗似乎完全恢复了常态。她一边走,一边侧首对低头走路的雨茗问道:

“近来工作很忙吗?”

“还行。”雨茗点点头。

“你们公司是干什么的呢?”罗诗想了想,接着问。

“贸易。”雨茗略微抬了抬头。

“好做吗?”罗诗似乎来了兴致。

“还行吧!”雨茗的语气蛮肯定。

“那你们在业务上有任务吗?”罗诗再次把头侧向他。

“没有啊。”雨茗想了想,“我不负责销售,主要负责文字处理和营销策划方面的工作。”

“嗯!看得出来,你的文字功底不错!”罗诗好像略有所悟似的,认真地说。

“噢?怎么说呢?”雨茗倒是有些不解了,侧过头来狐疑地看着罗诗问道。

罗诗也侧过头来。她看了雨茗一眼,突然有些想笑,但又忍住了,于是轻晃着脑瓜子,一本正经地念道:

“罗诗小姐:请您一定相信,我是在啼笑皆非的无奈情形之下,给您写下这一段文字留言的。因为在我捡到您的钱包之时,……”罗诗还想往下念,但终于隐忍不住,笑开了。

雨茗显然明白了个中缘由,也跟着傻乐起来。这一次,他终于知道,通常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应该适时地用手挠挠头,因为这样更能显露一个大男孩的傻傻的可爱。

罗诗显然很领情,适时地含住了笑。过了一会,她好像想清楚了,才腼腆地说:

“我们科室里的人都说,其实你是个很直诚的小伙。”她夸得很有诚心,却明显有些拐弯抹角。

“我妈也这么说过。”雨茗说完,也含着笑,不卑不亢地看着她。

这话罗诗听着耳熟,因为就是上次通话,她在调侃时说过的。她实在没有料到,人家会在这儿等着她呢。她抬头看了一眼雨茗,发现了人家那略带了点报复意味的眼神,竟一时无言以对。最后只好憋嗔着,低声地嘟哝了一句:

“小样儿!”

雨茗听着,脸上的笑容就含蓄地荡漾开了。罗诗嗔闷着,始终也笑开了。至此,他们仿佛已开始熟识起来,一种无以言表也不需言表的默契,不经意间更不自觉地,就建立在了他们彼此的心里。

没有哪种感觉能比这更美妙了,他们隐隐地感应到这一点。当两颗多情的心在不自觉地逐渐靠拢时,就预示着一些美丽的事情终将要发生。那是宿命的转变,是人所不能自主的。

夕晖真好,金灿灿、亮耀耀的,他们就像走进了一个黄金世界。秋风最解风情了,它会突然扶一下你的腰,不由得你不恬然地软醉了,就像一只温情的手,很随意地轻揽着你飘渺的步履。

雨茗从轻快中回过神来,悠然地侧过头来,对罗诗问道:

“我们这是去哪儿呢?”

“我们到江边去吧,那儿的水煮鱼不错。喜欢吗?”罗诗征询着说。

“嗯,喜欢。”

…………

江边饭店就在江边,沿江一侧有一处高出江水的狭长的平台,被人巧妙地设置了护栏后,就成了休闲餐饮的好去处。那儿的风很轻,轻得恰到好处。所以每逢夏秋,那儿的酒,销量总会很好。因为那儿显然是一个喝酒的好去所。在那儿喝上一杯,那再安逸不过了。

他们在临江一侧选了一张小桌子,坐了下来。一个美丽的夜晚就从此拉开了序幕。

雨茗从不曾想,水煮鱼那特有的热辣,再佐上一杯红酒,那味道竟然如此安逸。今夜的酒很特别,因为恰如其分。喝酒就像对待情人,那是需要用心去细致品味的。喝酒当然不像吃面包。吃面包求的是饱腹,那种效用自然是递减的,最后撑了,腻味了。而喝酒就刚好相反。喝酒无疑是喝一份心情,怎样的心情就喝怎样的酒。有时候,同是一瓶酒,由不同的人喝,味道也因人而异。而有些时候,也是同一瓶酒,由同一个人喝,味道却又因时而异。当你喝到第二杯时,你可能会发现,她的味道是不一样的,那是你舌根的审美在变换。就像你跟情人亲吻,每一次你所品尝到的滋味,都是别具的。而酒精的魅力往往又是伟大的,她能让一个懦夫在顷刻间变成一个勇伟的猛士,平素不敢说的敢说了,平素不会说的会说了,平素不敢做的敢做了,平素不会做的会做了。这就成为了那些庸俗的男人要喝酒的绝好的理由。所以说,庸俗的男人,其实根本就不会喝酒,因为他蔑视了酒的真义。

幸好,雨茗本来就不是这种庸俗的男子。所以他很会喝酒,因为他喝得恰恰到了妙处。这种喝酒的本领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他总能拿捏得非常准确。就像他那看似平淡而显得有些木讷的的谈吐,其实他无须太多的言语,只要一个抬望的眼神,或一个略带笑意的神态,对方就可以恰到好处地领会到他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

这个美丽的夜晚显然是和谐的。水煮鱼的香辣并没有感染到他们之间的氛围。他们的前额虽有些微汗,但被江风适时地轻轻拭去了。其实他们之间原本不需要热烈,也不适宜热烈。男女之间第一次相约,或者说是会面,热烈往往被视同为轻佻。这种误会是很自然的,也是常见的。因为热情有时也是一种惊吓,会破坏许多人心上的美好期待和想象。而这种期待和想象显然是脆弱的,经不起折腾。

水煮鱼的辣意显然又是有效的,它催促着红酒那种特有的酒精,令人心里萌动着一种畅适的热感,全身心都安逸透了。罗诗的脸红扑扑的,就像雨茗的一样。风儿,从那缥缈的江面徐来,轻轻的,凉凉的,晃漾着那泓和谐的情绪。他们低笑着,娓娓而谈。不经意间,各自的工作、生活、兴趣、爱好等信息,就传递给了对方。

雨茗也不曾想到,一条水煮鱼竟也够两个人吃上一个晚上。当他发现这一点时,夜已经很晚了。雨茗把罗诗送了回去。而当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时,突然想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无疑是他竟忘了问罗诗下次什么时候有空闲,他好回请人家。真该死,像他这么稳妥的男子,什么时候曾做过这么失礼的事情?他怎么能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不过,这其实也确实怪不得他,因为他真的相隔了太久没有结交新的女性朋友了,所以在一些细节性的问题上,很难避免地,就忽略了。为此,他深深地陷入了懊恼之中。这一夜,他整整失眠到了凌晨3:30。

接下来的两天,雨茗手头上的工作仿佛一下子变得清闲起来。清闲之中,他显得有些百无聊赖。他总是对着窗外发呆,满脑子里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念想。实在没有法子了,于是他就把办公室里所有的报纸都翻了个遍,就连平时他最厌烦的八卦新闻也看了,但丝毫没有效用,心里依旧空落落的,就像什么都没有看一样。

好无聊的两天呵。周末晚上,雨茗无意中摸到了下巴,发现胡子已经很长了,需要刮一刮。而当他把胡子刮到一半时,电话响了,是北京长途。电话里的她照例很关心他的近况,以往他对此很感动,但今晚,他总觉得这个话题很感负累,但他确实又不能辜负了对方的一片殷切,于是他喏喏地,“还行”、“挺好”地应付着。而当人家问起他的感情生活时,他总是坚持一贯的强调,“没有没有,这事急不得。”最后终于把人家给惹毛了:

“你总是那样的!!!”人家显然有些气愤,“大哥,贵庚了您?”人家无奈地恼着,“有首歌怎么唱来着——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这话说得很直白,也很含蓄,其中的责备与鞭策的含义,雨茗听了心里很明白,但却无言以对。

电话挂线后,他的心绪有些莫名其妙,就是干什么都好像不适宜。人们通常把人所处的这种状况称之为“心烦意乱”。天晓得他其实有多想给罗诗打个电话,但他确实找不到比较稳妥的理由,或者说理由过于牵强,有司马昭之意。这事他从来不干,很是不屑。这个坏脾性他始终改不了,所以,他只好自个儿活受罪了。因而他坐立不安。好生无聊的周末哦!最后他索性走出房门,到街边的网吧上网去了。

周六早晨,他醒得很早。他突然想起他似乎已隔得太久没有回家看望他的父母了,他确实也想家了。所以,他草草地吃了早饭,就踏上了归途。

远在100多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小城镇的父母对他的归来显然感到很意外,当然也很惊喜。于是妈妈按老爸的授意,早早地走进了厨房,要为他张罗一顿可口的午饭。老爸则坐到他身旁,一边看电视,一边和他闲聊。老爸问了他许多,他总能很妥当地令人满意的回答,所以父子间的谈话很是融洽,笑得很和谐。只是有些话题,他笑而不答,很明显是含糊其辞,蒙混着过了关。

家给人的感觉总是很安逸的。无论你在外面做了多大多成功的事情,或者受了多大的委屈,只要你一回到家,你就会觉得,那些其实不重要,因为家里有你的至亲最爱,这才是你心灵的皈依和港湾。家永远是平静和安祥的,这是家特有的温馨。他显然很享受这种感觉,并且很贪婪。

而每逢回家,他照例总是要到外公家走走的。外公已95岁高龄,所以晚年的生活显然有些孤独。而尽孝道也是要讲求时效的,这点他很清楚,所以他一有机会就来陪陪外公。外公在镇上那绝对是个名人。早在民国时期,外公就当了县级行政长官,后来在共和国的红色天下,又转而去当了中小学教员,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页才离休。外公写得一笔好书法,捎带着,也做得一手好诗文、好对联,在他因年老手抖而封笔之前,远近来求取墨宝的人纷至沓来,络绎不绝。这些人扩充了外公的知名度,在当地造成了很广泛的影响力,以至于到了现今,近邻的人家在每逢红白喜事之时,还总爱到外公家来讨个对子和诗文什么的,更有甚者,开着车子来,把外公接去当礼仪和书帖的现场指导。也许是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很有面子、很光彩的事情。而外公的人生轨迹上最亮丽的一笔莫过于他迎娶了两房夫人,雨茗的妈妈就是外公第二房夫人所生的大女儿。外公同时和两位夫人共同生活在共和国的制度之下,在当地绝对是少见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这无疑给外公的人生增添了许多传奇色彩。而所憾的是,外公的两房夫人均没有为外公添有男丁,老来又不愿意随众女儿们各自的家里长住,所以,在今年四月份,当外公的第二位夫人也辞世之后,他的生活就更显得孤独了。

雨茗进门时,外公正寥寂地躺在那阴凉的厅堂左侧的摇椅上。雨茗的到来无疑让外公喜出望外。外公扶着摇椅的扶手,急切地、颤巍巍地要站起来,雨茗连忙迎了过去。外公伸过两手,又要抚他的肩,又要摸他的头,最终握住了他的双手。只见外公翕动着双唇,一双老眼上下打量着他的脸,满是浑浊的泪光。外公把雨茗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便不分长短地问了起来。雨茗不敢迟疑,仔细听着,然后认真而愉悦地作答。说到开心处,外公爽朗地哈哈大笑起来。外公今天的兴致仿佛特别高,思路也很清晰。祖孙两个聊得很欢愉。当外公问起雨茗的个人问题时,雨茗的回答令外公有些失落。外公意味深长地对他说了一番话。外公说,人生有三变,一是社会在变,当年是国民政府把持国运,但似乎是转眼之间,又被我党所取代了,这当中自然有历史的必然和偶然,而个人却很难把持;二是家庭在变,老人更加衰老了,中年人逐渐步入老年,少年又进入了青年。这需要后来人不懈地努力、进取和发展;三是自己在变,自己一天天长大了,肩上的担子会越来越重,整个家族乃至整个民族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个人去贡献一份力气。

外公的话其实说得很含蓄,也很有深意。雨茗明显听出了外公的弦外之音。老人到了外公这样的年纪,无非就盼个儿孙满堂、开枝散叶、人丁兴旺。在这种传统的观念上,外公自然是决不会免俗的。外公向来是力主要先搞好学业,然后再考虑个人问题的。而如今,外公的态度明显偏重于先成家,后立业。外公的话点明了雨茗对于整个家族的责任,特别是一个男子对于一个家族的长远发展的意义和作用。这显然代表着整个家族的意愿,是家族观念的一种殷切的期望。外公在态度上的转变,雨茗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因为在新近的一年半载,他在父母的话语中已听到了一些端倪,妈妈甚至有了要为此而着手张罗的意向。外公的话恰恰印证了雨茗内心的猜想。这让雨茗不自觉地感到,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已步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

所以,从外公家出来的时候,雨茗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起来。这个双休日,雨茗的内心起了些微妙的变化。接下来的一周,平淡的工作让雨茗有更多的时间去胡思乱想。但最终,他并没有得出什么决策性的结论。

又到了双休日,雨茗怀着寥寂的心情走了出去,他想散散心。上午的阳光真好,黄橙橙、懒洋洋的。大街上,人们的步履变得休闲起来,不似往日般的来去匆匆。人们脸上挂着从容的笑意,慢悠悠地走着。这是双休日特有的景象。

雨茗走着走着,就来到一家小书店门前。这里专卖各类等级考试的专用教材。雨茗想起上次回家,老爸让他考虑报考公务员的事情。于是他走了进去。书店其实不大,却在中间竖着摆放了一列长形书架,将店面一分为二,连同旁边的书架一起,插摆着各式各样的考试用书。视觉上的压抑,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沿着书架的走向,游走着搜寻的目光。当他走到公务员考试教材专柜,看见一本《申论》,抬手想取下来翻阅时,另一只手也同时伸了过来。他侧首转目,循手看去。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把心惊出了嗓子眼。同时,一个充斥着惊喜的声音从他的嘴里和另一个人的嘴里异口同声地被惊呼出来:

“是你!?”

只见罗诗就站在他的身旁,半张着嘴,瞪着一双大眼睛,正在盯着他看,让人吃不准她到底是惊喜还是受了惊吓。

他们对视了三秒后,终于哈哈地笑开了。

只见罗诗今天把头发随意地散披在肩上,身穿一件白色的颇为稀松的褶皱短袖上衣,在裤头处很随意地用衫的襟角打了一个燕尾结,配穿一条蓝里泛白的牛仔裤,窈窕地凸现着玲珑的线条,脚踏一双白色球鞋。看上去很灵动,很休闲。而她的装扮,在颜色上,竟跟雨茗的着装保持了一致,仿佛在服饰的审美、选择和搭配上,他们的观点和喜好是一样的。

还是罗诗先缓过神来,笑语盈盈地问道:

“你也要考公务员吗?”

“嗯,”雨茗认真地点点头,接着说,“不过刚开始学,还没什么头绪。”

“不要紧,我也一样!”罗诗侧了侧头,“过一阵我们局里要开办培训班,你来吗?”

“你也参加吗?”雨茗反问。

“当然!”罗诗回答得很爽快。

“那好,你帮我报名好吗?”雨茗说得很恳切。

“好啊,我们往后还可以一起讨论问题,那样学得快。”罗诗很愉快地说。

“嗯!好主意!我也这么想。”雨茗笑着点头。

…………

当他们买了书,走出书店时,已是中午时分。雨茗提着书,侧首对罗诗说:

“我们不期而遇,又达成了学习联盟,是不是该庆贺一下呢?”说着,又生怕人家听不懂,于是怯怯地补充道,“再说,午饭的时间也快到了。”说完,他用目光询问着罗诗。

罗诗眨了眨眼,显然很同意雨茗的提议:“这主意不错!走吧!”说着,愉悦地笑了。她从雨茗的手中拿下雨茗买的书籍,放进了自己的手提袋里,然后和雨茗肩并肩地走在了街上。他们俨然是快乐的一对儿。

…………

接下来的事情就理所当然地顺理成章了。他们经常相聚在一起,或在公园的长廊里,或在树荫下的长凳上。而每次他们都带着书籍,因为学习是他们交往的媒介。雨茗后来当然也去了人事局开办的培训班。他们总是坐在一起,仿佛有讨论不完的问题,就连上课也在一叠稿纸上写着话语,相互之间传递着。天晓得他们到底在忙乎着什么名堂?你且看这一对活宝,罗诗总会不时地隐笑着,攥起她那小拳头,趁人不觉之时,不轻不重不偏不倚又快速地落在了雨茗的臂膀上。而雨茗那躲闪的动作,是那么的故作,那么的矫情,那么的暧昧。真恶心!这简直太不像话了!妒得邻近的男生要强迫着自己专心听课、认真做笔记。

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就像人宿命里的缘分,她要来时,想挡也挡不住。你看那大江上的洪水,如果当真泛滥起来,又有谁能拦截呢?

雨茗的生活变得温润起来,至少他不用天天去吃快餐了,或者不用天天都是独自一人吃饭。这不能不感谢罗诗小姐。你看那窗台上的两朵白玫瑰,就那样寂寞地盛开着,却无声地敲打着人的审美,让人触目惊心。当雨茗把一朵白玫瑰递到罗诗面前时,他告诉罗诗——玫瑰是有花语的,红色代表爱情,黄色代表幸福,白色代表圣洁。这一朵送给你,恰如其分。罗诗含笑接过,放在嗅前,轻轻地闻了闻,抬目幽幽地对雨茗说——其实玫瑰是没有香味的,因为你把她送给了我,香就永远地留在了你的手上。玫瑰很美,但不张扬。所以她要把色和香分开,只让有心人拥有她的芬芳。只要人用心去呵护,花色就会变红,那是玫瑰用来答谢有心人的。

后来,罗诗干脆抱来一盆白玫瑰,让雨茗好好照料。雨茗自然很乐意接受这个任务,于是他的窗台上就有了两朵白色的玫瑰。雨茗为了看护这两朵白玫瑰,着实下了一番功夫。他按罗诗的吩咐,在每天早晨把白玫瑰端到户外,让她迎接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并把花根的泥土打湿保水,再端回室内。晚上待空气中的热量散去后,再把花端到窗台上,用指尖蘸水,小心地滴洒在花瓣上。罗诗说,这个法子是一位老花农告诉她的,能保持玫瑰的鲜嫩,更能诱发花的芳香。而雨茗则常常对着花瓣上的水粒,痴痴地想,其实罗诗的脸不刚好是一朵白里透红的玫瑰花吗?那秋夜里渐浓的凉意呵,怎敌罗诗回眸间的嫣然一笑?

周末总是令人愉快的,因为双休日这两天,是雨茗和罗诗约见的两天,那仿佛是法定的。周六上午,罗诗准时来敲雨茗的房门。罗诗今天确实也带了书籍来,但却再也提不出什么具有建设性的问题来。哪来那么多的问题能经得起他们在前段时间无休止的讨论呢?所以他们讨论着,聊着,就跑题了。雨茗察觉今天的讨论是不会有什么效果了,于是趁机借方便之名,溜进了厕所抽根烟。罗诗干坐着,无聊之余,发现了雨茗放在桌上的钱包,就好奇地打开了。她这一看,差点没把她惊掉了下巴。因为以往夹放在自己钱包里的那张照片,不知什么时候被雨茗调了包,赫然地被夹放到雨茗钱包的透明夹层里。她忙从手提袋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打开一看,相片果然没有了。顿时,她又惊又恼又羞。惊的是他竟是个小贼;恼的是他未经同意就自作了主张;羞的是他偷的是自己的相片,竟还明目张胆地放在自个的钱包了,这小子也太嚣张了!罗诗此刻的心理确实是复杂的——想哭?没必要吧?想笑?的确笑不出来。想怒?哪里怒得起来?所以,干脆就把脸憋得红红的。一缕袅袅的气流,就袅袅地游走在自己的心胸,令她又是咬牙,又是嗔羞,又是讪笑。

这时,那个令人讨厌的家伙终于很满足很惬意地从里间走出来了。罗诗扬着红扑扑的脸蛋,用一种直勾勾的眼神瞪着他,质问道:

“我的相片什么时候跑到你的钱包里去了?”她让自己的语速尽可能地慢些,说完就嘟起了嘴。

“什么相片啊?”雨茗满脸狐疑,又颇为理直气壮,嘴上却一本正经地问。

“你自己看!”罗诗急了,用力地把他的钱包举到他面前,依然嘟着嘴。

“噢!知道了!”雨茗接过钱包,却没有翻看,明显他自始至终都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很努力地忍住笑,脸上却流露着他内心的得意。只见他紧握着钱包,似乎生怕它一不小心就会飞了似的,手还有意识地往背后缩了回去。

“不行!快还给我!”罗诗显然发现自己上当了,急着扑过来。

“不给!”雨茗把钱包从右手换到了左手,高高地举了起来,两眼看着罗诗,终于忍不住笑开了,但没敢笑出声,鼻腔随着笑的节奏,“突突”了几下。

“不行!”罗诗不依不饶,从右边追到了左边。

“就不给!”雨茗趁机把钱包放进了裤兜,眼睛盯着一脸嗔怒的罗诗,终于放肆地笑开了,手却死死地捂住裤兜。罗诗当然不甘心,也不搭话了,直接去拽雨茗那捂着裤兜的手。雨茗在扭抢中乘机抓住了罗诗的双手。他不敢再笑了。他生怕自己会把罗诗给弄哭了,于是一脸担忧,小心翼翼地查看着罗诗的眼睛,低声征询到:

“你就给了我吧。反正你的形象也烙进了我的脑海里了。”

这句话顿时让罗诗挣扎的双手失去了力度,显然很能满足一个女子那虚荣的内心。雨茗情急之下,软软地说出的这句实话,实在是太有效了。试问人世间有哪个女子能抵挡得住这样的实话?罗诗脸上的表情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很显然是转怒为喜的前兆。于是她埋下了头,把表情遮掩了。雨茗适时地松开了手。

罗诗觉得再去争抢,就没有意思了。于是用手抿了抿人中,重新扬起她那略带笑意的粉腮,冲着雨茗一本正经地说:

“那你可得好好保存了啊!”

“是是是!!!”雨茗忙不迭地喏喏应着,几乎要点头哈腰。

罗诗终于被雨茗适时的献媚给逗乐了,娇嗔着,抿嘴笑开了:

“小样儿!”

…………

他们重新坐到了案前。雨茗装模作样地翻起书来,蓄谋着要再找个问题出来讨论讨论。罗诗再看了看自己钱包中那已成空白的透明夹层,慢慢地把它放回手提袋里。雨茗却实在找不出什么未经讨论的问题,抬头尴尬地冲罗诗笑了笑。沉默了一会,罗诗突然侧首看着雨茗,颇有些挑衅地说:

“发现你这家伙其实挺坏的!”

“嗯!是的!我也这么觉得!”雨茗这次没有犹豫,一边很肯定地说,一边重重地点着头,只是没敢转过头来看罗诗。

“噢?看来阁下是不以为耻,反而为荣喽?”罗诗以为掐中了雨茗的要害,有些穷追不舍的意思,干脆一手托起腮帮,专注地看着雨茗,脸上的表情很是得意。

“当然!因为那都是你教的。”雨茗终于转过头来看着罗诗,不卑不亢地说。他今天似乎诚心要跟罗诗过不去,就是不让这妮子太得意了。

“我哪有???”罗诗说着放下了托着腮帮的手,眼睛却盯着雨茗,仿佛又有些来气了,很冤枉、很委屈地追问。

“就是你!就是你!跟你在一起,我就学坏了。”雨茗故意用一种小女孩撒娇般的语调说话,还真有几分神似。说完,他一脸无赖的笑,眼睛却挑衅着,恶作剧般地看着罗诗。

罗诗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竟一时语塞。她显然没有料到雨茗也有这么一招。

雨茗觉得目的达到了,有些心满意足。一边从桌子下面拿起可乐,朝一只空杯倾倒,一边解围着说:

“因为是你给了我要坏一下的灵感和冲动啊!懂吗?”说完,一杯可乐已推到罗诗跟前。

雨茗这一句说得太妙了,因为它足以让罗诗幸福着、软绵绵地、又心甘情愿地被气个半死。罗诗的脸又绯红了,她转过头来迅速地向雨茗瞄了一眼,发现雨茗并没有坏笑,而是一脸腼腆,满眼真诚地看着她。她笑了,就像嘴里含了一颗糖,然后娇嗔了一句:

“傻冒!”便端起可乐,正儿八经地喝了起来。

下午的天气出奇地好。为什么呢?云就像一层厚重的玻璃,将天空罩住了,午后的阳光投射到地面就柔和多了,恰到好处。风很配合,适时地徐来,让人由里到外都凉爽透了。这显然是个外出的好天气。罗诗看了看窗外,便把白玫瑰从窗台上抱了下来,转身拍着手,对雨茗说:

“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

“嗯,好的!”雨茗憨憨地点头应着,其实应承得很爽快。对待女生就得这样,该聪明的时候决不能糊涂,该糊涂的时候也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这个规则简直可以写入宪法。谁若不遵从,想弄点新花样,谁就该苦恼和倒霉了,可千万不要不信邪。这个道理显然雨茗是懂得的,所以对于罗诗的提议,他很欣然地接受了。他可没有傻到要自寻烦恼的地步。

罗诗说要出去走走,那完全是没有什么理由和目的的。她之所以要出去走走,就是不乐意在屋里呆着,或待得太久。所以,她东走走,西逛逛,这儿瞅瞅,那儿看看,和雨茗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语,忽来了灵感,就打趣着,和雨茗逗个笑。她们女孩子对于这种形式的逛街天生就有用不完的力气,且乐此不倦。女孩子就喜欢这样,她就愿意把你拽在身边,让你陪着她像风儿一样四处溜达。如果不把你折腾得累怏怏的,她是决不会遂愿的。而你身心疲累的程度跟她内心的满足或者说是成就感,是完全成正比的。所以为了让女生心满意足,许多男士就不得不按耐着性子,陪着她们疯。这一来二去的,体力变好了,脾气也变好了。而女孩子却理直气壮地管这样的活动叫“磨合期”。这明显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确实很讨厌。

而雨茗却始终含笑着,陪罗诗走着、聊着,仿佛对此还很感享受。他显得很快乐,也很恬然、很悠闲。他难道不累吗?难道罗诗的笑语竟能他忘却了身体的疲累?你看他那脸上的笑意,是那么的含蓄,却又那么的陶然。跟罗诗在一起就那么的安逸吗?难道罗诗就是那春后的蜜罐,一旦粘上了,就休想抽身自拔了?雨茗的行为可真让人玩味。

秋天的风可真怪,就像那怀胎六个月的孕妇,刚才还好好的,也不晓得是谁招惹她了,忽然她就不干了,烦躁地恼了起来。你看那街上行走着的长裙女子,不时递停步不前,半蹲下腰身,两手迅速地往下按,狼狈不堪。结果在满大街的闪烁春光中,尖叫声此起彼伏,连成一片。罗诗的裙子并不算太长,才刚没膝,所以她被风骚扰得特别惨烈。但她很聪明,以最快的速度把狂舞的裙裾收拢了,攥成团,一手拽着走,只是样子颇不雅观。罗诗急中生智所想出来的法子,一时间被近旁的女士们竞相效仿,于是大街上出现了一队走起路来像是一瘸一拐的女人,煞是壮观。雨茗的双眼被风吹得色迷迷的。他接过罗诗的手提袋,倒走着,为罗诗档风,嘴上却笑嘻嘻的,显然很是欣赏眼前的景象。

终于,在雨茗的引领下,他们来到了一处背风的树阴底下。罗诗狼狈地逃到树下的长凳,坐了下来。她紧收着两膝,两手死死地捂在了腿上。雨茗也凑过去,坐了下来。他把罗诗那飘散的裙裾又重新收拢起来。罗诗见状急了,冲着他喊道:

“你干什么?”

雨茗并没有答话。只见他笑眯眯地把罗诗的裙裾拉成长条,从裤兜里取出钥匙串,把裙裾拉穿过一个钥匙环,然后在适当的长度上把裙裾打了个结,罗诗那飘散的裙子开口就被自然地收拢了。这绝对是个新奇而智慧的创意。罗诗感激地冲雨茗笑了笑。雨茗站了起来,一手扶在罗诗的肩上,然后俯下身子,提高了音量对罗诗说:

“可能会下雨,我们走吧!”

罗诗听了,站了起来,顺便牵住了雨茗的手,就随他走入了风中。雨茗的创举显然是有效的,罗诗又能自由行走了。那经改装后的裙子在风中别有一番风情。因为罗诗走起路来叮呤当啷的,把身边的雨茗乐了个半死。

风肆虐爽了,稍稍收住,不一会儿,雨就来了。在罗诗刚被淋湿了刘海之时,他们就逃到了一个街边公园的凉亭中。亭中原先聚了几个人,后来又跑来几个,显得有些拥挤。他们无不例外地对罗诗那新款式的裙子投来欣赏的眼光。罗诗笑了,她抬眼看了看雨茗,发现这家伙也正在得意洋洋地笑着。罗诗见状嗔了,用那由她的两只手握垂在膝前的手提袋,轻轻地甩打了一下雨茗的腿。

秋天的雨,下起来,时间一般不会很长。这场雨急骤成帘后就收了下来,变得淅沥沥的,最后只飘着雨花,沾衣不湿。雨后的天气让人觉得黄昏来早了。经过一个下午的折腾,雨茗感觉腹中早就被掏空了,于是提出要去吃饭。罗诗欣然而往。

江边饭店那雨后的江风显得格外的清新。水煮鱼依然香辣,红酒依然甘醇。他们确实饿了,微汗的脸庞让人觉得他们吃得很香。之后,他们便懒洋洋地瘫坐在椅上,看着雨后朦胧的江面,轻声地聊着,浅浅地吮着红酒。

这时,一个小姑娘朝他们走了过来。小姑娘怀里兜揽着一只大篮子,仿佛篮子的重量跟她的体重差不多,因为篮子里盛满了各色的玫瑰花。只见小姑娘径直走到雨茗跟前,轻声对雨茗说:

“哥哥,买一朵花送给姐姐吧。”说完,两眼满溢着乞求,直勾勾地看着雨茗。

这显然是一件让人难堪而哭笑不得的事情。因为卖花的小姑娘通常是经人挑唆后,瞧准了机会才来兜售的,她才不管你乐不乐意,或者适不适宜送花,就软磨硬泡地要你买她的花。这明显是利用童真来强人所难,甚至是乘人之危的。所以,这样的情形往往让人尴尬而气恼。但雨茗没有窘恼,而是靠坐在椅子上,一手轻晃着酒杯,气定神闲地对小姑娘说:

“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买你的花送给姐姐呢?”

“因为花儿跟姐姐一样漂亮啊!”小姑娘毫不犹豫地如是说,并适时显露了她的天真。

雨茗一听,果然乐了。他笑着,看了罗诗一眼,便从兜里掏出了10元钱,递给小姑娘:

“好吧,我买一枝。”

“那你挑一枝吧!”小姑娘接过钱,把篮子让了过来。

“不,不!”雨茗摆摆手,又指了指罗诗,“让姐姐挑吧。”

小姑娘又把花篮向罗诗凑过去。罗诗放下杯子,抬目悠然地看了一眼雨茗,便笑着低头去挑起花来。只见她从花篮里拈起一朵红玫瑰,照例凑到嗅前闻了闻,然后笑着对雨茗说:

“你的手可真香!”说完,她把花茎掰去了一小截,把花插在了她的酒杯里。雨茗适时地把杯子凑举过去,他们轻碰了杯,就相互含笑着、对视着,把杯里的酒喝完。

要走的时候,月亮已跃出东天,江面变得清朗起来。罗诗从杯子上取下红玫瑰,斜插在手提袋的拉链缝上,就随雨茗走出了饭店。

他们手拉手,并肩走在江边。夜色正好。雨洗的天空上,只有两朵云彩,将那轮将满的明月擦拭得亮亮的。月华张扬地注视着江面,闪闪耀耀的,远近的渔火和街灯就黯然失去了颜色。轻浪的涛声,恰似多情汉子那轻薄的低语,将夜哄得娇滴滴的。轻佻的江风,不时撩拨着罗诗的发稍,红酒的暖意就悄然地释放了。

江堤的开阔草坪中央,有一处凸起的圆形的水泥平台,在夜色中,恰如一个圆形舞台。雨茗拉着罗诗走了上去。他把罗诗的手提袋轻轻摘下,放到一边,然后在罗诗的耳根低低地说:

“小姐,请你跳支舞好吗?”

“就在这儿?”罗诗下意识地环视了四周。

雨茗从兜里拿出手机,拨弄了几下键盘,一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就在夜色中蔓延开来。只见雨茗从罗诗的手提袋上抽出那枝红玫瑰,轻轻地咬在了嘴上,然后款款地,向罗诗伸出手来。

罗诗呆呆地看着雨茗,手不自觉地,就放在了雨茗的手心上。于是他们应着曲子的旋律,慢慢地舞动起来。

雨后的月华,轻洒在草坪上,草尖上的水珠,便闪烁起来。月光中,舞台泛着幽幽的白光。雨茗和罗诗相拥着,宛如轻舞在万珠丛中的玉盘上。

夜静歌声漫,月影人语轻。

雨茗深情地注视着罗诗,慢慢地,缓缓地,把头俯了过去。罗诗微微地迎了上来,用嘴叼过了玫瑰。雨茗把嘴唇滑了过去,放在了罗诗的唇上。

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雅致。他们渐渐地忘却了舞步,最终停了下来,紧紧地拥在一起。雨茗轻轻地,从罗诗嘴上摘下了玫瑰,然后热烈地吮吻起来。

他们吻得那么贪婪,那么忘我。

时间忘却了辗转,月亮在夜空中停歇了她那美丽的脚步,天地却在一片眩晕中飞旋起来。热恋的人儿哟!他们在爱神的羽翼下,迷失了自我,沉沉地,软软地,醉去了。只有月华里的那泓轻盈的钢琴曲,如同那幽谷里的涓涓细流,流入了夜的心脏。

这一夜,罗诗在爱的旋律中,忘却了归家的路。她和雨茗流浪在神明的灵光里,游荡在俗世的边缘上。雨茗的斗室中,一件美丽的事情,终于情难自控地发生了。故事里的男女,没有约定,也没有承诺,他们用心灵的光芒,映照出爱情的芬芳和绚烂。于是,在激情中,他们初尝了人世间最甘美的品味。在痛苦中,他们忘情地快意着,陶醉着。在狂热中,他们彼此交换了生命,终于交融了。那是上天的意旨,那是爱神的祝福,那是命运的轮回,那是生命的召唤。

你看那窗台上盛开着的两朵白玫瑰,竟吸吮着今夜的月华,幻化成烈火的颜色。是那么美艳,那么动人。

2007·10·08 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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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文笔很好!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文如清水,清澈温存,好!
  【天鹄 回复】:你是此文的唯一留言者,谢谢你.其实写得不好,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文章.问好! [2008-1-25 19:00:36]
  【燎原百击 回复】:呵呵,交流才能进步,鼓励方为动力,继续加油! [2008-1-25 19:35:52]at:2007年11月04日 晚上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