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走在这个城市里面,夹杂在各种各样的人群里,不断有人从身旁经过,喧嚣的车辆响着刺耳的笛呜,胃酸又开始泛滥,强烈的的嘈杂让我眩晕,好像随时都要倒下,我在寻找一个安静的角落。
深深厌恶这个城市。
百无聊赖的星期天,我想,除了书店我无处可去。讨厌逛街,讨厌人群,讨厌嘈杂。一个人,还是喜欢把自己扔在书堆里,寻找片刻宁静。
我看到连锋的《淡蓝时光》,摆在郭敬明和安妮的旁边,而我却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80后。淡蓝时光,也许时光是淡蓝的,可我不喜欢他的淡蓝时光,很美的名字,可惜了。 淡蓝时光,我看着它的封面被设置得那么眩目,而里面一页不过百字。简单的素描,黑白灰的涂鸦,勾勒出的不过依旧是黑白灰,越看越讨厌,华而不实拼命的追逐,不累么?连锋,连锋,我终于想起曾看过的杂志上有过连锋,三年前的路过蜻蜓,他坐在草地上很阳光的笑,但还是不喜欢。小天和笑笑,多无聊。淡蓝时光,淡蓝时光,记得在学校第一眼看到它就喜欢,可从未看。我现在越来越感觉文字的乏陈无味,,曾经沧海难为水,相比于80后的出书著作,很厌恶,华众取宠,看了简直有点浪费生命,我还是比较喜欢博客里,那几个朋友的字,浅淡的几笔,但都是心灵的痕迹。
拿起安妮的素年锦时,就不忍放下,这么多年来,不曾抛弃的,依旧是安妮淡淡的文字,伤感的颓废。
越来越没有文字能让我长久的流连了,80 后的文字,有多少能震撼心魂。想一想在学校每天两本书的速度,究竟看了什么,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书,念完书,究竟值不值得。
安妮的素年锦时,一点一点的片段,走过夏,看过春天。伤感得无以复加。
胃酸强烈地刺激着我,才想起一整天都没吃饭的。昏昏沉沉的破脑袋。我在想哪天我可能会突然倒下。寒发短信说,你丫给我在那好好活,不然我灭了你。呵呵,突然就想笑了,我是要好好活的,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很好很好的活着,不然他灭谁啊。
饶坏坏笔下的女生都十七岁,看多了才发现原来都一样的,有些无味了,而我也只是十七岁。2007年在风中悄然逝去,而我在南方这个城市要一个人度过了,圣诞的装饰遍布了每一个角落,我要用什么来给心灵一个归宿。
走出书店,已是华灯初上,又是一片霓虹,2007年过去了,十七岁结束了,我对等候我的朋友说,走,我们吃饭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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