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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爱”柴立中

发表于-2007年12月16日 中午12:58评论-1条

“爱”是“七情”之一。“七情”有三,儒家七情指喜、怒、忧、惧、爱、憎、欲。佛家七情家喜、怒、哀、乐、爱、恶、欲。医家七情指喜、怒、哀、乐、爱、恶、欲。“七情”中,“喜”“爱”“欲”(或“乐”)可归于一类,为“喜爱”;“怒”“憎”(或“恶”)“忧”“惧”“哀”可归为一类,为“怨憎”。“七情”生于“六欲”。“六欲”是五官的需求,儒家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高诱注《吕氏春秋•贵生》,把它具体化,作“生、死、耳、目、口、鼻”,佛家称为眼、耳、鼻、舌、身、意,即见欲(视觉)、听欲(听觉)、香欲(嗅觉)、味欲(味觉)、触欲(触觉)、意欲。

人是有欲望的动物,或说,人的动物性表现在“六欲”的满足。有欲就有情。比如,猪于槽中争食而斗嘴,公牛为争交配而低头相抵,骑士为抢美女而拔刀相向,都是“怒”。兔死而狐悲,父亡而子哭,都是“哀”。猫儿吃腥,黑狗吃矢,君子茹素,小人嗜痂,都是“爱”。能满足欲望的,就“喜爱”,反之,就“怨憎”。目好好色,耳听好音,鼻嗅香气,口尝美味,感官要求舒服,心理要求舒畅,精神渴望幸福,是人生的追求。

人首先是动物,“六欲”的满足是不可根除的,至少,食色二事难以根除;其次才是会思考的、有理性的动物,要求理性上、精神上的满足。

对动物性的满足,使人从社会角度看来,极为自私自利,换句话说,人的自私性是不可根除的。不食“嗟来”者,为“廉”也;不饮盗泉者,为名也。王戎“容貌毁悴,杖然后起”,生孝也;阮籍“举声一号,吐血数升”,死孝也。总之,君子死义,小人死利,始终难逃名缰利锁。

而这一切,皆因有“爱”。《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后汉书•襄楷传》解释说:“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精之至也。”爱饭、异性、长生、家、名节……,是我们凡人生活的动力,弗洛伊德就把“里比多”(性欲,也可视为爱欲)视为创造的源泉。贾宝玉一日不爱了,就出家,但怀“众生无边誓愿渡”菩萨愿的出家人,六根净了,此根犹不得净,所以,禅宗喝佛骂祖,才能振振有辞。

墨家主张无差别的“兼爱”,被孟子骂为“无父无君”,是禽兽行。“爱”其实是有差别的,从公与私的角度说,为满足自己欲求的,是“喜爱”。为他人作想的,又可有为将来可利己的人(如父母兄弟或可靠的朋友)与为陌生人,以及为一人还是为多人的差别。为许多陌生人作想的,是儒家所谓的“仁爱”。“仁爱”是利他的,是为公的;“喜爱”是自利的,是自私的。绝对自私的为我,据说有杨朱的“拔一毫而利天下,不为也”,但也是对天下人言,要能对所有亲人,那就“绝对”了。绝对为人的,据说有孔子称赞的遽伯玉,但不过是“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我们凡人,就在二者之间游移,绝对自私做不出,绝对为人办不到。主观上想着为己,客观上却利了人;主观上想为人,客观上却利己。

而说一句话,办一件事,察其为人为己之意,可以推知其“爱”的层次。父母省吃俭用余下的钱,留给子女上学用,是无私的爱(尚不足称“仁爱”);见孩子顽皮,怕人笑话家教不好而打孩子,美其名曰“管教”,是自私的爱。按自己成功的模式造人,强迫他人或子女和自己一样,以为是“爱”,其实是“专制”。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决定了我们杜绝不了情,也糊涂不了爱,只能在混混沌沌中过一生。因而,爱与死一样,是永恒的话题,是永远也说不清的话题。

所以,不要轻信谁说爱你,也不要轻信谁说不爱你,他没有那个本领的。而我的废话,也该结束了,不如去爱或不爱。

2007年12月16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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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冰凤凰点评:

 “哲学家说,爱是一种特料制成的媒介物,它使人容颜焕发,青春常在;文学家说,爱是一首激动人心的抒情诗,让人心潮涌动,热情澎湃;医学家说,爱是一剂千古难觅的心理良药,令人经络疏通,忧愁不在;教育家说,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教育手段,使人学业有成,精神百倍。”柴立中在此文中引用了一些名家名言作为论据,得出“爱与死一样,是永恒的话题,是永远也说不清的话题”这一结论,有其个人独特的见解。

文章评论共[1]个
柴立中-评论

惭愧!新近读《论语》,有感于“爱”的浅深层次,遂有此文,而语焉不详,辞不达意。不过,爱是人生的力量,倒不因我的说明说不明而改变,是可以肯定的。at:2007年12月16日 下午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