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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小小说)江春风

发表于-2007年12月17日 凌晨1:05评论-1条

真是忍无可忍。老王觉得,如果再不“发威”一次,还真被人当成“病猫”了。 

这个项目的成功,可以说是老王一个人的功劳。为了这个项目,两年来老王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当初决定搞这个项目的时候,多少人认定老王是得了“臆想症”,是想出名想疯了,你想想,“国际空白”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国内那么多的正规科研机构都不敢问鼎的项目,你一个小小的公司研发中心能完成,岂不是“痴人说梦”?但老王偏不信这个邪,凭着多年的工作实践,他认定这个项目要成功并不会太难,当然也不是太容易的事。老板虽然看好项目成功后的美好前景,但让他拿出几十万来冒这个风险比割他的肉还难,因此他的态度也就很是暧昧,直到一天老王想法设法从科技局弄来了五十万的科研基金,这个项目才得以正式的实施。为了这五十万,老王可谓磨破了嘴皮,磨光了鞋底,最后还自己掏腰包“奉献”了某局长一万元小礼才搞定。 

试验,试验,再试验,每次眼望着成功在及,但就是看得见,摸不着。一次次的失败,同事们都灰心了,老板的脸也越来越阴了。后来还是因为一件小事老王受到了启发,利用人们的逆向思维才取得了成功。 

正如所预期的,项目的成功,立刻在国内国ji掀起了一股旋风,公司订单疯了似的暴增,而老王只象征性地拿到了公司一千元的“开发奖”。国内某权威杂志发来论文邀约,老王加班三夜完成了一篇万字论文交老板审阅后发出,当时署名是三人:老板、老王和中科院的一位老专家(曾在技术上给予过指导),结果刊出后变成了两人,老王的名字被老板划去了。不久,项目即被五部委联合评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奖”,公司很快上报了一份十人的科研小组名单,没有老王,都是老板的七大姑八大姨的。 

"发威"的老王气冲冲地去找老板讨说法,老板不慍不火:“科研成果是公司的,怎么安排当然是我说了算喽!虽然你为这项成果出了不少力,但你工作我是付工资的,所以你的努力只能说明你工作是称职的。当然,如果你对公司有什么不满意的,现在都是双向选择,你有权选择离开,不过我先在此顺便提醒一下,根据你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你离开公司后五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内从事工作,更不得泄漏公司任何商业与技术秘密,否则我们有权控告你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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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曾棠
☆ 编辑点评 ☆
曾棠点评:

现实中不乏这种现象,这样"名正言顺"的剽窃行为,要人人起来,奋力诛之!

文章评论共[1]个
川菜-评论

这样的公司,肯定是短命的!问好!at:2007年12月17日 晚上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