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洪星蓝

发表于-2008年01月01日 晚上10:31评论-2条

是那么的无助。安。离开了她以久的生活。

她工作了四年之多,本以为生活会那样继续下去,薪水无多,但心情尚好;或以为离开,尚是一个久远的词,不会这么快的到来。

可是,像闪电它就来了,使安措手难及。收拾东西,不多的五塑料袋,便是四年的全部。四处闲聊,找那些往昔的同事,他(她)们坐在办公室里发呆,或感慨,或乐观的傻笑,自我安慰。

天使,是档案室的一位姑娘,不久前换了新颖的发型,美丽的使人心醉。

安说:“太快了,四年,就这么过去了。”

天使应道:“是啊,太快了。”神色黯然,坐在椅子里没有往昔的神采,使人心怜。

在过道里又遇到了老代,他是干了十五年的老司机。

“领钱了吗?”他问我。

“没有。”

“快去领吧,一年的工龄折抵一个月的工资。”

“哦。”

安通知了天使和cat,然后去财务室领钱,迎面撞上了石美女。

“来领钱?”她对我笑。

安看着她,这位来自底下法庭的书记员,她的皮肤很黑,画了淡淡的妆。这个人,以后永远不会再见到了。虽没有感情,却仍是浓浓的哀伤。

安看到了打印室的文慧,安问他领了多钱。他说四千多。他是八年。他很忧愁地说他不干了能干什么去,没有一门手艺,文凭也不高。

安想安慰他,却说出了最无奈的话——车到山前必有路。

他苦笑,回到他的办公室继续去打那无穷的判决书。

安签了表,会计拿出了一沓钱,数出了其中的几张递给安。

安心酸,就这薄薄的几张,就买断了她四年的工龄,她四年的生活。从下个月,2008年1月3日起,她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

天使说:“真少啊,就这么薄薄的几张。”

安笑。无可奈何。国家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本是要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想到这权益没维护成,安就被踢了。

之前还流传要给安等人加工资、上保险。安笑,没有理会,末了,却发现结果相差甚远。

最后的一天,安待在办公室里做最后的工作,庞过来,说些最后的话语,然后便悄然离去。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

可是,安呢?

洪星蓝2008·1·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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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短小却有寓意,揭示了当下一些社会现象。
心态好,前路必定光明的。

文章评论共[2]个
川菜-评论

歪嘴和尚念歪经,本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却成了辞退职工的利剑,真是好事多磨!at:2008年01月03日 下午5:44

洪星蓝-评论

:)at:2008年01月04日 下午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