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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奏晴茜绮梦)烟花散尽[征文二]凡人莫烦

发表于-2008年01月13日 中午12:17评论-7条

那一年,我发疯似的喜欢上了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女孩。我们来自两个不同的城市,在医院里相遇,然后便各奔东西。相处的日子虽短,然而她的朴实、她的清纯给我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但是我不知该如何向她表白,苦思冥想中,突然想到我大学的同学,人称情书王子的郁秋离。也许只有他能够帮我。

情书王子郁秋离

郁秋离从来不会为情所困,他曾经很轻狂地说,他的梦想是被天下所有的女人通缉。他的情书曾经像发传单一样地传遍大学女生的宿舍。他的一首情诗可以轻易地迷住任何一个粗通文墨的女子。即便在房内关门大睡,各色的秋波与暖手也会从窗口潮水一般地涌入。 

前些日子他刚好突然从外地回来。我见到他时,他正忙着开书店。

我们很多年没见了,他没什么改变,依然是那么潇洒,只是多了一些愤世疾俗的眼神。虽然我知道他做事情从来不合逻辑。但我还是不解他为什么要回到这个穷地方来开书店。更加不解的是还给书店起了一个非常无聊的名字,就叫“无聊书店”。他说发现现在的人越来越无聊,而无聊的人才会看书。但事实证明他错了,其实无聊的人也不大会看书的,无聊的人更多的是打麻将或玩网络游戏。

书店开张的典礼搞得很隆重,搞得像开大公司一样,放了一夜的烟花。一束束绚烂的光在天空花一样地绽开,将夜星衬得黯然失色,连月亮也自惭形秽地躲进云层。郁秋离看着满天的烟花,突然幽幽地说:“好熟悉的情景啊。”我惊讶于他的多愁善感。我知道这些年他过得并不顺,在他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只是他没说,我也不问。我知道以我们这样的交情,如果是想说的,不用我问他也会和盘托出。看他没有什么好心绪,我就暂时把我的事搁下了。

他的书店自开张以来,只有一个顾客每日出入,那就是我。但他并不在意,也许他开这个书店本来就不是为了赚钱,只是因为无聊。我和他两个无聊的人便天天在这个无聊书店里对着满屋的书,聊着一些无聊的话题。有时谈爱情,有时谈文学,有时调侃生活,有时只是各怀心事的相坐对饮,醉了便随便一歪,呼呼大睡。直到有一天,这店里终于来了一个特殊的顾客。

痴情学徒吴清辉

他一进来我便认出了,他是路边那家修车铺的年轻学徒吴清辉,脸上永远带着没睡好觉的倦容。听说他常常因为干活心不在焉而被店老板训斥,一次给我的车子打气时,竟因走神而把我的前轮车胎给胀破了。今天难得见他穿一身干净的衣服,不过一走进来,屋里便满是刺鼻的汽油味。

即便如此,我对他的印像并不坏,他有一副很浓的眉毛,眉宇之间透着一种真诚,常常流露出一种憨憨的神态.只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他走进这家无聊书店的理由。

然而吴清辉进来并没有说话,只是对着书架上那一排排的书发呆。“请问,我能帮你什么忙吗?”郁秋离靠在藤椅上懒洋洋地问。那架势哪像一个将顾客奉为上帝的生意人呢?“唔,没什么,我、我随便看看。”吴清辉呆呆的,似乎吓了一跳。 

三个男人各怀心事,愣了好一阵子。突然,吴清辉转过头对着我们嗫嚅地说,“有没有这样的书,书里写的是一个男的爱上了一个女的……”我和郁秋离都笑了,一个男的爱上一个女的?几乎每一部小说都有这情节啊。

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是说那个女的很出众……”“好像每一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都很出众”秋离不无揶揄地说。

“那女的很出众,就像、就像一个公主,不,是一个仙女。但是那男的一无所有,没有钱、没有体面的工作、长得也不帅,可是那一无所有的男的偏偏喜欢上那仙女一样的女的,最后他们走到一起了……”他痴痴地说着,不象是对我们说话,倒象是在喃喃自语。

“我知道了,”郁秋离叫起来,“你要借的一定是这本书。”他冷冷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巴黎圣母院》来。但我搞不懂,他为什么要拿这本书。

“这里有这样的故事么?”他眼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是的,一个长得像怪兽的一样的男人,一个从小就被世人所遗弃的男人,一个一无所有的敲钟人,喜欢上了一个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女孩……”

“结果呢?结果怎么样?”吴清辉急切地问。

郁秋离,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先前那个怪兽一样的男的在另一个男的唆使下劫走了那个仙女一样的女的,那个仙女一样的女的却在那个怪兽一样的男的最需要的时刻给了他一罐清水,那个怪兽一样的男的很感激那个仙女一样的女的,在心里把那个仙女一样的女的当女神一样的崇拜。”

我笑他讲故事的水平太蹩脚,一大堆男的女的,跟绕口令似的,谁听得懂啊。

但那吴清辉却听得入了迷。“那结局到底怎么样?”他似乎只关心结局。

“结果是那个仙女一样的女的却喜欢上并不喜欢她的另外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的,那个男的长得很英俊,又有一份体面的差使。”

吴清辉忽然变得脸色苍白,急切地问道,“那那个仙女结果是不是和那个白马王子在一起呢?

“没有,那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的最后辜负了那仙女一样的女的。”

我明白,郁秋离完全是用调侃的语气在讲这个故事。吴清辉却似乎嘘了一口气,继续问“那结局到底怎么样?”“结局是那长得像怪兽一样的男的在那个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女的生死关头救了她,把她高高地举起来,像一个英雄一样地站在最高处发出胜利的呼喊!并把她保护了起来,可是那仙女一样的女孩最后还是死了,而长得像怪兽一样的男的抱着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女的的尸体走进了坟墓,他们便永远在一起了,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了……”

突然,我看到郁秋离和吴清辉的眼里同时闪着泪光。吴清辉喃喃地说:“如果能这样,死了也值了。”我听了,不禁触动心事,也是怅然若失。

我忽然明白了,这吴清辉一定是看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了,他多半是在现实生活中求而不得而想在书上找一些类似的故事,希望有一个理想的结局来安慰自己吧。我不禁对他产生了怜悯之心。

郁秋离突然又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对了,我建议你去看另外一本书,书中有一个故事你一定喜欢。那故事讲的是一个穷小子娶了一个公主……”我连忙向他使眼色。但他并没有理睬,继续说“那个男主人公叫阿拉丁,他娶了公主了。”

“一个穷小子也能娶一个公主?世间真有这样的故事么?”吴清辉的眼里放着光。我心想,也许,应该告诉他,这是一个童话故事,那个穷小子有一盏神灯,那本书的名字叫天方夜谭。

可是郁秋离却已经在做这件残忍的事了。“那本书叫天方夜谭,这是一篇童话故事,是用来骗小孩子的,那个穷小子能够娶公主是因为他有一盏神灯,那盏神灯可以让一些人实现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郁秋离说着,不知为什么情绪激动,似乎是在故意刺激吴清辉,又似乎想发泄什么。

“不切实际地幻想,是啊,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为什么要喜欢她呢?又凭什么喜欢她呢?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长大,可是我们的世界多么不同啊。她所想要的我无法给她,我没有神灯,我更没有勇气,我连表白的资格都没有,我凭什么痴心妄想呢?”他喃喃地道,凄然的神情让我不忍。

“如果你不敢当面表白,也许可以写一封信给她,告诉她一切。也许只是因为你爱她所以她才变得如此出众,她才变得像公主,这就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越是爱她便越不敢将自己与她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也许是你想得太多了。”我极力地想给他希望,却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泥菩萨。

“可是以我这水平,怎么敢写信给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呢?”他眼中燃起的希望,又很快地黯淡下去了。他戚戚地走了……

多情偏为无情恨

而我和郁秋离却争吵起来。“你太过分了!你不该那样对他,你刺伤他了,你不觉得那样很残忍么?”

“很残忍?”郁秋离带着揶揄的神情道,“我这是为他好,我当初还不是如他一样地抱着幻想,可是你不知道,我受到了怎样的伤害。什么公主嫁给穷小子,全是骗人的把戏!有人说我喜欢一个富家千金,是因为贪图钱财,可是我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富有,我倒宁愿她是一个灰姑娘!八年同学又怎样,四年的恋爱又怎样?我的情书将她打动又怎样?她还不是和什么什么官宦子弟门当户对去了?浪漫的爱情不过是那满天的烟花,只有瞬间的灿烂,最终洒落的还不是一地的狼籍,一地的破碎?”他痛苦地叫起来,“现实一点吧,其实你比我残忍多了,你给了他希望,只会让他陷得更深,对他这种情况,最好地办法是让他清醒,让他死心,让他面对现实!”他越说越激动。

我大吃一惊!明白了一切。我可怜的朋友!我沉默了一会儿,难过地看着他说:“也许那是错爱,而真爱无错。你不该因为你的不幸而去剥夺别人的希望啊,也许别人的爱情有另外的一种版本,可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也许是你太偏激了。”

“得了吧?另外一种版本?好吧。我来帮你虚构,一个修车店的穷学徒喜欢上了一个漂亮而又富有的女大学生,但他却不是那女大学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可是有一天,忽然一阵风把他们刮到了孤岛上,那儿寒冷而又荒凉。这岛上除了这一男一女没有一只生物。他们为了取暖于是互相靠近。然后他们就有了肌肤之亲,然后他们就相爱了,在孤岛上他们相依为命,相濡以沫,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后他们海誓山盟,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决”,如同许多的经典电视剧一样。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后来,终于有一艘船经过,他们又回到了这个现实的社会,虽然女方的家人极力反对,可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于是他们便生活在了一起,可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会离婚的呀,当她发现他们没有共同语言的时候。现实一点吧,婚姻其实不过是一种等价的交换。不附带任何外加条件的婚姻只有在一座隔绝人世的孤岛上才有可能产生。在孤岛上才能抛开名利地位,经济与政治的因素而直接去爱其本身,可是这社会不是一座孤岛,而你却一直活在自己虚构的一座孤岛里!”他的情绪更加激动,露出了令人害怕的愤激的神色,这种神色以前在他的脸上我从没见过。

“这个故事你不满意么?那么我还有其他的版本,就是那个穷学徒他去炒股票发了--哦,对了,他根本就没有钱炒股票,那就是花两块钱买彩票中了奖了,中了五百万!然后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当起了大老板,现在不是房价暴涨么?他买了一套豪宅,不,他买了一块地皮,做起了房地产生意,成了房地产的大亨。然后他是爱情事业双丰收?可是你要明白,这时候他不再是个穷小子了,他是一个大款!所以要想幻想赢得你所想要的爱情,你就要先幻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吃惊地看着他,发现眼前的郁秋离和我所认识的郁秋离差得太多了,什么时候竟变得如此偏激!我们为这个问题争吵了好多天。

可是当那个修车店的学徒吴清辉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们都大吃一惊!

王子信使冷清萍

这就是那个当初形容枯稿,为爱伤神的年轻人么?此时的他满面红光,穿着崭新的西服,站在我们面前。“我要结婚了”他高兴地说。郁秋离不解地看着他,仍是带着调侃的神气,“你复原得很好,兄弟,你比我强,你这么快就不再迷恋你的公主了,你一定是找到了一个可爱的灰姑娘了吧?”吴清辉喜不自禁地说,“你们一定没有想到,是啊,我也没有想到,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接受我的爱了,而且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新娘就是她,我终于娶到我的公主了!”他像打了胜仗凯旋而归的英雄一样地在庆祝自己的胜利。“谢谢你,”他转向我说,“我听了你的话,终于鼓足勇气给他写信了。我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语言来表达,我只会把自己的心中所想不加修饰地向她倾诉。而她说,她看到了我的真诚,真爱本来就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她不喜欢我什么,就喜欢我这颗最朴实的心。她就在外面等我,我这就叫她进来”他高兴地几乎语无伦次。

郁秋离满眼的迷茫,他转过头来对我说,“也许你是对的。”

可是当吴清辉的女友走进店来站在我们面前时,我们都像被雷击一样地震惊了!尤其是郁秋离,他的脸色突然像纸一样的白!

竟然是她!冷清萍!那个在大一的时候就疯狂地崇拜着大四的郁秋离的小学妹,那个天天自愿为郁秋离当信使送情书给他的公主的冷清萍!

冷清萍和吴清辉说了什么,吴清辉憨憨地点了头走出去了。

“觉得很意外是吗?”她平静地看着郁秋离,“在你的眼中,我始终是一个小妹妹,始终是一个丑小鸭,一个灰姑娘,你的心里只有你的公主。我等了你这么多年,你终于回来了,可你对我的态度依然冷淡。我现在要嫁给吴清辉了,也许你觉得我这是在报复你,在委屈自己。那你就错了,我现在都想通了,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爱做梦的天真的小女孩了。阿辉的最朴实的爱打动了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情书写得的确不如你,没有华丽的语言,浪漫的想象、动人的文采。但他用他最朴素的语言打动了我,在他的眼里,我是仙女,是公主,这就够了。每个人其实都可以是公主,只要找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嫁了。我会很幸福的,希望你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再见!”她很轻松地笑着离开了,留下呆若木鸡的我们。

“直到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似轻狂”,郁秋离轻轻地吟着这两句诗,如同梦中呓语……

尾声

无聊书店关了门了,郁秋离走得匆忙,竟没有和我说一声。我应邀参加了吴清辉与冷清萍的婚礼。婚礼办得很简单,来客并不多,但新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那个晚上我又看到了满天的烟花,闪着迷人的光彩,我默默地在烟花下许愿,祝福远去的郁秋离,祝福眼前的这对新人,也祝福天下所有的有情人……

而我还有一件事,一定要去做。就是写那封我久不敢动笔的信,要写得朴实无华,但写得很长很长,把我自己感动了,然后寄给那个在远方的令我心动的长满了青春痘的女孩……

本文已被编辑[晴茜绮梦]于2008-1-13 17:17:55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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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晴茜绮梦点评:

好一句“直到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似轻狂”,原来烟花散尽也可以这样来演绎成喜剧。爱情原来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你用心或许公主和王子的幸福生活中就有你!
故事情节安排有序,人物布局合理,推为精华!

文章评论共[7]个
烟雨红尘编辑部-评论

问好凡人莫烦。感谢对征文活动的热情参与支持。祝你取得好成绩。。。
  【凡人莫烦 回复】:呵呵,期末很忙,不过这活动太有魅力了。 [2008-1-13 13:40:21]at:2008年01月13日 中午1:14

晴茜绮梦-评论

晴天鼓励凡人一下,希望你早日成仙!
  【凡人莫烦 回复】:哇,没有这么鼓励人的,听起来好像是祝你早日升天.哈哈 [2008-1-13 14:02:56]
  【晴茜绮梦 回复】:所谓天堂---就是幸福的地方,咋啦!哈哈!! [2008-1-13 17:15:54]
  【凡人莫烦 回复】:  天堂是迟早要去的,不过我在这恋恋红尘还没呆够呢. [2008-1-13 18:57:44]
  【晴茜绮梦 回复】:马上过春节了,咱姐俩怎么老是这样逗呢?不好玩,还是说点别的吧!! [2008-1-13 19:14:33]at:2008年01月13日 中午1:46

饥渴的骆驼-评论

呵呵,晴天的崇拜者不少呀——支持一下!
  【晴茜绮梦 回复】:当然了,骄傲中…… [2008-1-14 8:44:25]at:2008年01月13日 下午3:00

风神秀逸-评论

“你越是爱她便越不敢将自己与她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 “每个人其实都可以是公主,只要找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一天的浪漫全在沉默的词语中。
  【凡人莫烦 回复】:呵呵,谢谢关注. [2008-1-13 15:21:45]at:2008年01月13日 下午3:00

那片红帆-评论

啊~这个凡人,其实着实不凡呢!只是有点烦,呵呵,为情而烦,烦之大烦。
  【凡人莫烦 回复】:呵呵,谢谢关注.不如把名字改为不凡真烦. [2008-1-13 17:46:52]
  【那片红帆 回复】:哎,别,凡人莫烦,一个颇具哲理的创意,改了就不好玩儿了。^_^ [2008-1-13 17:54:11]
  【凡人莫烦 回复】:  平凡若真能不烦,我甘于平凡. [2008-1-13 18:03:34]
  【那片红帆 回复】:生在尘世间,哪有真不烦;知烦不烦者,才是真知人。 [2008-1-13 18:17:55]
  【凡人莫烦 回复】:说得好,知烦而不烦者是圣人,不是凡人. [2008-1-13 18:55:42]at:2008年01月13日 下午5:38

文若书-评论

支持
  【凡人莫烦 回复】:多谢支持!晚上好! [2008-1-13 18:53:30]at:2008年01月13日 下午6:07

鎏篂無語-评论

好作品,拜读了!在下支持到底!at:2008年12月28日 下午6:18